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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2节
    “不是变异猪!”温迪先截断这句,才接着吼,“就是一只猪!野猪!”
    黑毛也赶紧顺着楼梯上去看,一看就明白她那话是什么意思了。
    一个陷阱里中了猎物,里头躺着的还真是一只野猪,没变异的那种。
    他重新从楼梯上下来,然后拉着温迪往里走。
    “你先回去,这个交给我对付。”
    “嗨,就一只你怕什么?我俩赶紧收拾它,不收拾也没法睡觉。”
    温迪跑在前面,拿了两根镀金石矛出来,和黑毛一起回院子,等他挪开厚重的院门,两人一前一后出了院子来到陷阱边,分了镀金石矛一人一支然后往里头戳。这玩意可比石矛管用,几下就把野猪戳得没声了。随后黑毛下去把野猪抓上来,顺着楼梯上上下下,半分钟都不到。
    看着这只新鲜的野猪,温迪也不想睡了,先把它当场解剖,奢侈得挖出猪肠,交给黑毛。
    扔掉。
    大冬天她真不想去海边洗肠子,又脏又恶心又冷。
    她的猪肠子多得吃不完,那都是入冬前洗得干干净净的,拿来直接做,不用再处理。
    剩下的,皮剥了拿去浸,一块皮子也可以鞣。
    把所有材料都收拾好,再一看时间,都到凌晨两点了。
    温迪困得都不行了,分分钟能晕过去,赶紧,洗完手,上床睡觉。
    然后呼呼大睡,直到天明。
    ……
    等温迪再醒来的时候,已经到了十二点。
    中午十二点。
    醒了她也迷迷糊糊的,要不是黑毛站在床边给她报时间,她真不想起。
    但,都中午了,那就起一起吧,别的不说,饭得吃啊。
    温迪决定今天中午吃个全猪宴,因为昨晚光吃菜和粉了。
    一个猪头,两份猪肉,一份猪骨,两份猪血,六根猪尾巴。猪骨和猪血可以熬猪血汤,配一点香菜,煮完后汤的香味特别浓郁。然后是猪头,切下猪耳朵和猪脸肉,再割了猪舌头,一起斜切成片,用八角等香料卤着吃,香辣味,不光下饭,还能做零食。猪尾巴用竹签串上,刷着油上火烤,烤熟了啃着吃——竹签得先泡水,这样做能防止烧烤的时候把竹签给点燃。
    至于猪肉,也一样切成片,吃完猪血汤里的猪血,就下猪肉接着煮。
    要是乐意还可以往汤里倒咖喱酱,这时汤已经被喝掉一半,又蒸发了一半,兑点水淀粉就能把汤汁收浓,裹上切好的猪肉,再切几个土豆丢进去,就是一碗香喷喷的咖喱猪肉,再盖一碗饭,那就是咖喱猪肉盖饭。
    温迪吃了五碗饭。
    这还只是饭的分量,还不到菜呢。
    “我觉得那个卤味好吃。”
    “这还不算是正宗卤味呢,等鱼露做出来了,加上鱼露,更好吃。”温迪跟他炫耀。
    是炫耀,因为黑毛出生至今还没吃过真正的酱油味道。
    他光听就觉得馋。
    “好想吃。”
    “等太阳出来了,就可以做鱼露了。”温迪边回答边说,“等下还得把陷阱修复一下。”
    “我已经修复了。”
    “这么快?什么时候?”
    “你睡觉的时候。”
    “……”温迪干咳两声,“唉,我比较困,昨天我失眠睡得比你晚。”
    “理解。”黑毛点头,“那你听到声音的时候,睡着了吗?”
    “正准备睡呢。”
    “当时是怎么回事啊?它怎么掉进去的?”
    “随便乱逛,不小心摔进去的呗……也可能是被我们煮食物的香味吸引过来的。”温迪随口回答,“不过,既然它可以出现在这里,可见,现在野猪林里的野猪已经能出来了……冬眠了那么久,大概也饿了,也许是因为野猪林里没有食物了,所以出来打猎,没想到被猎物给打了。”
    “上回,我们不也在外面遇到过野猪?也许它们就是晚上才会出来。”
    “你说的上次,是我们第一次遇见变异野猪的那回吧?那天是月圆,经验不可靠。”
    温迪说得很笃定,于是原本胸有成竹的黑毛便也动摇了。
    他挠挠头说:“那它到底是只有晚上出来,还是白天也出来呢?”
    “除非哪次白天,我们在野猪林外遇到野猪,否则,谜团只能是谜团了。”温迪说。
    这话说得很有哲理,但也与废话无异。
    与废话无异,却又是最接近事实的答案。
    没有经历,任何猜测都是不可靠的,晚上遇到野猪,只能说明它们会在晚上出门。
    话说回来,野猪现在晚上会四处闲逛……这已经够恐怖的了。
    “下次,我们再赶夜路,一定要小心。”温迪心有余悸。
    如果她们昨晚不是在家,而是在外面野营,遇到觅食的野猪,可能还没醒就被吃了。
    这也提醒温迪一件事,如果万不得已要在外面露宿,一定得绕着自己满地打洞。
    陷阱,是最好的保护色。
    ……
    下午午睡,又睡几小时。
    到了晚饭时间,温迪特别大方,又削了一个猪头,煮了一锅猪血汤,烤了六根猪尾巴。反正她真的有很多猪头和猪尾巴。野猪实在太大了,吃了这么多天,还是剩下很多很多很多的肉。除了这些,温迪还准备了熏肠和猪杂,猪杂用姜和香菜炒,去腥;熏肠斜切成片,炒白萝卜片吃,特别的香。
    吃完,温迪回火炕上接着睡。
    昨晚的放纵是今天的眼泪,非得这么硬性睡觉补眠,才能把精神给补回来。
    要不没法迎接凌晨的考验。
    月圆之夜,着实是一道坎。
    第226章 第226日
    “轰隆隆……”
    这是战斗呢是打仗呢?
    温迪边穿衣服边想,昨晚熬夜的代价太大了,直接导致两人睡过头。本来想提前起床做准备,结果谁也没醒,直接睡过了12点,惊醒温迪的是院门外陷阱中招的声音,能发出这种响动,估计掉进去的是一头变异野猪,光几条狗可没这么大响动。她脑子里胡思乱想,动作却一点也不含糊,爬起来就穿衣服,30秒不到搞得全副武装。
    树藤帘子一掀,吓!“啊啊啊啊!”冷死了!
    温迪边惨叫边往外冲,手里还握着镀金石矛,她顺着楼梯爬上院墙,低头就看到几头变异野猪和变异犬正在院墙外拼命地往上拱。这些小王八蛋的数量还真不少,陷阱里已经填了好几只,可仍然有不少的漏网之鱼。温迪克制着心中的恐惧,紧紧握着镀金石矛往底下戳。她的目标就是这些变异兽的头,这群玩意跟游戏里的丧尸似的,只要脑袋废了,它们也就断气了,要不光断手臂断腿也不管用,照样能挣扎着爬,虽说威力有所下降,但姿势是够吓人的,看久了掉san值。
    “呼!呼!”
    温迪爬上了院墙,院墙采用的都是原木,圆滚滚的一根根,宽度足够让温迪爬上去,她二话不说先找变异野猪,近前一只就戳眼睛,管它们怎么冲反正就戳眼睛,戳瞎了以后就戳脑袋,钻出脑浆子才停。先把冲锋在最前头的两只变异野猪给废了,温迪再一只只对付剩下那些变异犬,这些小玩意她以前能单挑,现在居高临下地收割还怕什么?
    来一只杀一只,来两只杀一双。
    后来越杀越兴起,等黑毛出来的时候,温迪已经完成全歼。
    她从院墙上下来,拍拍黑毛的胸脯:“下回练练穿衣服的速度。”
    “你,你杀完了?”
    “快吧?”温迪得意地晃悠着镀金石矛,“有这个就行。”
    在冷兵器时代,谁的兵器更强,谁赢的可能性就更大。
    这又是占据堡垒的反击战,温迪简直立足于不败之地,事实上她也的确赢了。
    黑毛没来得及参加战斗,因此被分配了收尾工作,温迪理直气壮回去睡觉。她身上又脏又臭,衣服上沾满了变异兽的脑浆和血,可浴室里还关着阿黄——无奈,温迪只能先烧一锅水,然后拎着热水找了个空房间洗淋浴。自己给自己淋,洗完澡出来冻得要死。她又不能站大厅洗,空房间里没地暖,可冷了。
    温迪哆哆嗦嗦把自己抹干,穿上衣服就缩回火炕上,被子再一盖,又是温暖的窝。
    要有什么事,明天再说,温迪想得明白,倒头就睡。
    ……
    等睡醒了,温迪发现,可神奇了,外面的太阳居然还不是很刺眼。
    她进计时室看了下时间,估值现在是上午八点钟左右。
    合着她这还算是正常作息。
    行,正常作息也是好事,没什么好抱怨的,温迪洗了脸漱了口,把阿黄从浴室里放出来。当然她没本事挪走堵门的两块大石头啊,她是爬进去抱起阿黄,再抱着它爬出来的,总之是一份消耗体力的工程。把阿黄放地上以后,她就去厨房做早饭了。今天是个好日子,晴天,温迪心情好,决定做一碗醪糟小汤圆。
    做小汤圆得从头做起,就像想吃面得先揉面是一个道理,这里没商店,什么基本材料都得自己做。小汤圆和汤圆不一样,汤圆有内馅,小汤圆没有,它更接近于一个个丸子。要打个比方的话,就像是馒头和包子的差别。但没有内馅并不意味着不好吃,小汤圆都是一小粒的,口感有弹性,软糯可口,虽然它吃不进味道,但只要把煮小汤圆的“汤”做得浓稠,用勺子挖一勺合着小汤圆和“汤”一起入口,就能解决这个不吃味道的问题。
    它们不结合,就挖起来一块儿嚼嘛,硬嚼。
    要做小汤圆,需要糯米粉和面粉,比例是10:1,具体剂量按照自己的胃口酌情加减。温迪今天胃口很好,所以也给黑毛高估了一个数据,拿了半木碗分量的糯米和它十分之一分量的小麦,然后拿去石臼那,用石杵砸,把米面从谷壳里捣出来,完了再分离米面和谷壳,谷壳没法磨到粉里吃。
    温迪抓了一块布抹额头上的汗,吃个小汤圆容易吗,还得先脱谷!
    这种吃法实在是太硬核了,温迪自己都很佩服她自己。
    把谷壳分好了,再把米面拿去石磨那,磨,磨成糯米粉和面粉。随后烧水,把糯米粉和面粉混合起来,改用木勺或筷子搅和,因为接下来混合它需要用到的是开水,滚烫的,沸腾后刚从火上端离的,大概100摄氏度的水,谁敢拿手揉啊?就算有那勇气,体质也不够。温迪把水烧开后,浇一勺入碗,随后用筷子将碗中的糯米粉搅拌成雪花状。
    搅拌好,拿到院子里放凉,放凉的时候得在碗上盖一层湿布,要不面团就干了。
    面团一干,它就废了,所以必须注意保湿的问题。
    等糯米粉速凉的时候,温迪还用猪骨头熬了一锅汤,加点姜片,加点切块的冬瓜和各种蘑菇,花式一锅炖,山珍汤。盯着山珍汤,温迪又觉得缺了什么,于是又回储藏室里找,最后摸出来两份猪血。猪血她是真吃上瘾了,但也知道它的腥味重,直接扔进去会破坏汤的味道,因此先把它们切成薄片,随后放进碗里,拍几块姜,把姜连着姜汁一起搂到碗里,再浇上沸腾的开水,泡。
    将这碗猪血泡一段时间后,腥味会被压下去,那时就可以把猪血移到高汤里一块煮了,再煮几分钟,就能出锅,到时候,既给汤里留下猪血本身的特殊味道,又能保持它口感的细嫩,夹起来滑溜溜的,一口咬下去嫩滋滋的,合着鲜味的汤,对精神都特别好。因为,吃到好吃的,换谁都会有好心情。
    这边汤准备好了,那糯米粉也冷却得差不多了,可以进入下一步。
    下一步,就是将湿布拿开,把面团拿出来放在案板上揉,可以撒一点点干的糯米粉,就当做面粉时一样,用力揉搓,将它揉得表面光滑细腻,没有絮状而是一个完整的面团为止。将面团揉好后,这还没完,它需要醒发,醒发的方法和刚才冷却时做的差不多,把面团放回碗中,再重新用湿布将碗盖住,接下来不用管它了,放置。
    揉面团的时候揉了很久,温迪去看一眼汤,发现汤已经煮好了,先把床上的黑毛叫醒,再将猪血扔进去煮。等黑毛穿好衣服起床,飞快地洗漱完后,任务交给他——任务就是把煮汤的锅从火上挪走,端到餐桌旁边,然后在锅里留一个大勺,两人各自舀一碗汤,和着汤料,可以开始吃了。
    吃的时候都不说话,各自吃自己碗里的东西,也不对视,毕竟都没吃早饭,现在这个时间差不多也将近十点了,加上凌晨时都做过重体力活,饿得要死,除了吃,脑子里暂时装不下别的东西。非得要聊天,也得等吃完饭,吃饱了才有力气聊天。温迪吃了大概三碗,因为这次没有煮饭,也没有下粉,就是纯吃汤料,得三碗才能称得上垫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