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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宠夫郎 第224节
    他上前一步,从队伍中站了出来。
    “盛平十年,新科榜眼,谷梁涵谷博源!”
    谷梁涵三十多岁,气质儒雅,听闻自己的名字,他也从队伍中走出,脸上带着笑。
    “盛平十年,新科探花,辛知辛自在!”
    辛知明显一怔,等回过神儿来,他忍不住咧着嘴巴笑,赶紧上前。
    报完一甲的名字,接下来是二甲。
    二甲的名单比较长,足足有五十多个,徐瑛、孟月均在里边。
    余下的便是三甲了,庄文的名字在这里边,等严安邦读完,他喉咙已经嘶哑了。
    成绩宣读完毕,盛鸿瞧着殿内新科进士各异的神色,他沉声开了口:“诸位是朕经过层层选拔挑出来的栋梁之材,今后步入官场,朕希望你们清正廉明,奉公守法。”
    “你们不负百姓,朕自不会负你们。”
    盛鸿这话音落,黎荞一帮新科进士按照提前练习过的礼仪,跪下高喊:“谨遵圣谕。”
    等黎荞一帮人起身,外面声乐声又响起,盛鸿离去,严安邦则是捧着真正的黄榜出宫,到皇宫旁边的长安街放榜。
    黎荞等人跟在严安邦几个礼部官员后边,跟随黄榜一起出宫。
    接下来便是骑马游街了。
    黎荞身为状元,骑着高头大马走在最前面,谷梁涵和辛知走在他后边。
    街道两边全是围着看热闹的百姓。
    状元游街本就是三年才能看一次的热闹,再加上此次黎荞拿了会元参加了殿试,因此盛京百姓对此次殿试的关注度比以往高了不少。
    现在,殿试结果已出,黎荞骑着马走在最前面,道路两边的百姓口中不住的发出惊呼。
    “那个就是黎荞啊?长的好俊!”
    “年轻有为!”
    “可惜早婚,唉,他咋就不能跟辛公子似的不中进士不成亲呢!”
    ……
    黎荞听着这些话语,脸上带着淡笑,心里却是有点焦急。他视线不住的在人群中搜索,他在找陶竹。
    人太多,陶竹早就被挤得没影了。
    这样荣耀的时刻,陶竹应该坐在他怀里与他同乘才是。
    正四处张望着,忽然,在左前方的人群之后,有一熟悉的身影正蹦着对他挥手。
    他视线下意识追过去,瞧清楚对面的人,他脸上扬起一个大大的笑容,还抬起手来挥了挥。
    是陶竹。
    陶竹没办法挤到前面,便干脆站在人群后边对他招手。
    他抬手指了指前面,示意陶竹往终点走。
    游街的路线是固定的,终点在太平街。
    陶竹狠狠点了头,依旧站在人群之后,抬步往太平街的方向走去。
    夫夫两人这般交流,瞬间引起了围观百姓的好奇,新科状元这是在干嘛?
    等后来围观的百姓少一些时,人们终于知道新科状元在对谁笑的一脸温柔了。
    是他的夫郎,那个名叫陶竹的丑哥儿。
    尚未婚配的少女少哥儿,心里忍不住冒酸水,黎荞一个新科状元,还年轻有为模样出众,要什么姑娘、小哥儿没有,可他偏偏吊死在陶竹这个丑哥儿身上!
    陶竹配不上黎荞啊!
    已经成亲的女子、夫郎,若是夫妻、夫夫恩爱,倒也不会有太多情绪,但婚姻不顺的,心里也忍不住叹息。
    陶竹一个丑哥儿,何德何能啊……
    黎荞没管旁人异样的视线,到了太平街,他跳下马之后,立马就冲向了陶竹。
    大庭广众之下,他只能拉一拉陶竹的手:“竹哥儿,我们拿到状元了!”
    “嗯!”陶竹一双水眸亮的厉害,脸上的笑容大大的。
    黎荞的努力没有被辜负,真好。
    而且他男人真厉害,说考状元就真的考回来了!
    两人对视傻笑了片刻,黎荞这才道:“先等一等。”
    他说着放开了陶竹的手,他这边还得社交。
    状元游街由礼部负责,他向礼部的人道了谢,又和辛知、谷梁涵客气几句,然后才准备和陶竹回去。
    在来太平街的路上,因为围观的百姓变少,所以被冲散的黎二山黎夏和韩宁等韩家人重新聚在了一起。
    至于庄家孟家徐家,他们拥着庄文、孟月、徐瑛已经回去了。
    到了租住的院子,才不过中午。
    韩宁很高兴,在回来的路上他已经让人去云霄楼买菜肴了,今天一定得好好庆祝。
    下午时,过了兴奋劲儿的庄文孟月徐瑛来了,他们想知道黎荞的文章是如何写的。
    此次圣上没有把黎荞的文章贴出,黎荞自己又不说,他们实在是太好奇了。
    迎着众人好奇的眼神,黎荞轻声咳了一下:“我之前看过几本兵书,再加上我之前不是天天卖鱼嘛,我就把我自身的经验结合兵书,写了篇文章。”
    练兵,这个题目黎荞不敢放肆,因为太敏感了,他不敢写超出三柳村黎荞这个范围的内容,他怕引起盛鸿的猜疑。
    当初赵存去平城时,特意调查了他,当时他的回答滴水不漏,因此赵存没了怀疑。
    安稳日子只过了几年而已,他不想重新引起盛鸿的猜疑。
    所以,他尽可能的联系他自身,从他自身的经验出发来解答这道题。
    他开篇便讲他从前手无缚鸡之力,但连黎粮都不养他时,他被逼上绝路,只能卖鱼。
    鱼加上水,很是沉重,而且每日还要走那么远的路,第一日下来,他累的几乎要死了。
    但日子久了,他发现他力气大了,干活也持久了。
    于是他给出的建议是先训练捕快的体能,搞一些三公里长跑、负重跑、障碍跑等基本练习。
    等体能上来了,便是实用技巧。
    不管是捕快还是士兵,抓敌、杀敌是最终的目标,不需要太多的招式,他把他上辈子时学来的杀人、杀丧尸招式写了上去。
    当然,他有很好的理由。
    他说当初刚得了粉条的巨额银子时,惶惶不可终日,整日琢磨着如何反杀入室抢劫的盗匪,于是就有了这些技巧。
    但是,只提高体能和技巧是不够的,练兵嘛,先得练心,要抓思想。
    人心齐一,则百万之众,即一人之身。
    这一点儿,他联系了红薯作坊的经验。
    当全县农人都想着挣钱时,于是爆发出了巨大的凝聚力,在毫无经验的情况下,愣是一下子搞出了七个可以容纳两万一千人的大庄子。
    他认为这是一个奇迹。
    他重点讲了练心的重要,捕快、士兵光有技巧和体能怎么行,还得心往一处使,这样才能常胜不败。
    总之,他这篇殿试文章,全篇联系他自身的经验和感悟,不敢漏出任何会引起盛鸿怀疑的内容。
    因为没写的太详细,是以他在太极殿内有些紧张,怕这文章太拙而拿不到状元。
    幸好幸好,这状元还是他的。
    黎荞说的笼统,但庄文、孟月、徐瑛都明白此话题敏感,便没有再追问。
    反正他们自己写的不好,拿到题目时大脑里除了以往看过的几本兵书外,什么都想不起来。
    “算了,已经结束了,这辈子都不会再考科举了,以后不会再为五花八门的考题头疼了。”
    孟月叹道。
    “可不是,不用再头疼了。”
    庄文深以为然,他一把老骨头了,今后不用受折腾了。
    “但我还有五十套衣服要头疼,来来来,给点意见。”徐瑛愁眉苦脸。
    黎荞闻言登时笑了:“科举是结束了,但仕途才刚开始,今后咱们少不了各种头疼。”
    漫漫为官之旅,这才刚开始呢。
    一旁的陶竹听着这话,嘴唇抿了抿,却是一个字都未说。
    到了晚上时,两人洗漱后躺到了床上,他趴在黎荞怀中,叹道:“我真的想三柳村的大房子了。”
    如果黎荞没有走科举之路,那此时他和黎荞会在大房子里过着简单又重复的日子。
    这样黎荞就不用累了。
    光是科举就累得黎荞经常头疼了,若是做了官,那岂不是更累。
    但是,已经没有回头路了。
    他脸颊在黎荞心口蹭了蹭:“咱们什么时候回去?”
    黎荞闻言,抬手在他背上轻轻拍了两下,然后抱紧了他:“等授官圣旨下来,我就告假回乡。”
    他也想回家了。
    三柳村那个大房子,是他和陶竹的根,是他们的家。
    *
    作者有话要说:
    第111章 回到三柳村 有了官职,回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