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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命,真有穿越者? 第44节
    顾大宏年轻的时候是个大车司机,村长是前些年才当上的。虽然只是一个小小的村官,没什么实权还麻烦事儿一大堆。但大小是个官不是?
    顾大宏也有往上走一走的野心呢!他的要求也不高,他想当个村书记!那才是有实权的官!
    林夕听闻家乡要被打造成旅游村,也很高兴,她琢磨着顾大宏找她的用意:“顾叔叔你找我是?”
    顾大宏是这么想的:“小夕你看啊,咱们村里我家开商店了。等明年旅游项目做起来了,肯定得有休息的地方。我听你奶说你赚了不少钱?你看看你要不要盖个旅店?”
    顾大宏也是去旅游村旅游过的,人家那个基础设施健全着呢,吃喝玩乐样样不缺!
    顾大宏作为村长,他就想着让村里有能力的人家都想个自己的特色出来。到时候旅游做起来了,那可都是他的政绩!
    而且动员林夕开旅馆的事情顾大宏仔细想过了,只有林夕能做起来。
    开旅馆是要盖房子的,好的旅店没有个一二十万下不来。林夕是大学生,也有能力,到时候去银行贷款,一贷就能过!
    顾大宏也不担心林夕没有那个能力偿还。林夕爷爷死的时候欠了那么多的外债,这才几年林夕就还清了。
    顾大宏对她的能力十分认可。整个村的小孩子,除了自己闺女大明宝,顾大宏最喜欢林夕。
    当然了,顾大宏也想过让自己准女婿上村里来盖酒店,但想法一有就被顾大宏给划掉了。
    先不说他准女婿家里有钱,不缺这一点。就他敢提出这件事情,都不用别人说什么,村里的阿婶阿奶就能挠花他的脸。
    顾大宏的话刚落,林夕就斩钉截铁地道:“顾叔叔,这个旅馆我开!”
    谁都知道,在景区开旅馆,尤其是一个刚刚开房的景区,稳赚不赔。
    林夕觉得自从有了这个聊天群以后,自己的运气就好得不得了。
    简直到了想什么就来什么的地步。
    这不,等民宿盖起来,姚雨然母女三人不就有了容身之处了?
    第36章 考古圈的狂欢
    顾大宏美滋滋地继续跟着乡里的干部去拍照了,林夕则转身回家。
    在转行做了群里的中间商了以后,林夕的那个仓库就闲了下来。好在仓库是月租的,等到下个月不租就行了。
    那辆二手厢货车都在仓库里停着。林夕这几天每天早出晚归地在外面瞎晃荡,说实话,也挺累。
    莲花村要开发,这对林夕来说绝对是一件好事情。
    到时候开个民宿,她阿奶不担心她坐吃山空,正好也不让她养猪了。自家养的猪是好吃没错,但养猪看起来简单,实则十分麻烦辛苦,每天都要下地里去割猪草,日复一日。她阿奶现在这个身体虽然比以前好了很多,但还是需要休养的。
    林夕不想自家阿奶那么累了。
    林夕回家,池香萍正在跟胡明月玩,人这年纪越来越大,就越来越喜欢小孩子。
    池香萍现在看胡明月胡明芳就哪哪儿都好,脑海中都已经在勾画林夕往后孩子的模样了。
    她见到林夕,脸上的笑意都还没消散:“刚刚听见你顾叔叔的声音了,你们说什么了?”
    顾大宏做这个村长做得很好,村里的老人谁有个什么困难,无论是什么时候去找他,他都是帮忙的。
    村里的人家都服气他,他这个村长很受人拥戴。
    “乡里的人来了,说是要打造一条旅游路线,从平圩镇到王家坪那边的。咱们莲花村也被纳入这条线里了。顾叔叔问我要不要开家旅馆。”
    池香萍听到要开旅游路线,拍了一下大腿:“开啊。怎么不开。乌峰镇以前也就是个村子,你看看人家现在都什么样了?咱们莲花村虽然小,但到了夏天,谁见了不说一声好看?”
    滇省是华夏旅游名省,旅游资源十分发达。滇省的人也都知道,只要村子被开发了,那基本上家家户户就都富裕了。莲花村风景好,村里的人年年都盼着,终于盼来了,池香萍激动不已。
    林夕笑着夸她:“还是我奶有远见。我也答应我顾叔叔了。顾叔叔跟我讲了,让我明天到大队部一趟,他们给我批一块地盖旅馆。”
    村里人家少,水塘多,耕地也不多,但宅基地村里都是留出来的。要盖旅馆,地方不大可不够。
    林夕是暂时不想拆老房子的。这间老房子是池香萍跟她爷结婚以后盖起来的,她奶奶念旧,一时半会的,恐怕不会同意拆。
    再说了,她也舍不得,这房子里,装满了她对小时候美好的记忆。
    “行,我等一下给你好好想想要哪块,一定要选个风景好的。”
    “那奶你好好选,我去看看雨然姐。”姚雨然还在医院呢,林夕回来的时间也不短了,有点担心她。
    胡明芳想要跟林夕一起去,林夕没让:“跟奶奶在家,等我到了医院,让你跟你妈妈打电话。”
    胡明芳很懂事,闻言就停住了脚步。林夕摸了摸她的头发,开着车子出院子。
    路过大明宝家,大明宝手里端着一碗水果坐在门口晒太阳,林夕停下车跟她说了几句话才离开。
    她到医院,在医院门口的小店里买了饭菜,到病房的时候姚雨然正在睡觉。林夕坐到小床上拿手机出来玩。
    群里很热闹,大家基本都在。
    她上线的时候,系统提示姚熙然发布给她做的任务已经完成,报酬已经发放到了空间中。
    林夕摸了一下手指上的圈圈,意识沉入其中,看见一个圆滚滚的机器人就在空间里面。外形上跟喜之郎广告的太空人十分像。
    林夕默念出去,睁开眼睛,手机上的时间跟她意识沉入空间的时候是一样的。
    这是他们这些群成员这段时间反复练习确认后得出来的结论。
    也就是说,这个空间无法像小说里的空间一样,提供危险躲避功能。对此,大家都不失望,能有一个空间,对于她们的帮助可太大、太大了。
    林夕在群里吹水,楚千墨就是在这个时候联系林夕的。
    【杀妻证道楚千墨:@地球少女林夕,小夕,我看他们说你可以代替我们完成地球未完成的心愿是吗?】
    半瓶修复液的效果是显著的,楚千墨全身的肉、骨头都被重组了。
    毫不夸张地说,楚千墨在醒过来的第二天从水的倒影看到自己后,整个人都惊呆了。
    楚千墨的上辈子长得不错,走到外面去也是能被人称作帅哥的存在。但那相貌跟现在的他是完全不同的。
    楚千墨发誓,他就是在美图秀秀里,拉满美颜,再打开白月光滤镜都照不出来现在的效果。
    这完全就是自己上一世相貌的顶配版。跟原主以前的长相有三分相似,但只要有眼睛的人,都不会认错他跟原主。
    别的不说,就气质那一方面就大不相同。原主是流云宗的长老,少年成名,不苟言笑,举手投足间都散发着上位者的气息。他也有偶像包袱,并且随着修为停滞不前,他脸上的表情越来越冷酷。
    也只有杀妻证道后,他才有点笑模样,但那笑模样也就微微勾起唇角的那种。用楚千墨的话来说,就是特别装逼。男人很讨厌原主的表情,对于天真不谙世事的小姑娘来说,就是十足的诱捕器了。
    楚千墨呢?就一刚刚出师的厨子,身上的存款就没有超过两万过。浑身上下都充满了屌丝气质。他很喜欢笑,特别高兴的时候那嘴巴都咧到耳朵根,再好的相貌被这么笑都透着一丝傻气。
    在看到自己相貌的时候,楚千墨都乐开花了,他敢说,他现在就是走到原主的那五个妻子面前,估计他们都认不出他来了。这是穿越以来除了继承原主的修炼天赋跟随身空间后,最令他开心的事情了。
    原主的那几个老婆重生归来,见到原主跟疯子一样。要是作为旁观者,楚千墨觉得她们再怎么报复原主这个渣男都不为过了。但当自己穿成了原主,那可就太不妙了。楚千墨不想死。
    【地球少女林夕:没错,你有需要我帮助的吗?】
    林夕的话,问住了楚千墨。他跟其他人不同,他其实对于现代社会并没有太多的留恋。
    他父母双亡,爷爷奶奶也没了,他是跟着叔叔婶婶一家生活的。十五岁刚刚初中毕业,他就不读书去外面闯荡了。
    他运气不错,第一份工作就是一家饭店。他勤快、眼里有活儿,老板十分欣赏他。
    在他干了一年的服务员后,把他叫到了后厨工作,开始有意无意地教他灶上的事情。
    楚千墨聪明,意识到这一点后,工作更加努力了。从十五岁到他死的二十七岁,这十二年的时间里,他一直都在那家饭店干。
    他所有的心思都放在了厨艺上。他二十五岁那年,教导他的师父去世,饭店被他师父的儿子接手。
    老板的儿子不懂怎么运营饭店,唯一擅长的事儿就是上网打游戏。
    偏偏越不懂就越要管事儿,他上任的第一件事,就是要革新。要推翻他爸爸的所有规矩。要把好好的饭馆打造成网红饭馆。
    店面重新装修了,厨子之前做的菜谱不能用了,非得让他们照着网上的菜谱学。
    越学越完犊子,好好的菜做成了四不像。楚千墨看在师父的面上,硬是撑了两年,但老板儿子做了个大死,非要做预制菜品后再也忍不住了,愤怒出走。
    人一倒霉,喝口凉水都塞牙。楚千墨从小就做好事的好运都没救了他。就拉了非要横穿马路的小崽子一把,就被车怼得直接穿越了。
    楚千墨十分感慨,要是知道自己会穿越,就是老板儿子再傻逼,他也不会负气离开。
    现在这个身体再帅有啥用?修仙界弱肉强食的,杀人都不犯法。哪里比得上现代社会?
    再说了,他穿越前活到二十七岁,十二年间都在提升自己的厨艺,连女朋友都没有时间交,一朝穿越,成了六婚男,这落差谁受得了?他往后要是运气好在这个时代找个老婆,他都不敢把这段不光彩的过去说给人家听!
    有钱难买早知道,再后悔也没有用了,楚千墨估摸着穿越这个玩意儿根本就是个单程票。
    想了想,他道:【杀妻证道楚千墨:这样,小夕你帮我关注一下我师父那傻逼儿子到底什么时候把店造倒闭?】
    楚千墨随大流,跟群里的人一样称呼林夕。
    楚千墨跟他师父学厨师,是正经拜师了的,要不是念着他师父当年对自己的好,他早就走了。
    【地球少女林夕:行,我这就打开美团外卖看看。】
    按照楚千墨说的,林夕打开某团外卖,把地址定为一百公里外的抚远市。随便搜搜店铺,名字就出来了。
    他点进去店铺内,都已经十二月下旬了,店铺才卖出去不到一百单,倒是评论有许多个。都是差评,每道菜的价钱还不便宜。
    林夕截图给楚千墨,楚千墨一看,顿时就乐:【杀妻证道楚千墨:算算时间,我这死了得有小一周了,这店里的外卖才比我死之前多卖出去了二十单?】
    楚千墨的饭馆叫做朝西私房菜,在外卖平台刚刚兴起的时候,他们店铺就入驻了。价格虽然比同类型的饭店贵点,但味道好,量多,他们的销售额十分不错。
    一个月下来,怎么也得有个一千多单,偶尔几个月,销售量还能达到两千。这还仅仅是外卖的单子,没算店里的呢。
    不过这种情况,自从老板的儿子王新宝接手饭馆以后变了。
    先换菜单,再换食材,最后为了多赚钱了,连食材都不要了,从网上整了一大堆的预制饭菜来。
    订单来了直接撕了包装往微波炉里打两分钟就出单了。
    菜失去了原本的味道,价格还没降,一个月就一百多单,那都是好的。
    作为一个厨子,见到王新宝这么自断生路,跟他吵了不知道多少次。楚千墨这辈子最讨厌的人都从西游记里的金角大王换成了王新宝那孙子。
    楚千墨的这个任务是长期的,他那边弹出来了一个聊天框出来。
    【系统消息:请问群成员杀妻证道楚千墨是否像地球少女林夕发布长期任务看‘朝西私房菜馆’什么时候倒闭。任务报酬为:___。】
    楚千墨唯一记挂的就是这个了,他在随身空间里翻了翻,从一堆闪闪发光的灵石中间穿过,到了放药材的架子。
    拿了两个瓷瓶出来,他在系统信息的横线上,填上了美容美体丸几个字。
    楚千墨看到这两瓶药,他忍不住感慨。原主渣是渣了点,但他的天才之名真的不是白来的。
    虽然是个剑修,但他的丹练得也是非常不错的。在杀了自己的道侣后,为了之后修为增长更快一点,他到凡世。
    在凡世,他靠着倒卖药材成的商人,而他炼制出来的各种美容美体丸。在短时间内就风靡了他所在那个国家的上流社会。他的第二任老婆一国公主就是这么嫁给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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