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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结合之根:社会化规律沟通市场经济与社
    二、结合之根:社会化规律沟通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联系
    从空想社会主义开始人们就认为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是不相容的,到底怎么将两者结合?为什么要结合?有三种看法。第一种认为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根本不能结合,比如西方资本主义就认为“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就像油和水一样不能融合”。这种观点站不住脚。第二种观点认为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结合是表层的,暂时灵很快就不太灵了。这种观点也站不住脚。第三种是政策上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私有制能够结合是因为它有单独的利益单元,企业有单独的利益,它的交换也需要通过计算,也需要价值。这种观点是对的,但是我们需要进一步深化,讲清楚它的必然性。
    市场经济为什么能够与社会主义制度结合?这根植于生产社会化规律。照原来的逻辑说,社会化的生产关系适合社会化的生产力,正如螺丝帽扣螺丝钉,不是恰到好处吗?然而,实践表明,这个设想偏于简单了。事实上,社会的生产关系(主要是生产资料公有制)同社会化生产力之间的结合,是一个很复杂的过程,二者之间需要有一系列的联结形式,必须有一个起联结作用的中介系统,即大的交换系统和资源配置系统。社会化生产力越发达,社会化所有制关系同它结合就越需要庞大而复杂的中介形式来联结,使之在运转中吻合。这三个层次缺一不可。依照以往的观念建立起来的经济体制,其弊端主要来自缺少这个联结层次,至少是残缺不全的。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矛盾,仍然主要来源于此种组织和机制远未健全。而抽掉或者忽视这个联结形式,便自然在社会化生产力和社会化生产关系中人为地形成一个“隔离层”。现在,我们需要重新认识商品—市场经济(市场经济是发达的商品经济,在一般情况下二者可以通用)的属性和根基。
    商品经济具有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二重属性。往常人们总是把商品经济视为特定生产关系中的一种表现形式,或者说是依赖于特定所有制关系的一种“表层”运行关系。看来这是不全面的。
    市场经济本质上是交换经济。而交换绝不只是表现生产关系。按照恩格斯的说法:“生产以及随生产而来的产品交换是一切社会制度的基础”(他认为这是唯物主义历史观的一条原理)。“生产和交换是两种不同的职能”, “这两种社会职能的每一种都处于多半是特殊的外界作用的影响之下,所以都有多半是各自的特殊规律。但是另一方面,这两种职能在每一瞬间都互相制约,并且互相影响,以致它们可以叫做经济曲线的横坐标和纵坐标”。从原来一般意义上来说,社会经济或社会再生产过程由四个环节组成,即生产、交换、分配、消费,而起主导作用的是生产和交换两种社会职能相互作用的运动,其中最根本的又是(狭义的)生产过程。交换离不开生产,而生产在超出自然经济单位的范围内也离不开交换。只要生产发展到出现起码的剩余产品,出现社会分工,生产活动超出个体的狭小范围,生产过程和产品交换过程便交织在一起。而且生产力水平越高,就越强化自身的社会化,而生产的社会性越强化,交换关系也就越深广。可见,交换及其总体流通作为一种经济过程,首先是社会生产的部分,不因生产关系的变更而被取消,它同社会化生产有着不解之缘。
    什么叫社会化生产(或者生产社会化)?不是像以前所说的简单地大规模集中劳动,规模越大,社会化程度越高(如古代和中世纪的许多大规模集中劳动,并非社会化)。按照恩格斯的说法:“生产本身也从一系列的个人行动变成了一系列的社会行动,而产品也从个人的产品变成了社会产品。”列宁做了更明确、更详尽的论述:“资本主义生产使劳动社会化,决不在于人们在一个场所内做工(这只是过程的一小部分),而在于随着资本集中而来的是社会劳动的专业化,每个工业部门的资本家人数的减少,单独的工业部门数目的增多;就是说,在于许多分散的生产过程融合成一个社会生产过程。生产者之间的社会联系日益加强,生产者在结成一个整体。”领会经典作家的论述,结合世界经济的实际,可以做这样的概括:生产社会化就是通过一定的联系形式使以往狭小的生产变成一个社会过程,其产品变为满足社会需要的产品。社会化生产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分”,即越来越精细的社会分工,专业化程度不断提高;一个是“联”,即越来越密切的社会联系,互相依赖性日益强化。二者互为条件,互相促进。社会分工越深化,承担社会分工的生产者之间的联系越密切、越广泛,而社会联系的强化又以新的综合生产力及新的形式推动社会分工的深化。这种以科技进步为支柱的社会分工与社会联系的互动机制和趋势,是社会化生产内在的对立统一运动,是它的本质特征,也可以说是它的基本规律(简称“分联结合规律”)。
    社会分工之间通过什么形式联系起来形成社会生产过程呢?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生产单位之间的协作、联合和集中,二是产品交换及其总体流通过程。而社会分工之间联系的更大量的形式,则是以产品为载体(商品)、以市场为桥梁的交换—流通过程。不仅从事专业化生产的各类劳动者实现多样化的消费要通过交换—流通过程,而且生产要素的组合和生产过程的衔接,在多数场合也是通过市场来实现的。这也就成为资源配置的过程。正如列宁所说:“商品交换表现着各个生产者之间通过市场发生的联系。货币意味着这一联系愈来愈密切,把各个生产者的全部经济生活不可分割地联成一个整体。资本意味着这一联系进一步发展”。商品经济伴随着社会化生产的提高、扩展而发展着,同时又推进着社会化生产力的发展。从总体上看,市场经济是社会化生产的构成要素,是实现社会化联系的基本形式。没有社会化生产就没有市场经济;没有市场经济也就难以构建社会化生产。二者的不解之缘根植于生产和交换两大经济坐标交互作用构成的整体运动,这种运动本质上是一个自然过程。
    概括起来说,商品经济的生产力属性(确切地说,社会化生产力的属性)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产品交换实质上是超出个体直接生产范围的劳动交换的一种形式,是“在生产本身中发生的各种活动和各种能力的交换”之一种高级形式,只是物化为成品,从社会范围说也“从本质上组成生产”。(2)生产消费范围内的交换,“实业家之间的交换”(即生产企业之间的交换),是“用来制造供直接消费的成品的手段”,并载送生产要素的重新组合,“在这个限度内,交换本身是包含在生产之中的行为”。“流通过程是总再生产过程的一个阶段”,即使是消费品的交换也属于广义的社会生产过程,“交换的深度、广度和方式都是由生产的发展和结构决定的”,而且是再生产的一个前提条件。这种以社会化生产为基础的中介生产和消费的实现过程,构成其总过程的一个环节,它不因生产关系变更而消失,其自身乃是一个自然的经济过程。(3)广义的交换—流通过程必须包括物流、人流、信息流、技术流、资金流等,其载体是交通和通信,马克思将运输称为“商品在空间上的流通”, “它表现为生产过程在流通过程内的继续,并且为了流通而继续”。事实上,没有交通运输也就没有跨越空间的交换—流通过程。列宁早已把交通运输等划入流通领域。而广义流通的载体和手段正是生产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化生产总体的要素。商品经济赖以运行的载体交通、信息、服务等组成网络经济,属于生产力范畴。所以,应当重新理解马克思所说的“交换当然也就作为生产的要素包含在生产之内”的观点,重新认识商品——市场经济同社会化生产的联系及其生产力属性。
    商品经济的生产关系属性,是大家熟知的,即交换中形成的利益关系。这里需要纠正一种观念,即认为市场经济的所有制基础只有私有制。这是不全面的,只能说后来变成以私有制为主体了。事实上,公有制或共有单位作为交换主体的经济行为就一直存在,例如,原始社会末期首先是以公社为单位发生交换的,在以后的社会形态中都有一些国有或集体单位之间的交换关系,到资本主义则有各种类型的国家资本主义、作为社会资本形式的各类股份制企业。只是那时这种公有或社会资本单位尚未成为交换经济的主要载体。但不能得出必须是私有单位方可交换的结论。马克思把商品交换的基础之一视为“私人劳动”,但“私人劳动”并不等同于私有制。实质上,它的基础在于生产者劳动利益的互相尊重(企业作为独立的利益单元),即发生等价交换关系,并在复杂的市场关系中形成各色各样的利益形式和利益集团。事实表明,公有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的一个主体,完全可以参与乃至主导交换关系。而这些利益关系也同所有制关系结合在一起(包括个人所有、集团所有、国家所有),既受所有制关系的制约,又影响所有制关系,进而同分配联结起来,以至形成多种多样的分配形式和分配手段。我们认识商品—市场经济生产关系属性时,应区分三个层次:一是基础的共性层次即不同劳动单元之间的等价交换原则;二是在市场关系中派生的层次(如各种利益共同体);三是同各种所有制关系及分配关系结合、渗透中产生的特殊的分配形式和手段(市场中的再分配,如价格的功能)。事实上,市场经济并不是独立的生产关系形态,它总是在一定的生产关系形态中运行,它所表现的联系属性多半是与该形态的所有制关系及分配关系交融在一起,只是程度不同而已。在市场经济发展的初始阶段(前资本主义),它同当时的主导经济制度(奴隶制、封建制)呈现附属、并存和少量溶解的关系;在市场经济达到普遍化时,它同资本主义所有制关系则成“化合”的状态,渗透其骨髓和神经。归根到底,这种结合程度的区别也是由生产的社会化程度及其地位决定的。
    综上所述,商品经济既有生产力的属性,又有生产关系的属性。前者是自然的属性,后者是社会的属性。两重属性的矛盾统一,构成商品经济的本质,也是它的巨大活力所在。
    实事求是地看,关于商品—市场经济同生产社会化(分联结合)的内在联系和由此派生的二重性的观点,符合历史和现状的实际,可以说是认识许多近现代经济范畴特别是社会主义经济运行的一把钥匙。诸如市场、计划、货币、资本、平均利润、生产价格、经济核算、信贷与银行、国际分工与国际经济合作等,都具有二重性,皆源于生产社会化的复杂运行体系,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都可以而且必须运用,并非资本主义制度的专利。简言之,只要存在着社会化生产和利益单元,就必然存在市场经济,这是社会主义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结合的根基所在。
    历史表明,交换方式(市场经济是交换关系的总和,属于交换方式的高级形式)同生产方式同属于社会经济的基础,并且紧随生产方式转换,其社会属性取决于生产方式。因此,对于社会的基本矛盾应做新的概括。
    现在用生产方式与交换方式相互关系的观点来观察社会主义的基本矛盾,也应当加上交换方式的内容,即为社会化生产力与社会化生产关系以及生产方式与交换方式的矛盾、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生产方式与交换方式的对立统一是基本矛盾不可缺少的一个关键环节。
    有人说,市场经济是从西方学来的。对此应加以澄清。我国在改革开放中实行的不是一般市场经济或资本主义市场经济,而是特殊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即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社会主义制度利用“市场经济”手段发展经济。人们还记得,在当年我们党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西方经济学界一片哗然,认定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根本不相容,甚至说像油和水一样不能溶合,连英国前首相撒切尔夫人都站出来反对。时至今日,新自由主义者仍然顽固地坚持中国的市场经济必须以私有制为基础,以市场化作为私有化的突破口,“化”掉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按西方模式全面改变中国的社会性质。这同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确实水火不容。恩格斯曾经多次阐明生产和交换犹如互相作用的两大坐标,生产方式和交换方式是社会经济的基础。生产方式的性质决定交换方式的性质。市场经济正是交换方式的总和,它的性质取决于生产方式,马克思在《资本论》中特别指出这一点。列宁曾尝试运用市场方式发展社会主义经济,邓小平进一步总结国内外经验,提出计划与市场都是手段,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都可以利用。这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新观点,并非来自西方资产阶级经济学,而且恰好“市场经济”这个概念最早也是列宁提出的。即使在运作方法上,我们与新自由主义也有根本的区别:新自由主义膜拜的是市场万能论,美国经济学家斯蒂格利茨称之为“市场原教旨主义”;我们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则运用计划(政府)与市场两只手,“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即微观上放开,宏观上管住,而不是片面地只要一只手。这充分表明,我们改革开放的主流经济学根本不是什么新自由主义,而是在当代发展了的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