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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节
    牧锦沉了沉脸。她想转头就回去,可自己没有开车,这边山庄很偏僻,也根本叫不到出租车。再一看孟令晨喜气洋洋的脸,又觉得如果真的煞风景地说回去,他一定会失望到极点。
    她倒不是怕孟令晨失望,主要是昨天才收了人家礼物,今天就不给人家好脸色,未免太不近人情。
    思来想去,只得跟在了后面。
    魏熙然竟然过来挽着她的手臂,轻言细语,“阿锦,从前的事情就一笔勾销好不好。我已经深刻的反省了,以后再也不会说错话做错事。今天我们就开开心心的玩,行吗?”
    牧锦嘴角勾起一抹冷笑,“一笔勾销?”
    “莫非你还不肯原谅我吗?”魏熙然蹙起眉尖,一副可怜相,“真的,我真的再也不会……”
    “你怎样是你的事。”牧锦打断她,“我不想听了。有些事说出来,不如做出来。你说对吗?”
    魏熙然一点不觉得被驳了面子,竟连连点头,十分听话的样子。
    见她这样,牧锦更警惕。
    反常即为妖,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一定有阴谋!
    这家温泉会所有些偏日式,高级住宿区里有一排排低矮的房屋,每栋屋子都是独立隔开的,里面布置成和室,地板全是榻榻米,墙上挂着和式的画扇、公仔,禅意的小饰品等。打开门是长廊,连着每间屋子,后院是单独的温泉池子。客人可以在屋子后院泡热汤,也可以到公共区域去泡,全看个人喜欢。
    “这是我订的屋子,熙然,你和阿锦一个房间,我和令晨一间,没问题吧?”和室很大,一个房间住四五个人都没可以。
    其他人都点头,牧锦却越来越觉得不妙。
    竟然还要租屋……这是什么意思!
    刚要问,魏熙然就给她解释了,“来这里玩都要租屋的,但不一定是为了过夜。难道我们还跟那些普通的人一块去挤公共区域,把东西放在小小的带霉味的寄存柜吗?我才不要。我们玩一玩,大概下午就会回去的,阿锦你放心。”
    这解释虽然合理,可牧锦怎么都不可能放心。干什么还要专门解释?
    她点了点头,四处看了看。
    “泡温泉吧?”路仕铭提议,“今天天气不错,不冷又不热,这种温度泡温泉最好了!”
    孟令晨两眼放光,望着牧锦。
    牧锦却泼了一瓢凉水,“我想到处走走。”
    “先泡一泡,下午再到处看看呗。”魏熙然劝她。
    牧锦自然不会同意!她怕水,但凡是比浴缸大的水池,她都怕,连泡澡都很少,让她泡温泉!免了吧!
    路仕铭也没有勉强,“那令晨,你带着阿锦到处去看看吧,这个桃溪会所,后山就是一大片桃林,这几天结果了,不如你们两个去摘些桃子?我和熙然在这里等你们。”
    孟令晨眼中刚刚熄灭的光亮又点燃。他的模样简直像一只大型犬,好似身后长出了一条毛茸茸的大尾巴在摇晃,只差没有吐出舌头卖萌。
    牧锦突然觉得有些好笑。不论怎样,目前为止孟三少对她都很尊重,也给了她不少帮助,就算做不成情侣,做做朋友也还是可以的,没必要拒人于千里之外。
    她点头同意了。
    ☆、第72章 情知起75
    第七十五章
    桃溪果然名副其实,后山一片桃林,其间一条溪水蜿蜒而下,溪中光滑的小石反射着阳光,令人心生喜悦。
    牧锦与孟令晨一人提着一个会所提供的竹篮,向着桃林而去,这个时节,早桃已成熟,但有的桃树上还是挂着一些毛茸茸的青色小果子,看起来十分小巧可爱。
    “阿锦喜欢吃桃子吗?”孟令晨问着,笑出一口白牙。
    牧锦有点恍惚。
    印象中的孟令晨不是这样的。前世嫁给路仕铭之后,她曾见过孟令晨不少次。那时的孟令晨略微有些傲,身边女伴从来不重样,据说交往最长时间的一个,只有两个月。至于伴游、外围,他也没少接触,往往身边带着四五个女人就去海岛度假,还喜欢发微博炫耀。
    她对孟令晨的印象就停留在花花公子这个层面上,而孟令晨对她却也不假辞色,倒是做到了朋友妻,不可戏。
    没想到重活一世,她竟然得到了孟家三少的青睐,竟然看到了孟令晨不展示于外人面前的活泼和可爱的一面。
    牧锦不敢确定,如果孟令晨一直这样对待自己,坚守的心防会不会露出一丝破绽。
    这种事情真的说不清。
    有时候你不想,不是你够坚定,而是你受到的诱惑不太大。
    诱惑就像魔鬼的絮语,总有令你疲惫而中招的一天。
    牧锦自认不是古代的烈女,她的心虽然受过伤,却还没修炼到古井无波的状态。食色,性也。若是放纵自己享受这种快乐而不去处理,沦陷是早晚的事。
    她垂下了修长的脖颈,半晌又抬了起来,决定与孟令晨开诚布公的谈一次。
    “孟三哥,你觉得我是个什么样的人?”
    孟令晨停下脚步,就他的经验,他明白——来了,该说的话必须要说了。
    孟令晨前所未有地郑重了起来,脸上的笑意渐渐被凝重所取代。“阿锦,你想听我的真心话吗?”
    “嗯。”牧锦点点头,四下里望了望,“那上面有个长椅,我们过去坐一坐,休息休息。”
    “好。”
    两人之间的氛围无端开始沉重,在走到长椅的这几分钟时间里,相互一句话都没说。孟令晨的面上甚至没再露出那种惯常的风流倜傥的笑容。
    “坐吧。”
    牧锦穿着黑色的及膝裙,坐下后膝盖收拢,手自然垂放在大腿上。
    孟令晨略有点不自在地咳了几声,明亮的眼睛望着牧锦,“阿锦,我觉得你是我见过最特别的女生。”
    牧锦莞尔一笑。
    “不怕你笑话,我从前……并不是个很自律的人。”孟令晨声音有些低沉,“我在家里排行老三,上头两个哥哥都特别能干。我生来就知道,自己不会掌握孟家最主要的地位,我只需要在父母的安排下,靠家族的基金过着舒适的日子,这辈子大概也就这样了。”
    牧锦认真地听着,将洁白的手撑在圆润的下巴底下。
    “原来我也觉得这样很不错,反正我没什么上进心,该玩玩,该吃吃,不累着自己苦着自己,也许这样会被斥责为浑浑噩噩,可是却比世界上大部分人都痛快肆意。”孟令晨剖析着自己的人生,表情一时很苍凉,“我在感情上……也不够矜持,嗯,稳重。”
    他挑了个有趣的词。
    牧锦忍不住弯了弯杏眸。
    孟令晨仿佛受到了鼓励,挺直了脊背,继续说:“阿锦,你别笑话我,也别……看不起我。我是交过女朋友,嗯,大概有好几个吧,但是……我真的不是随便的人。”
    “噗!”牧锦喷笑,她再也忍不住了,“所以,你随便起来不是人?”
    她真的不是想嘲笑孟令晨,只是此时此刻此情此景,实在是让人有想吐槽的欲望。
    孟令晨一脸受伤的表情,垮着嘴角,“我没有,呜呜呜……”
    他心里其实在雀跃欢唱!牧锦笑起来的样子艳光四射,她平时极是内敛,笑不露齿,有些过于的约束自己。他还没见过她笑得这么开心的模样,雪白的牙齿像一粒粒的珍珠泛着柔白的光!她的眼睛就像是黑而大的葡萄,黑黝黝的招人喜欢,鼻子挺翘,嘴唇如同花瓣。她面颊上仿佛自带柔光,好像几米外有人打着反光板,将阳光都照射在她脸上!
    孟令晨想起,他很小的时候,父亲带着他去花园里种下了一棵苹果树,父亲说,这棵树属于你,和你一起成长,你必须好好照顾它,因为它无论是枝繁叶茂还是落叶凋零,都因你而起。他听了这段话,很认真地侍弄着这棵小树,看着它从细细的枝干长成比他高很多的模样,苹果树的叶子在夏天的南风里扑簌簌地响……他给它施肥、捉虫,满心喜悦地瞧着它终于结出了一个个鲜嫩的果实。
    第一颗果实摘下来放到嘴里,咬了一口,在舌尖上迸射出甜美而喜悦的果汁,那个瞬间,他的心都要化了。
    看着牧锦的笑容,他不禁想起了那棵苹果树和那颗苹果。
    就是那样的感觉,难以忘怀。
    牧锦笑了一阵,伸手去拍孟令晨的肩膀,“三哥,对不起,我不是在笑话你。只是那句话真的有点好笑……呵呵呵……”
    孟令晨哪里会怪她?
    他只是贪婪地看着女孩的笑颜,却不敢伸出手去触碰。
    有人说,爱是想触碰又收回手。
    孟令晨如今真的体会到究竟是什么意思了。
    爱是克制,是尊重。
    他用尽最大的自制力去阻止自己做出任何动作,只是眉眼十分温柔地说:“没关系。”
    牧锦意识到了什么,坐直了身体,“孟三哥……”
    孟令晨急忙道:“你可以叫我令晨。”
    “呃,”牧锦窒了一下,还是选择了安全的叫法,“令晨哥,你是想说……”
    孟令晨感觉手心发烫出汗,口干舌燥,这还是他首次觉得不知该如何将话头继续下去,他定了定神,“我说这些的目的,是想告诉你,我以后会洁身自好,我会努力上进,我会做一个比现在好很多很多的人,所以,请你……”
    他的眼中有着浓烈的情感,好似一杯满满的烈酒快要溢出!
    见他这样,牧锦吓了一跳!
    她本来只是想把话说清楚而已,没想到孟令晨竟然情真意切到这样的程度!
    说好的花花公子呢?说好的不拿感情当回事呢?眼前的人真是孟令晨吗?
    情势到了这种地步,牧锦要重新考虑对策了。她本以为孟令晨还会是之前那种甜言蜜语满口飞的状态,那么她也顺势嘻嘻哈哈,把话挑明,告诉对方自己没有那个方面的想法,然后这一页就算揭过。想来孟令晨也不会勉强自己,他应该还是很绅士的。
    可是现在坐在身边的这个人态度庄严,一直在表达“我是认真的”、“我想来真的”,她……她真的为难了呀!
    不行,长痛不如短痛。
    牧锦感染了孟令晨的庄重,将满脸的笑意收拾起来,低头思量了片刻,最后才抬起头,“令晨哥,我想我明白你的意思了。”
    孟令晨紧张得心跳如擂鼓。
    “我也想跟你说一说关于我自己。过去,还有未来。”少女眉心略低,显得面容沉静。“不知你是否记得我们最初见面的情景,我在酒楼做迎宾。那不是我第一次打工,从十二三岁起,每年的寒暑假,甚至学期的周末,我都会找各种短期的工作,或者去帮我养母的忙,为几百块钱,几十块钱甚至几块钱而忙忙碌碌。如若不然,我就有可能辍学,无法交学费。”
    孟令晨愣住了。
    “当我知道我是牧家的女儿,我根本不用为生计发愁的时候,我的感受就像是被放出牢笼的金丝雀,终于能够张开翅膀,放飞梦想,自由自在,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不用再去打工,不用再看旁人脸色……”牧锦很冷静,仿佛是在说别人的事,“但是那样的感受只过了几天,我就发现,事情没有那么简单。”
    “每个阶层都有每个阶层的规则,贸然进入而又无法适应的结果,将是比毁天灭地更加可怕,因为人在彷徨无措之时甚至会怀疑自身,会对世间的一切失去信心,会变成另一个连自己都不认识的人。”牧锦说的,其实是上辈子的她。
    “于是我重新审视,审视自己、审视父母、审视身边的一切,我必须懂得,如何在新的环境中生存下去,如何找回真正的自己。”
    孟令晨听着,十分沉默,渐渐透出怜惜。
    牧锦淡然一笑,“现在的我,依然在探寻着规则,适应着规则。我心中装着很多事,填满了我整个意识,使我没有空闲去考虑其他的东西,更无法分出多余的精力。既然上天给了我重来……给了我新的机遇,那么我绝对不可以浪费这来之不易的机缘。牧家,只是我父亲和母亲的牧家,我,却想创造真正属于我牧锦的一切。”
    ——孟令晨胸中有种澎湃的浪潮想要喷薄而出,他想呐喊,想把这种莫可名状的情感宣泄出来!
    但是他不能。
    眼前的女孩子,艳丽、秀美、端庄、优雅,她是他见过最特别的女孩,不是指容貌,而是她内在那种永不服输的志气。他只想到她如此的美好独特,却没想到她背地里为之付出的努力。言谈举止的变化,淑女盛会名额的获取,以及昨天西阁楼书房里看见的那些设计图,女孩站在屋子中央,骄傲的宣布自己将要创立一个服装品牌,那一刻,没有任何人怀疑她是否能够做到……
    现在的自己,这样的自己,又怎么配得上她?
    孟令晨黯然神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