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灯,不错吧,我早上做的。”
“它挺亮。”黑毛也不怎么会夸,就诚实地说自己的想法,“比火把好。”
“我也觉得,点它很容易,我教你……”
第96章 第096日
温迪醒来的时候觉得很不对劲。
肚子疼。
没错她马上想到今天是特殊日子第一天,不过她昨晚已经及时垫好月事带但是……
太疼了!
温迪从来不是易痛体质,她第一次痛得有种马上要重新睡着的错觉。不,她是痛傻了,那不叫重新睡着,叫晕倒!她努力将右手从睡袋挣扎着伸出去,握成拳头疯狂敲击床板,她已经痛得发不出声音,只能死死咬紧牙关,否则稍微张开一下她就有可能咬掉自己的舌头。她用劲垂着木制的床板——
“哐哐哐哐哐哐哐哐哐哐哐哐!”
“怎么了?”
几米外的床上终于有了动静和回应,“温迪?你叫我?”
“哐哐哐哐哐哐哐哐哐哐哐哐哐哐……”
“我来了!”黑毛立刻从床上跳下来,圾拉着鞋子跑到她床边,露出惊慌的表情。
“热……水……我……喝……”温迪从牙缝里挤出四个字。
然后重新闭上眼睛忍耐。
那种剧痛感不断地疯狂地在她体内跳动,像是一个跳舞的精灵。
疯子精灵!
踩在她的神经上跳舞!
温迪眼前不断冒出一条条五彩斑斓的线,就是每一个眼花的人都见过的那种幻觉。
一条条光线交错,平行,旋转,流动。
灵魂的身体似乎被割裂,温迪的耳朵里已经开始嗡嗡地响,她同时感觉到痛和不痛。
她都痛得意识流了!!!
“烧好了!你等一下!”黑毛端着一个杯子冲到床边,单手抄起她的背把她扶起来。
温迪咬着牙,不是生气,她只是在忍痛。
她充满谨慎地瞟了他一眼,刚要问,就被黑毛端起杯子送到她嘴边,一倾,把热水给她灌进了嘴里。温迪只好张着嘴把水吞下去,幸好他没真的烧好开水就把开水原样端过来——刚才她欲言又止就是想问这个。他兑了一些冷水,让这杯水能够入口又足够温暖。
热水一下肚,那种撕裂般的痛楚就减少了一些。
不过这还不够。
温迪叫黑毛再煮一锅水,把姜磨碎扔进去,煮两块姜,加一些花椒。等水煮开了,进浴室拿洗脸盆出来,把水倒进洗脸盆里,兑一些冷水再端到床边。温迪强撑着爬起来,把两只脚踩进盆子里。不好意思了,今天起它就不再是洗脸盆而是泡脚盆。她踩在泡脚盆里泡了半个小时,身体的知觉才慢慢恢复,痛觉也渐渐退去。
怎么偏偏今天痛成这样?
温迪抱着脑袋想了半天,怀疑是因为昨天和前天连续在清晨下水导致冻伤。平时身体好的时候看不出来,一来月事抵抗力下降,什么怪毛病都冒出来了。
她躺在床上缓了缓,决定爬起来做吃的。
本来想指挥黑毛做,又不放心,还是得自己亲手来。
她打算做一道点心,这道点心叫姜汁核桃调蛋,也称姜汁调蛋。温迪选择的是后者,因为她没有核桃。做姜汁调蛋,需要用到姜、鸡蛋、核桃。黄酒,以及红糖。温迪没有核桃和黄酒,考虑五秒后决定用花生和葡萄酒代替。
首先取几块姜,去皮切片,再放入石臼中捣碎,用丝巾榨取姜汁,去除渣滓。接着取一块石板烧热,四面放上几根长条形的石头遮挡,再下花生,减少木头改为小火,将花生干烤焙香,炒熟后用刀拍扁,再细细碾碎,但依旧保持着颗粒状而非碾磨成泥。然后她取出适量蔗糖,在石臼中同样碾碎后,加入放花生碎的碗中拌匀。
接着取一个碗,打五个鸡蛋后用筷子打散,再加入适量碾碎的蔗糖,搅拌后按照一比一的比例加入姜汁和水。接下来,按照个人的口味,加入适量的葡萄酒,温迪没想着一醉解千愁,因此只倒了少许,给它增味。将这碗蛋液再次搅拌均匀后,盖上一块木板,隔水蒸至定型。
最后一步,将之前拌匀的花生碎和蔗糖碎撒在定型的蛋羹上,再重新盖木板蒸足半个竹筒时,即可出锅。温迪还记得自己学这道点心时,那位大厨的私房手艺,就是在蛋羹出锅后,在姜汁调蛋的表面再撒上一些糖,用喷枪灼烧,制造焦糖口味。她也会做,先撒上一层蔗糖碎,再取一小勺猪油碾平,刮下来倒在糖渣表面,点燃一根木头,将燃烧的木头点在碗上,猪油立刻烧起来,不过几秒后便会迅速熄灭。
仅仅几秒的时间,并不会将木碗点燃。
不过,有点刺激。
温迪满意地看着蛋羹表面的焦糖色,招呼黑毛过来,分了他一半。
她用勺子舀着蛋羹吃,这碗蛋羹带着甜腻的味道,姜味和酒味都保存得很好,沉在蛋羹里,吃第一口时反而比较淡,在焦糖味渐渐融化后,沉底的姜味和酒味再慢慢翻涌上来,越吃越浓。
黑毛倒没她这么喜欢,不过也挺满意了。
温迪可以理解,她估计他喜欢的口味是咸口或带点酸的,这碗姜汁调蛋对他来说太甜了。
所以她接下来又炖了一碗鱼汤,吃完鱼再煮了一碗土豆粉。
他填饱肚子后,就说要再去雨林区挖姜辣椒花椒,温迪点头允了。
她吃完上床睡觉,睡到中午。
等到中午起床,她拿出上次那种做洗脸盆的坚硬木料,重新做了两个盆,这下她和黑毛都有洗脸盆和泡脚盆了。这玩意冬天可是很用得上的,她想他应该也会冷。做好盆子,她把两个盆子放到浴室里,开始收拾山洞,主要是清洗用具和扫地,扔垃圾。这算家务活,不用天天做,但肯定不能不做。
石碗上还热着开水,煮着姜和蔗糖,温迪渴了就喝一杯姜糖水,暖身暖心。
不过只吃糖也不行,喜欢咸口的不止黑毛还有她。
她也喜欢吃咸的。
温迪想炒个土豆烧肉,淀粉类的食物比较饱肚子。而且土豆很好吃。
她进了储藏室,拿了几个土豆出来洗。
洗完发现不对,这土豆怎么是紫红色的?再仔细一检查,这哪是土豆?这不是红薯吗?
温迪首先想到可能是自己看错。
于是她从筐子的泥土里又扒拉出一个“土豆”洗干净,对比着看了下,没错,两个都是紫红色的皮,拿到院子里用自然光照,对,还是紫红色的皮。一个扔进火灶里烧,一个扔进锅里水煮,烤熟了煮熟了拿出来剥皮吃。
土什么豆?这就是红薯!
红薯就是地瓜,有地瓜就有地瓜秧。是蔬菜!温迪红了眼睛,她有蔬菜了!
呃虽然现在没有——但马上要有了!
于是等黑毛到家立刻被红眼睛的温迪抓住衣领逼问“土豆”是从哪里挖的。
“我,我不是说过了吗?野猪林呀。”
“真是野猪林?”
“是,是……对不起,我知道那里很危险,可是……好,我下次不去……”
“谁说不去?”温迪放开他,还顺手给他把衣领重新整理好,笑眯眯地说,“我们明天就去。”
“啊?”
第97章 第097日
雨林区。
有了前车之鉴后,温迪和黑毛学乖了,讨论选在雨林区,在远离野猪林的地方说话。
“我进去就行了。”黑毛着急地说,“你跑得没猪快,被撞了怎么办?”
“你才跑得没猪快呢!”温迪老觉得他在骂人,“呃,好吧,你是比我和猪快,我不惹它嘛。”
她坚持自己小心点,不弄出动静就行。
温迪不相信野猪林里只有野猪一种生物,只有野猪呼吸一种声音,难道她进去踩踩都会被发现?
争论的结局不是温迪心软就是黑毛退让。
温迪对自己可不会心软。
因此,她和黑毛还是一起来到了野猪林边缘。她本来想和黑毛分开行动,担心两个人一起行动制造的噪音比较大,可是黑毛坚持要和她一起走,如果遇到危险他可以及时把她扛走,如果他和她之间的距离比较远,他就来不及救援了。温迪被说服了,所以现在仍然和黑毛黏在一起。
她们只用手势交流,黑毛指指前面,提醒她刚才说好由他带路。
温迪点头,于是两人换了个位置,黑毛在前面慢慢地走。
他上回来的时候可没这么小心,但这次带上了温迪,他就不自觉地认为自己理应要慢,要谨慎,要步步为营。
于是两人就像上次踏入沼泽的迷雾区一样慢如乌龟。
但这里可没有迷雾区的那些大雾,地上踩的更不是沼泽里危险的路。
温迪受不了了,拽了黑毛一把,急促地往前指了一下,催促他,快。
她真被急死了,慢吞吞地走不是要在野猪林留得更久?快进快出不是更安全?
也不知道黑毛是理解了她的意思还是纯粹因为听话,总之在温迪明示的催促下,他总算加快了一点速度。他带着温迪来到自己挖“土豆”的地方,温迪立刻看到了地瓜秧,指挥他用带来的柴刀将这些地瓜秧收割。至于她,则在附近观察,一个有野猪的地方,有红薯,很合理,毕竟地瓜秧是野猪爱吃的东西。
那么,是否还有其他野猪能食用的蔬菜呢?毕竟,野猪可是杂食动物。
温迪的大眼睛顿时化身扫描仪扫啊扫啊扫。
她居然还真的扫到了附近有一些很眼熟的植物,不过不止是在外界眼熟,是在荒岛上见过。这野猪林里面居然有花生秧,她远远看着,目测了一下它和自己的距离,顿时选择放弃。反正要吃花生,枫林中也有,就没必要在野猪林里冒风险了。
温迪继续扫描,野猪林里有很多树和绿植,遮挡视线,加大了她搜索新植物的难度。要不是因为刚才她看到了花生秧,联想到这里有可能还会有其他植物,她大概早就放弃搜索,回头和黑毛一起挖地瓜秧了。现在有可能找到新的植物,晃花眼也得继续找。她悄悄站起来,慢慢移动着扩大搜索范围。
黑毛扯了扯她的裤腿。
温迪扭头,给他打个手势示意自己就在旁边看看。
黑毛指指自己的耳朵,让她留神附近的声音,温迪点头,他才低下头继续挖地瓜秧。
她离开黑毛,不过也是绕着圈圈走,让他能随时感受到自己就在旁边,真的没走远。唯独眼睛是四处乱瞟,不放过树上树下任何一个角落。突然,她看到十几米外有一丛非常眼熟的绿植,行走时看不清晰,于是她立刻停下,眯起眼睛朝着那丛绿植看去——
诶?那不是?
雪菜?
雪菜这个名字有些人很熟悉,有些人会觉得陌生,因为它的称呼实在是太多了。雪菜是荠菜的一种,别名有:九头芥、烧菜、排菜等,最闻名的称呼是雪里蕻。最常见的腌咸菜就是雪里蕻,配饭,配面,配粉,都很和谐。尤其是早餐店最爱,煮好一碗面或粉,上头放点肉糜码子,再舀一勺腌菜,齐活!好吃又方便,一手交粉,一手交钱。
温迪立刻兴奋起来,她正准备朝它走去时,猛然感觉身上一轻,回过神时才发现自己已经被黑毛扛在了肩上,整个人倒掉过来,脸冲着他的背,“怎,怎么了?”她忍不住开口。
黑毛没说话,他正朝雨林区暴冲,只有急促的呼吸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