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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4节
    没过一会儿,铭姐和她的丈夫一人背着一个黑色的双肩背包快步走过来。到了他们面前,从双肩背包里拿出了一个个黑色瘦长的国产品牌保温杯。
    今天中午午睡前,铭姐就挨个敲门收走了他们的保温杯,说是拿回房间泡点花旗参枸杞大枣水。
    保温杯是队里统一发的,就是担心出国比赛水土不服的原因,所以要求他们必须喝烧开过的热水。
    铭姐在保温杯下面贴了胶布,写上了每个人的名字,拿出一个看上一眼,便递到那人手里。
    大家道谢接过水杯,先是试探性地喝上一口,继而惊喜地发现水温正好,既不烫嘴,也不冰凉。
    花旗参的味道浓郁,还有点淡淡的甜味,尝过之后,第二口就将一杯水喝的干干净净。
    “谢谢铭姐。”
    “铭姐,这也太好了喝了吧,绝活儿啊。”
    “都是水啊,肯定很沉,辛苦你们了。”
    铭姐微笑着看他们,眼神很幸福,她说:“跳的真是太好了,你们每个都很棒,能够做点举手之劳的事,我也很开心。
    相信还有很多人都在羡慕我,可以这样为你们的比赛出一份力。
    不用客气。”
    大家喝过水,就都散开了。
    大部人去了前台看比赛,杜烨则嫌弃前台没有座位,只能在最后面站着看,就选择回到了后台。
    毕竟后台有直播电视,一样可以看。
    杜烨和盛耀一起回到后台。
    他们走进选手等待大厅,才走进门的一瞬间,就发现无数的目光落在他们身上。
    这种感觉非常强烈。
    像是被针扎了一样,皮肤甚至有种麻麻的刺痛。
    要知道在这之前,几乎没什么人会看他们。
    并不是轻蔑和挑衅,也不是故作轻视。
    是真的无视。
    仿佛空气一样。
    在大部分老选手眼里,“fivelong”非常有可能成为“一日游”队伍。
    在他们漫长的赛龄里,如昙花一现,转眼就凋零了。
    哪怕是作为对手而存在,“fivelong”依旧不值得他们重视。
    而且万一走近,有了几分情谊,但下一次却看不见了,岂不是伤感情?
    经验告诉他们,保持距离更好。
    但现在这样的念头,随着“fivelong”的舞蹈而发生了改变。
    他们回来,像是凯旋的英雄,获得了所有人的注目礼。
    尤其是杜烨。
    如果那些目光是真实的,可以感触到的存在,那么杜烨估计会被那些来回扫视的目光蹭秃噜皮了。
    惊讶的。
    好奇的。
    羡慕的。
    跃跃欲试的。
    几乎每个人都在看杜烨,试图从他的身体上看出点儿什么。
    明明并不高大,肌肉也不强壮,为什么体力却那么强?
    肌力也出乎意料的可怕,比起肌肉壮汉有过之而无不及,但他真的看起来很瘦小。
    简直无法相信,他竟然可以在极速旋转的时候完美的定格。
    这是大部分人都做不到的。
    当然最重要的一点。
    杜烨明明是一个强大的bboy,他完全可以参加单项比赛,为什么会选择齐舞?
    并不是说齐舞不好。
    但团体的力量在某方面而言,没有个人力量的展示收获的多。
    对于资本而言,个人明星打造的价值远远高于团队,但凡有这样出众的实力,几乎没有人会犹豫,都会选择单飞。
    同样的冠军奖金,一个人获得全部奖金,难道不比和很多人均分更好吗?
    也有人想到,或许这是华国的特有的国家力量,才会让这样的单项高手参加一个舞团。
    就比如所谓的“政治任务”。
    但这样想的毕竟是少数。
    大部分人依旧认为杜烨会站在这里太不可思议。
    他应该是属于单项赛场的大神,却在齐舞比赛里和他们“抢饭碗”。
    这很不道义,小朋友。
    汇聚在杜烨身上的目光大部分并不客气。
    他们克制自己对杜烨的观察和警惕。
    但也有个别不一样的存在。
    杜烨顺着目光看过去。
    第一眼就看见了朴金喜。
    朴金喜侧身坐在椅子上,手臂搭在椅背上,撑着下巴。
    他在看杜烨,眼神有点复杂,和平时不太一样,杜烨觉得眼前的朴金喜少了一点“变态”感。
    那眼神儿很正经,甚至有点像是某种诡异的“疼惜”。
    杜烨莫名恶寒,将目光移开,落在了第二个人身上。
    是“蓝房子”的玛莎。
    来自街舞发源地的舞团主舞,玛莎非常热辣,眼神也很直,像是在观察杜烨,战意熊熊的模样,像是找到了一个有趣的玩具。
    那眼神是兴奋的,甚至在杜烨与她对视的时候,她的眉梢还扬了扬,表情非常兴味。
    像猫看见了老鼠。
    鸟看见了虫子。
    那眼神有种天然的超然感,居高临下。
    你很有趣,可以玩玩哦。
    仅此而已。
    第三个。
    杜烨一转眸,就被对方那双碧绿,仿佛深潭一般的眸子,网了进去。
    是比尔。
    真是一个天生多情,有着几分文艺气息的男性。
    杜烨是个审美很老套的家伙,他更喜欢华国人的长相,能够清楚地确定自己的喜好。但也不得不承认,这个法国的“浪子”,确实很有本钱。
    审美是共通的。
    就像盛耀的长相可以获得德国年轻女孩儿的喜爱一样,比尔这俊帅的仿佛希腊雕像的面容,在全世界也有数不清的粉丝。
    当这样的男人,用一种性质浓郁的目光打量另外一个人的时候,无论男女,显然内心都不会平静,甚至莫名的诞生某种“堕落”的信号。
    但很可惜,杜烨的男朋友并不比这个“花蝴蝶”差,甚至在杜烨看来,盛耀可比比尔帅多了。
    最关键,他讨厌or。
    爱情是私密的,是两个人的事情,是责任。
    盛耀说的没错,or只是不想负责任的人渣借口,只是为了玩弄一些涉世未深的男女,以满足自己的私欲。
    这样一看。
    这三个“巨头”都不怎么讨人喜欢啊。
    一个个的,个性都太烂了。
    不过作为对手,个性如何并不重要。
    杜烨收回目光,和盛耀一起往后排的空位走去。
    不重要的。
    他们对自己什么看法,都不重要。
    只要自己知道,他们统统都是敌人,要一个个干倒。
    就够了。
    他们找到空位坐下,不再理会那些时不时扫过来的目光。
    现在还有更重要的事情关注。
    13.13分并不保险。
    他们必须关注其他选手的比赛,才能够知道他们有没有机会进入八强。
    这就是新人团队的无奈。
    但也是现实。
    杜烨想的开。
    就像他从小吃到大的馅饼,自然知道它配上什么馅料自己更喜欢,摊到什么火候最好味道。但如果是披萨,同样的肉馅放在面饼的上面烤制,哪怕都是一样摸一样的材料,他都必须多吃几次,调整自己的接受力,才能够找到最符合自己喜好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