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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节
    女孩十岁出头模样,额头饱满,一双大眼睛圆溜溜的,眸子又黑又亮,鼻子高挺,鼻尖还有点挺翘,单看这几个是小美人坯子,可惜脸太黑,比蕙兰还黑了三个度,要是龇个牙跟非洲人也不差了。
    林珍珍猜到这应该是林丰收的闺女,可她不知道名字呀!
    “小赶美,瞧你小姨是不不认识你了呀?”有人打趣。
    女孩乐颠颠地,“我林赶美是我小姨把我带大的,不认识我,咋,她还认识你?”
    妇女碰了灰,只悻悻地站一边,双手抱胸,眼睛盯着新姑爷看。别说,珍珍这姑爷,是真俊啊!那个头,那眼睛,比以前来那几个干部子弟还好看,这农村人跟农村人,也是不一样的。
    林赶美挽着她,蹦蹦跳跳,“我妈还说要去看看你呢,刚好我哥前儿病了,到现在还没好,我妈每天超英超英的念……唉!”
    林珍珍嘴角抽搐,敢情这兄妹俩,哥哥叫超英,妹妹叫赶美?这小赶美虽然嘴巴也厉害,可跟猫蛋给她的感觉不一样,这是个热情的,天然亲近她的小姑娘。
    “妈今儿吃啥好的?”这不,小赶美跳过门槛,小皮球似的蹦进厨房。
    “唉唉唉别翻了,家里啥也没,不行把我给炒了吧。”林丰收气不打一处来,苞谷米见底了,油也没了,炕上还躺个病殃殃的儿子。
    小赶美夸张的小皮球似的弹出厨房,“呀,那咱家也没那么大的锅呀!”
    “小王八犊子,信不信老娘今儿撕了你的嘴!”比男人还高大健壮的林丰收追出来,气哄哄的脸瞬间就笑成了喇叭花,“哟,珍珍回来啦,这小王八犊子也不早说。”
    珍珍甜甜的叫了声“姐”。
    季渊明也跟着叫“姐”,“我姐夫呢?”
    “他啊,去县里还没回来。”
    “怎么去县里,办事吗?”
    林丰收脸色不大自然,小赶美大声道:“我爸去找零工,看有没人招工,给我哥挣医药费,年后准备带我哥上县城看病去。”
    “就你爱插话,滚边儿去。”林丰收使劲瞪她一眼,嘴唇一圈全是火泡,说明她也是真急了。家里四张嘴只两个人挣工分,还有个动不动就要吃药的病秧子,她这日子实在是太煎熬了。
    “有啥不能说的,我小姨又不是外人,我爸好手好脚凭自个儿本事挣钱,有啥见不得人的?”
    哟呵,林珍珍发现,这赶美小侄女就跟她一样,是个小炮仗啊!她喜欢!一大一小俩炮仗对视一眼,进屋看超英去了。
    林超英今年十二岁,比赶美大两岁,个子却没赶美高,一张脸很清秀,却寡白寡白的,鼻梁骨连着眉心一片能看见青色的血管,看见她们进来,轻轻地笑了笑,“小姨回来了,小姨父呢?”
    “他在外面。”珍珍扶着他靠坐在床头,“想吃啥?我们来得急,也没来得及给你买。”
    林超英摇摇头,“你们回来就好,我爸妈念叨老久了。”他的声音就跟他的人一样,苍白,羸弱。
    也不知道是这具身体血缘的作用还是怎么着,珍珍心头忽然就有点堵。林丰收家里都穷成这样了,还给她四十块的压箱钱,去看她还提了下蛋母鸡,估计是这家里最后的财产了吧?
    “你妈真是……”她哽咽着说不出话。
    赶美小大人似的叹口气,“小姨你别上火,我妈都成火.药.桶了,可不能再多一个,我哥这病得慢慢养……等我爸找到零工就能买药啦!”
    可她哪里知道,她的爸爸胡来宝,此刻正臊眉耷眼躲在门外,不敢进来呢。
    第15章 015 超英和赶美
    “不是晚上才回嘛,你咋现在就回来?”林丰收急着问。
    胡来宝低着头,“人不要。”
    “啥叫不要?不要谁啊你倒是快说!”林丰收双眼瞪得铜铃大。
    “六二宝和豹子头都去了,就我,人嫌我独眼,连……连做小工也不要。”他抬头,露出两只完全不一样的眼睛来。左眼通红通红的布满血丝,右眼让一块黑色的布包着,绳子拴至脑后,不熟悉的是有点瘆人。
    人家招小工的基本都是为盖新房,谁家愿意新房让这样不吉利的人进去?家宅不顺可是农村大忌。
    林丰收又气又急,咬牙切齿骂:“他俩那样的都要,真……真是狗……”
    看在家里还有人的份上没骂出来,她跺一跺大脚,“明儿你去上工,换我出去,男人能干的我也能干,不就泥工瓦工嘛,大不了我给他们打下手!”
    胡来宝也不说话,只讪讪的跟季渊明招呼:“妹婿来了,进屋坐吧。”
    季渊明摆摆手,让他别招呼他,该干嘛干嘛去。孩子病倒在炕上,队上又正是青黄不接的时节,外头小工又找不到,哪有心思招呼他?
    他从胸口兜里掏出两张“大团结”,“先带孩子看病吧。”
    林丰收有骨气,把他手推回去,“你们是来走娘家的……没几个月孩子出生,花钱的地方还多着呢。”
    季渊明轻咳一声,小声地把乌龙事件给说了。本来林丰收还怕他失望生气啥的,毕竟二十六七这可是他的第一个“孩子”,谁知他不仅不生气,眉目舒展,还有种若有似无的笑意,天然的亲切和真诚,“先带孩子看病吧。”
    林丰收见他十分有诚意,不是假客气,只好大方收下:“行,算姐跟你借的,年底还你。”珍珍那儿得抽空问问。
    季渊明摆摆手,也不跟她多说,自个儿进厨房提起两只洋桶,去小河边挑水。进村的时候他就留意到了,水在哪儿,菜地在哪儿,现在也不用人教。
    林超英具体是什么病,林丰收两口子也说不清,只知道是打出娘胎就咳嗽,喘得慌,厉害的时候能唇舌青紫直接闭过气去,去卫生所和县医院看过,有的说是哮喘,有的说是先天性心脏病,还有说是羊癫疯……反正,药没少吃,病没好多少。
    林珍珍记得,她初一那年的同桌也是这种情况,动不动就喘,呼吸困难,“超英你跟小姨说,你胸口闷不闷?”
    超英点点头。
    “那你心慌不慌?或者有没有心跳停顿的感觉?”
    超英摇头。
    “心口会不会痛?”
    超英继续摇头。
    林珍珍松口气,她记得同桌跟她说过,有这些症状才是心脏问题,她就是先天性心脏病,后来高中没毕业人就没了,果然跟大夫说的不差——“活不过十八岁”。
    如果是肺的问题那就好,她不是学医的,总觉着肺病要比心脏病轻些。而且,她还带了猪肺来,这可是补肺的好东西!
    “姐,你和姐夫先带超英去看病,我在家给你们做饭吧。”
    有了钱,林丰收第一时间就想带超英去看病,可这妹子又是个啥也不会的,“你一人,能行?”
    “能行,绝对能!”珍珍就差拍胸脯保证了,拉过小炮仗说:“不信你让赶美跟我在家,我有不会的都问她。”
    “哎呀磨磨唧唧,爸妈你们快去吧,我帮小姨做饭,绝对累不着她。”赶美一双大眼睛里是满满的不耐烦,就差在她妈屁股上点把火了。
    ***
    林家确实没粮了,为了给超英看病,他们的口粮都跟社员们换成了钱,可也填不满那无底洞。村里人没少劝他们,这种不死不活的慢性病,要是在狠心的人家,早死几年了,犯不着搭上一家子的口粮。
    孩子嘛,大不了再生几个。
    赶美叭叭叭,有的没的都被珍珍套走了,“小姨我觉着你咋变了呀?”
    林珍珍心头一紧:“哪儿变了?”毕竟,这小侄女以前是跟她一个被窝长大的,可谓形影不离。
    “变得爱说话了,也会干活了。”
    她刚松口气,谁知小丫头又说:“刚我觉着你就像变了个人。”
    “这有啥,嫁人可是二次投胎。”
    小丫头一想也对,她妈常说婆家怎么怎么着,地扫不干净婆家会嫌弃,太能吃婆家也会嫌弃,“婆家”可不是个好地方。长长的叹口气,“唉,我以后才不要嫁出去,我要跟我妈一样,招上门女婿!”
    “噗嗤……”季渊明刚进门就听见这句,笑了。
    “姨父你笑啥?”她跳起来,跟在季渊明身后进厨房,倒不怕生。
    季渊明眉目舒展,不笑的时候会让人觉着温和,真露齿笑,居然让人惊艳得移不开眼。赶美摇了摇珍珍袖子,用自以为只有她俩能听见的声音说:“哎呀小姨父好好看呀!”
    林珍珍闻言,抬头看了一眼,嗯,确实好看,男人的眉眼太重要了。
    “这是什么?”帅气温和兵哥哥指着血糊糊的东西问。
    “猪肺,我给超英炖汤喝,家里有白萝卜没?”话音方落,赶美就抱出一个白白胖胖的大萝卜,“新鲜着呢!”
    一削都是水,又特嫩,珍珍忍不住吃了一块,甜丝丝的。赶美跟屁虫似的,在她小姨父身后亦步亦趋,“姨父你们有枪没?”
    “姨父你们打废的子弹壳呢?以后能不能送我一个?”
    “姨父你去过鸭绿江和珍宝岛吗?”
    看得出来,对她姨父的军旅生活,比来狗猫蛋还感兴趣。
    珍珍又削了两块嫩萝卜,给他们一人一块,“你个小姑娘家家的,这么喜欢军旅生活就当兵去吧。”
    谁知赶美却脸一垮,肩膀也耷拉下来,不说话了。
    珍珍戳了戳她肩膀,刚要问她怎么了,季渊明忽然拽了一下她的袖子,使个眼色,她这才反应过来,这年代讲究成分,他们家因为林大哥的关系,虽没被打成“黑.五.类”,可也轮不着参军这样的好事儿,多少红五类还排队等着呢!
    猪肺焯去血沫,清洗两道,切成薄片,跟萝卜一锅炖上,珍珍又跟着赶美上自留地,摘了三根大茄子,别的她没经验,烧茄子可是炉火纯青的。
    苞谷米是赶美上邻居家借来的,加上番薯和嫩嫩的番薯叶子,大大的煮了一锅杂粮饭,“这是我姨父第一次来我家,还得炒俩鸡蛋。”
    珍珍想到苍白的超英,赶紧拒绝了:“别,我们在家经常吃,鸡蛋就留着给超英补充营养吧。”
    “诶小姨,我妈他们都去半天了,咋还不回来啊?”小丫头去村口看的次数,没五十也有三四十了。
    “可能是要打吊针吧,吊针可不像水针,怎么说也得两三个小时。”
    赶美一想也对,“姨父你自行车能借我骑一下吗?我出村接他们去。”
    对这种懂礼貌又机灵的孩子,季渊明一点也不反感,点点头。
    小姑娘颠着颠着居然就无师自通的跨上去,“呲溜”一声出去了,一会儿歪歪龙头来个“s”形,一会儿按按车铃,两根麻花辫甩得飞上天,那小样儿,嘚瑟!
    珍珍看着她的样子,想起自己上辈子的第一辆,也是唯一一辆自行车,奶奶省吃俭用攒下四百块钱,让她去镇上买的,一路就是这么嘚瑟着回来的。
    季渊明回头,看见小女同志嘴角的小酒窝,两只眼睛水汪汪的,像星星揉碎在里头,不由得愣了愣——他还一直没找着机会跟她谈谈。
    “灶上忙完了?”
    “快好了,饿了吧,再等等。”珍珍跟赶美似的跑进厨房,这男人给她钱花,给她被季家人尊重的体面,甚至还间接带来林家的体面,还不用她履行床上义务,不就做个饭嘛,她保证让他吃得满意。
    “我有个事情跟你商量。”季渊明跟进厨房,林家可谓家徒四壁,能供出这么个高中生,实属不易。看得出来,这个小女同志就是这家人的希望,而他接下来要说的话,却即将打破他们的希望。
    “你……有没有什么想做的事?”
    珍珍不明所以,但还是实话实说,“有啊,我想挣钱,给家里改善条件,给超英看病。”
    “那不如拿着我给你的钱,去上个工农兵大学,以后至少也能分配到公社。”
    还没来得及看他到底给了多少钱,珍珍以为这是一位丈夫对妻子未来职业规划的建议,感激道:“谢谢你,我会认真想想的,但你放心,就算我去上那什么大学,家里的事也不会丢下,你就好好在外头当兵吧,争取早日建功立业。”
    季渊明:“……”他没想到,小女同志能这么真诚。
    “那个……你有没觉着我俩的婚姻,不太对劲?”他犹豫半天,实在想不出来该用个什么词形容。
    “怎么不对劲?”珍珍狡黠的笑起来,是说他俩躺一个炕上却啥也没发生吗?那确实“不正常”。
    季渊明不懂小女孩心思,干脆一咬牙,“我觉着咱俩不合适,还是离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