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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八十五章 贼祖宗
    周士相自金厦北返,先在福州呆了三天,听取署理福州布政、福州知府桂永智的叙职报告。尔后于三月初三启程,自福宁州入浙。行至福宁州内寿宁县时,当地有二三乡人突然拦路告状,声称官府不认他们为“盗户”,请齐王殿下为他们做主。
    周士相十分惊讶,因为“盗户”二字,单听名字就知其意,断不是什么好称呼。若普通人家被人称为“盗户”,那便跟骂人是绝户一般的难听。按理,乡人对于“盗户”二字那是当离得远远,唯恐沾惹半分,却不知这些乡人何以反其道行之,要自己堂堂齐王殿下为他们做主,恢复他们的“盗户”身份。
    自愿被人称做“盗户”,不但自身,子孙也是如此,这人到底是有多失心疯了,才会做出如此荒唐,愚蠢透顶的事?
    难不成,这世上还有人甘愿背上“盗户”之名的?甘愿自己和儿孙被人当成贼一样看待?
    事出反常必有妖!
    周士相觉得这件事情不简单,背后肯定有什么不可告人之事,加上又是自己第一次碰上这种“拦道叫冤”之事,于是很重视,特意叫军情司到寿宁县境查探,务必将“盗户”之事查个水落石清。
    军情司奉命彻查后,很快就将事情缘由报了上来。
    果不其然,这“盗户”背后的水真的很深,深的让周士相既是愕然,又是可笑。
    原来隆武二年清军入闽后,福建社会治安大乱。寿宁县境的百姓十家有七家为盗,清廷任命的官吏不敢抓他们,但又不能任由他们为盗作乱地方。于是时任知县花了重金招抚这些为盗百姓,将他们另称为“盗户”。为了这些“盗户”能够安生在乡,不再到处流窜为乱,影响地方的政绩,这知县和手下的吏员们刻意拉拢这些“盗户”,或给他们免赋,或逢年过节给他们发放钱粮,以此来让盗户“老实”。
    每年寿宁县衙都要给盗户发放一定数量的钱粮,其他农具和种子方面也都有补贴。每年正旦前夕,盗户都会额外领到一笔数额不算多的猪肉补贴。县里大小官吏也不定期会探访盗户,对他们提出的要求,基本是有求必应。甚至于盗户家的子弟考童生、考秀才,该县的学官也都会给予特殊照顾。如当年该县核考录中童生二十人,那之中必有一半为盗户子弟。除此之外,县里六房的吏员和闲差帮办等职的新进人员,也向盗户大开方便之门。种种措施,只为能让这些盗户不再为盗,亦或说当地官府百般讨好盗户,只是求他们不要闹事,影响官吏的晋升之途。
    在寿宁官吏看来,盗户们只要得了官府的好处,定然感恩戴德,以后会重新做个好人。这样用不了多长时间,寿宁便再也无盗户,取而代之的皆是良民。哪曾想,事与愿违,寿宁的官吏殊不知自己给盗户好处的同时,却给寿宁县境内那些良善百姓埋下了一桩祸根,也是官府埋下了一颗永远钉不下去的钉子。
    寿宁的这些盗户可没有半点悔过之心,他们利用官府害怕他们再次为盗的心理,变着法子闹事,聚集,只为能从官府那里得到更多的好处。
    一开始,只有少数盗户中的无赖分子敢这么干,后来发现这些无赖分子干成功了,官府并没有拿他们怎么样后,所有的盗户都这么干了,没有一个如寿宁官吏所希望的那般成了良民。寿宁的盗户之祸,是越演是越烈,尝到了甜头的盗户们也一个个越发变得贪婪。
    不但在钱粮赋税、子弟读书考科举上寿宁官府对盗户有照顾,其他方面更是有。
    寿宁境内但有“盗户”与良家百姓争执,官府为了息事宁人,防止“盗户”作乱,必然刻意袒护“盗户”。时日一久,县里的百姓个个都知道身为“盗户”的好处,于是打官司的人动不动就冒称自己为盗户,而对方则竭力证明他不是盗户。
    还有很多原本不是盗户的良善百姓被盗户欺压,结果官府不帮他们,反而逼着他们赔钱赔地,甚至明明是苦主的他们反被抓进大牢,而欺负他们的盗户却在外面逍遥法外。
    不患寡而患不均。
    当奉公守法得不到官府支持,胡作非为却能被官府撑腰后,寿宁县境的风气大坏。仅以诉讼而言,只要寿宁县衙大堂审案,先审的肯定不是案情的曲折是非,而是堂下两方人先争论对方是不是“盗户”,而县衙为了弄清楚谁是不是盗户,还真的去查档案。因为只要有一方是盗户,那么必然是不是盗户的那一方吃亏。两方都是盗户,那么必然是县衙拿出从良善百姓手中收来的真金白银去买他们“满意”。
    寿宁的“盗户”问题真的很严重,严重到那些被否认是盗户的百姓为了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竟然拦住了大明齐王殿下的车马,向他老人家来鸣冤了。
    厚厚的一叠案卷就摆在周士相面前,里面是这十多年来寿宁县衙的大小断案宗,还有历年给盗户发放的钱粮户册。
    “宁可死后叫人当作贼,不可生前不做贼。”
    寿宁流传的这句话,让周士相哭笑不得的同时,不得不思考这个问题背后所折射的法制缺失及人为造成不平等的原因所在。
    盗户之所以在寿宁猖獗,之所以不为人耻,反而人人争做,归根结底不是人性的自私和恶,而是官吏的不做为。
    因为怕事,官员们将贼人当成祖宗一样供着,那么这些贼就永远成了官府和奉公守法百姓的祖宗了。
    盗户有多严重?
    军情司打听来的一个笑话很能说明这个问题。说是顺治十二年寿宁知县任某的女儿被一个狐狸精迷惑,于是任知县去请一个茅山道士将这狐狸精捉入瓶中,要用火来烤。结果那狐狸却在瓶里大声呼喊:“莫烧,我乃盗户!”那茅山道士听了这话,如何理会,仍要作法去烧。可那任知县却好像叫人抽了筋骨般,吓得赶紧叫人将狐狸放出来,说是盗户烧不得,惹不得。烧了这个盗户,那会引来一帮盗户,他这小小知县如何能安生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