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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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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封信,是在将近两个月以前,她父亲被火化的那天出现的。
    那时沈昼叶还在华盛顿,在殡仪馆哭得撕心裂肺,回到家整理父亲留下的遗物,在昏黄路灯中翻看父亲送给她的本子。
    然后,她在这封新的本子里看到了,第一封信。
    那封信写得非常长,有些地方模糊得看不太清楚,像是穿梭了数十年的岁月而来。信其实非常漫无目的,带着哄孩子的意思——沈昼叶一开始以为这是妈妈和自己的恶作剧,直到她看到信里提起一些只有她自己知道的小细节。
    沈昼叶那时的心情太灰暗了,生活中难得有点有意思的事情,就玩票式提笔,在张纸后回了信。
    ——第二天,回信上的笔迹甚至信笺,全数消失得无影无踪。
    沈昼叶骇了一跳。
    紧接着,七月的那天晚上,妈妈躺在沙发上说“叶叶,我们回国”之后,沈昼叶哭着躲回卧室,居然就在那本子上看到了全新的、甚至墨痕未干的信笺:
    「是2008年7月26日吗?」
    信上这样写道:
    「我记得这一天。爸爸去世后,妈妈承受不了我们家带给她的回忆,在漆黑的卧室里对我说,‘叶叶,我们回国吧’。」
    是的,十五岁的沈昼叶想,是今天。它怎么会知道呢?妈妈刚刚说过。就在十二分钟前。她说我们回国吧。
    十五岁的沈昼叶看着那封信,缩在卧室门口哭得上气不接下气。
    「……就是这天晚上,我没记错……会出事。叶叶,你已经是个十五岁的大姑娘了,我希望你盯紧妈妈。」
    沈昼叶看到了那行字,怔了下。
    她头脑都有点木,理智已经开始接受这是未来的自己送来的口信,而信中的‘妈妈’就是她们共同的母亲——沈昼叶在黑暗中一个人雕塑般坐着,消化这封简短的信件——
    接着,她触电般跑了出去。
    那天晚上,沈昼叶救下了她的妈妈。
    七月下旬的夜晚,沈昼叶一个人顽强地开车把她妈送到了最近的医院,那是她人生第一次无证驾驶。她一路上泪水流了满脸,她妈妈在后座上捂着血流不止的手腕大哭不已,从父亲火化后就封闭了自己的母亲,终于颤抖伸手,抱住了坐在主驾驶上的女儿。
    到医院时母女二人身上都是血,通红通红的,分不清彼此,医生缝了几针,又觉得这女孩可怜,轻声安慰那个十五岁的女孩,说你妈妈一点事都不会有。
    那天,沈昼叶坐在诊室外,没来由地想起那信的结尾:
    「叶叶,人生不应有遗憾。
    所以我带你走。」
    落笔于畅春园春风中,二零壹捌,昼叶书。
    十年的岁月塑出了一个温温暖暖的姐姐一般的自己。
    十五岁的昼叶几乎是立刻就喜欢上了和未来自己的通信,她毫不保留(也没有必要保留)地将自己的烦恼写进信中,譬如回国的烦恼,譬如告别朋友的痛苦,而经历过这一切的她自己会给她建议,听她倾诉。
    ——每一件,都是在帮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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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转回2008年,科技馆。
    一声闷雷划过天空,灰暗阴沉的天空下,十五岁的沈昼叶抱着书包,坐在了科技馆的大楼梯上。
    外面雨势渐大,兼以狂风骤雨,有种将北京城冲垮的架势。
    沈昼叶鬼鬼祟祟地看了看前后左右,确定没有人后才将书包里的那个厚本子拿了出来。
    一定是什么重要指示!
    重生小说剧本就要开始了!!马上就可以赶上下一波炒房热潮走上人生巅峰了!
    沈昼叶思及至此,迅捷地翻开了本子!
    她本来期待的是长篇大论致富经,可实际上本子里信笺只有两段话:
    「我这里一切都好。一个多周前,我因为联合培养的缘故,终于来到了我梦想了很久的斯坦福……
    (中间隔了好长一段空白)
    ………………别的我不知道,你离陈啸之远一点他本来就不喜欢你!!!!」
    叶叶:“???”
    其中陈啸之三个字张牙舞爪,力透纸背,怨念穿越千年,简直他妈的不像人写的。
    “……”
    十五岁的沈昼叶呆滞地看向楼梯扶手下方。
    科技馆的大厅里同学们已经聚了起来,陈姓班长正代为维持纪律。
    “声音小点,”楼下的陈姓班长冷淡道,“人还没来齐,总共三十四……转学来的那个美国人呢?”
    众人喊道:“美国人不在!”
    被班长cue到的、转学来的美国人:“……”
    我明明是华侨!沈昼叶悲愤地心想,你才是美国佬,你全家都是美国佬!
    他果然恨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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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午五点多。
    潘老师一声令下,初三四班终于散了,还了可怜的科技馆一个清静。
    雨势丝毫不减,唯一的转学生——沈昼叶在科技馆外,蹲着把自己的校服裤裤腿卷了三道。
    与她相熟的魏莱和徐子豪二人回家顺路,两个人已经打车走了。其他的同学坐公交的坐公交,坐地铁的坐地铁,家长来接的家长来接,此时科技馆空空荡荡,此时已经不剩人了。
    “——我们先走了哈!”
    她身后一声中气十足的道别,七八个穿着红白校服的少年笑哈哈地挤在两把伞下,踏进了雨里。
    沈昼叶卷裤腿之余抬头看了一眼,发现那是陈啸之的朋友们。
    他朋友,就是有这么多。
    ……
    陈啸之接到司机的电话往外走时,一抬头就看见了在门外站着的女孩儿。
    大雨瓢泼,十五岁的沈昼叶站在飞流直下的屋檐之下,背影亭亭,有种荷花般的、属于少女的青涩。
    “……我开的那辆suv,在靠马路对面的一侧……”他家司机江叔说。
    女孩子的背影细细瘦瘦。
    陈啸之顿了顿,艰难道:“……叔,你等下。”
    电话里的江叔:“?”
    沈昼叶正背对着他,裤脚挽着,现出细致如玉的脚腕,一脚踩在水里。
    陈啸之看着她,犹豫了一秒,嘟地把电话掐了。
    ……送她回家是义务,只顺路捎一程而已。陈啸之告诉自己:倘若没看见就算了,可既然撞见了,就得负起责任来把她送回家。
    ——毕竟雨下得这么大,而阿十又长得这么细弱,风一吹就能吹跑了。
    阿十,他的阿十。
    他心里微动,朝沈昼叶走过去,冷漠地开口:“还没走呢?”
    然而沈昼叶看到这位陈姓班长,立刻警惕地后退一步!
    “……”
    ——怎么突然这样?这是被欺负了么?
    陈啸之皱起眉头问:“沈昼叶,你家在哪?”
    沈昼叶警惕地说:“朝阳区。”
    朝阳区人民群众。这他妈回答了跟没回答有什么两样。
    “……”陈啸之一句关心掉进了棉花里,连个响儿都听不着,他烦躁地问:“方不方便回去?”
    小姑娘没看他,用脚后跟磨了磨水洼,低着毛茸茸的脑袋,送客的意思摆在明面儿上了。
    她道:“还行吧。”
    这他妈到底什么态度……
    “天儿太差了,”陈啸之这次忍耐了一下怒气,尽量心平气和地说:“不方便回去的话跟我走,我家有车。”
    沈昼叶用一种非常难以描述的眼神,看向了他。
    那一眼里包含的情绪简直——陈啸之没法形容,主要是对比太过强烈了。
    让他甚至都开始怀疑自己说错了什么话……
    先前沈昼叶看他时眼睛总眨巴眨巴,眸中小星星一闪一闪,可是如今,沈昼叶看他,像是看着一名随时会掏出针线包将她扎成刺猬的容嬷嬷……
    十五岁陈啸之烦躁至极:“你来不来——”
    “不用了,”沈昼叶婉言道:“谢谢,地铁挺好。”
    陈啸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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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夜,大雨青翠地穿过客厅。
    外面仍在下着黑雨,窗外城市在雨中灯火阑珊。
    沈昼叶坐在黑咕隆咚的书房里,她写完的作业摞在书桌一侧,大书桌上则堆满了一堆乱七八糟的垃圾——那是她从小区的奶奶处淘来的宝贝,甚至还有一节很长的、还算干净的尼龙绳。
    沈昼叶戴着眼镜,拿着一枚圆圆的凹透镜,在光下端详。
    她得到人生第一架天文望远镜,是四岁那年。
    那天下午画着笑脸的包裹送到,她欢天喜地拆开,将望远镜架在阁楼上观察星星。她爸爸和妈妈陪着小昼叶一起辨识星座,给她讲红巨星和白矮星——当然,仅仅一个月后,小昼叶和爸爸聚在一起,背着她妈,偷偷将那架昂贵的望远镜拆了。
    拆大件才有意思,爸爸压低了声音和小昼叶说,然后拿着拆下来的零件一样样地和女儿讲,这是微调杆,那是遮光罩。
    ——‘物理是万物之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