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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成亲,被踩
    鼓乐阵阵,八抬大轿。
    对于秦风的婚礼来说,其实算不上节俭,毕竟如今的秦风不缺钱,唯一欠缺的就是太过冷清。
    宾客只有刁翔和他父亲刁允两人,并且刁允还得顺便担任了主持秦风婚礼的重责。
    唯一幸运的是,破家而出的刘婉婷不在意这个,而秦风虽然想在意,但也总不能去大街上拉人来参加他的婚礼。
    至于庄户们自然不可能作为宾客出现,这倒不是秦风小气,而是这个时代的规矩。
    不管秦家再这么落魄,那也是正儿八经的五品世家,不是他们这等奴仆、佃户能够上堂的,就算秦风有败家子这个护身符在,也不敢做出这么离经叛道的事来,否则整个大兴城都将流传秦风不仅是个败家子,而且还是傻子的传说。
    洞房花烛夜让人十分的满足,至少对于秦风这个上辈子单身二十余年的老光棍来说十分的满足。
    秦家庄的家财也顺势移交到了新任女主人的手中,男主外,女主内是这个时代不变的基调,秦风没打破规矩,让妇女顶上半边天的计划。
    第二日早饭之后,便是去祠堂祭拜。
    这事被秦华搞得十分隆重,毕竟作为秦家的独子,开枝散叶的重责全部落到了他的肩上,这事隆重一些也就不甚奇怪了。
    事情还算顺利,在祭拜回来之后,秦华带着一干人等来庆贺自家少爷的新婚之喜。
    秦风坐在中央,左边是刘婉婷,婉儿在右边站着,看起来倒还挺像那么一回事的。
    “恭贺少爷新婚之喜,祝少爷早得贵子。”
    秦华打头,一众庄户全部齐聚,数百近千人聚集在一起,倒也像模像样。
    唯一让秦风感到郁闷的是,虽然已经成婚,而且是秦家名正言顺的家主,但因为没有孩子,他到现在也只能被人称为少爷。
    点点头,秦风起身,大手一挥道:“大家好好过活,跟着少爷我,秦家庄的日子只会越来越好,保证让你们吃香的,喝辣的。”
    众人面面相觑,少爷说话平易近人,这倒还能理解,吃香的他们也清楚是个什么意思,但喝辣的...辣是个什么滋味?
    秦风并没有解释的打算,对着刘婉婷微微一点头,便带着婉儿离开了。
    看到这个画面,众人心中一凛,看来这秦家庄以后就是少夫人来当家了。
    刘婉婷到底是大户出身,没有半点的不适应,先是命一个丫鬟将秦华扶起,然后和蔼道:“管家德高望重,在秦家庄兢兢业业二十余年,以后婉婷还要多多请益才是。”
    “老奴不敢,少夫人但有吩咐,老奴自当尽心竭力。”
    秦华心里也清楚,这位少夫人以后就是自己的顶头上司,万万不可怠慢。
    刘婉婷一脸笑意道:“华叔言重了,您可是秦家庄的忠仆,夫君特意交代过,让我多多听从您的意见,还请多多勉力。”
    安抚好秦华,刘婉婷脸色不变,看着下面的农户和仆役道:“大家都辛苦了,晚点都去华叔那里领米。”
    领米?
    听到事关自己的时候,所有人的耳朵都竖了起来,虽然还不清楚具体什么事,但听意思就知道是要发东西了。
    前两天发的布料还没捂热乎,又有东西能领?
    一时间底下有些嘈杂起来。
    “安静!”
    秦华看到第一次拜见少夫人就出了纰漏,顿时勃然大怒,吹胡子瞪眼的喝斥一句,伸腿在一个闹得最为热烈的汉子屁股上踹了一脚。
    “王三,再嚷嚷把你的米分给别人了。”
    “那可不行。”王三伸手揉着屁股,脑袋摇得和拨浪鼓一般,大声道:“少夫人仁慈,今日又是少爷的新婚之喜,俺不贪图那些东西,但总得沾沾少爷的喜气不是?说不定明天俺也能娶个婆娘回来呢。”
    哄笑声顿时响彻整个院子,气氛热烈无比。
    刘婉婷轻咳一声,虽然声音不算大,但庄户和仆役都是有眼色的人,顿时安静了下来。
    “夫君既然将整个庄子交给我管,那么大家以前什么样,以后还是什么样,都去领米吧,每家按人口来,一人五斗白米。”
    五斗,还是白米。要知道这个时代北方主要还是以粟米和面食为主,白米可是稀罕物件,这一庄子的人,可能大部分这辈子都没见过白米饭长什么样。
    “少夫人仁慈!”
    这一次没人再插斜打诨了,所有人在齐声谢过之后立刻散去。
    等所有人全部走光之后,秦华才有些忐忑的对刘婉婷道:“少夫人莫要动气,王三那人也不是故意捣乱,那人从小就有些憨傻,家里六个兄弟,他排老三,如今年过三十,却还是没能娶上个婆娘。”
    刘婉婷点了点头,这话里的意思她很明白。
    一家六个兄弟,这吃饭得多困难?这老三不上不下,恐怕也得不到父母的偏心,再加上有些憨傻,估计从小就没吃过饱饭。
    秦华这么说无非是在给王三开脱,省得她日后找这人的麻烦。
    微微一笑,刘婉婷摇头道:“无妨,婉婷虽说不是什么大门大户出身,但也没什么骄横的毛病,华叔无需担心。”
    ...
    秦家庄中的土路上,秦风缓缓渡步向前,婉儿就跟在他的身后,亦步亦趋,一个十分合格的小跟班。
    时值炎夏,地里的冬小麦已经全部收获,就连麦秆之类的东西也被收走,土地刚刚被翻过。
    秦风清楚,这是准备种植大豆。
    上一世作为孤儿,自小在孤儿院长大的秦风自然清楚,这是养地的办法,如果只种植小麦对地力的消耗太大,而且将地空着也有些浪费。
    晃晃悠悠地走到田庄的边上,隔壁就是那大户人家的庄园,中间被一条大路所隔断,泾渭分明。
    “少爷,你看他们好懒啊,都不下豆子,这些豆子可是能榨不少油呢。”
    婉儿看着几个穿着华丽的男子正在驱赶着懒洋洋的庄户,但却不曾让他们干活,话里便有些不屑。
    “莫要乱说话。”
    秦风静静地看着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年被一群人簇拥而来,连忙止住了婉儿的牢骚。
    这几个人的穿着十分简单,但气势却非凡俗之辈可比,尤其是被簇拥在中间的那个年少公子,秦风一眼就能看出来他非富即贵,这种人他前世见过很多。
    “阿英,子曰,举直错诸枉,则民服;举枉错诸直,则民不服。”
    “阿英,我大隋蒸蒸日上,那南陈却垂垂老矣...”
    “阿英,不若我们回庄上详谈如何?此处臭不可闻,岂是我等应该来的地方?”
    “没错。”有人大为赞同道:“我等饱学之士,上扶君王,下安百姓,却在此闻着贱民之臭,成何体统?”
    几个人全部以袖掩鼻,看向秦风的目光中,那抹鄙视丝毫没有掩饰,仿佛和秦风站在一处是他们最大的耻辱一般。
    婉儿没有了刚才的不屑,躲在秦风的身后有些惶恐,生怕惹怒这些看起来非富即贵的公子哥,给自家少爷惹来什么麻烦。
    秦风看着中间那个始终不曾开口的年轻人,他应该就是众人口中的阿英,虽说始终不曾开口,但那股高高在上的姿态却始终不曾放下。
    那些话,其实有很大一部分都是说给秦风听的,毕竟秦风的打扮可不像普通的庄户,但也算不上什么大富大贵的子弟,给他们来当垫脚石正合适。
    秦风不屑地撇撇嘴,两世为人的他一眼就看出了这群还没踏上官场的年轻勋贵心中的想法。
    无非是那年少公子的爹应该是个大官,他们想要通过踩一脚秦风这个层次不算太差,但应该也不会太高的野小子一脚来显示自己的本事,好能够得到赏识。
    这事一点都不新鲜,在秦风看来就是一些小孩子的伎俩,有些幼稚。
    众人目光灼灼的看着秦风,希望他能够说点什么,最好有理有据一些,否则怎能显示出他们的本事?
    “一群五谷不分,四体不勤的垃圾也敢大放厥词?”
    气氛顿时一窒,接着那几个围拢在年轻公子身边的文士顿时忍不住发飙了。
    “乡野小子,可知我等的来历,便敢在此大放厥词!”
    “捉他去见官!”
    “乡野村夫,家中可有品级?胆敢在我等面前大放厥词,莫非以为我等不敢拿你?”
    中间那个年轻人饶有兴致地看着眼前的这一幕,没有开口的打算,同样也没有制止的意思。
    秦风露出一脸惊讶的表情,问道:“你等每日所食之粮难道不是这臭不可闻的田地中种出来的?你等吃饱了却嫌这地臭不可闻,此举与骂娘有何区别,这就是圣贤书里告诉尔等的道理?”
    此话一出,一群人顿时被气得满面通红,口中喝骂不断,翻来覆去无非是些我等饱读之士,岂能和这种乡野村夫一般见识云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