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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5节
    顺天府尹梁启年手上的诉状,瞬间有千斤重万斤沉。
    说出去的话如泼出去的水,覆水难收,老仆人一心求死,谁也没法让他改口供。
    当今皇帝害死了先太子,害死了先帝,所以现在有了报应。
    什么样的报应?
    京里的百姓们不知道皇帝昏迷的事,他们大多数也不知道北齐的铁骑已经攻破了西北的防线,随时可以调整个小方向兵临京城。
    老百姓们能感受到的,无非就是京城这几天戒严了,进出城门要接受的盘查次数变多时间变长。
    真正知道内情的,只有官宦之家。
    当然,皇帝毕竟是当着满城文武昏迷的,如今时间过去了好几日都没醒,再怎么保密,这个消息已经在小范围传播——
    所以黄侍郎的家仆敲登闻鼓,告御状,一头撞死前喊的话,像“报应”什么的,围观的老百姓们没往皇帝昏迷病重这件事上联系,大家想得更多的,是这几年大魏的不太平。
    旱灾、洪灾和蝗灾,那真是轮流肆虐。
    天灾之外还有人祸,这里闹匪,哪里造反,一年到头这天下就没有真正太平过。
    老一辈的人还记得先帝在位时的日子,那时候普通老百姓过得要好些,赋税没这么重,直隶以外的地界什么样他们不知道,但直隶地区基本是风调雨顺。
    封建帝制,识字的权利掌握在少数人手中,不识字不读书也就不启智,统治者还要宣传“君权天授”,让普通百姓不愚昧可能吗?
    不愚昧,老百姓就不好管了。
    不愚昧,他们怎会乖顺交赋税,用一国的财富,去供养统治者。
    皇帝自称是“天子”,老百姓们信了。
    现在有人敲登闻鼓说皇帝的帝位来之不正,联想到大魏最近这些年的不顺,老百姓们不得不多想啊!
    所以,这些都是当今天子的“报应”,是当今天子不配在位,老天爷才会降下这些惩罚吗?
    也不知是哪些人在背后推波助澜,尽管顺天府尹梁启年在老仆人撞柱而亡后,立刻让人控制住衙门外的围观百姓,周侍郎家老仆人在死之前说的话,照样很快传遍了京城。
    官府越是想把舆论往下压,京城百姓越相信这事儿。
    老百姓们不能在街面上说,不能在茶楼、酒肆里说,难道还不能关上家门偷偷说么?
    这一次,程卿是第一时间听到了这件事。
    这也是她第一次留意到二十多年前的旧事。程卿进过翰林院,但在翰林院的时间不长,也没怎么参与过修书和编史,对于这桩悬而未决的“宫变”没什么了解。
    但孟怀谨就不同了,孟怀谨在翰林院的时间很长,还曾经告诉过程卿萧氏皇族的辛秘,程卿觉得孟怀谨应该知道。
    不过才短短两天时间,程卿让人打听外面的消息,五城兵马司的人已抓住了不少私设路祭的百姓,这些百姓居然是在给先太子烧纸——
    等孟怀谨晚上给程卿送训练好的小红狐来,程卿忍不住问孟怀谨。
    孟怀谨说过几日就是先太子的忌辰。
    小红狐在孟怀谨怀里十分温顺,已不见一个多月前的野性。
    孟怀谨是怎么训的,程卿不知道,她只能看见小红狐窝在萧云庭手臂怀间,萧云庭时不时用手摸一摸小红狐的后脖颈,撸狐如撸猫,叫程卿很是羡慕。
    小红狐让孟师兄养了一个多月,皮毛色泽动人,像一匹红色的缎子。
    嗯,师兄撸狐的手也很看。
    要不是发生了这么大一件事,程卿很愿意多欣赏一会儿美狐和美人师兄相映生辉的画面,但黄侍郎家仆敲登闻鼓的事,后续影响和暗中推手已经显露了冰山一角,程卿不得不专注于正事:
    “天显六年,是先帝驾崩的那年,如今已过去了二十多年,民间还有自发祭奠先太子忌辰的行为,我觉得是有人推波助澜。可能是看见黄侍郎被锦衣卫抓走,就想借黄侍郎的名义生事。”
    孟怀谨低头看小红狐,“小郎,事情没有你说的那么绝对,五城兵马司抓走的私设路祭的百姓,或许是有人刻意安排,或许是他们真的想祭奠先太子。直隶的百姓们这几年日子不好过,他们还没被逼到要造反的地步,但你要说他们不怀念先帝在位时的风调雨顺,那肯定是假。”
    祭奠先太子这种行为,的确是受到了黄侍郎家仆敲登闻鼓一事的影响,同时也是直隶百姓在压抑中的一种宣泄。
    孟怀谨不满当今皇帝,但他站在公正的立场评价,在今上继位的前十来年,今上还是励精图治,试图要当一个明君的。
    在宫变后仓促继位,皇帝的压力非常大,面临着朝野上下的质疑,让皇帝不得不重用锦衣卫来制造恐怖气氛,与朝臣们斗智斗勇,以确保自己颁布的政令能真正被执行。
    在刚继位的十来年,皇帝展现出了强大铁血的政治手腕,压服了朝野上下不顺从的势力。
    至于后来怎么越跑越偏,从励精图治的明君人设,变成了醉心于玩弄权术……孟怀谨搞不懂当今皇上的心路历程。
    孟怀谨觉得没有那场宫变,先太子顺利登基,未必会做的比当今天子更好。
    然而别人不这样想,活人永远都比不过死人,特别是当活人出错时,先太子的形象就会被美化。
    孟怀谨这样一分析,程卿也听得发怔。
    二十多年前的宫变,那时候程卿还没出生呢,距离她太遥远了。照孟怀谨的说法,天显六年先太子在东宫放了一场大火,大火中无人生还,先太子一脉自然没有什么后代留下。
    流落在民间的沧海遗珠不算,没上过皇家玉碟的,皇室可以不用承认身份。
    那黄侍郎的家仆,甚至是黄侍郎本人,为什么要选在眼下发难?
    趁皇帝昏迷,要皇帝的命肯定是原因之一。
    但把皇帝打上“弑父杀兄”的标签,后续又该怎么办?
    ——黄侍郎冲在前面战斗,假如这场斗争胜利了,谁来接收胜利果实!
    第607章 :妓女的进步思想(2更)
    孟怀谨把小红狐留给了程卿。
    她一个“大老爷们儿”,整天抱着个小狐狸像什么话,倒是何婉她们困在后宅,每天没什么事做,想逛逛京城吧,京里气氛很紧张,程卿把小红狐交给何婉她们照顾,所有人都有事做了。
    有给小红狐缝窝的,有给小红狐做小衣服的。
    至于大夏天的,小红狐穿上衣服热不热……程卿看了看小红狐的眼睛,转移开了视线。
    小狐呀小狐,你这是牺牲小我,成全了程家大环境的安定。
    有了小红狐调剂,程家的女眷们在京城戒严时没有那么焦虑了。
    何婉的婢女还觉得小红狐是程卿特意寻来送给自家小姐的,大赞未来姑爷的贴心。
    何婉只是笑也不解释。
    这小红狐,其实是孟大人送给程卿的,只不过程卿暂时放在自己这里寄养。
    孟大人和程卿似乎比寻常师兄弟更亲密。
    就拿送小红狐这件事来说,正常两个男人之间送礼,送皮草都有点奇怪,别说送一只可爱的小狐。
    送礼的人不觉得怪,收礼的人很坦然。
    何婉这个知道程卿真实性别的人觉得怪呀!
    难道,孟大人也知道了程卿的秘密——
    何婉还特意把小磐叫来询问,“你知道孟大人为何不娶妻吗?”
    “外面的人都说孟大人情深义重,难忘死去的柔平县主。”
    小磐的说法和何婉听到的情况大差不差。
    如果这事儿连小磐都不知道,何婉也打听不出更多消息了。
    可能是自己想多了吧。
    何婉正逗弄小狐,她身边的婢女脸色有异,“小姐,偏院的那两个女人说想见您。”
    偏院的两个女人,说的是诗诗和红绡。
    程卿一时好心收留了这两人,本想着尽快送走,哪知事情一件接一件的发生,程卿现在并没有心思安排这两人,但程卿向何婉交待过诗诗主仆的来历。
    未婚妻是做什么的,不就是在程卿不方便出面时,帮程卿解决一些麻烦吗?
    在何婉看来,诗诗主仆就是麻烦。
    现在把人放出去,能不能活着走出京城都不好说。
    但要一直住在程家,程家的房舍并不宽裕。
    两个大活人总不能一直关在房间里不往外走动透气吧,家里多了两个陌生女人,程家上下都有议论。
    柳氏知道程卿不会“花心”,程慜不知道,为这事儿,程慜还特意来找何婉为程卿的人品担保过。
    何婉觉得程家最大的问题在于房舍不够宽敞,程卿要做什么事都不方便。
    何婉的想法是买下隔壁邻居的房舍,她带人搬去隔壁,在两家共有的墙上开一道小门出入,这样她既能接受程家的庇护,也不用和程家人挤在一起。
    何婉不是嫌程家房子小住的不开心,而是她要为祖父守孝,她不吃荤腥,柳氏为了迁就她,家里的饭菜都改了。
    还有上个月程慈出嫁,程家上下都喜气洋洋的,柳氏也要照顾她的情绪。
    远香近臭的道理,程卿也懂。
    离开南仪时,何家人送的“盘缠”很丰厚,程卿和何婉两人都不想要这笔银子,何婉推给了程卿收着,程卿干脆就用这笔钱买下了隔壁的院子。
    从买下院子到翻整修补,如今也有大半个月,何婉正要找机会搬去隔壁。
    听婢女说诗诗主仆要见自己,何婉干脆就去了隔壁见两人。
    诗诗主仆被小磐救下,对程卿很是感激。
    感激归感激,她俩毕竟是青楼女子,不明不白住在程家,传出去也惹人非议。
    越是感激程卿,诗诗主仆越想尽快离开程府。
    见了程卿的未婚妻,主仆俩都低眉顺眼向何婉问好,诗诗我见犹怜,红绡娇俏可爱,可惜程卿无福享受——何婉压下笑意,问诗诗主仆将来的打算:
    “想离开京城倒不难,现在三皇子妃肯定是顾不上你们的,只是离开京城容易,你们两个弱女子在外谋生注定艰难,你们自己要有准备。”
    何婉估计诗诗是不敢重操旧业了。
    能从三皇子妃手下捡回一条命已是幸运,三皇子妃现在是没空理会诗诗主仆,以后可说不好。
    诗诗换了别的地方重操旧业,很容易被三皇子妃找到,毕竟是名妓呢。
    果然,诗诗说自己在程家客居这段时间,已经有了一些想法,她不知道自己想的对不对,如果何婉能帮忙参详,诗诗感激不尽。
    诗诗这些年有不少积蓄,大部分还留在青楼里不敢回去取,但仅剩的小部分,已足够诗诗主仆安度余生。
    “奴想去江南,买一处房舍,不必太大,可以开个小小的胭脂铺或绣庄维持生活,若有盈余,奴和红绡会收养一些苦命的小姑娘。”
    鬼门关上走了一遭,诗诗想了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