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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0章约会
    “啊?”我一时间没反应过来。
    他有些不高兴了,“听不懂中国话吗?”
    “不去。”我道。
    他皱眉:“你必须去。”
    “凭什么?”我很冷淡的坐下来,拿起水果刀削苹果。
    他把听诊器放了下来,在病历上写了几行字,“就凭我已经订好了位置。”
    “吃什么?”我问道。
    他邪然一笑,“牛排。”
    “我考虑一下。”我道。
    李繁星立刻就急了,“明月,你不能跟他去,牛排我也能请你吃。”
    “就你现在这副娇柔的小身板,没有个四五天,是没法下床走动的。”傅书瑾的手落在李繁星额头上,直接就把他给摁回去了。
    李繁星死死的瞪着傅书瑾,“她可是我女朋友。”
    “你叫她女朋友,她答应吗?”傅书瑾自负的问道。
    李繁星面色微微一白,看向了我,又好像不够自信,“傅书瑾,你到底在搞什么?”
    “没搞什么,别忘了,我可是她的救命恩人。”傅书瑾道。
    李繁星紧咬后槽牙,“是我让你救他的,没有我的直升机,你的那点破医术根本不顶用。”
    “可我也是你的救命恩人,如果你好好听我的话,在医院里疗养一段时间的话。你过量献血的后遗症,就会降到最低。”傅书瑾笑得如沐春风。
    李繁星被他气得不行,“你别忘了,你拿着谁家发的工资,救我是你的职责。”
    “这两年在李家赚的钱,已经够我用几辈子了,说起来我还要多多感谢李老板和二少爷的提携。”他随手弹了一下李繁星的额头,毫无顾忌的戏弄着他。
    李繁星的整张脸都憋红了,“你少得意,明月是不会跟你去吃饭的。”
    “你的本名是叫明月吗?”他问我。
    清琁第一次知道我的名字的时候,好像也是这样的神态。
    清亮的眸子,桀骜的气息。
    都恰如当时。
    我一时间有些痴迷,“嗯。”
    “明月,你是不是暗恋我?”他一字一顿认真的问我,脸上找不到半分轻佻。
    我心中微微一动,道:“不是。”
    “不是就不是吧,不知道为什么,总是会被你吸引。”他从白大褂的口袋里摸出来一枝玫瑰,递给了我。
    我接过玫瑰嗅了嗅,道:“被我吸引?被一个村妇的乡土气息吸引么?”
    “不知道为什么,从第一眼见到你,就觉得你很特别。”他修长的手指勾起了我的下巴,那种看我的眼神和清琁如出一辙。
    我实在没法拒绝,“好,我跟你去吃完饭。”
    “明月,你怎么能答应他呢?他只是一个一无是处的臭大夫。”李繁星差点就从床上炸起来,奈何身体实在太弱,努力半天都没起来。
    我把苹果递给他,道:“只是一顿饭而已,你那么激动干什么?”
    “他邀请你过去,实际上是居心叵测,我怕你被骗。”他接过苹果,委屈巴巴的看着我。
    我收了水果刀,道:“我已经是有丈夫的人,做不出什么太出格的事情。繁星,你在这里好好养病吧。”
    “那……那也不能跟他约会吧?”李繁星一脸伤心的样子。
    我冲他淡淡一笑,“我跟谁约会,还要找你报备吗?”
    “富二代,你除了钱,没有别的本事能哄女孩子开心了。”傅书瑾一脸打了胜仗的样子,拍了拍李繁星的肩膀走了。
    ——
    餐厅。
    小提琴声悠扬婉转,烛光之下放着满满一盒蓝色的玫瑰。
    暖黄的灯光下,欧式烛台上闪着烛光。
    傅书瑾左手托着自己的太阳穴,歪斜着身体凝望着我,“明月,你是被拐卖到那个鸟不拉屎的地方吧?”
    我正在切割牛排的手一停,盯着自己的刀叉看。
    什么鬼?
    他怎么会突然问这个??
    自陈平死了以后,我是拐卖到刘家村的身份早就被大家淡淡遗忘了。
    这件事情也一直是我和清琁之间的疮疤,就连赵又廷也未必知道这个,他到底是听谁说了。
    “怎么不说话了?”他喝了一口红酒,初醉微醺的问我。
    我塞了一块牛排进嘴里,来掩饰自己此刻的心境,“这家餐厅的牛排挺好吃的。”
    “看来我是猜对了。”他慵懒的看着我。
    我道:“你怎么知道的?”
    “从你的举止判断,还有……你用刀叉的手势,以前应该没少吃西餐吧。”他用餐布优雅的擦了擦唇。
    我把刀叉放了下去,对他道:“你挺会观察人的么。”
    “这么说来,你病历上写着你行李叫李婷婷只是拐卖之后的化名,真正的名字叫明月。还挺好听的,没有了李婷婷的那股土味。”他随手给我到了点果汁,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我喝了一口果汁,“你不去做侦探可惜了。”
    “我的才能可不止做侦探而已,我会的东西多着呢。”他朝提琴手招了招手,提琴手就把琴递给他了。
    他扛着提琴,信手演奏着。
    是卡农里最难演奏的一部分,不得不说他很有音乐天赋。
    刚才演奏的乐手,明显技不如他。
    等他一曲奏完,我鼓了鼓掌,“拉的真不错,看来傅医生还真是多才多艺。”
    那个乐手也用力的鼓掌,感觉就像是遇到知音了。
    “别叫我傅医生,喊我书瑾。”他把琴还给了旁边的乐手,皱着眉头有些不满。
    我尴尬了一下,却硬逼着自己喊出来了,“书瑾。”
    “诶。”他故意应了一声,脸上带着自得的笑意。
    我低头喝汤,他道:“明月,离开那座村庄吧。”
    “啊?”我惊讶的抬头。
    他眼神坚定,“既然是被拐卖到那里的,有机会出来,就不要继续呆了。”
    “那我能去哪儿?”我问他。
    他走到我身后,将外套披在我的身上,“我带你回家。”
    “这……太突然了,我考虑一下,好不好?”我穿上了带着陌生男子气息的衣服,心里面有说不出的别扭。
    想把衣服抖下去,又不想在现在这个情况得罪他。
    他走到我面前,喷了我满脸酒气,“我帮你脱离苦海诶,小妞,你还说要考虑。”
    “你……你喊我什么?”我的眼角禁不住滑落了一丝冰凉。
    他看到我落泪了,酒也醒了,“小妞啊,你怎么哭了?是这个称呼太轻浮了?”
    “是太轻浮了。”我一时清醒过来,在心中反复告诉自己他不是他。
    他眼珠子一转,说道:“那我叫你明月,小明月?月儿?”
    “你还是叫我明月吧。”我对他道。
    他的手勾起我的下巴,从高处俯瞰着我,“这样太生分了,小甜甜如何。不然,我就喊你月儿了。”
    “月儿就免了,还是小甜甜吧。”我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肉麻虽然肉麻,但至少喊的不是我小名。
    他的头缓缓的落了下来,好像是要亲我,“小甜甜,真的好奇怪,你身上的每一丝气息都在吸引着我。”
    “是吗?我害怕我身上的乡土气息,会恶心到你呢。”我的手偷摸的伸向了他的小腹,此刻,大天眼看的格外清楚。
    那颗灵魂碎片,就在他肚脐眼里。
    隔着衣服还不太好拿,不过眼下是个机会。
    我的手刚一触到他腹部,他的肌肉就猛地一绷,摁住了我的手,“小甜甜,你就这么心急吗?”
    “啊……是……有点心急。”我功败垂成,尴尬极了。
    他眼神迷离,道:“不过这个场合不方便做这种事情,我们得换个地方。”
    “什么地方?”我问他。
    他往桌上放了一张粉色的房卡,“去酒店。”
    无耻败类!!
    我在心中腹诽了一句,表面上还要淡笑着收下房卡,“远吗?”
    “不远,就在楼上。”他伸手好像要抱我。
    我闪身躲过了,走在他前面,“那走吧,时间不等人。”
    “你就这么害羞么?反正早晚是我的人,让我抱着你,有什么不好。”他不满的从后面追上来。
    刷开了酒店房门,一股子令人迷乱的香水味扑面而来。
    满地满床都是玫瑰花,就连浴室都是透明的。
    我急不可耐的把身上披着的,他的外衣脱了下来,“外头好冷,里面终于暖和了。”
    “小甜甜,是你先洗澡,还是我先洗澡。还是我们一起呢……”他的双手落在我的后肩上,暧昧的问我。
    我回眸一笑,道:“你先洗吧,帮我试试水温。”
    “遵命,小甜甜。”他白天一副高冷的样子,下了班却是左一个小甜甜,右一个小甜甜的乱叫。
    我嫌他洗澡辣眼睛,一直都盯着窗外看。
    过一会儿,浴室里冒出了热气。
    身后有一个人慢慢的靠近,我及时转过身。
    登时,又捂住了眼睛,“你怎么不穿衣服?”
    傅书瑾没穿衣服就出来了,只在下身的位置围了浴巾。
    围的还特别低,都能看到人鱼线了。
    “刚才不是很心急么,现在怎么又不敢看了?”他弹了一下我的脑门。
    我睁开眼睛,脸红的厉害,却还是硬着头皮问道:“我……能摸一下你的肌肉吗?”
    “随便摸。”他很大方。
    我的手摸上了他的小腹,滑到了肚脐眼的位置。
    指尖立刻就感觉到了那颗灵魂碎片的存在,手指颤抖的将它带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