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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百九十六章 明末财政危机
    老朋友的儿子来拜访,方逢年自然要亲自出迎。马绍光被方府家人领入后宅,看到方逢年在书房门口迎接,赶紧走几步上前施礼道:“下官拜见部堂大人,下官身为晚辈和下属,怎敢烦劳长辈出门迎接?死罪啊死罪!”
    方逢年作为马绍光直属上司,能出门迎接实在是给马绍光面子。
    方逢年笑着说道:“子恒,这是在家中,就不要用官场那一套了,老夫和你父亲是同年好友,年纪比你父亲小上几岁,你叫老夫叔父即可!”
    马绍光听方逢年这么说赶紧改口,口称叔父。
    方逢年拉着马绍光进入屋中,家人奉上茶水,方逢年问道:“子恒,这一路上可辛苦?”
    “叔父,长江以南一副太平光景,但是过了扬州就有些衰败,北方几个城市还没从战乱中恢复过来。不过这一路上倒是平安,并没有什么匪徒!”
    方逢年呵呵一笑:“这是自然,神武十年开始,皇帝将北方各省赋税分成减为三成,也就是地方留七成,这所有钱都用来组建地方巡检司,保证各省地方平安,钱投下去了自然会有效果!”
    方逢年作为主管全国赋税的尚书,自然熟悉全国赋税运转情况,看到马绍光不了解,开始为他详细讲解明代赋税。
    明代赋税和后世近似,也分为地税和国税两种,只不过叫法不一。明代将国税称为正赋,各地的夏赋秋赋、征收的漕粮、还有晚明设立的三大饷,这些都是正赋。
    当然钱都交给国家,地方政府也需要运作,所以在明代初期中央和地方的分成是七三分,也就是中央拿走正赋的七成,地方留下三成用于地方政府运营。
    这种政策在国朝初期还算不错,因为元末人口大量死亡,地方也没有什么地主,所以国家还是能收上来很多钱,中央和地方都可以保证平稳的运作。
    可是到了明英宗土木堡之变后发生变化,国家对蒙古从攻势变为守势。守卫总比进攻要花钱,所以中央开始逐渐将分成比例提高,到了万历后期为了镇压各地叛乱更是直接取消了分成制度,所有正赋都要归到中央。
    按理说明朝中期经过上百年的和平,各省人口剧增,人口增加了赋税也应该多了,为啥赋税还不够用了呢?很简单,人口增多读书的人也变多了,这些人都是不交税的。
    除了这些还有各省的土地兼并,官员的增多各地的大地主也增多。这就导致了流民越来越多,各地活不下的流民起义规模也越来越大,朝廷疲于应付,财政支出越来越大,只得加重赋税和徭役。
    原来在北方“永不起科”的土地,景泰时已全部征收赋税。正统元年,朝廷把江南诸省的田赋大部分折征银两,叫作“金花银”,规定米麦每石折价二钱五分。成化时又增为一两,这就使农民的负担比以前增加了三倍。在这个时候加税,无异于饮鸩止渴,虽能解一时之渴,却会危及生命。不过朝廷的统治者已经顾不了那么多了。
    在土地日益集中和赋税徭役日益加重的过程中,农民衣不蔽体,食不果腹。农民打一石粮,交给朝廷的赋税达到八斗。一些农户,今日缴税,明日借贷,已经无法生存。交不起税,就得卖儿卖女,但更多的人选择了流亡。宣德时,许多地区已经出现了较多的流民,正统时,从山西流亡到南阳的人不下十余万户。天顺成化间,流民的数量超过一百万。有的地区人口“逃亡过半”,甚至“十者只存其一”,所抛荒的土地“少者千百余亩,多者一二万顷”。
    明朝政府通过里甲、关津、禁山等措施防止农民的流徒,有时甚至展开残酷的镇压。然而在流民的队伍里,藏有武器,有秘密结社的组织,也有自己的领导人,于是流亡的斗争形式便发展为武装的起义。
    当年朱元璋因吃不饱去当了和尚,还是无法生存,就投了义军,终成一代帝王。具有讽刺的是,他所期望的理想社会没有到来,不过几代人的时间,他的后代也给百姓带来了同样的流亡生活。流民,成为明朝的心腹之患。他们没有成为资本主义萌芽下的自由民,而是成为起义军源源不断的兵源。土地兼并严重的湖广、福建、江西,税赋较重的浙江、四川、山东都先后发生了小规模的起义。
    明中叶的一系列的农民起义,使得明朝政府在嘉靖初年不得不在政治上作一些适当的改革,实行了减轻租银、整顿赋役以及抑制宦官、裁撤锦衣卫校尉等等措施。
    但是由于贪污的盛行和庞大的军费支出,造成明朝财政的困难,政府“每年所入二百万之额,不能充所出之半”。嘉靖三十年,明朝政府于南直隶、浙江等州县增赋百二十万,叫作“加派”。嘉靖三十六年又在江南等地增役银四十万,叫作“提编”。以后又出现了箕敛、派括、算税契、折民壮等等加派的名目。豪绅地主有特权免赋免役,贫苦农民的生活更加痛苦,流民更多,起义更繁。明朝到此时,已是风中柳絮,飘摇不定。
    在明朝面临即将危亡的时刻,历史给朱家王朝一个机遇,把一个叫张居正的人推上了政治舞台。作为一代名相,张居正爱美女、尚奢华,看上去,全没有明代名士的气节。在我们现在能够看到的文字中,也看不出文章大家的风味,倒是有实干家的意味。张居正一生功勋,首推改变赋税制度的“一条鞭法”,使得明政府的财政状况大为改善,并给后人留下宝贵的遗产。现在朱宏三在江南推行的新法,也不过是张居正的“一条鞭法”的加强版而已。
    一条鞭法,说白了就是把各乡各里应交纳的徭役和粮食,汇总到州县,各州县汇总到府,这样层层上交汇总,而且每石粮折合银多少,每个徭役,折合银多少,直接上交白银。把原来繁杂的名目统一到一个条目下,所以叫一条鞭。
    张居正的改革很大程度缓解了明朝中后期的财政危急,但是中国官场有一个弊端,就是人亡政息。等张居正死后,他所倡导的改革被他的好弟子万历皇帝尽废,张居正也被抄家掘坟,儿子还被逼死一个。
    万历末期为了筹集抵御后金入侵和镇压农民起义军费,朝廷对田赋加派了赋银。主要分为辽饷、剿饷、练饷,统称“三饷”。辽饷,是为筹措辽东驻军饷项对田赋的加派。万历四十六年开征。开初每亩加派三厘五毫,以后不断加征,达每亩十厘以上。剿饷是筹措镇压农民起义所用军饷对田赋的加派。崇祯十年开征。照旧粮额加征六合,每石折征钱八钱,又另征银一分四厘九丝,以一年为期,但以后并末取消。练饷是筹措镇压农民起义练兵军饷对田赋的加派。崇帧十二年开征,每亩征银一分。
    这个时候明朝的国家财政和信用已经彻底破产,三大饷的征收只不过是饮鸩止渴,明朝灭亡也只是一个时间问题。
    而地方在为国家征收正赋的时候往往搭车收费,这也是没办法,地方官吏也是人,为了维护地方政府的运作,也需要钱财。所以各地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陋规,什么火耗、摊派、捐输、常例等等名头,这些都可以归于地税。在明朝后期,各地方征收的地税甚至要数倍与朝廷的正赋。
    朱宏三在广州称帝后,对明代这种赋税制度很了解,朱宏三一开始准备借着满清和流寇的屠刀将江南士大夫杀个精光,然后自己扮演救世主的形象去解放他们,就像北方各省一样。
    但是人算不如天算,朱宏三忘了自己手下这帮家伙也是士大夫,随着朱宏三势力越来越大,自然要接受南下逃往的江南士人,这些人为了各自目的的不同都在撺掇朱宏三早些北伐。而当时李成栋和金声桓反正,全国反清形势一片大好,所以朱宏三脑袋一热,放弃当年定下在广州闷声发财的战略,转而四处出击抢地盘。
    而军事上的代差让朱宏三的北伐十分顺利,那些江南的地主还没被满清杀光就被朱宏三解放。这下朱宏三可就为难了,要想长治久安必须要解决土地兼并问题,而土地兼并的罪魁祸首,那些江南大地主们偏偏在反清中站对了队,朱宏三还没办法借助满清屠刀弄死他们,所以朱宏三为了解决财政危急只好祭出新政这一招。
    新政的推行让中央的财政危机极大缓解,也减缓了江南各地的土地兼并。手中有钱的朱宏三开始恢复北方经济,第一步就是减少各地的财政分成,将山东、河北等破坏不严重的省份分成降为三成,而河南、陕西这些重灾区直接减免赋税,同时还给予大量拨款。
    当然这些钱要被地方官员贪污一部分,但是还是有一部分被用在实处,所以各地开始缓慢恢复,北方各省治安也大为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