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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节
    “郑易啊,”队长声音很不悦,“我听说你的事了,你啊,年轻,得学会讲证……”
    “队长,北野不是雨衣人。”他居然打断上级的话,却并非因为害怕而发抖,“我恳求您把卷宗再压一压。”
    这已相当无礼,队长只道:“你没有资格及充分理由。”
    “我有!我马上就会找到。请再给我半天的时间,哪怕一个小时!”
    门缝里,一双黑眼睛安静地看着他,看见他连连弓腰,仿佛这种祈求的姿态能被对方感应到。北野目光淡淡收回去了。
    队长威严无比:“你有证据,那就等找到了再补充给法官。”
    “您知道那份口供的重要性队长!”郑易几乎喊话,“补充证据容易,翻供难呐。这个案子性质不一样,那份口供被商议认定真实有效了再交上去会害死人的!”
    他喘着气:“队长,北野不是雨衣人。给我一小时,我保证……”
    “会议要结束了。”对方准备挂。
    “我押上我的警.官.证!”
    死寂。
    门缝里,北野转过头来了,盯着狭窄的郑警官的侧影,他没弯腰了,人站得笔直,仿佛行军礼。他满头的汗,手在剧烈发抖。
    “队长,给我一点时间。如果我错了。我交出警.官.证,辞职。”
    ……
    郑易推门进来,脸上脏兮兮的。才上午,他的汗就出过好几道风干好几道了。
    北野没看他,盯着桌面,在思考什么。
    郑易还没走来,门再次被推开,律师来了。
    律师早就不满,他被北野的伯父聘请给北野做代理,可北野认罪认得愚公都翻不动,他没处使力还天天顶着北野伯父给的压力,现在见警察私自见他的委托人,更是气不打一处来:
    “你出去,我的委托人没要见你。你这是违反程序的!”
    郑易想要解释,律师一把抓过他就往外推,推搡之时,忽听北野平静地说:
    “我要翻供。”
    ……
    郑易坐到北野面前,少年却提出一个条件:“陈念对魏莱造成的伤口不深,魏莱是被赖青杀死的。陈念不能被定罪。”
    郑易尚未开口,律师插嘴:“我明白什么意思了。你放心,假如警方要没事找事,我可以保证帮陈念打赢官司。”
    郑易也迟疑,见北野还是不说话,他终于道:“下面这句话,以我的身份是不该说的。但——警方目前没有任何陈念伤害甚至杀害魏莱的证据,尤其物证。”
    北野于是点了一下头。
    他没杀魏莱。
    他到后山的时候,魏莱已经死了。
    检查她身上的伤,只有一处伤口,非常深,没有轻微的刺伤,也没有别的划伤,别的出血口。可陈念用刀伤了魏莱,所以很明显,陈念挣扎中的那一刀刺死了魏莱。
    魏莱的上衣上还留着血色的手印,北野伸手比了一下大小,知道那是陈念的手。
    郑易问他当时的心理状态,北野说,
    很冷静。有一瞬想报警,但很快否决。警察会调查,陈念为什么带刀,魏莱是否有即将要杀死陈念的主观迹象,很可能结果是没有。不论是魏莱对她的欺.凌,还是她带刀去见魏莱,这两种审讯于她都会是巨大的灾难。
    他迅速想到一个计划,伪装成雨衣人。他回家拿了抽屉里母亲留下的震.动棒,套上安.全套,制造魏莱被性.侵的假象,赖青有很多件同款雨衣,刚好他借了一件还没还,他用魏莱的指甲抠了几道。
    他把她运到很远的三水桥上游,埋进淤泥(如果万一被发现,他希望魏莱的尸体保存完整,让人看出凶手是男性);上衣必须带走,因为有手印。
    他知道风雨会掩盖一路的摩托车辙,也知道没人会去那里,他的计划是不会有人发现尸体。
    可魏莱的一只鞋掉进河里;而三水桥的垮塌将作业工人带到水下。
    尸体被发现,他必须顶替成雨衣人了。他没有杀害魏莱的犯罪动机,而警察迟早会查出陈念。只有他是雨衣人,他才有杀害魏莱的动机,才能让陈念全身而退。
    郑易问他什么时候发现赖子是雨衣人的。
    北野说,他第二次犯案时。那女生没报案,后来北野把名字告诉警方以证明自己是雨衣人。
    那次赖青作案,刀不小心伤到自己,不敢去医院,叫北野帮忙买纱布买药止血。北野骂过他,叫他别再乱搞。但他又犯了第三次,还找北野买药。
    他对郑易说,他可以不杀赖青的。
    但,他从陈念见到赖青时恐惧的本能反应里察觉到异样,他隐约怀疑,当晚猥.亵陈念的路人里有赖青,但不确定;
    此外,他担心赖青如果以后再犯案,真正雨衣人的身份暴露,他的计划就全失败了。
    一天深夜,他去找赖青,
    只有他死,他才不会继续犯案;只有他不再继续犯案,北野替代的雨衣人就无法翻案。
    然而,他下不去手。
    赖青打游戏到半夜,正喝啤酒吃烧烤,看到好久不见的朋友,搂着他的肩膀叫“北哥”,拉他一起喝酒。赖子其实是三个里年龄最大的,但他没有亲人朋友,在福利院总被欺负,只有大康和北野。他有事总问北野,也不知什么时候反叫他哥了。
    北野比他小,但总被叫做哥,竟习惯了对他的照顾。他下不去手。
    内心挣扎很久,最终他杀不了他,他和赖子说,你跑路吧。
    他告诉赖子,如果一直待在曦城,雨衣人的事瞒不住。他让他离开,抛弃雨衣人身份,以后不要再犯案。犯案总有一天会被抓,这是冥冥之中的天意。即使哪天实在管不住要去招惹女人,别再穿雨衣。如果被抓,别供认在曦城犯过雨衣案。
    赖青听了他的话,同意了。当时就给大康打了个告别电话。
    两人最后一次喝起了酒。
    陈念还在家里,北野要回去了,走前忽然决定问他,陈念被欺那晚,他是否旁观,是否猥.亵了她。
    尚未开口,赖青搭上他的肩膀:我听你的。不过啊,我觉得我运气特好。做事总不留痕迹,也没被发现。
    他语气炫耀:之前雨衣人是,后来杀人也是。
    北野问:杀人?
    是啊,魏莱啊。
    赖青放下酒杯:魏莱脾气爆呀,做起来肯定有意思。她平时总欺负人,没脸报警的,不然传出去她没法在圈子里混。
    当时,魏莱受了伤,胸上的口子流着血,她正准备打电话找人,赖青出现,堵住她的嘴,绑住她的手脚,强.暴了她。
    事后,赖青准备离开,魏莱嘴上的布条不知怎么松了,她咬下他的口罩,模糊不清地发誓说会阉了他。
    赖青在短暂的十秒的空白之后,将刀口插.进陈念刺过的伤口上,狠狠往里一捅。
    赖青拿着一根烧烤竹签,戳桌上的小缝隙,猛力一插,竹签刺穿桌缝。
    北哥,你说奇不奇怪,我那刀刚好吻合那伤口。咱们一起买的刀真是幸运刀啊。不过,沾了血,我扔河里去了,你不怪我吧。——太幸运了。后来尸体还不见了,估计是以为自己杀人的那女孩的家人偷偷埋了。
    北野已不知是什么心情。
    原来不是陈念,是赖青。
    赖青得意洋洋:假如找到我,我就推那女孩身上,说我只是强.奸了涌着血快要死了的魏莱。那女孩是我的替罪羊,替得死死的。魏莱手脚上的淤青,前一天晚上就有了。哈哈哈。
    北野撑着因酒精而发沉的头,沉默很久后,问:前一天晚上,什么意思?
    前一天晚上啊,魏莱跟那女孩说让她第二天去后山找她时,我听到了呀。
    赖青醉得一塌糊涂,摇头晃脑地笑,
    我路过巷子,运气好呀,一群女生拖着一个浑身赤.裸的女孩,喊着贱卖啦贱卖啦。
    有几个不好意思去,看几眼就走了;有几个和我一样,便宜不占白不占。我也录了视频,你要不要看?
    赖子摸出手机,播放起来,传出少年狂妄无耻的笑声和咒骂。
    ——把她弄过来亲老子。
    ——操,又倒了,妈的扶都扶不稳。装死么?
    ——这女的好像被刚那几个女的打晕了,摸半天没反应,跟死猪一样,败兴。
    ——啧啧,奶真滑。
    后边这句是赖青的声音。
    赖青听到,笑起来,回忆说她的身体多娇多嫩,光是摸几下亲几下就害得不经人事的他们一泻千里。
    有个没用的,喷到同伴手上,还闹得几人打起来,不欢而散;只有他赖青最厉害,他的喷到了她脸上。
    他轻挑地描述着女孩柔软的身体和肌肤,他不知道,那是北野多珍爱的宝贝。
    他没注意到,北野的眼眶红了;
    他也不知道,那晚回到家拿出手机第一次欣赏自渎时,城市的另一端,北野抱着滑下摩托车的如死了一般的陈念,在暴风雨里嚎啕大哭。
    或许因为酒精,北野起身时,瘦弱的身板有些摇晃。
    赖青盯紧屏幕,声音激狂,就着视频喊:把她的嘴捏开。
    他没注意到,北野弯腰从工具箱边拿起一把扳手,抬起头时,泪水流了一脸,转身就朝他脑袋砸了下去。
    郑易听完,长久无言。
    律师问:“之前为什么不说?为什么不说赖青是雨衣人和杀人犯?”
    “没必要。”北野说,“警察不会相信我。”
    如果赖青活着,告发赖青,他能陷害陈念,把陈念牵扯进无休无止的调查。那天,陈念主动带了刀,这点很难解释;魏莱彪悍的父母不会放过她,她那晚经受的事也将被更多人知晓。即使退一万步解释清楚了,她对魏莱造成的刀伤也得另行判处,北野不能忍受让陈念的记录里有哪怕一丝污点。所以他刚才才和郑易谈条件。
    而实际情况是赖青死了;告发变成死无对证,谁会相信他说的话呢?谁都会认为他是为了减轻自己的处罚而把罪责推在死人身上。
    他是完全符合雨衣人画像的少年,母亲是妓.女,父亲是强.奸犯,他就该是个罪犯。他的话没有可信度。
    同一个伤口,先后两个人所刺,尸身开始腐败,谁会信?
    不信他不要紧,不能让陈念冒险。
    只为免她那万分之一可能的危险,他都死咬着不认,哪怕牺牲一生的自由。
    归根到底,一个信字,一个护字。
    郑易承认,自己是败给他了。
    ……
    律师终于松了口气,郑易却没法松懈,他还得绞尽脑汁去找更有利的证据。
    而就在这时,手机再次响了,小姚声音很轻:“郑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