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毛忍不住问她其中的逻辑在哪里。
温迪说:“虫子吃蘑菇呀。”
“……那鸡应该吃蘑菇吧。”
“我说怎么没蘑菇,原来是被鸡吃光了!”温迪立马给山鸡们盖章了罪名。
黑毛终于回过味了,温迪是在给她搜不到蘑菇的结果找锅呢!明悟的黑毛立马乖乖跟着温迪骂山鸡,嘴巴这么馋,一个蘑菇也不给人留下,抓住非得烤了它,它们。
缘分就是这么妙不可言,温迪加黑毛专程上山三次,就为了捕山鸡,却只成功抓住过一只,第四次上山时才骂它一回,眼前就出现了一只长腿鸡的影子。温迪立刻把手指竖起来嘘了一声,让黑毛看斜前方。黑毛的眼神立刻就变得犀利了,紧紧握着竹矛,脚步像猫一样轻,缓缓朝着那只无知无觉低头啄着什么的山鸡接近。
“啊!”
温迪突然大叫了一声,吓到黑毛也吓到远处那只山鸡。
眼看着它就要拔腿跑路,黑毛不敢再犹豫立刻把手里的竹矛投掷出去。
“夺!”山鸡中招,头一歪就倒地不起。
黑毛没急着接近它,先扭头看身边的温迪,还以为她受伤。
温迪不好意思摆摆手,她差点坏了黑毛的事,自觉抱歉,先朝着山鸡跑去。
她拎起山鸡,先扔到旁边,免得它的尸体压坏了它刚才啄的东西。
在山鸡身下,是一堆棕色的伞状……
蘑菇!
“我就知道雨林区里的蘑菇都是这些该死的鸡吃的!”温迪终于抓住了杀菇凶手。
“这就是蘑菇啊!”黑毛跟着跑过来,打量着这些小小的菇,好奇又高兴。他耳朵听得发痒,温迪有空就念叨蘑菇,他太明白温迪有多想要找到它们了。而现在,这些蘑菇就像从天而降一样出现在他们眼前,温迪该有多开心?他扭头看着温迪的脸,果然从她脸上看到欣喜,兴奋之色完全都不掩饰。
“你吃不吃小鸡炖蘑菇?呃,它有点大……”温迪提着山鸡琢磨了一下,“大鸡炖蘑菇。”
“吃。”黑毛问,“那我们现在就下山?”
“太早啦。”温迪兴致勃勃地弯腰收割蘑菇,扔在黑毛背的藤条筐里,“你在这里继续转悠一下,如果遇到山鸡啊蘑菇啊,或者别的,反正都往背囊里面装,等我回来慢慢检查。”
黑毛敏锐地听出“你”,问:“那你要去哪?”
“我去旁边的果树区,找点东西。”温迪说,“马上就回来找你。”
“嗯。”听说她自己去的地方是果树区,黑毛才放心,点点头让她先走了。
温迪告别黑毛,立马朝着果树区跑,直奔陷阱区。
她检查每一个陷阱,寻找兔子的踪迹,终于在一个大坑里找到了两只兔子。她的运气很好,这两只兔子掉进了同一个陷阱里,挤压了一下,也因为她来得及时,虽然在流血,奄奄一息,但毕竟还有气,是活着的。平时她都是过三四天才上来一趟,发现的兔子基本都是死的。
她抓紧时间,把树叶碾碎给兔子敷上,先止血,然后立马把蘑菇揉碎了给两只兔子喂下去。
然后她把兔子放进自己的背囊里,藤条筐底部铺了一层厚厚的绵软的树叶,兔子稳稳趴着。
温迪慢慢朝着雨林区走回去。
在雨林区入口,温迪停下,喊黑毛的名字。
挺傻的,像宠物走丢了,满大街乱找的主人。
幸好这里没有路人,而且黑毛听见后马上应答,且迅速跑了回来,没让她丢脸太久。
“你背上是什么?”黑毛往她的背囊里看,下意识就要伸手把它们提出来。
“别动!”温迪赶紧叫住他,“是兔子,活的!随时会死!”
“活的?”
“运气好,正好遇到了活的。”温迪解释,“要是它死了,我还得拜托你去活捉一只竹鼠。”
兔子吃苹果,没有攻击力,还是比竹鼠好养。
所以,温迪觉得自己今天运气还是挺不错的。
黑毛不明白她为什么要抓一只兔子,可是他不问,就憋着。
但疑惑全写在脸上。
“想问就问。”温迪见不得他这种样子,催促道。
于是黑毛张口说:“为什么要抓活兔子?”
“试毒呀。”温迪回答,“并不是所有蘑菇都能吃,有的可以,有的不行。”
兔子这玩意容易死,但它是杂食东西,所以最适合试毒了。
简单来说,连兔子都能吃的东西,那人吃肯定也没问题。
“哦,喂蘑菇。”黑毛明白了。
下山的路上,温迪问他有没有再抓到山鸡?
黑毛说没遇上,但往里走又遇上了一丛蘑菇,跟之前她收割的那些长得一样。
温迪谨慎地检查了一下,果然是同一品种,因此混在一起倒也没关系,不用再给兔子喂了。
万一没毒的话,她还挺舍不得拿蘑菇喂兔子这么奢侈的。
幸好它们主食是苹果,而且她的苹果还挺多。
回到山洞,温迪把剩下两个木箱拿出来,一个装蘑菇,一个装兔子。院子里堆了不少枯草,温迪拿过来垫在木箱底下,让兔子能够舒舒服服趴着,她重新检查了一下兔子的伤势,她记得自己在沉船里搜到了一瓶药水,翻出来给两只兔子涂上,接下来就只能靠它们自己熬了。
黑毛在餐椅上坐下来,抬头看着温迪,委屈巴巴地说:“饿了。”
温迪炒了一碗莲梗,和黑毛一起吃了,然后打发他去海边烧水。鉴于水和盐是最需要的材料,她只要一有空就去海边,争取每天都能运淡水和盐回家。温迪也没闲着,她跑了个来回,去海边给山鸡拔毛,洗净山鸡肉,又去鱼篓里提出一条鱼,活的——没活多久,她把鱼提到海边拿刀拍晕,现场宰杀一并处理。
为了安全,她决定把观察期延长到明天。
究竟是吃大鸡炖蘑菇还是叫花鸡,就看兔子能不能够熬过去了。
当然,今晚她有别的菜谱。
烤鱼,以及一碗鱼头茨菰笋片汤。
烤鱼简单,她现在有油有辣椒,往木架子上一搭就行,偶尔看顾一下,刷油或撒辣椒。
大菜是鱼头汤。
想到做这道菜,也有今天温迪从鱼篓里翻出来的鱼头够大的缘故。温迪首先想起鱼头豆腐汤,下一秒又想起她没有豆腐,难过了五秒钟后这汤的菜谱缓缓从她脑海深处浮出来。有汤有肉,材料不缺,是最符合的选项了。温迪立马开始生火烧水,在“热锅”过程中,准备材料。
鱼头洗干净就行,她还用清水又冲洗了一遍,再把茨菰和竹笋生姜洗净切片。
水沸腾后,把开水倒进木碗里。
在锅底的水珠都蒸发后,倒油,这次温迪选的是山鸡油,鲜。在油温上来后,温迪便放入生姜片爆香,她实在爱极了姜片和热油碰撞的“嗤啦”声。香味一被激发出来,立刻下鱼头,煎得两面都变成金黄色。等到鱼头第二面也变色,就可以倒入之前烧好的开水,将鱼头完全淹没。
水很快又沸腾,温迪连续加入竹笋片和茨菇片,在火灶中加木头改大火狂烧。
一个竹筒时后,撤去部分木头转小火,再煮三个竹筒时后加盐,熄火,出锅装碗。
煎过的鱼煮的汤是奶白色的,腥味轻,香气浓郁。
温迪盖上盖子,等黑毛把淡水运回来,一起吃晚餐。
等黑毛回来,看着烤鱼和鱼汤,问:“今天不是?”
“不是。”
“哦。”黑毛不问了。
温迪看他好像蛮失望,说:“如果兔子明天还活着,我们明天吃。”
于是黑毛又高兴起来。
当然,在他终于喝了一口鱼头汤后,就更高兴了。
他说希望每天都能喝鱼汤。
“可以啊。”温迪随口说,“那明天我就去捕鱼。”
“那还是不喝了吧。”黑毛改口。
“可是我想去捕鱼。”温迪看着他说。
“可荷塘那边怎么办?”黑毛问。
“……你可问着了。”
鱼,她所欲也,莲亦她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如何取舍耶?
第34章 第034天
睡醒,温迪像是被打通任督二脉一样头脑清醒,立马给昨晚的问题一个答案。
去沼泽。
捕鱼,冬天也可以去,大不了海上凿冰,可荷塘再不抓紧采摘,就烂掉了!
温迪甚至都有打算这段时间要一直吃莲梗炒莲梗了。
当然,偶尔也会吃点别的东西来调调胃口。
为了这份毅力,温迪立马就炒了一碗莲梗以示决心。黑毛出来看见一碗熟悉的绿,脸也绿了。他还有点不甘心,拿筷子夹起来仔细端详,试图从挑在筷子上的一根软软莲梗上看出一朵花,哪怕这根莲梗上长出一条虫子来也好呀!“又吃莲梗?”他弱弱地表达了一下自己的意见。
“才吃几次你就腻了?挑食有点严重啊小朋友。”温迪抬头给了一个严厉妈妈的眼神。
黑毛浑身一抖:“我吃,你别拿这种眼神看我。”
虽然不知道自己这眼神哪里恐怖,但管用就行,温迪点点头,接着吃。
黑毛看了一会儿,忍不住说:“我看你吃半天也没吃进去多少。”
温迪送他一个白眼:“我这叫细嚼慢咽。”
“……哦!”黑毛缓缓点头。
“吃你自己的。”
“哦。”
两人吃了最沉默的一次早餐。温迪的长期莲梗炒莲梗大业,才刚开始就有夭折的风险。
她赶紧用去沼泽的话题抹掉莲梗味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