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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三章 凌旭验尸 下
    听到凌旭的话,陈少春愕然的看着他:“你不解剖?那你拿着手术刀干什么?”
    “这叫创口检验刀,刀刃没有锋,专门检验各类伤口的工具。”说完这句,凌旭从工具包里拿起一把柳叶刀:“看到了吗?这才是手术刀,解剖尸体用的。”
    放下工具后,凌旭表情古怪的看着陈少春,把陈少春看的直发毛:“你这么瞪着我干什么啊?”
    “不是,陈队长,你该不会对验尸一无所知吧?”凌旭表情狐疑的问道。
    闻言后,陈少春面色一红,口中不服气的反驳道:“不懂验尸怎么了?饭店的老板不一定会做饭,卖菜的商贩不一定懂种菜,有些医院的院长还不会看病呢,谁规定刑警队长就必须懂验尸啊?”
    “那是我没有当局长,我要是当上了中城分局的局长,就规定刑警队长必须会验尸。”凌旭说完这句,把一个记事板和一支笔交给了陈少春:“验尸不会,那写字总会吧?我说,你记。”
    说完,凌旭低下头开始对李艳馨的尸体进行检验:“头部完整、胸腔部位完整,腹部有致命创伤两处,下身完整,生前没有受到侵犯。
    死者手掌处有三处划痕,划痕位于手掌中心,依次排列,长度分别是三公分、二公分、五公分。划口宽阔且平滑整齐,排除凶器所为,应该是被玻璃之类的物品造成。
    根据划痕长度及划口深度,手部应该渗有血迹,但尸体现场照片显示,死者手部当时并没有血迹残留,现场未找到造成划痕之工具,此为疑点一。
    尸体左手拇指、右手中指各有一处细微擦伤,创伤呈不规则圆形,面积直径约三公分,表面皮肤被擦破,有脱落痕迹,但现场没有发现脱落表皮,也未找到擦破点,此为疑点二。
    尸体左臂手肘部位有显浅淤青,形状呈条形,属于人为强力掐捏而成,应该是凶手用手指掰扯死者手臂时留下的痕迹,但淤青表面却没有留下第三方指纹,此为疑点三。
    李艳馨死于刀伤,致命伤有两处,分别位于尸体肚脐上方三公分,心脏下方五公分位置。致命伤为心脏部位创伤,伤口深二十三公分,宽六公分,肝脏器官被利器贯通,多处器官神经线及血管被刀刃割断,心脏器官被凶器直接刺破,心脉断裂。
    肚脐部位伤口深十一公分,宽四公分,小肠多处受损,此处创口所造成伤势,非致命伤,凶器系一把水果刀,刀刃长三十公分,被发现时,凶器插在死者心脏下方的伤口处,周边血迹已凝固。
    由于尸体被冰柜冷冻过,加之血迹已被清洗,故无法勘验伤口临床变化,以及受损器官坏死状况,但根据现场法医的勘验结论,判断受害人的死亡时间,在案发当天的夜里23时至次日凌晨1时之间。”
    凌旭勘验到这儿,他用镊子从尸体肚脐部位的伤口处夹出一截肠子,然后把肠子举到陈少春面前,陈少春正在进行记录呢,冷不丁见到凌旭递过来的肠子,他吓得哆嗦了一下,下意识后退了几步,一脸怒气的看着凌旭:“你干什么?想吓死我啊?”
    “我让你看看这截肠子,你至于反应这么大吗?”鄙视的看了陈少春一眼,凌旭盯着面前的肠子,渐渐皱起眉头:“这截肠子的切口泛白,微微外翻、肠内没有灌进血液,甚至连小肠周边的器官切口也都呈缩卷状,这可不对劲啊。”
    看着凌旭从尸体伤口处夹出一截肠子,肠子另一端还在尸体的腹腔内,陈少春一脸膈应的咂了咂嘴,望着凌旭仔细观察的表情,他随口问了句:“肠子都被刀子给割断了,还有什么不对劲的?赶紧把肠子塞回去吧,我受不了这玩意儿。”
    没有理会陈少春,凌旭自顾自的说道:“你们分居那名法医出具的勘验报告里面,写的清清楚楚,受害人的死亡原因系内脏器官破损严重及失血过多造成。可是,这些小肠虽然破损十分严重,但伤口周边的迹象,却不符合失血过多的条件。”
    “你这话什么意思?”陈少春抬头看着凌旭。
    凌旭跟陈少春对视了一眼:“昨天夜里,我让晚晴仔细回忆了当晚的细节,据晚晴回忆,她被那个所谓的女鬼领进宿舍后,看到了床上的尸体,虽然刀子插在了死者身上,但是,当时尸体上只有一个伤口,就是位于心脏部位的这个伤口。
    可是,第二天当你们发现尸体之后,死者身上却多出来一个伤口,正因为这样,我今天才坚持来这里验尸,通过刚刚的检验,我发现死者肚脐部位的这个伤口,不论是伤害力还是伤口位置,都不足以对死者构成致命危害。
    尤其是伤口里面的内脏,也不符合临床致命的因素。我怀疑在这个伤口形成之前,李艳馨就已经死了,如果这个推断成立的话,那法医之前判断的死亡时间就出现了偏差,李艳馨的死亡时间,很可能还要提前,提前到深夜23时之前。”
    “什么?这不可能吧?”陈少春虽然对验尸有些恐惧,但为了案件,他依旧凑了上去,陈少春从事了多年的刑侦工作,深知死亡时间对命案侦破工作的重要程度,因此,听到凌旭说李艳馨的死亡时间要提前,他瞬间皱起了眉头:“凌旭,我希望你不要为了帮莫晚晴洗刷嫌疑而说谎。”
    “我什么要说谎?”问完这句,凌旭把肠子塞回伤口内,同时嘴里继续道:“晚晴发现死者的时间是24时左右,当时死者已经死在十楼的26号宿舍里了,并且地面上流淌了血迹。
    但是,十楼26号宿舍里却缺少了许多证物,划伤死者手掌的物品是什么?死者手指擦伤处脱落的皮肤在哪里?为什么死者手臂淤青的表面没有指纹?
    这一切的一切都表面,你们刑警队漏掉了一个现场,十楼26号宿舍应该凶手转移尸体的地方,而在此之前,想必还有一个真正的案发现场,那是凶手杀人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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