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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节
    胥役脖子一缩,一面点头称是一面引庄良珍前去。
    ……
    余尘行这个人火气来得快去的也快,闭目想了想,冷静下来的心立即又吊了上去,她人生地不熟的,又那么漂亮,即便戴着帷帽也不安全,早知如此真该给她多安排几个丫鬟。
    庄良珍身边仅跟着一个十三四岁的小丫头,小丫头仔仔细细的搀扶她下台阶。
    胥役领了余大人的吩咐,自然毕恭毕敬,正要引她往马厩方向便听这位牛小姐开口:“不必,这里的马我们已看过,去其他地方吧。”
    “参赛的马都在这里,没有其他地方。”胥役心里想,哪来的土包子,难道不知鹤鸣马场的战马都在这里么?
    “不是还有那里没看?”这个年纪的女孩声音都脆生生的可人。
    但她手指的地方一点也不可人,胥役耐心道:“那是野驹苑,顾名思义里面的马是疯的,至今还未驯服,伤人无数。”
    “我知道那是野驹苑,请问赛马会是否禁止野驹苑的战马参赛?”
    “没有。”
    “那我们就去那里挑吧。”女孩子莲步轻移。
    这丫头脑子不好吧,挑这种马给余大人骑,是嫌命长了?就算余大人敢骑,也没人敢去牵啊!胥役急出一头冷汗,一面吩咐人通知余大人一面上前阻拦:“姑娘请留步,听您口音不像本地人,您大概还不知鹤鸣马场的野驹苑有多危险,就连我,平时也不敢靠近,它们发起疯来能把人踩地上生生刨个稀巴烂。”
    “不是有围栏么?”
    感情您就只是进去瞅瞅啊?胥役抹了把汗,在前面引路。
    莫名其妙的女孩子。但他就是个奉命行事的,她想怎样就怎样咯,只要不惹事便好,反正是余大人交代的。
    小丫鬟春露抿了抿嘴:“姑娘,这里的马跟野马没两样,听说每年都有驯马师受伤,待会子……您……您就看看哈,不能摸。”
    少爷把挑马的事交给你,你这是挑马吗,分明是要找死啊,别的不怕,可千万别耽误了少爷赛马的时辰。
    庄良珍不会耽误余尘行赛马,一双明亮的眼眸微微睁大,左右打量两人多高的围栏内每一匹战马,有的在散步,有的在吃草,有的只是发呆,看上去无比安逸又宁静。
    但给这些野马添草料的小厮无不是小心翼翼,且还隔着围栏。
    “别看它们现在各个很安静,一摸就发疯,没人敢骑的。”胥役道。
    女孩子似乎没有认真听他讲话,脚步顿在一匹红马身前。
    红马额头有一搓白毛,发现女孩盯着它,眼睛睁了睁,从鼻孔喷气。
    “舍不得舍不得,您别看它,它是这里最变态的。”胥役急忙上前挡住庄良珍。
    庄良珍嗯了声:“脾气也挺暴躁,真像余大人。”
    是呀是呀,嗯?你怎么能用它来比余大人,太侮辱人了!胥役暗暗呸了声,语速放快:“这家伙外号叫红毛怪,因为仇恨驯马师,连驯马师的狗都不放过,生生咬死过两只,它是一匹马啊,比狗还会咬人。”
    哦,还会报复人。庄良珍颔首,目光依然与那匹红马交织,红马前蹄刨了刨,咴咴叫,鼻孔用力顶栏杆。
    “看看看,它这是想咬你。”
    不是吓唬女孩子,事实就这么吓人。胥役希望庄良珍见好就收,赶紧走吧,别再耽误时间。嗯?人呢?胥役一转脸只看见吓得不停往后退的小丫鬟,那位牛小姐却是不见了,待他看清牛小姐正在干什么,啊!!胥役捂住眼睛尖叫。
    庄良珍拿下帷帽,纤细的身子几乎不费什么力就从木门的缝隙挤了进去。
    ……
    余尘行从椅子上跳起来:“什么!她要进你们就给进?我是要你们伺候她,不是要你们伺候她去死啊!”
    他一阵风似的的冲出门。
    这本就是一场不公平的比赛,最终榜魁早已内定,他根本就没指望赢,更不会将赢的希望寄托于她,她干嘛这么当真!
    庄良珍!
    她变了,并不是他所认识的那个单纯又狡黠的小丫头。
    短短一年的时间,完全就变了一个人。
    他又想起她像流浪狗一样来找他的那天,衣衫单薄,像一株摇摇欲坠的白兰,那么纤细的腰肢却有一个微微凸起的小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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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6
    春露眼泪吓的不停往外滚,大声喊:“姑娘,快……快出来,出来啊!”
    不过是眨眼的功夫,她怎么进去的?
    庄良珍以指挡唇——嘘!
    安静。
    没有了帷帽的遮挡,女孩鲜花一般娇艳的容颜在晨光中绽放,就连那烧成一片的火枫都被衬的暗了几分。
    红马大概还没见过这么不怕死的,头立即高昂,下颚用力收向胸前,四蹄一顿一顿的踏地。胥役挡住眼睛,祈祷弓箭手在女孩子被踏成肉泥之前赶到。
    庄良珍镇定的立在原地,浅色的裙角被风鼓起,勾勒了清瘦的轮廓,让人忍不住怀疑,她会不会像风筝一样飞走。
    她似乎在说什么。
    这样小的声音旁人根本听不清,就算听清也听不懂,女孩子说的是厄蛮族语。
    这个部落很有意思,外形与中原人无异,隐居世外,最终因为人丁稀少渐渐消失,所剩不多的基本已经被大齐同化,当年的庄令贤便是厄蛮族最后一支血脉,他能文能武,又写的一手好字,若非他亲口承认,根本看不出这是异族人。
    厄蛮族翻译成大齐语便是:与万物同生。
    他们信奉自然的力量,擅与百□□流,知花开花落,有怪力乱神之嫌,当年庄令贤就是因为沉迷马道被人耻笑,一个儒家学者,整天跟畜生为伍,有辱斯文,太有辱斯文!更恐怖的是他还经常对着马自言自语,简直是神经病。
    若不是已故衡南王的小郡主蓝嫣芝对他格外推崇,他早被抓进疯人院。
    女孩低喃的声音越来越轻,却在红马的耳中如雷轰鸣,这样敏锐的听觉,是人类远远所不及。就连隔壁的黑色战马也停下吃草,竖着耳朵偷听。
    红马摇了摇脖颈,先前向后趴的耳朵噌地竖了起来,乌亮亮的眼球也开始跟着女孩子转。
    胥役吓晕过去!
    小丫鬟呆呆的看姑娘朝红马伸出一只手,红马迈开四蹄,走过去。她一屁股坍坐地上,闭目不敢看。
    然而红马并未攻击,围绕女孩转两圈,若有所思的咴咴叫着,又做出一个类似嗅她味道的动作,像小狗一样,就连一直夹紧的尾巴也微微张开,摇动了下。
    轻柔的拍拍红马脑袋,庄良珍眼含笑意,红马没有躲闪,用头顶了顶她,轻快的绕她前行。
    余尘行一路猱身飞奔,襕衫歪斜,连额头细碎的绒毛也被风吹得根根翘起,当他上气不接下气的冲进野驹苑,睁大眼四处打量。
    一片祥和。
    没有血,更没有血肉模糊的女孩子。
    太好了,她没事,没事就好,这样他就能掐死她解恨。
    余尘行两手撑膝盖,大口喘息。春露扑过来哭道:“少爷,庄姑娘在马栏里。”
    什!么!
    女孩子不但在马栏里,还用手去触摸“红毛怪”耳朵,她个头娇小,做出这个动作的时候还得踮起脚尖,甚至还两手捧住马头,一人一马就这样默默相对。
    搞什么鬼?
    庄良珍听见动静,回首,对余尘行招手:“余公子,过来。”
    他目无表情走过去,忽然用力一扯,拦腰将她扯进怀中,一面跑一面吼:“你要死也不能这样死,死成一滩烂泥,谁会在乎,谁知道你是谁?你丫有这本事去江陵闹,一根绳子吊他家门口也算你是条汉子。”
    “怎能去人家家门口闹,万一抓我见官岂不是死路一条。”庄良珍道。
    “原来你还怕死?”
    “谁不怕死?”她示意他放开自己。
    红马哒哒哒的跟上来,张大鼻孔对着余尘行喷气。
    “别生气,千万别生气。”
    “我怎么可能不生气!”余尘行喊道。
    “我在跟它说话。”庄良珍食指轻压他唇。
    余尘行愣住。
    “我们不是商量好的吗,你不能再伤人,这里有弓箭手。”庄良珍摸了摸红马额头的小白毛,“对了,他便是我对你说的那人。”
    红马脖颈一歪,应是在打量余尘行。
    余尘行瞪大眼,半晌才道:“你中邪了。”
    “它叫白点,是这里最好的战马,你骑上它定能力压闪电。但是赢了以后必须放它走,它不属于这儿。”庄良珍仰脸直视他。
    原来额头有一撮白毛的红马叫白点,虽不及闪电高大却有着极其完美的肌肉线条,比例更是俊俏,双目炯炯有神。
    余尘行的目光僵硬,表情更是有些阴晴不定。
    鹤鸣马场就是他祖母——贤宁长公主名下的产业,他又岂会不知野驹苑里关的东西有多凶。
    可是这个凶恶的东西,就立在女孩身畔,看上去与普通的驯养好的战马没有任何区别。
    这样的事情令人称奇,却算不得鬼神之说,民间奇人录中也记载过类似天赋异禀的能人,有人天生便能与兽类和平共处,比如狼养大的孩子控制了整个狼群,猴子养大的会爬树……事情似乎越来越有趣!
    余尘行嘴角牵起一抹坏笑。
    可是不管多有趣,他也不会被人牵着鼻子走。
    以为助他出风头,夺得公主芳心,就能镇住他?
    她是觉得他有多傻,或者有多迷恋她?
    难道就因为他格外照顾她?那不过是男人征服女人的一种手段。
    “良珍妹妹,”余尘行笑了笑,“赛马的输赢只关系到我今日是否开心,但佳阳,只要我愿意,她一定会嫁我,赛马选驸马不过是她在对我撒娇。你觉得这个只能让我开心一日的能力……能做什么交易?”
    “公子开心就好,以后我会让余公子更开心,这不就是交易。”
    这么特殊的能力不被重视,还挺得住?
    余尘行重新打量她一眼:“没错,我开心你才会有好处,至于怎样做我才会开心,不用我教你吧?”
    “不必了。”女孩颔首谢绝这份“好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