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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节
    盛芳华瞅着褚昭钺的背影,心里愉快,看起来自己终于能在大周朝挣到一大笔银子了,她一定要找个妥当地方将银子藏起来,免得被贼人觊觎,更重要的是不要被自家那心慈手软的便宜娘知道,到时候零零碎碎的又施舍了出去。
    “芳华,快些来吃早饭!”盛大娘从厨房里探出头来,看了看盛芳华,丫头怎么这样呆呆的看着门口呐,是不是……盛大娘心里头忽然有几分欢喜,是不是丫头跟那阿大看对了眼?若是阿大一辈子记不起他的身世,入赘到家里来,也是门不错的亲事呢。
    盛大娘笑眯眯的招呼了盛芳华过来吃饭:“芳华,等会你进城先去给梁大夫送点礼,回来的时候记得割些肉,还买几根大骨回来熬汤喝。”
    盛芳华点了点头:“阿娘,我知道。”
    回春堂的梁大夫是她在这里的授业恩师,逢年过节她总要去看看他,尽点弟子的孝心。
    虽然盛芳华前世已经是闻名远近的主刀大夫,可对于中医,她也只是略懂一二,拜在梁大夫门下,她这才系统的接触到中医,并且探索着将中医和西医结合起来给人看病。
    西医胜在临床,中医靠的是经验,盛芳华觉得谁也不能说谁就不好,只有将两者融合到一处,这才能达到更好的效果。而且在这大周朝,她即便是想要用西医的法子来治疗病人,条件也是十分有限的,大部分情况下还只能靠中医来救死扶伤。
    梁大夫是个不错的老大夫,教得细致耐心,见盛芳华天生是个学医的料子,十分喜欢她,毫不吝啬的将家中的古籍医书借给盛芳华看,有什么疑难杂症,还跟盛芳华一道商议,跟着他,盛芳华学了不少东西。
    “师父,我来看你了。”盛芳华拎着一个篮子走进了回春堂的后院,正在坐堂看病的梁大夫见着她,脸上露出了舒心的笑容:“芳华,怎么又带东西来了,不跟你说过了以后不用行什么节礼吗?”
    “师父,一年能有几个节?这些东西都是我阿娘自己做的,没花钱去买,你就放心罢。”盛芳华将篮子上盖着的布打开,拎出了一串粽子:“师父,那些系红线的是我包的,绿色线是我阿娘包的。”
    “那我肯定不吃那些系绿线的粽子。”梁大夫笑眯眯的看了盛芳华一眼:“你这丫头啥都好,就是鬼精鬼灵的,专坑师父!”
    去年盛芳华也是这般交代,他拆开绿色细线包着的粽子咬了一口,只觉得有些苦,后来才醒悟过来,绿色丝绳的分明便是盛芳华自己包的,还赖到她娘身上。吃一亏长一智,今年他肯定不会再上当了。
    “师父,今年我的厨艺已经有进步了,你不要不相信我好不好?”盛芳华提起那串粽子晃荡了下:“保证好吃!”
    梁大夫笑而不语,看了看篮子里装着的咸鸭蛋:“自己留着吃,干嘛送这么多来?”
    “表示点意思嘛。”盛芳华将篮子端着放到了梁大夫桌子上:“师父,京城里有一家琢玉堂,你可知道?”
    “琢玉堂?”琢玉堂是京城有名的古董铺子,到里边去的人非富即贵,哪里是盛芳华这样身份的人能进去看的?梁大夫抬起头来看了盛芳华一眼:“芳华,你问这个作甚?”
    “有个朋友上次进京城买东西,到琢玉堂里边逛了下,只说那里边好气派,有不少好东西,我听了觉得新奇,想过去瞧瞧。”盛芳华见梁大夫一脸疑惑表情,只能胡扯了个由头:“师父,你可听说过这琢玉堂?它在哪里?”
    “哎呀呀,这琢玉堂来头可大哩,听说上头有人……”梁大夫小心翼翼的打量了下四周,压低了些声音:“是四皇子哪。”梁大夫小心翼翼的打量了下四周,压低了些声音:“是四皇子哪。”
    正文 78
    嚎叫的声音就如同在杀猪,一声比一声叫得高,从农家小院里传了出去,似乎要冲破云霄一般,引得村里的人四处张望:“谁家吵架了呢?”
    乡村生活平淡,若是谁家里发生了争吵,用不了多时,就会有一群人来围观。
    此次也不例外。
    一盏茶功夫不到,金家院子里里外外都站满了人,大家都好奇的看着院子里拉拉扯扯的那几个人,站在那里指指点点。
    “乡里乡亲的,大家给我来评评理儿!”金大嫂跳着脚在叫:“青天白日的,跑到我家来抢人了呐!”
    “大嫂子,什么叫抢人哪?你给我说说清楚,这个罪名我可背不起!”盛芳华攥紧了阿花的手,朝外边看热闹的人看了一眼:“乡里乡亲的,大家也知道素日里头这位金大嫂子是怎么对阿花的,今日阿花饿晕了,我过来给她看病,要她好饭好菜将养下阿花的身子,否则这样下去容易出事,结果她不仅不愿意,还说要我将阿花带回家去养着,我是听了她的话才决定这般做的,现儿反倒又说起我的不是来,一顶大帽子扣下来,竟然说我抢人,可要把我给吓坏了!”
    “啊哟,金家的,你也别太狠了,瞧瞧阿花,被你折腾成什么样子了?”旁边有人看不过去,开始出言指责金大嫂子——虽然村里多的是那种自私的人,可对于这些村民来说,站在旁观者的立场来踩旁人,这是一件不需要扪心自问的事情,反正过了嘴瘾也就行了,更别说桃花村里还是有一些淳朴善良之人,早就对金大嫂子劝说过了,见着今日这情状,一个个都只觉义愤填膺,出言指责。
    见周围的人都不认同自己,金大嫂子的眼珠子不住的转着,不知道该怎么说下去才好,不是声音大的才有道理,她直着嗓子吼叫,周围的人却没有一个肯替她说话的,一个个的都只在啧啧叹息,说她不该这般对待阿花。
    “孩他娘。”
    一个敦实的汉子从人群里挤了进来,抹了抹额头的汗珠子:“快莫要说了,咱们就按着芳华妹子说的去办,等会我去切几两肉回来,再买几根骨头,熬了汤给她喝。”
    “啊呸!”金大嫂子一口唾沫吐到了金大哥面前的地上:“你说得倒是轻巧!买几两肉,买几根骨头,你的钱是有多了不成?咱们家一个月能吃几回肉?每次都还是切成肉泥给拌到菜里边,你倒是好,张嘴就是几两肉,你的钱哪里来的?”
    金大哥的脸涨得通红,磕磕巴巴的说不出话来,这农家汉子嘴拙,根本不是媳妇的对手,只能尴尬的站在那里,看着自家老婆放泼耍赖。
    “芳华妹子,你倒是打得一手好算盘!”金大嫂子骂过了金大哥,忽然想起了一桩事情来,一只手叉腰,一只手伸出来指着盛芳华,眼神恶狠狠的:“你说,你是不是想着阿花快到嫁人的年纪,你拉她回去好赚上一笔哩?实话跟你说,我两个儿子的媳妇本还靠着她哩,你这样轻轻松松就想把我们家生蛋的金母鸡抢回去,做梦!”
    盛芳华瞪大了眼睛望着金大嫂子,这人心里想着什么,就会将旁人看成跟她一路的人,瞧着金大嫂子这般揣测她,还毫不忌讳的将自己的打算一并托出,实在也是不要脸至极。
    阿花是个人,是个有血有肉有自己情感的人,怎么能将她当商品一样,去做买卖呢?想得真是好,不知道倒时候是将阿花嫁个老光棍还是身子有残疾的人,否则怎么能将她那两个儿子的媳妇本都弄到手。
    “你这做嫂子的,心可真狠!”盛芳华牵了阿花的手走到了金大哥面前,细声道:“金大哥,这可是你一母同胞的妹妹,你就舍得任你家媳妇这般糟蹋?”
    金大哥憋红着一张脸,躲躲闪闪不敢应声,这边金大嫂子一伸手攥住了阿花那只手腕:“死丫头,你给我过来,翅膀硬了想要飞了?”
    阿花怯生生的看了她一眼,想要挪步子过去,可那两只脚就如生了根似的,一动也不动,她依赖在盛芳华身边,感受着她那温热的气息,心一点点的暖和起来,根本不想朝自家哥嫂那头移。
    “你自己瞧瞧,阿花可愿意跟你们过日子?”盛芳华气呼呼的瞪了金大嫂子一眼:“你撒手,否则我就要告到里正那边去了!”
    金大嫂子打了个激灵,忽然想起了盛家在京城有阔亲戚的事情来。
    “有两匹马拉着车!”村里的小孩夸张的用手比划着:“马车四角还系着丝绦,下边垂着金色的铃铛,该是金子做的!”
    “那人说是盛大娘的哥哥呢!”有孩子羡慕得眼睛都圆了:“带了好些个人,还每人打发了我们几个铜板!”
    满是泥巴的手伸了出来,掌心躺着几个圆圆的大钱,错不了,果然是大周通用的铜板。
    盛家有靠山,莫怪盛家的丫头腰杆都挺直了呢,金大嫂子想到这码子事,呆了呆,可犹自还在扯着嗓子喊:“你想将阿花带走,不出点银子怎么行?我们将她养到这么大,转眼就跟我们没关系了?想得真是美!”
    “原来你是要银子。”盛芳华笑了笑,这金大嫂子究竟还是在银子上头打主意。
    前世曾听说过一句话,只要是能用钱解决的,就不是大事,这句话在大周照样可行,当然,必须有个前提条件,在她手里攥着一笔银子的时候。
    阿大那五千两银子,让她有一夜暴富的感觉,当然,财不露白,除了盖房子,她还不敢怎么拿出来用,上次盛思文来找她,倒是给了个好借口,她可以堂而皇之更好的改善生活——谁叫她有个阔亲戚呢。
    “怎么样,你给多少银子?”金大嫂咽了口唾沫:“现在你成了富贵人家的小姐,是该要有个丫鬟了,我们家阿花就给你去丫鬟,好不好?”
    这人倒也是灵活,脑袋瓜子转得飞快,马上就想到了这事情上头来了。
    “啊哟,可不是嘛!”旁边围观的人惊叹出声,有人懊悔得直拍脑袋:“我怎么就没想到这上头去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