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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7节
    叔来勤劳的更新!叔是只勤劳的安静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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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领养榜有改:【楼远】改为【寒山若璧】领养,【阿暖家没出现的第一个包子】由【白绫三尺】领养,至于为何有改,是因为他们的娘不会再回来了,不能让他们当孤儿!
    ☆、022、通缉令【二更】
    店小二连忙飞快地去准备了,而后居然用了不到一盏茶时间就将三道热腾腾的荤菜给冰刃端了上来,一盘糖醋鱼,一盘白切鸡,还有一盘烤鸭。
    就当店小二战战兢兢地站在一旁等着冰刃动筷看看他这脑袋到底能不能保住的时候,只见冰刃眼睛一亮,抬起手就抓起了那一大只烤鸭腿,竟是视筷子于无物!
    店小二看傻了眼,简直不能相信长得这么风流倜傥的公子哥,居然,居然这么粗俗!
    冰刃哪里管店小二正以怎样震惊的眼神看他,只咬了一大口鸭腿肉,边嚼边道:“好像味道还行,看在你上菜上得这么迅速的份上,就把你那颗脑袋留在脖子上吧啊,不用谢我,我这人一向善良。”
    “……”店小二抬手抹了一把出汗的额头,小心翼翼道,“那那那,小的先退下了?”
    “嗯嗯嗯。”冰刃往嘴里塞了一块鸡肉,堵了满嘴的鸡肉和鸭肉,没法说话,只含糊不清地嗯了几声,点点头又摆摆手,示意店小二可以退下了,小二哥立刻转身就走。
    可就在店小二才走出两步,便有东西砸到了他后脑勺上,他低头一看,脚边掉了一根鸭腿骨,吓得他连忙又转身来看着冰刃,紧张道:“客官还有何吩咐啊?”
    只见冰刃将满嘴的混搭肉用力一咽,小二哥竟也跟着他咽肉的动作狠狠咽了一口唾沫,老实地等着这粗俗的公子哥吩咐。
    冰刃将肉咽下后,竟是十分无奈地叹了口气,训斥店小二道:“怎么能有你这么蠢的小二?眼睛长到哪儿去了?看来老子应该找掌柜的好好谈谈,让他考虑考虑换一个聪明的长眼的跑堂。”
    “……”小二哥那个冤屈无辜,“客官,您这这这,这都还没说您要啥啊,小的,小的真不知你要吩咐啥啊。”
    哪里来的这么粗俗又不讲理的大爷啊!
    “酒!酒!懂吗?”冰刃训斥的口吻更浓了一分,十分的嫌弃那小二哥道,“有肉怎能没有酒,你这跑堂这么没有眼力劲儿,还怎么当跑堂的,居然给老子让了肉不给老子上酒,你是不是存心不想让老子好好吃饭?”
    “……”小二哥欲哭无泪,“是是是,小的蠢了,小的这就给客官拿酒去,拿酒去。”
    小二哥说完,飞快地跑了,心里后悔万分,他没事干在大门那儿嚎啥嚎,居然嚎来了这个难伺候的二世祖!赶紧好好的伺候着,绝对不能让二世祖生了抹他脖子的念头。
    店小二很快就把酒坛子给冰刃搬了上来,还给他上了一只酒碗,谁知冰刃将那酒碗往小二哥怀里一摔,拔了坛口的封盖,单手抓着酒坛,对着坛口,昂头就这么咕咚咕咚喝了起来,虽然喝得极为大口,却不见有酒从他嘴角漏出来,哪怕一滴都没有。
    店小二又看傻了眼,心里直叹高手,就差没给冰刃鼓掌了,一时间竟是没有像方才那样急忙忙地跑开,以致冰刃放下酒坛的时候,那小二哥还杵在桌边,正一脸崇拜的看着他。
    冰刃嫌他烦,正要挥手让他哪儿凉快就滚哪儿去时,客栈外忽然响起了匆匆跑步声与百姓高声交谈的声音,似乎这镇子里发生了什么事情。
    冰刃眨了一眨眼,盯着小二哥道:“你,出去帮老子看看发生了什么事情,赶紧的。”
    店小二哪里敢说不,但是看冰刃那把冷冰冰的长剑他都觉得害怕了,忙应了声,跑出客栈去了。
    冰刃继续喝酒吃肉,十分享受。
    未过多久,小二哥跑回来了,跑到冰刃跟前,又抹了一把额上的汗道:“客官,小的打听到了,是衙门刚刚贴出一张通缉令,说是要全国搜捕两个犯人,抓到的人,赏金是五百两纹银!”
    冰刃本是像听一件可有可无的事情似的边顾着吃边听着小二哥的话,然当他听到小二哥说的赏金是五百两纹银的时候,他两眼骤然亮了起来,扔了手上抓着的鸡腿就去抓小二哥的衣襟,挑眉问道:“赏金是五百两纹银,没听错?”
    冰刃的这么突然一抓让小二哥吓了一大跳,一时间哪里敢嫌弃冰刃那只油腻腻的手,只连连点头道:“没有听错没有听错,告示上写得明明白白的,虽然小的还没有去看过告示。”
    “五百两哪……”冰刃似自言自语,有问小二哥道,“什么犯人居然这么值钱?”
    “小的也不知道,听说是一男一女。”
    “小小白水镇居然能贴出全国通缉犯人的通缉令,难不成正有什么人到了这儿来?”冰刃疑惑。
    “这,这个小的就不知道了。”
    “你这么蠢的人要是知道了的话,聪明的人岂不是无所不知无所不晓了?”冰刃满脸都是对小二哥的嫌弃,边说边松了小二哥的衣襟,然他松了手后不是收回手,而是将那油腻腻的双手使劲地往小二哥身上的揩,完全将小二哥当做了擦手用的布巾来使用,将满手的油腻都擦到了小二哥身上,直至干净为止。
    小二哥胆小,根本不敢说话,只能一脸忧伤惆怅的任冰刃将他当做抹布来用。
    冰刃擦干净手后,又抓起酒坛猛喝了一大口酒,将酒坛放下的同时抬手拿起了他的冰刃剑,剩了那大半的菜不再吃,抬脚就往客栈外的方向走,正当他跨出门槛时,他从怀里掏出个什么东西往后一抛,不偏不倚地正正好砸在店小二的脑门上。
    店小二吃痛,又一次低下头去看那砸到他的东西,当他看到那正骨碌碌在地上打着圈儿的东西时,他震惊了。
    那竟是一小锭银子!
    店小二连忙抬头看向客栈大门方向,哪里还见着那粗俗又奇怪的客官。
    冰刃这厢出了客栈后根本就无需打听这白水镇的告示栏位于何处,因为从正奔走着百姓可以找得到方向。
    冰刃一边走一边捏着自己的下巴美滋滋的盘算这五百两纹银要怎么来用才好,他这么些年赚的各种金银珠宝,为了给他那没良心的闺女找小白脸全给了该死的夜阁,他现在可谓是穷光蛋一个,虽然还不至于马上就饿死,但是再没有点生意的话,饿死也是迟早的事情。
    再说了,那没良心的完蛋玩意儿要是能成功的转手给小白脸的话,他还要给她准备嫁妆,省得那个小白脸看不起他们父女俩。
    小白脸小白脸,冰刃一想到“小白脸”这个三个字就莫名愤怒,而这愤怒他全都表现到了脸上,吓得路过他身旁的人都离得他远远的,都将他当成了不正常的江湖人士,远离为好。
    冰刃很快就走到了立着告示栏的地方,此时的告示栏前挤满了人,似乎大半个白水镇的人都挤到这儿来看告示了,边指着告示栏上边张贴着的通缉令边纷纷议论着。
    “咱们白水镇已经很久没有贴这种不好的告示了啊,这回是什么事啊?”站在最外围的没有瞧见告示的人边高高地踮起脚边疑惑的朝身旁的人问道。
    “通缉犯人的,好像是这两个犯人盗窃了九皇子的宝贝还伤了九皇子,所以官府要缉拿。”
    “九皇子?”
    “对啊,九皇子,我听说啊,前些日子九皇子似乎到咱们这白水镇来了,不过没人知道他是干啥子来的。”有人悄声道。
    “那那这九皇子是在咱们白水镇出的事?”
    “好像是的。”
    “那王上不会再为难咱们白水镇吧!?我听说王上可是最疼爱九皇子这个儿子的啊。”有人惴惴。
    “不,不会的吧?”有人不安。
    嗯?九皇子?冰刃听着百姓的窃窃私语,在人群里寻了个空隙,硬是不要脸地往里挤,成功地挤到了告示栏跟前。
    只见告示栏上白纸黑字极为醒目的画着两个人的画像,确实如那小二哥所说的一男一女,大大的“通缉”二字尤为醒目,上边写着的罪状倒是与百姓说的一样,盗窃九皇子的宝贝,还敢伤了这凤子龙孙九皇子,他要是皇帝老儿,肯定也通缉。
    嗯?不对。
    冰刃微微眯眼,更凑近眼前的通缉令一分,发现了一件比较怪异的事情。
    墨味很浓,而且这通缉令上的墨迹似乎还未干透,就是这右下角的腥红刑部大印也还未干透。
    这便是说——这通缉令是刚刚写好没有多久的。
    这小小的白水镇离这北霜国的京畿云城可还是远的很,京中发下的通缉令,就算快马加鞭,从云城到这儿来,最少也需要三四天时间,而这通缉令墨迹崭新,证明不可能是从云城送来,相反,这通缉令是在这白水镇拟好的,从墨迹上看,这张通缉令书写好的时间绝对是在方才的半个时辰内。
    一个小小的白水镇张贴出的通缉令,不仅是全国通缉,并且还加盖了刑部的大印,这便足以证明,这个白水镇,不是有身份地位高高在上的贵人在,便是有刑部的大人在,或者,两者都在。
    因为,这未请示过王上而加盖了刑部大印而张贴出的全国通缉令,敢做这样逾越皇权事情的人,放眼整个北霜国,可不会有几人有这样的胆,就算有,也没有几个人能让刑部盖上大印。
    九皇子哪……
    管他呢,老子只管赚银子就好,管他谁写的告示,皇室这种乱七八糟的事情,他可不想管,反正到时别耍赖不给他酬金就好,不然他也是可以到官府撒野的。
    不过——
    冰刃捏着自己的下巴,盯着通缉令上的犯人画像看,这两个人似乎看着有些眼熟哪,是不是在哪儿见过?
    冰刃这么不要脸的硬是挤到告示栏跟前又杵在那儿久久不早,有人恼了,挤到了他面前,将他挤开了,于是挤着挤着,他又被挤到了人群外围。
    不过他已经看清楚通缉令了,挤就挤了吧,老子不介意!
    冰刃被挤出人群后,他还在捏着自己的下巴沉思,想着通缉令上的两个人他究竟在何处见到过。
    忽然间,有一个浑身脏兮兮的小乞丐来到了他跟前,叫了他一声,“大哥哥?”
    哟,大哥哥,这称呼好,叫他啊?他喜欢。
    于是冰刃笑眯眯的,“小乞丐叫我哪?”
    “嗯嗯!”小乞丐点点头。
    “叫大哥哥何事啊?”
    “有人让我把这个东西交给大哥哥。”小乞丐说着,将手中拿着的黑布小包袱朝冰刃举了起来。
    “哦?”冰刃微微挑眉,盯着跟前的小乞丐,面上笑意虽不变,眼眸深处却依然冰冷。
    冰刃接过了包袱,小乞丐还不等他说什么便跑开了。
    冰刃眼神冷冷地看着自己手中拎着的黑布小包袱,少顷,反是将其托住,另一只手将其上边的结解开。
    当包袱打开,冰刃的眼神瞬间冰冷如刃。
    黑布包裹着的,是一只鞋子,一只颜色灰扑扑却又崭新的鞋子。
    这鞋子冰刃见过,他还有印象。
    这是他在去给那只弱鸡抓药的路上顺手买的鞋。
    鞋子里,还放着一张纸条。
    ------题外话------
    二更奉上!
    ☆、023、原来你这么蠢啊
    冰刃眼神冰冷地看着鞋子里的那张纸条,看了好一会儿后,才用两指将那纸条给夹了起来。
    纸条写有字,寥寥几个字。
    白水镇北。
    哦?冰刃挑挑眉,将那纸条在指间转了个圈,松开两指时,只见那张纸条碎成了屑,正从他指间缓缓往下落。
    啧啧啧,这是仇家找上门哪?威胁他啊?
    拿那只弱鸡来威胁他?他有过这种这么蠢的仇家?
    这绝对不能让人知道他有这么蠢的仇家,简直就是大大贬低了他冰刃的身份。
    冰刃捏碎纸条后,将手上拿着的只灰扑扑的鞋子扔到了一旁,拍了拍手,走了。
    那只鞋子被扔到地上,被走过的人踩了一脚,再被人踢到一边儿,本身还很是崭新的鞋子,这会儿就沾满了尘泥,上边还沾着鞋印,孤零零地被丢弃在这闹市上,显得十分可怜。
    冰刃又回了方才他去过的那家客栈,还是见到了那小二哥在门外使劲吆喝,进了客栈后还是说了同样的话,小二哥还是一脸紧张忐忑地给他上了同样的菜,当然,这一次小二哥没有忘记把酒给他捧上来。
    不过这一回,小二哥敢多说句话了,他十分为冰刃的荷包心疼道:“客官啊,您刚刚离开的时候就应该告诉小的您还回来的,这样的话,小的就把你那几盘菜给您留着,这样你就可以少花一份钱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