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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节
    宋侨明呛了一下,道:“先找到我们的人,我们的人,手里都有热武器,到时候力量更大,救人的胜算更多。”
    卫冕却并不心动,只是道:“今天是第五天了,再不救人,就晚了,我兄弟撑不住的。”
    我忍不住问道:“他当时到底是用什么方法救你们的?”
    乌史铃等人又不说话了,最后卫冕道:“这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每个人都有不能为人知的秘密,这个事情我们不会再对其他人提起,希望你也不要再问了。”
    他如此明确的开口,我自然不好再多说下去。
    之前为了救周玄业,我答应了他们救人的事,做人就当言而有信,答应的事,哪能反悔。但我心中却有其它计较,对几人说道:“你们想要的,无非是我手里的枪,我也实话对你们说,这枪没什么大用。之前我和我的队友遭遇一群野人的围困,当时人人手里都有枪,但根本打不中它们,那些野人,以前应该吃过枪支的亏,所以它们懂的避枪,我们几人去,说句不好听的,那是去送死。不过,我既然答应了你们,就不会反悔,但这其中的利弊,我要跟你们说清楚。要不要去,你们自己决定。”
    刑磊峰闻言,面露迟疑之色,道:“没准儿,他已经遇害了,咱们现在去野人窝里,无异于羊入虎口,我看还是算了吧。”乌史铃也有些迟疑,深深的叹了口气,道:“让我们考虑考虑。”
    卫冕声音忽然增大:“考虑什么,扔下他不管吗!”
    乌史铃立刻安抚,苦笑说:“我不是不想救,但天顾大哥说的有道理,他亲身经历的事情,没有骗我们的必要。我很想救傻大个,但是你们都是我带进这个丛林的,我必须要对你们的生命负责。傻大个已经被抓了,如果连你们大家最后也……我做不了主,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她揪着自己的短发,陷入了苦闷之中,神情显得很焦躁。
    乌史铃之前是一直坚定的要救那个傻大个的,现在听完其中的利弊,显然也陷入了一种矛盾之中。
    我接着道:“这件事情,只有你们自己能够决定。如果要去,我豁出这条命,奉陪到底,但我有个请求。”
    卫冕看向我,道:“说。”
    我指了指又昏睡过去的周玄业,还有宋侨明,道:“你们也看见了,他们一个什么装备也没有,一个体力透支,陷入昏迷,如果要闯野人窝,带上他们也是累赘。”
    卫冕接话道:“你的意思是,如果进野人窝,只你一个人参与?”
    我点了点头。
    卫冕看了看你昏迷的周玄业,说没问题,毕竟人已经这样了,周玄业也帮不上什么忙了。
    宋侨明搓了搓手,将我拉到一边,压低声音对我说:“苏兄弟,你怎么这么死心眼儿。周老板已经找回来了,我们接着找其他人便是,那第三具尸体,没了也就没了,能带回两具,想必我爷爷也放心了。找到其他人,咱们就一起回去,多好。你这个时候,搀和他们的事干嘛?”
    我道:“宋老板,我知道你的意思。但做人不能言而无信,我们事先有过约定,他们帮咱们找人了,现在找到了人,我当然要履行承诺。”
    宋侨明噎了一下,道:“咱们手里有枪,就算不履行承诺,他们又敢怎么样?”
    “宋老板,我虽然没读过什么书,但一诺千金重,我不能背信弃义。”
    宋侨明闻言,露出一副黑铁不成钢的样子,似乎想说什么,最终只是叹了口气,道:“小苏啊,我这么叫你,希望你不要介意,毕竟我比你虚长几岁。你的想法是好的,做人是要言而有信,但那也得看情况。言而有信,有时候,是要付出很大代价的。这一路走来,我看得出,你是好样的,但听我一句劝,做人,不能太死心眼,那些道德,是用来装裱门面的,命都快没了,还要门面干什么?”
    我没吭声。
    宋侨明又道:“我跟你举个例子,就拿我自己来说,小苏,你觉得我这个人怎么样?”
    我想了想,道:“很有孝心,而且白手起家创业,很厉害。”
    宋侨明干笑了一声,道:“你看,我在你心里,形象还是很好的。但不瞒你说,我刚开始做生意的时候卖假货、找假钱、坑合作伙伴,还有一个合伙人,被我坑的倾家荡产。在那些人眼中,我就是个十恶不赦的坏蛋。但我现在成功了,所以成功之后,我开始做慈善,没人记得我以前干的事儿。所有人都只记得,我是个慈善家。当然,除了那些被我坑的人,但那又怎么样?他们现在什么都不是,他们的看法,微不足道。”
    第172章 恶语伤人
    我隐约有些明白宋侨明的意思,但却抓不住关键点,宋侨明最后拍了拍我的肩膀,道:“道德这个东西,是约束普通人的,小苏,成大事者不拘小节,你抱着这些条条框框,最后吃亏的只会是自己。”
    我沉默了须臾,和宋侨明对视着,不知怎么的,我竟然想到了害死黄耀祖的红毛。片刻后,我道:“宋老板,或许你说的是对的,但我真的做不出来。如果我今天背信弃义,我以后肯定都睡不好觉,我没办法控制自己不去想这些,对不起,我可能要辜负你的好意了。”
    宋侨明叹了口气,拍了拍我的臂膀,道:“人各有志,我能说的,也就这些,或许我才是错的,你才是对的,谁知道呢?我之前一直觉得奇怪,最开始以为你只是个打下手的,所以确实很怠慢你,这个希望你别介意。”我点了点头,没多说。
    虽然口号喊的是人人平等,但也就是口号而已。
    但其实物以类聚,人以群人,穷人有穷人的圈子、富人有富人的圈子、文化人有文化人的圈子,宋侨明一个大老板,确实不需要跟我一个打工的拉什么关系,无视我也是自然的。
    他见我点了点头,便又道:“后来一路上我发现,周老板两人对你的态度不像是对待员工,倒像是把你当成自己的兄弟,有什么好吃的都得给你留一份,你说好不容易挖到个菠萝解解馋吧,还把肉最好的留给你,搞的我都怀疑你们谁才是老板了。”这点我承认,心里也确实很感动,或许正是因为这些点点滴滴的小事,让我也不由自主,将事务所当成了自己的家,将周玄业等人,当成了自己人。
    “现在我有些明白过来了,你这样的人,虽然死心眼儿,但确实招人喜欢,跟你这样的人做朋友,放心,踏实,值得。我年轻的时候交了一群哥们儿,整天里吃吃喝喝,称兄道弟,聊的海阔天空,后来生意出了事儿借钱的时候,一个个跑的比兔子还快。反倒是我这些退伍之后就很少联系的战友,最后帮了我一把,哎……说的有些远了。言尽于此,你自己的事,自己做选择吧。”
    顿了顿,他看向乌史铃等人,道:“等他们做决定再说,老杨他们还没有下落,我也得去找他们才行。”
    说话间,乌史铃等人似乎已经商量出了结果,便听乌史铃道:“天顾大哥,我和卫冕跟你去救人,其余人留在原地接应。”
    刑磊峰急了,道:“小玲,你把我当成什么人了!我不是贪生怕死,我也去。”
    “你要是出了什么事,我怎么跟你父母交待?”乌史铃反问了一句,没再吭声。
    卫冕冷冷道:“就这么决定了,我们三个去救人。”
    我忍不住看向小眼睛,自从看了他对付尸参的手段后,我一直觉得小眼睛是个深藏不露的人,如果闯野人窝,能有他的助力,成功率或许会增加不少。感受到我的视线,小眼睛和我对视了一眼,立刻举起双手,道:“别看我,我是来帮忙找药引的,药引子找到了,其余的事都跟我无关。””可是,那个人他救了你。”我忍不住说了一句,这话其实是有私心的,我希望把小眼睛拉下水,毕竟我并不是真的想去送死,能增加生存的几率,为什么不试一试呢?
    小眼睛耸了耸肩,道:“我求他救了吗?有句话叫施恩不望报,他冒险救我们,那也是他心甘情愿,要是想着要我回报,那他的如意算盘可打空了。”
    此话一出,众人都被他噎的干瞪眼。
    卫冕平日里沉默寡言,看起来成熟稳重,但这会儿听小眼睛这么一说,顿时怒不可遏,大喝道:“我兄弟救了你,你居然这么狼心狗肺!”
    小眼睛不疾不徐,颇为欠揍的说:“你激动个什么劲儿,这只是一种可能。龚兄弟大仁大义,肯定是施恩不望报的大好人,既然如此,我也就只能顺从龚兄弟的心愿了。”
    卫冕脸都憋红了,手指捏的咯咯作响,眼瞅着似乎要发生斗争,气氛一时间紧张起来。外国人william则提了个建议道:“大家都别吵,和平最重要,咱们人太少啦,不如去搬救兵吧?”要不怎么说是文化和语言差异了,这william根本就没有意识到事情的紧急情况。按照他说的办法,就算调集了足够的人手和装备,再进来时,即使闯入了野人窝,八成也只能看到傻大个的尸体了。
    这不靠谱的提议,没有得到任何人的支持,因此william显得和郁闷。乌史铃既然已经做了决定,我也不好在说什么了,正当我打算跟宋侨明话别几句,让他好好照顾周玄业,想办法一定要找到谭刃等人时,却发现,躺在树下昏睡的周玄业,不知何时,竟然早已经睁开了眼,目光平静的盯着我们。
    很显然,他并非刚刚醒过来。
    我连忙走过去,将人半扶起来靠坐在树下:“周哥,好一点儿没有?”
    周玄业点了点头,嗯了一声,声音没有那么嘶哑了,缓缓道:“你们的话……我听见了。”他的目光打量着乌史铃一帮人,我便跟他讲起了乌史铃等人的来历,以及我和他们做的交易。
    周玄业静静的听着,听完后皱了皱眉,道:“别去。”
    我愣了一下,心知周玄业是为了我好,道:“周哥,我知道这很危险,但是,如果不是他们帮忙,我和宋老板根本救不了你,我……”话音未落,周玄业却打断我,有些艰难的开口,道:“并非不让你去,算我一个。”
    我吃了一惊:“瞎说什么,你现在的身体状态太糟糕了。”
    周玄业看了我一眼,居然开起了玩笑,道:“糟糕吗?我的腹肌还在。”
    “……”我一时间不知道该哭还是该笑,只能道:“这个玩笑一点儿也不好笑,真的,我要跟他们走了,你想办法找到老板。”
    周玄业闻言,语气突然一转,道:“然后呢?找到其余人之后我们就回去?苏天顾,你已经学会替我做决定了?”
    我愣了一下,因为周玄业在广东待的时间很长,所以沾染了一些广东人的习惯,比如叫人的时候,一般不叫姓,这会儿突然连名带姓的叫我,还真是第一次。我意识到周玄业生气了,打量了他的神色一眼,发现他虽然面带笑意,但眼神却冷的跟结冰似的。
    这还是第一次。
    我心里咯噔一下,突然有种不好的预感,这一刻,我脑海里竟然响起了唐琳琳说过的一句话:你不要觉得周狐狸脾气好,其实咱们这儿脾气最好的是姓谭的,你千万别被周狐狸的外表骗了。
    我觉得喉咙有些发干,倒不是因为周玄业发怒,而是觉得,自己当成兄弟的人,或许自己从没有真正了解过。我觉得这是我可以信赖的朋友,可我发现,这个朋友自己一点儿都不了解。
    一时之间,我竟然不知道该说什么。
    这时,周玄业又道:“做人要摆正自己的位置,不要以为别人对你好,就可以蹬鼻子上脸了。”
    该怎么形容我听到这句话的感觉呢,大约就像是被人打了一个耳光吧。或许真的是我太不把自己当外人了,所以才有这么难看的局面。我虽然不算心眼儿特别多的人,但也算进退有度,按照我以前的处事准则,确实是不会去替自己的领导和老板做决定的。
    怪只怪我把老板当兄弟了。
    我认栽。
    “老板,抱歉,这事是我做的不对。”说完这句话,我觉得心里有种沉甸甸的感觉,不知道该怎么形容。仔细回想起来,周玄业二人待我不薄,若因为这两句话就心怀怨愤,那我未免有些忘恩负义了。
    但不怨愤不代表没感觉,我还是有种被人扇了一耳光外加在心头捅了一刀的感觉。
    宋侨明也在旁边,我俩的对话把他给真懵了,要知道,前一刻这小子还在夸我重情重义又遇上两个好兄弟呢。因此,宋侨明这会儿脸色也十分尴尬,最后他咳嗽了一声,道:“那什么,周老板,那你说怎么办?”说话间,宋侨明冲我使了个眼色。
    我点了点头,走到乌史铃等人身边,他们已经将装备都收拾好了,只有刑磊峰还在试图加入队伍,但乌史铃没有松口。
    或许是我的脸色过于难看,乌史铃问了一句:“天顾大哥,你怎么了?出事了?”她盯着我的脸,显得有些疑惑。
    “工作没干好,被老板骂了。”
    乌史铃耸了耸肩,道:“人生最痛苦的事,就是不但要上班,还要被老板骂。交代完了没有,差不多咱们就上路了。”
    我指了指周玄业和宋侨明,示意他们还在商量。那俩人不知在说些什么,我没凑上去听,决定从今以后,还是摆正自己的位置,不能太得意忘形了。别人叫你两声兄弟,可别真把自己不当外人了。
    第173章 深入敌营
    众人等了须臾,宋侨明似乎和周玄业商量妥当了,他走到我旁边,神情颇为激动,道:“周老板说他有办法让咱们安全的把人救回来,甚至不用付出任何牺牲。”
    乌史铃对这话明显抱有怀疑,狐疑的问道:“什么办法?”
    我想到了上次紫毛大发神威的事,心头一跳,道:“难不成他打算炼尸?”可这附近,并没有什么合适的尸身,莫非要用那两具先烈的遗体?
    这个猜测很快得到了证实,宋侨明抹了把脸,点了点头道:“没错,活人,怎么也比死人重要,我相信先烈们是不会介意的,当然,介意也没办法,总不能让这一帮大活人去送死吧?周老板说了,给他一天时间,我们先会树洞,将那两具尸体弄出来,然后再去找野人的巢穴。”
    如果真是这样,那我们这次去野人窝,确实不需要冒什么生命危险了。这自然是好的,当下我没有拒绝,便跟一旁还没听明白的乌史铃解释了一下炼尸的目地。
    她听的目瞪口呆,最后捞了挠头,说:“听起来太不可思议了,不过天顾大哥,我相信你,咱们就这么办吧。希望傻大个能多撑一阵子。”
    宋侨明安慰了一句,说:“放心吧,抓走他的是女野人,不是男野人,虽然会遭罪,但死却没那么容易死。”
    这话不说还好,一说出来,乌史铃脸都黑了。
    有了周玄业这个承诺,众人便没有再分道扬镳的打算,当下一行人在宋侨明的带领下,便开始往他们之前留尸的树洞而去,根据宋侨明的预测,估计得走到天黑。
    所幸众人都已经习惯长途跋涉了,到也不觉得什么。
    周玄业身体还没缓过来,所以沿途是我和宋侨明搀扶着他走的,偶尔会背上他走一阵子。中午的事儿或多或少让人心里有些疙瘩,平时我俩还是挺喜欢瞎扯聊天的,但现在却不知道该说什么,还真是有些尴尬。
    就在我心里很不自在的关头,趴在我背上的周玄业突然道:“之前是我语气重了,你别放在心上。”
    “没事儿。”憋了半天我也只憋出这三个字。倒不是我小气,而是刚刚被人甩了个耳光,不是对方道个歉就能立马热络起来的。周玄业平日里待我不错,说实话我也不怪他,只是心里还是有些毛刺刺的。
    原本我很好奇当时在洞里惊走尸参的是什么东西,本想着周玄业应该知道,但现在这话却有些问不出口。
    周玄业闻言没再说话了,众人赶路,到了下午,周玄业身体似乎缓过来不少,便开始自己走了,偶尔会让我们搀扶一阵。七点多左右,我们到达了那个放尸身的树洞。
    两具微微长着白毛的尸体,笔直的站在树洞里,灯光下,尸体脸上的肌肉青白发紫,看起来分外恐怖,将乌史铃吓的话都说不出了。
    周玄业道:“休息一晚,明天一早,咱们去找野人窝。”
    那野人窝具体处于什么位置,众人也不清楚,但顺着水源找肯定没错,那些野人,即便我们不招惹它,它们也回来主动招惹咱们。只要走到野人最有可能出没的地方,就不愁找不到巢穴。
    当下,众人安排了守夜,便各自休息。
    一直到第二天早上。
    我和队伍里的卫冕最先醒过来,卫冕在准备众人的早饭,因为是乌史铃雇来的,所以这些杂活儿都是他在干。我想了想,自己不也是给人打工的吗,还是自觉点儿好,便去帮着卫冕一起弄,两人随意闲聊起来。
    “卫大哥,你和你那个伙伴,关系看起来挺好的。”
    卫冕点了点头,道:“我们一个村的,我们那地方穷,当初我一心想着要干一番大事业,但那时候没见识,一个人不敢出远门,就说动他一起出来了。算是被我拐出来的,没想到大事儿没干一件,结果最后当起了无证导游,这次都是我害了他,明知道这地方危险,还要来,被钱迷了心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