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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节
    今天夹子扑街,不过周末还是要加更的。
    文中提到的周善祥。
    吉特?阿姆斯特朗/周善祥
    吉特在当今古典乐坛是最独特的现象之一。1992 年生于洛杉矶, 吉特在十五个月大的时候就会数数。两岁的时候母亲教会了他加减法,然后他就自行领悟了乘除法。他在花园里挖坑玩的时候向母亲解释清楚了杠杆原理。三岁的时候他问了一个问题,答案要用相对论才能解释清楚。
    五岁时开始学习钢琴。第一天上课的时候,吉特看到老师讲解乐谱,回家以后就自己画了一张五线谱,在没有乐器的情况下开始自行作曲。二年级的时候,吉特已经读完了高中数学。九岁那年他已经做好了上大学的准备。与此同时,他的钢琴技巧也已经提升到了需要聘请经纪人的程度。
    ^_^,天才总让人跪下膝盖。跟他们比起来,晴晴子也就还好,毕竟她从小能歌善舞,接受过非常良好的教育。她父亲高级工程师,母亲第一代会计,她的年纪刚好让她躲过了上山下乡。会京胡这点看上去逆天,但她已经在乐器行待了一年多,各种乐器上手对她而言没什么大不了,她本身音乐素养就很好。设计服装也一样,一个注重穿着打扮又美商高的人,干这行本身就有得天独厚的优势。至于数学牛,这是她专业啊。但她自己不以为意,方教授也说了,她当时对这个兴趣不大,她的注意力都在艺术上。所以她疯了以后会天天去舞厅,平常有机会也会弹琴,但从来没有主动展露过数学才华,因为人家不把这个当回事。
    晴晴子疯了,表现为她人际交往上有问题,人格幼稚化,到今天她还是很容易被人忽悠,但她自理能力以及学习能力都在。
    至于在感情上受骗,古往今来被渣男骗的才女不胜枚举,就是现在社会新闻中为渣男所害甚至丢了性命的成功女性也没消失过啊。^_^,腾讯还被萝卜章骗了呢。
    我们有的时候会认为天才是无所不能的,应该不容易上当受骗。但很多时候并非如此,不少天才个性都相对单纯,甚至可以说是相当天真。
    另外,八十年代的大学生有不少聪明绝顶的,单墫教授在他的纪念文章里提过自己的同学两个月自学法语,然后去法国留学读数学的。
    宋晴为什么会变成现在这样,别想骗阿金剧透。她其实是个极为坚强的女性,只是运气差了些。
    糟糕的作者才会试图在文章外解释文中人物,阿金承认自己不咋地,不过也仅此一次,以后不会再说解释了,会努力在文中就让大家明白的。
    历史上大牛逆天的让人想哭,英国的罗素老爷子,哲学家、数学家、逻辑学家、历史学家、文学家,同时也是活跃的合理主义与自由思想活动家,并致力于哲学的大众化、普及化,很多人将罗素视为这个时代的先知。
    罗素到中国演讲时,给他当翻译的赵元任老爷子也是牛掰中的牛掰。对,就是写著名的《施氏食狮史》的老爷子。
    石室诗士施氏,嗜食狮,誓食十狮。氏时时适市视狮。十时,氏适市。是时,氏视是十狮恃十石矢势,使是十狮逝世。氏拾是十狮尸适石室,石室湿,使侍试拭石室,氏始试食是十狮尸。食时,始识是十狮尸是十石狮尸。是时,氏始识是实事实。试释是事。
    贴一点网上资料:到了美国康奈尔大学之后,
    赵元任的兴趣就变得更广泛了。
    他先选修了哲学发展史、逻辑学,
    但童年时期的很多疑惑仍未解开,
    又选了实验物理、力学热学、
    有限群理论、系统心理学和语音学。
    学得如此庞杂,
    却没有一样浅尝辄止。
    作为一个外国留学生,
    数学拿了3个100分,一个99分,
    创下了康奈尔建校以来,
    最优异的成绩纪录。
    1914年,他拿到数学学士学位,
    这时候大学老师告诉他,
    “凭你的资质,数学或哲学的研究生奖金,
    你可以随便申请一个。”
    赵元任想了想,数学已经学得差不多了吧,
    于是他又中途改行,
    成了康奈尔大学哲学系的研究生。
    那几年里,赵元任的天才学习能力,
    简直令同辈人望尘莫及。
    不但文理兼修,而且所学之精,钻研之深,
    恐怕后来再也没有人能够超越。
    难怪胡适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
    “每与人评留美人物,
    辄常推常州元任君第一。”
    此外,他还精通各种乐器,
    终身与钢琴为伴,
    学生时代开始写歌,
    一生创作百余首歌曲,
    当萧友梅创作的《卿云歌》,
    成为北洋政府定下的国歌时,
    很多人却更愿唱他写的《尽力中华》。
    而他最著名的作品,
    就是那首《教我如何不想他》,
    曲韵悠长,耐人寻味,
    浓浓的思念和缠绵流转其中。
    现代音乐的一代宗师萧友梅曾盛赞他:
    “替我国音乐开创了一个新纪元!”
    萧友梅
    在赵元任面前,
    这个世界似乎处处都是谜团,
    仅仅凭某一学科的知识,
    是无法满足他的好奇心的。
    读研究生那几年,他可以胡乱穿衣,
    几个月不刮胡子和头发,
    整天窝在床上读康德、罗素,
    累了就做物理实验、听唱片。
    研究生一毕业,他又报考了哈佛,
    1918年,拿到哈佛哲学博士学位后,
    回到康奈尔大学任教,
    母校给他提供的职位,
    居然是物理学讲师!
    1920年到清华上了一年课,
    1921年他又跑回哈佛研究语音学,
    顺便当了哲学讲师和中文系教授。
    赵元任不光读书,
    做研究生时,他和留美学生,
    一同创办了“中国科学社”。
    留学期间,西方的工业文明,
    各种先进科学已经进入爆发期,
    而中国却还在科学门槛外缓缓爬行。
    赵元任认为,中华之所以孱弱,
    就是因为科学不发达。
    为了提倡科学,传播知识,
    他们一起创办了一本杂志,
    将其定名为《科学》,
    这就是中国最早的学术期刊。
    而“中国科学社”也聚集了,
    后来中国最早的一批科学大家。
    中国科学社
    1920年,是赵元任生命之中,
    最为特殊的一个年份。
    这一年出现了两个人,
    对他一生有至关重要的影响。
    常州老家,青果巷
    在应胡适之邀回清华授课没多久,
    蒋百里等人便请了一位重量级人物,
    到中国讲学,那就是罗素。
    众所周知,罗素所学亦是无比庞杂,
    他是哲学家、历史学家、数理逻辑家,
    知识面覆盖宗教、伦理,历史,
    与怀特海合著的《数学原理》,
    对逻辑学、数学、哲学、语言学产生巨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