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娘,你弄错我的意思了,我是说这玉玦我须得给东家看看才能决定。”掌柜的将玉玦捧起来,仔细看了看:“东西成色不错,我觉得也值一万两,只是还得给东家过目。姑娘,你且放心,我们东家看到好东西自然会收的。”
“那把你们东家喊过来,让他瞧瞧。”盛芳华听到这句话,才长长的舒了一口气,原来银子不会少她的,这就没问题了。
“我们东家不喜欢跟旁人打交道。”掌柜的朝盛芳华笑得眉毛眼睛挤在一处:“我将玉玦送上去让他瞧瞧,姑娘且到此处等等,应该马上就能有回音。”
盛芳华站了起来,“唰”的一声,从掌柜的手里抄走了玉玦,利落敏捷。
掌柜的张大了嘴望着盛芳华:“姑、姑、姑娘……”
“哼,你捧着玉玦去给你东家看?若是被调包了怎么办?我这可是喊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了!”盛芳华将玉玦攥得紧紧:“你去跟你东家说,来了好宝贝,让他自己下来瞧瞧,若是不肯,那咱们这生意也不用做了。”
价值万两的玉玦,她怎么放心随意交给旁人!
“这……”掌柜的看了盛芳华一眼,没柰何站起身来:“姑娘,我这就去跟我东家说说。”
楼梯拐弯处,露出一角蓝色的长袍,俊秀的眉眼里露出一丝笑意。
“这姑娘甚是好玩。”
“殿下,那位姑娘要您下去品鉴那玉玦。”掌柜的气喘吁吁的爬上楼梯,见着许瑢正站在拐弯处,慌忙行礼:“殿下,她实在有些无礼。”
“何东,那块玉玦是什么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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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铺里一色都是黑檀木博古架,四角雕花,上头搁着各色古董,有花瓶,有砚池,有玉镜屏风,还有一些她叫不出名字来的东西。
盛芳华坐在椅子上,手里捧着白瓷茶盏,一边慢慢喝着茶,一边打量着这闻名遐迩的琢玉堂,从装修来看,这铺子比一般的店铺要上档次,单单从这木材用料与漆水来看,还真没几家能比得上的。
她在回春堂学过五年徒,有时候会到旁边店铺里串串门,虽说回春堂的地段也算得上繁华,可那附近的店铺没有一家像这琢玉堂装得这般气派。盛芳华的手指从桌面上抚摸而过,到大周这么多年了,也略微识得些木材,这桌子沉实纹理细密,该是檀木做的。
有几家能用檀木做货架?难怪别人都说这回春堂背后的主儿是四皇子呢,放眼京城看过去,也只有皇子们才有这般手笔了。
盛芳华听闻过太子与三皇子许珑的一些传言,可这四皇子许瑢,却几乎没有什么话给别人说,他安静得几乎让人感觉不到他的存在,仿佛跟隐居在京城一般。这样也好,盛芳华低头喝了一口茶,想到前世看过的那些史书和电视剧,最是无情帝王家,若是有野心,成王败寇,谁知道将来会是什么结局。
“姑娘,听说你有宝物要卖?”一个略带沙哑的声音在耳边响起,盛芳华抬头一看,就见一个戴着面具的人站在桌子旁边,身材颇高,有些清瘦。
她略略一愣,这是什么鬼?这东家竟不愿以真面目示人?
只不过转念一想,盛芳华便释然了,财不露白,人家不想让自己知道他是什么模样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她笑着点了点头:“是,我有一枚价值万两的玉玦,先生看看可值这么多银子?”
“给我瞧瞧。”许瑢伸出了一只手。
盛芳华犹豫了下,还是将玉玦递了过去,既然来了,就该赌一把,玉玦放到自己手里还是玉玦,只有让人家认可才能变成钱财。
许瑢将玉玦接了过去,仔细打量,心中一喜,果然是某人随身携带的东西。
“这位姑娘贵姓?宝乡何处?”许瑢看了盛芳华一眼,瞧着她通身的打扮,该是一个农家丫头,可是模样气质,却全然跟他想象里的农家女不同。
“这位爷,我是来卖玉玦的,不是来跟你攀交情的,你只需告诉我,这玉玦值不值一万两银子,你们琢玉堂要不要收。”盛芳华警惕的盯着许瑢手中的玉玦,这人不会看中了玉玦的金贵,却又不想掏银子出来买罢?
“这……”许瑢一怔,面前这姑娘实在也太厉害了些:“一万两便一万两,这玉玦我要了。”
不用说,这玉玦是褚昭钺特地拿来给他通风报信的,一万两银子买他的下落,值。
只不过这农家姑娘委实有些难对付,竟然一丝口风都不透,许瑢微微的笑了起来,然而这并难不倒他。
“我要两张银票,一张五千两。”盛芳华听说琢玉堂将玉玦买下了,心中十分高兴,追着掌柜的背喊了一句:“要汇通钱庄的银票。”
“姑娘为什么要两张银票呢?”许瑢很是好奇,这姑娘每说出一句话来,都让他觉得惊奇,她的言行是那样的与众不同,吸引着他想要探究她真正的用意。
第一眼见到她时,她正蹲在一个受伤的人身边,有条不紊的用药粉给他止血,从背着的布囊里拿出布条来给他包扎,她的动作是如此娴熟,让他一时误认为她是太医院的医女,可当他看到她身上破旧的衣裳和那个七歪八扭的发髻,他这才回过神来。
不过是个农家姑娘罢了。
可这个农家姑娘真不是一般的农家姑娘,许瑢看着盛芳华笑得眯成了弯弯新月的双眼,心中有说不出的困惑。
盛芳华接过掌柜的递上的银票,仔细看了看,确认是汇通钱庄的银票,这才将它们折好塞到了荷包里边:“多谢东家掌柜,我也不到这里久坐了,免得别人看着我这模样坐到你们琢玉堂,都会以为你们琢玉堂变成了善堂了。”
许瑢瞠目结舌的看着她,盛芳华嫣然一笑,朝他摆了摆手:“多谢多谢,我先走了。”
小小的身影轻巧的从门槛上跨了过去,很快就消失不见,许瑢朝身边的秦旻吩咐了一声:“速速跟上。”
秦旻会意,双脚点地,高大的身影变得十分轻巧,飞掠了出去。
盛芳华并不知道她被人跟踪了,她抓紧荷包,大步走向南大街,那边有不少成衣铺子,卖的衣裳大都是半新的二手货,或者是料子不太好的衣裳。
她现在急需一件衣裳,盛芳华知道得很清楚,再不买衣裳,过上些日子,她的上衫都可以当亵衣穿了——这一两年她长得实在太快了,快得连盛芳华自己都觉得有些措手不及,分明早两年还只到盛大娘的肩膀处,现在就已经跟她差不多高矮了。
成衣铺子的老板娘见着盛芳华走进来,指了指那些半新不旧的衣裳,没精打采道:“这些都挺便宜,只需二十个铜板就能买一件。”
东头挂着的衣裳,料子看上去不错,只可惜是半旧的货,盛芳华觉得自己有些不敢穿,谁知道这些衣裳的来路,是偷来的还是从死人身上扒下来的?她听到过一种说法,有些人专门盗墓,金银珠宝衣裳什么的都拿,反正只要能换成钱,统统带走。
“我要买新的。”兜里有银子,不怕,盛芳华指了指西头的衣裳:“你把那件淡红色的拿下来给我看看。”
老板娘眼睛里冒出了光,即刻有了精神,站起身来将衣裳取下来,笑得满面春风:“姑娘你瞧瞧,这可是上好的茧绸衣裳,这式样这做工,都没得说!”
“给我试试吧。”盛芳华拿着衣裳跟着老板娘走到里间,趁着换衣裳的时候将荷包里的银票塞到了袜子里,硬衬衬的两张纸在脚背上,与袜子不住的摩擦着,有些微微的痒,让她只觉得有几分开心。
在成衣铺子里一口气要了七八件衣裳,除了给自己买,还给盛大娘与褚昭钺都买了两套,老板娘笑得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姑娘真是好眼力,选的都是上好的。”
盛芳华毫不客气的砍了一半价,让老板娘将衣裳打了包,把那个银锞子拿了出来付过账,还剩了差不多一两银子。她拿着剩下的钱到市场那边割了一块肉,又买了几根大骨,东西就算是买齐全了。
想了想,她最后去了下回春堂。
送来的伤者经过梁大夫的救治,已经醒了过来,只不过躺在床上翻身不得,伤及肋骨虽说不会致命,可是万一翻身不好,断骨入肺,那可是极其危险的。盛芳华问了梁大夫几句,方知这伤者乃是京城西郊人氏,家中贫苦,本是挑了些咸鸭蛋出来卖的,没想到遭此飞来横祸,一时三刻是没办法能做体力活来养家糊口了。
盛芳华捏着荷包搓揉了好半日,才将里边的铜板掏了出来:“我身上就这么些钱了,要是不嫌弃,你便拿着罢,多一个钱总比没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