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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钩盖章一百年不许变 第38节
    施念只觉得被灌了一肚子的冷风,她气喘吁吁跑到巷子里。累到跑不动,换成快步走。
    巷子扭扭歪歪,不是一眼能望到尽头的走势。她脚步声很大,快步走时书包还会发出哒哒声。
    她走到巷子快一半,意识到他个子高,步子大,估计自己是追不上了,有些颓然地放缓脚步。
    不知道为何,大概是气自己吧,气自己没头没脑的,她有点想哭。输了游戏,觉得自己发挥不好的那种委屈,和现在的心情差不离。
    巷子里彻底没有暖色调了,不过天光还是微亮的。
    北方的冬季,城市规定六点开灯。施念总觉得这是一件非常神奇的事情。她会想,等到六点时,路灯是次第亮起,还是唰地一下集体亮起?就像从夜晚到黎明,向日葵集体转头一样。
    她今天可以知道了。因为巷子的灯是一盏接一盏地亮。有的可能接触不好,灯丝明明暗暗,最终才唰地彻底最亮。
    她还看到,郁谋从一个拐角处走出。好像背后有眼睛一样,他停下脚步,就站在一盏瞬间亮起的街灯下,回身看到她。
    巷子家家户户门窗紧闭,却飘来饭菜油烟的香味。施念想,自己是跟上去呢,还是原地不动呢。她这样想着时,脚已经自己往前走了。
    郁谋看她的眼神,从平视,到向下,最后头微低,女孩子走到了跟前。他一动不动。
    她给他一个尴尬的笑,说了句废话:“你走好快啊。”
    少年不置可否,喉结一个上下,却没讲话。两人之间彻底没话说了。
    施念毫无预兆地,愣生生开口道:“对不起!”
    郁谋则笑了下,这笑的目的并不是友好,带点自嘲。他说:“你如果是因为不喜欢我了而道歉,那大可不必。我可以假装不知道,也没有很伤心。”
    “从初中到现在,你的喜欢也算很长时间了。我才该要说谢谢。”
    第45章 最狠心的猎人也不会用上满膛的枪去打乌龟
    郁谋说完这话,抬头看了眼狭窄巷子两边悬着的瓦檐。这样做没有任何意义,只是因为这样,他能给自己一个理由抬头。他不太想看她,目前。
    完全是自暴自弃了,没有丝毫试图掩盖自己知晓这个秘密的打算。
    其实他挺不能理解的,为什么突然就不喜欢了。女生的喜欢与否,都是这样草率的吗?
    然后还有,为什么她的喜欢被说成勉强。怎么就变成这样了呢?这让他开始重新审视自己,觉得自己是个很糟糕的人,一如他刚上初中时的心境。
    他自己有个很伤自尊的理论:无非是远香近臭罢了。
    以前不认识,不说话,离得远,就怎么都好。
    现在成了朋友,有了交集,还在她面前出丑过,说不定还被她发现他身上有她不喜欢的特质……估计这人就厌倦了吧。这不就是最最基本的人性吗。他早该预料到的。或许自己当初出国才是最正确的决定。
    而站他对面的施念,完全呆住了。她因为一路跑着脸颊泛红,现在血色褪去,嘴唇也变白了。
    他一向自诩擅长洞察人心,可他不太懂她脸上的表情。他顶多能看出她紧张,以及不知所措,显得自己像个大恶人。
    郁谋觉得自己站在这里,同她说这些事,时间越久,自己越难堪。
    于是他打算把话说绝:“你肯定在想我是怎么知道的。抱歉,的确是我偷听了你们的对话。我不是故意的。”
    “我不知道你如何理解‘喜欢’,或许你说的喜欢,和我理解的喜欢并不一样。我理解的喜欢,不是一种可以被很随便地同他人说出的情感。换句话说,如果我的喜欢经由我之口被表达出来,那就意味着我先同自己做了一个约定。这个约定就是,我会保持这份喜欢很久很久,很深很深。”
    “当然,在这件事中,你大概会想,我是被默默喜欢的那个人,被喜欢的人总是主动的,是有优势的,是幸运的。我在抱怨些什么啊。”
    “你会觉得自己很冤吧,没有办法,我就是这样一个伪善、狭隘、小气的人。这就是本来的我。我刚刚是说我不难过吗?抱歉,我又说谎了,我很介意。并且很不服气。”
    “你知道吗,当我偷听到你们的谈话时,我以为我的人生里终归是出现了一些柔软又闪耀的东西。我甚至曾为自己担不起这份喜欢而自责,然后努力地去让那个阴暗、自私、虚伪的自己变好。但现在我发现我错了。这是一件很不幸运的事情,我听到了,我当真了。这样说你会开心吗?看啊,瞧这个大笨蛋,还学习好呢,还聪明呢,因为一句玩笑话认认真真了三年多。”
    少年说这席话时声音很低,且缓,脸上竟还带着礼貌的笑。每一字每一句似乎都有千钧重的力量。他在很用力、很生硬地去表达自己,拿着一把两刃刀把自己从里到外都剖开,鲜血淋漓。
    可以说,这种表达于他而言并不常见,他不是一个愿意这样子把自己完全剖开的人。这是第一次。可能也是最后一次。
    施念的心脏在他说第一个字时很剧烈地在跳,而当他说完最后一个字时,她觉得自己的血液完全停止流动了。
    她当然知道他什么意思。他说她草率,随便,把喜欢当儿戏,把他当猴耍。她的喜欢不值钱,她的喜欢让他感到不幸。
    这样的施念,却觉得大脑的正中央缓缓升起一道玻璃墙。这道墙隔绝了理智和情感。就好像她在玩最最紧张刺激的游戏关卡一样。越难,越紧张,她的手越稳,能够迅速找到简单直接的最优解。即使那个解是无情且冷血的。
    她一脚迈进了大脑中冷静的那个分区,声音把她自己都吓一大跳。
    “这是一个误会。” 她拉住他的袖子,面无表情:“既然被你听到了,那我也要说声抱歉。没想到给你带来这么大的困扰。”
    “我当时那样说,是因为我很想和大家有话题。并不是真的喜欢你。对,你说的没错,我是个可以随意把喜欢挂在嘴边的人。‘喜欢’是我融入集体的方式,和工具。这跟性别无关,只是我自己的问题。希望你不要因此对女生这个群体产生偏见。”
    她静静阐述。并不为此感到抱歉,哪怕她说了“抱歉”。
    郁谋看着她,“是吗?”
    “嗯。你大概是误解我了。” 她尽力微笑,不往心里去:“原来你因为这件事在生气啊。我还以为什么呢。”
    “施念。” 郁谋觉得浑身无力。
    他此时此刻多说一句喉咙都痛的要死,可他竟然还在废话:“我觉得咱俩都挺聪明的。很多话根本不用问第二遍。但我还是想再问一遍,你说的,是真的吗?”
    施念先是轻声嗯了一下,随后眼泪不争气地滚了出来。她随意用手背拂去,冷风瑟瑟中,眼泪好烫啊。
    “嗯,是真的。被你听到的对话,是我编的。”
    少年气极之后返归平静,他说了一句话。
    施念听到了。整个人如坠冰窟。看他说话时,只觉得他嘴在动,根本听不清,脑子开始呜呜嗡嗡。
    他说:“那……是怎么回事?也是我自作多情吗?”
    那“……”词自动地被施念在自己大脑里消音了。因为在听到那三个字时,她开始发晕。
    她声音发抖,故作镇定:“……怎么了吗?”
    郁谋看她那个样子,好像要窒息一样。他知道那几个字再重复一遍,大概会让她现在的状况变得比冲她开一枪还要糟糕。
    少年没来由的心一软,没再重复,没再用确凿的证据子弹去打她的乌龟壳。他觉得自己真的对她好温柔。温柔到他都觉得自己没出息。
    “没什么。” 他在心里自嘲的笑,明明还有好多,但他说不出来了。说出来,也是被她否定。顿时觉得没什么意思。
    “好的,我明白了。” 少年扯开一个出奇明朗的笑。瞬间不生气了似的。
    “被你这样一说,我感觉自己挺差劲的,承认喜欢我是件很令你丢人的事……哈哈。这是我的问题。以后不会再提了。” 说完,他的笑容瞬间收束,很好,那个遥远的郁谋回到了这幅身躯。眼神也带上了疏离的礼貌。
    “时间不早了,我先回家了,施念同学。”
    施念无意识地跟着他往前走了几步,而他听到她跟上来的脚步,却没有转身,撂下一句:
    “你不介意的话,我们两个最好不要一起走。你说过的,被同学看见的话,会传我们两个早恋。我猜这是你最不愿意发生的事情了吧。那你自己回家路上注意安全,拜。”
    他走了,留她一个人原地发呆。
    她知道自己搞砸了两人之间的关系,但又觉得委屈。她看着他的背影,突然想啊,原来他正常走起路来这么快。刚刚能被她追上,真是一件神奇的事情。
    *
    回到公交车站,施念感觉胸口像是塞了一大团干燥的棉花,每次呼吸,都能带起噼里啪啦的静电。于是她干脆减少呼吸的次数,然后又觉得胸闷。
    回到家,池小萍打来电话说今晚加班,让她自己吃饭。
    施念烧了一大壶热水打算泡面。等水烧开时,她翻出那件有印子的新羽绒服。
    她接了一大盆凉水,用刷子蘸着牙膏和肥皂的混合液,仔细地重新去搓那块洇迹。
    搓啊搓,有几次她眼花,以为干净了。拎着湿哒哒的羽绒服站起来,凑到灯光下,发现还是有,只是很浅。于是又坐回板凳上搓。边搓边用手背擦眼泪,泡沫进眼睛里,刺激她流出更多的眼泪。
    文斯斯说的没错,她是个很典型的处女座,有强迫症,追求完美,并且喜欢和自己较劲。
    嗯,这是一个非常中肯中性的评价。
    她不觉得这有什么错,比起这世界上千人百态,人类拥有的坑蒙拐骗的种种恶习,她不认为自己这性格碍到了谁的什么事。
    她只是不喜欢看到自己在意的人或事有瑕疵。一旦有了,她就会藏起来。
    头花、施学进、羽绒服……还有她自己,她觉得自己的喜欢之于郁谋,大概就像这车蹬印之于这件羽绒服吧。
    不管他怎么想她,她是觉得他很好的。
    不对,不是很好,是超级好。好的很遥远,不是她可以触及的高度。
    他应该在大礼堂的台子上,意气风发地介绍学习经验,而不是站在小巷子里问她:你是不是喜欢我?
    想到这里,她把刷子扔到一边,换上自己的手搓。
    最后她发现,手掌心连接手腕的那块皮肤好像是破了。所以自欺欺人的人是谁呢。
    *
    郁谋浑浑噩噩地回到家,坐在爷爷家自己的卧室小屋里。
    他拉开抽屉。那里躺着一本初中的语文书。他从旧家来这里没带什么,这书算是其中之一。
    是他当时借给她的书。
    她那时总是“不经意”地在他们班门口转悠。她不像是丢三落四的人,却总来借书,借练习册。
    书翻开第一页,印刷字下面是他手写的自己的名字:
    郁 谋
    而这两个字的旁边,是一片他用铅笔斜着轻轻拓印的痕迹。
    被拓印出来的白色凹痕,显示的是被女孩子写过又仔细擦掉的几个字:
    郁谋 郁谋
    可以看出来,她曾在这书上,用铅笔学着他的笔迹写了两遍他的名字。对,就像她无意识地写“昌缨”那样,他觉得她这个习惯倒是一直没变。所以根本不怪他会“误会”什么的啊。
    她不是用她自己的字体写,而是学他的字体写他的名字。
    郁的偏旁“阝”,她好像觉得自己模仿的并不满意,还在边上单独写了一遍。
    他都能想到那种场景。她借来他的书,看到他的名字,小心翼翼拿起铅笔学。意识到这样不好后,又使劲用橡皮擦掉。
    以为他不会发现。
    可他必定会发现,因为他从不借给别人书。而他借给她书,本身就是期冀着能够因此收获一些她留下的痕迹。
    所以当书还回来时,他非常仔细地翻遍每一页,甚至有点气恼她这般礼貌和小心,没有在他书上留下一笔一划。最后在扉页上发现这被擦掉的字迹。
    发现时,少年仿佛觉得她扶着他的手指贴了上来。
    郁谋现在脑子很乱。他感觉自己身体轻飘飘的。似乎是发烧了,他没去量体温。
    他反复地和自己说,你不该这么逼她的。像她那样的性格,你能指望她真正地承认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