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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7节
    老曹却梗着脖子喊:“呸!他也配。当初为了不让女朋友出国,直接喊人拐了丢山里头去,多干净的教授哦。”
    哇!一石激起千层浪,这种劲爆的话题走过路过莫错过。吃瓜群众立刻顾不上这人前脚还拿着刀捅人呢,赶紧围上去想听一听当代陈世美的故事。
    听说,这可是世界上都有名的教授呢。
    可惜警察叔叔尽忠职守,直接把人塞进了警车,然后油门一踩,绝尘而去,只剩下没吃饱瓜的广大群众空留满心遗憾。
    宋楠楠看着远去的车子,微微垂下眼帘,喊了声目瞪口呆的许晨阳:“走吧。”
    许晨阳已经傻了,两只脚板像是粘在地上,他喉结滚动,问了个傻乎乎的问题:“那个,女朋友,山沟沟,拐卖?”
    宋楠楠扭过头,只说了两个字:“别问。”
    她不该来这趟的,她后悔了,她应该放任他们咬下去,最好打成一团,你捅我一刀,我给你一脚。
    不,这样死掉都太便宜他,最好让他凌迟。
    对,她就是这样的肤浅。
    精神折磨这种东西折磨的都是有良知有道德底线的人,这两个,周放恐怕一条都不具备。否则他也不会这么多年都活得如此滋润。
    至于来自社会的道德审判,那就更加不要指望了。再大的热点再多的愤怒也会被新的头条盖下。国内学术界真有人身败名裂过吗?但凡是个活人,就都能洗白。
    宋楠楠伸手捂住脸,再放下手的时候,面色已经恢复平静:“走吧,我得去一趟超市买菜。今天我要做顿好吃的。”
    吃饱了,当然是出去玩啦。
    宋晴已经收拾好了行李,急吼吼地催促洗碗筷的宋楠楠:“快点快点,我们现在出发还能赶上晚饭。”
    宋楠楠就很无语:“那你帮我擦桌子啊。”
    许晨阳赶紧打圆场:“行了,我来我来。”
    他到现在都不敢看宋晴,主要是不敢想。
    人贩子,宋楠楠当初说的人贩子不是被宋晴抓到的那批,而且拐卖了宋晴的人!
    难怪她要调查1983年到1986年宋晴的行踪呢,那个时候的宋晴的确没读研,可也没跟着贺家小叔当流浪歌手。
    她是……
    许晨阳简直没办法想象。
    她到底是怎么活下来的啊!
    少年简直想要大哭一场。
    当年的宋晴又是如何鼓足勇气从人贩子手上救下他的?她明明受了那么多罪,她肯定怕死了人贩子。
    宋楠楠默默地看了眼许晨阳,语气冷淡:“你要是不想擦桌子,就到边上老实待着去,别碍事。”
    林家父母还挺惊讶:“这么赶啊,本来今晚还想请你们一块儿吃顿饭的。”
    叨扰了这么多天,好不容易买好了房子又联系上生意人脉,他们总该有点儿表示。
    宋晴老实不客气地伸出手,理直气壮:“把钱给我,我们过去吃就行。”
    请客嘛,请就是付账,客就客人到场,其实没有主人什么事的。
    林母哭笑不得,直接拍下她的手:“我准备自己做的。算了,这些拿上吧。本来要给你塞冰箱的,路上吃了垫垫胃。”
    宋晴看到盒子里头的冰皮绿豆糕跟冰皮酸奶,立刻发出欢喜的惊呼,然后一手一个塞进嘴里,竖起大拇指点赞,好吃,真好吃。
    林母笑容满面:“你说好吃就肯定真好吃。回去以后我就上货了。”
    车子已经在别墅外面等,大人们将孩子送上车,每个人都强调让他们照顾好宋晴。
    晴晴子很不服气,认真地强调:“是我照顾他们!”
    大家哈哈哈,相当配合:“对,你照顾大家。”
    宋晴就很得意,摇头晃脑地上了车就开始唱歌。
    悠扬的歌声从她口中传出来的时候,周伟主动转头问林安:“这唱了什么?”
    好吧,他感受到了浓郁的悲伤。作为小伙伴们唯一正儿八经只走高考路线的人,他的英语听力已经下降到这地步了吗?他居然一个单词都没听懂。
    林安表情凝重,听了好几句才敢肯定:“这不是英文。”
    周伟眼睛瞪得大大的:“俄语,法语?”
    “是德语,《letzte rose in unserem garten》。”宋楠楠轻轻跟着哼唱起来,“willst noch immer auf sonne warten,doch der herbstwind weht uebers land.……”
    周伟感觉自己整个人都好不了了。
    许晨阳也奄奄一息:“你怎么连德语都学起来了?”
    好吧,宋楠楠开始学法语,为大学的中法数学班做准备的事情他知道。但为什么还要有德语啊?
    初中课本里的《最后一课》写的清清楚楚,法语跟德语完全不是一回事的。
    少年鼓着腮帮子,感觉面前真是崇山峻岭满地荆棘。
    宋楠楠没有回答同伴的提问,她会唱的德语歌只有这一首。在日本时,因为反复倾听,所以学会了。
    梅森女士说,当年那位弹钢琴的小姐姐就是一边弹琴一边唱着这首歌。
    开车的司机大叔也跟着哼了起来,直接气晕了一堆重点高中的中学生。现在他们真是鄙视链的最底端,谁都能轻轻松松地碾压他们啊。
    大叔哈哈大笑:“我们这辈人哪个没看过《小小少年》啊,这就是里头的歌。那个小少年唱的,叫什么《夏日里的最后一朵玫瑰》吧。哎哟,我小时候学校合唱团选团员,就唱这个去参加区里头的比赛。我本来都被选上了,结果刚好掉牙漏风,就叫刷下去了。”
    车上的人全都笑翻了。
    宋楠楠伸手搂住宋晴,认真地强调:“真好听,比海因策唱的好听。”
    宋晴得意地翘起了下巴:“那当然。”
    宋楠楠没忍住,伸手戳了戳她的下巴。
    晴晴子同志差点儿跳起来,立刻警觉地瞪她:“我的下巴是真的,我就是天生丽质!”
    哼!她就是这么的美。
    宋楠楠笑而不语,抱着她的胳膊,小声央求:“再唱首歌吧,再来一首。”
    大家都积极鼓起掌来,难得听专场演唱会呢。
    宋晴眼睛珠子一转,又开始吟唱起另一首歌谣。这回就连宋楠楠都不知道她唱的是什么。
    贺明相当慎重:“西班牙还是意大利歌?”
    结果司机大叔又一回逆天,跟着哼唱起来,虽然是标准的和音,也足够震撼一堆目瞪口呆的高中生了。
    等到宋晴一曲唱完了,司机大叔才放声大笑:“这是《重归苏连托》,那个时候可是作为靡靡之音被批判的。可好听就挡不住啊,大家还是爱听。”
    宋楠楠听到歌名,倒是恍然大悟了:“意大利歌吧!哈哈,这还真不是靡靡之音,听说当初当地人创作这首歌其实是为了推销本地,想赢得国家元首的重视,好拿财政拨款。”
    她当年在新闻学院为了混学分选修过音乐鉴赏课,上课的老师说过这个小故事。艺术的魅力会超乎创作者本身的想象。一首本意是拍马屁的民歌,最后风靡世界,引发的无数美好憧憬早就超越了它最初的创造背景。
    舒方圆不关心这歌曲到底是为谁而唱,她就感慨:“宋楠楠,你妈一个人就能搞定联合国的官方语言啊。”
    宋楠楠相当谨慎:“未必,说不定她就是会唱歌而已。”
    宋晴鼻孔里头出气,又开始唱起了《君が好きだと叫びたい》。
    啊啊啊,这个大家都知道,《灌篮高手》啊!
    所有人不管听不听得懂歌词都跟着大声唱了起来。等到车子停在山脚下的农庄门口时,大家冲下车第一件事就是直奔切好的的甜瓜。
    哇哇哇,好甜。
    啊啊啊,好润嗓子。
    喉咙都要冒烟了。
    天知道他们为什么被蛊惑了,发神经都后面都唱起了《歌唱祖国》,就是七月过成了五月的红.歌会。
    天,这儿的甜瓜真好吃,又脆又甜,真是蜜糖的口感,好像还带着点儿奶香味。
    大家一口接着一口,站在大瓦房前面看青山碧水草木葱荣。啊,太阳要下山了,红彤彤地挂在半山腰,草木染上了金红的色泽,明亮得仿佛朝霞。
    是啊,日落与日升本来就是循环的两级。此刻太阳在这里落下,又在海的另一端升起。
    被阳光笼罩的地球,是如此的幸福啊!
    “看看看,有羊咩咩!”何淑妍高兴地拍着宋楠楠的胳膊,催促她看过去,“风吹草低见牛羊。”
    宋晴大喊:“哇!好可爱的小羊。”
    周伟也在大呼小叫:“鹅,还有大鹅!”
    天天天,果然是大白鹅,本来还以为那白白的一团是羊羔羔呢。
    实在是太可爱了!
    于是晚上面对烤全羊跟铁锅炖大鹅时,宋楠楠的心情就有些微妙。
    农庄的主人语气自豪得不行:“要论起吃,还得上咱们这儿来。京中有什么啊,三个字,穷讲究。我没回去京中办事,都是找各个省的驻京办才能对付着吃点能下肚子的东西。”
    呃,这是地域歧视了哈。
    宋晴可不管,她就深吸一口气,欢快地抓起烤羊腿,开始奋战。
    大家伙儿也反应过来。废话个球球,刚烤好的全羊最好吃啊。
    宋楠楠直接上手,抓起烤羊肉连皮带肉往嘴里塞。她一口咬下,顿时明白为什么人们老喜欢用花香来形容肉食,什么桂花鸭之内的。因为迟到嘴里的确芳香四溢啊。
    这焦香的酥皮,这丰盈的肉香,唇齿颊间都被充实的满满的,羊皮香脆,羊肉酥嫩,不是孜然味儿,而是浓郁的鲜香。
    宋楠楠吃了好几块烤羊肉,然后又喝羊头浓汤。感觉差不多半饱了,她又逃了碗米饭,这才就着吃铁锅炖大鹅。
    没错,她就是个吃货。
    减肥这种事当然是得吃饱了以后再在农场里遛弯儿啊。
    大家一边吃一边听农庄主侃大山吹牛他当年下放一人勇斗一头狼的英勇事迹。
    舒方圆好奇的不行:“狼肉好吃吗?”
    “好吃个鬼,柴死了,跟狗肉完全没得比。”农庄主摇头,“这要论起好吃,肉得有油水才香,不然就硬的不行,什么味道都甭谈。所以啊,野味也是有讲究的。”
    高中生们立刻大叫,不能吃野味,sars就是吃果子狸吃出来的。
    “嗐,那算什么野味啊。你们要是吃过了就知道了,那玩意儿味道跟猪肉差不多。”农庄主嫌弃得不行,“吃果子狸还真不如直接买块五花肉炖了,做成坛子肉,比什么都香。”
    “这要是说起来吃肉,没有比老哥你更地道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