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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节
    便见沈清沈玥的后面,还走着一人,她没有和沈清沈玥走在一起,孤零零的落在后面,本该是看上去有些不得志,瑟缩畏怯的,却不知为何,一点也不显得卑微。
    乌金云绣衫,月牙凤尾罗裙,裙摆勾画描边绣着大朵大朵的海棠花,竟像是盛开在她脚下一般。随着少女的走动,步步生花,摇曳多姿。
    而这少女大约是觉得冷,外头罩着一件莲青色的云丝披风,瞬间便将那花团锦簇的图案压了下去,生生多了一股子威严出来。
    随着她走的越近,众人也才看清了她的脸。那是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女,梳着一个简单的垂云髻,只斜斜插了一根素色银钗,在银钗尾部绽放着一朵小巧的秋海棠,瞬间在那沉色中点亮了一抹鲜亮,搭配起来颇为动人。
    她肤色本就白皙,穿着莲青色的裙子越发显得肤如凝脂,而一双眼睛澄澈透亮,亮晶晶的如某种幼兽,唇角含着微微的笑容,然而却又似乎并不是在笑。鼻子小巧而鼻头有肉,嘴巴红润。看上去颇有些可爱的长相,但众人瞧见她,却并不会以为这是一位小姑娘。
    有的人,天生美貌却无气质,有的人,虽不美貌气质却动人。这少女模样算得上清秀可爱,说是绝色倒也过于,可那气质竟然人忍不住沉迷其中,那种威严的,端庄的,打从心底呈现出一种高贵的风华,让人不敢生出什么造次的想法。
    而她走路的姿势,微微抬着下巴,裙裾纹丝不动,双手交叠的动作恰到好处,不僵硬也不随意,仿佛这样的动作做了千百倍,精准的没有一丝漏洞。
    这种高贵的气质和打从心里生出来的威严笼罩在她身上,让她看起来似乎不是什么十四五岁的小姑娘,而是一名经过了千锤百炼身在高位上的妇人。前面的沈玥沈清,任婉云和陈若秋,不知不觉便成了这少女的陪衬,竟像是随身带着的四个侍女。而走在最后的,分明是她们的主子。
    “那是谁?”易佩兰喃喃道,即使身为女子,见了这少女,也忍不住为之失神,怎么会这般年纪就有这种气度?
    “这是……沈家的客人么?”白薇问:“似乎是从未见过的人啊。”
    男眷席上也是鸦雀无声,男人们看人,与女人们又不一样。在座的都是官场中人,自然能一眼看出这少女的不同之处,非是外貌,而是气度,那种经过了大风大浪的平和之后的沉静,面对眼前的一切,态度尊贵,却会由内而外的让人感觉到她的不屑。
    像是豹子跑到了羊群,那种格格不入的感觉。
    “这便是沈将军的女儿么?”之前那位与蔡霖说话的大人目光有些激动:“实在是好相貌!好气度!青出于蓝!”
    “沈妙?”蔡霖一愣,定睛一看,失声叫起来:“是沈妙?”
    一石激起千层浪,满座人静了一静,紧接着,瞬间哗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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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七章 豫亲王
    沈妙?
    冯安宁忍不住一怔,她和沈妙在广文堂平日里同坐一张桌子,自然比别人看的更清楚些。那的确是沈妙没错。
    这些日子以来,沈妙的性子安静了不少。虽然她以前也很安静,但是不再跟在沈玥和沈清后面,说些蠢笨无知的话,安静起来的模样倒也不差。冯安宁以为沈妙不过是变得聪明了些,却不想这样正经的打扮起来,模样竟然如此惊人。
    因着前段时间落水后养病,她消瘦了些,平日里没注意,这样看来,下巴略微尖了一点,显得整个人比起之前的十一二岁来,更像是十四岁的豆蔻少女。
    仿佛一直蜷缩在窝里的猛兽幼崽,终于在沉睡了许久后,第一次亮出了爪牙。
    裴秀才也在男眷席中,虽然如今他只是广文堂的书数先生,可人们尊敬有才的人,在一众官老爷中还是颇有地位的。他如今年纪尚轻,如此才华,若是入朝为官,也当是能拿得起一个官位的,官场上的人都是人精,要懂得为日后铺路,裴琅未必就没有发达的一日。
    沈妙的目光扫过男眷席上,在裴琅的身上停留一瞬。
    她知道,今日的校验,裴琅虽是书数先生,但斗才的时候,有恃才放旷的学子向先生挑战,裴琅的一篇《行律策》文采斐然,有理有据,当日便入了傅修宜的眼,后来傅修宜为了收揽这位人才,做了许多礼贤下士的举动,终于得到了裴琅这员大将。
    这辈子,是断然不能让此事发生的了。
    裴琅敏感的察觉到那少女的目光似乎是远远的落在了自己身上,带着审视,仿佛在衡量猎物价值的野兽,让他心中腾起了一股奇异的感觉。他顺着目光回望过去,沈妙却早已转过了头。
    身边的大人们都在赞叹:“沈将军的嫡女年纪尚小便有这样的气度,日后实在是不可小觑啊。”
    “模样生的也不错。”一名蓝衣少年道:“原先怎么没发现,这沈妙长得也算是个丽色佳人。”少年们看少女,又只是看容貌了。
    “可惜是个蠢货。”蔡霖在短暂的惊讶过后回过神,他不满众人都看沈妙反而将沈玥给忽略了,便哼了一声。
    “你才是蠢货!”一个突兀的声音在他耳边炸响,蔡霖吓了一跳,见一个穿着软缎红衣的团子气鼓鼓的瞪着自己,他个子尚矮,却气势逼人。
    “对不住,”闻讯赶来的青衣少年冲蔡霖好脾气的笑了笑:“舍弟无礼,冲撞了。”
    蔡霖正想骂人,一见对方却是平南伯世子苏明枫,那团子正是苏二少爷苏明朗,便又将到嘴边的话吞了下去。苏明枫可是谢景行的挚友,谁敢惹?
    “大哥,”苏明朗拉了拉苏明枫的衣角:“那个姐姐好漂亮,你把她娶回去做嫂子吧。”
    苏明枫嘴角一僵,好在苏明朗的声音很小,周围没人听见,他微微俯身,问:“二弟认识沈姑娘?”
    “不认识呀。”苏明朗无辜的玩手指。
    苏明枫便不说话了。
    沈妙跟在任婉云一行人身后,走到了女眷席上。
    一般来说,女眷席夫人们都是按照自己相熟的好友随意坐的,小姐们也是一样。可沈妙平日里除了广文堂就在沈府,沈玥沈清不必说,广文堂更没有人愿意与她交好,她也不恼不怕,自顾自的寻了个位子坐了下来。她并不惧怕这些少女们的孤立,相反,她倒很享受这种安静的感觉。
    那些个少女们看着沈妙今日不同的装扮本就有些嫉妒,想瞧她出丑而故意忽略她,却见沈妙自己一个人坐着,并不显得凄惨。桌上有为了让少女们不无聊而准备的棋盘和叶子牌。她想了想,便从棋篓里将棋子拈出来,自顾自的开始对弈。
    琴棋书画,她样样不通。以前是因着二房三房的刻意教导心中厌弃,后来嫁给了傅修宜更是没时间学。所以上辈子从秦国归来,面对能歌善舞,长袖玲珑的楣夫人,她心中不是不自卑。后宫那些嫔妃拿她和楣夫人比较,说她是武将世家出来的粗人,不知情趣,粗鄙不堪,难怪傅修宜对她这个皇后视而不见。
    然而下棋并不一定要懂棋的人才会,她虽然不会下棋,可为了傅修宜在秦国那几年,她却是钻研了不少兵法。她不会下棋,却会用兵,这是战棋。
    勋贵家的女儿们远远的看着,见沈妙气定神闲,那种冷漠和高高在上的气度,将她和众人明显的划分开来,仿佛、仿佛她在上,而别人在下。
    “五小姐如今瞧着变了不少呢。”易夫人与任婉云笑着道:“似乎也变成大姑娘了。”她不好说沈妙看着竟将沈玥和沈清都比了下去,只得婉转的提醒任婉云。
    任婉云哪能不知道?她善于察言观色,刚才一路走来,众人的目光可不是在瞧她,亦不是在瞧沈玥和沈清,分明是落在最后的沈妙。她心中咬牙切齿,看来沈妙这次也是下了血本,知晓定王也会来校验,变想方设法的吸引定王的注意力,和她的清儿争个高低?
    她举起茶碗来,笑盈盈的看着对面的男眷席:“可不是嘛,如今年纪也不小了,老太太疼小五,说大伯不在,这次出门前让我特意相看着有没有合适的人呐。”
    坐在身边的陈若秋目光一动,相看?
    沈玥和沈清都比沈妙的年纪大,却要先替沈妙相看,自然不会是因为沈老夫人的好心。沈老夫人恨死了大房一家人,怎么可能让沈妙得了好?
    陈若秋的目光落在正和易佩兰说话的沈清身上,任婉云似乎要急着在沈信回来之前把沈妙的亲事定下来,为什么,因为沈清也爱慕定王?要替沈清扫除这个最大的威胁?
    正想着,便又听到男眷席上传来一阵喧哗,江家夫人道:“豫亲王来了。”
    正在执子的沈妙动作一顿,白子立刻落盘,她抬起眼看向男眷席,目光十足平静。
    豫亲王,上辈子沈老夫人想让她嫁给的瘸子鳏夫,性淫而残,如今四十二岁。
    若非她那时迷恋傅修宜自奔为眷,只怕就成为豫亲王府的枯骨一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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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八章 本宫回来了
    便见自远而近走来一名中年男子,他并未和那些官老爷和少年郎坐在一处,而是远远的坐在特置的席位。这男子约摸四十来岁,面目生的黑瘦而狰狞,穿着件松香色长锦衣,衣饰极为富贵,可惜只有一只腿。
    这便是当今皇帝的胞弟,豫亲王了。
    豫亲王是皇帝一母同胞的亲兄弟,年少时曾在刺客手下救过皇帝的命,也因此左腿受了伤,不得已截肢,从此成为了一个瘸子。自此以后,豫亲王性情大变,残暴凶狠,性格乖戾,更是收了一屋子姬妾,外头人尚且不知内情,皇家人却知道的一清二楚,这豫亲王很有些肮脏的怪癖,被他玩死的女人数不胜数。
    豫亲王妃早在七年前就死了,这其中也很是蹊跷,奈何皇帝和太后都护着豫亲王,王妃一家便也只得吞下这个苦水。而近日,豫亲王府突然传出消息,豫亲王有意要纳妃。
    一时间,定京城中众人都猜测不已。豫亲王地位颇高,又有皇帝和太后宠着,选王妃也要门当户对。高门大户家的,真心疼爱女儿的,自然不愿意让女儿进那等狼窟,也有只将女儿当做交易筹码的,却巴不得将自己的女儿换做荣华富贵,哪怕是牺牲一条命。
    看那之前的豫亲王妃一家,虽然损失了一个女儿,却在皇帝补偿般的照蔽下不是越来越繁荣?
    沈妙的目光划过豫亲王,又划到了女眷席上任婉云的身上。
    果然,便见任婉云的脸色亮了亮,对一边的易夫人道:“陛下果真待豫亲王殿下极好呢。”
    都是在后宅里摸爬滚打的人,易夫人几乎立刻就想到了任婉云打的什么主意,虽然有些鄙夷任婉云做事也太绝了些,可是自家老爷和沈贵是一条线的,她自然也是要偏帮着任婉云,便笑着道:“不错,虽说年纪大了些,却也是会疼人的。”
    陈若秋在一边低下头,慢慢的吃着点心,嘴角的笑容却有些古怪。疼人?任谁都不会想自家女儿嫁给一个瘸子鳏夫,就算再会疼人再权势滔天,那也是把女儿往火坑里推。她思及此,又转过头看了看沈妙。
    沈妙耐心的执着棋子,一步一步的顺着棋局落子,似乎一点心思都没分在其他人身上。陈若秋心中突然有些没底,自落水后沈妙醒来便似变了一个人般,难不成这就是沈信的骨血终于觉醒。沈信一家可都是暴烈的性子,若是沈妙得知了任婉云的打算,她会乖乖的接受吗?
    正想着,却见沈妙似乎察觉到了她的目光,抬起头看了她一眼,那一眼十足冷漠,本就是十月金秋,霎时间让陈若秋的心冷到冰里。
    沈妙低下头,看着手下的棋局。
    上辈子,金菊宴中她出尽了丑,回府后却被任婉云向沈老太太提起了豫亲王府的亲事。任婉云说:“小五如今这般行事,无一长处便罢了,还丢了沈家的脸。哪家高门会愿意娶小五这样的姑娘,眼下还有豫亲王府这门好亲事,小五过去了,便是王妃,有陛下和太后娘娘照拂,那可是个有福气的。虽是腿不好,年岁大了些,可咱们小五,也没什么过人之处,不算亏了小五。”
    说的冠冕堂皇,实则恶毒无比,是后来她花重金买通了荣景堂的丫头才得知了这番话。沈老夫人心底本就恨毒了大房,沈信乃原配所出,当初沈老爷在世的时候就亲厚沈信,让继室沈老夫人心中妒忌,好容易熬死了沈老爷,沈信却又军功在身动不得。动不得沈信,总能动得沈妙,而对于一个女人,没有什么比让她嫁的不好更让她痛苦的了。
    沈老夫人和任婉云一拍即合,当即便要遣人去豫亲王府提出此事。沈妙心中又怒又怕,她那时恋慕傅修宜,心一横,当晚便携了包裹去了定王府上,请求收留。又不顾自己名声故意让人传出此事,想着既然名声都坏了,生米煮成熟饭,嫁给定王做妾都比嫁到豫亲王府好。
    当时便气的沈老夫人人仰马翻,傅修宜虽然心中虽恼,面上待她却不算太差,或许也是看出了沈家兵权于他的价值,虽然对沈妙不甚热络,却也没有反驳。后来沈信年底回京,迎接他的就是满定京城女儿自奔为眷的事实。他又惊又怒,沈妙却不惜以绝食抗议,沈信终究没办法,拼了一身军功,终于为她换来了定王妃的名头。
    可谁也没想到,那才是真正噩梦的开始。
    沈妙闭了闭眼,前生的种种错误,似乎都是从今日开始,而今日,注定要成为她今生的转折。欠了她的那些人,现在,就统统开始准备还债吧!
    “喂,一个人有什么玩的?”耳边突然响起一个声音,冯安宁不知什么时候走到她面前,面上还带着些别扭,在她对面坐下来:“不如和我对弈一盘?不过你会下棋吗?”
    冯安宁低头看向棋盘,本是无意随口一说,这一看之下却有些来了兴趣,仔细瞧了一会儿,终究是没瞧出来什么由头,便问:“这是什么下法?我从未见过。”
    “这不是下棋,”沈妙笑了笑:“这是打仗。”
    “什么?”
    “现在看不见,”沈妙淡淡道:“这种棋,只有最后吞子的时候才能看得见。”就像一张网,牢牢实实,严丝密缝的盖住,一个都跑不了。
    冯安宁打了个冷战:“说什么呢,怪渗人的。”她瞧着男眷席,突然眼睛一亮,有些促狭的看了沈妙一眼:“你看,定王殿下到了。”
    男眷席上,定王傅修宜一身绣金松蓝长袍,青靴玉冠,好不风光。他本就生的俊朗,气度又颇为冷峻,然而行事却亲切,似乎并没有高高在上的皇子架子。一路走过,都能引起女眷席上的惊呼。
    沈妙低着头,握着拳的手指嵌进掌心。
    十载相伴,倾心扶持,换来的不过是白绫一条,满门血债。甚至一双儿女,也因此命丧黄泉。
    这个人外表看着有多良善,内心就有多狠毒,表面有多公正,实则有多狠心。
    上辈子这个人赐她全尸,今生今世,她就要此人死无全尸!
    傅修宜,本宫回来了!
    ☆、第二十九章 迷惑
    男眷席上,除了定王外,便只有周王傅修安和静王傅修泫两位皇子。太子身子不好,这样的场合是不会参加的。周王和静王是徐贤妃所生,二人皆是才能出众,周王性格外露更自大,静王内敛却有城府。这二人亦对皇位虎视眈眈,谁都知道太子的身子孱弱,终有一日皇帝会改立太子,而徐贤妃本就深受皇帝宠爱,相比之下,定王的母亲董淑妃就显得低调得多,若非定王还算出色,只怕连四妃的位子都坐不稳。
    上辈子,周王和静王卷入夺嫡之中,却对定王放松警惕,一来傅修宜和太子交好,时时刻刻与太子走在一路,亲自为太子寻珍贵的药材,皇后都对傅修宜颇为满意。是以其余人都觉得定王只是个太子的跟班。二来傅修宜平日清高,不屑参与朝堂之事,加之董淑妃又是个谨小慎微的性子,整日整日的念经修佛,又没有强大的娘家支持,料想定王也翻不起什么浪来。
    但事实上,最后坐上龙椅的,正是他们以为翻不起什么浪的傅修宜。
    沈妙拿起一边的叶子牌把玩,就像是这叶子牌,傅修宜从出生开始的牌面就烂的很,所都人都以为他一开始就出局了,偏偏却不知道,他从来就没想过要用自己手上的牌。他的牌都在别人手中,而他要做的,就是抢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