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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节
    “快别提背诗了,我都为他害臊,明明记下了,结果刚吃一碗果丁就忘记了。”书御打起帘子走进来:“我刚看到这小家伙朝清风小院跑,就知道他要躲我。”
    书衍听到他说话就躲在了书衡身后,还拿小胖手捂住自己眼睛。
    “掩耳盗铃!”书御照着他小屁股拍了一把,把他拽了出来。
    书衍很无奈的叫哥哥。
    书御自感身为长子责任重大,所以这边父亲怎么要求了他,他一转身就去调丨教弟弟,现学现卖乐此不疲。遗憾的是书衍不像他,从小老成听话,反而有点穷机灵。小小年纪一肚子心眼,这边刚答应了不挑食,那边一转身就把青菜叶塞进了小厮嘴里。说得好好的要听故事,结果讲着讲着他就去逗狗了,《聊斋—遇狼》刚说到一半的书御顿时怒了,要提着耳朵把他揪过来,结果书衍把哈巴狗后腿一放“蹲下!”然后回头问哥哥:“其一犬坐于前,是不是这样?狼长什么样子?”
    书御顿时哑然。
    哎,这个事情应该来问我的嘛,狼这种东西,我可是很有经验的。知道了头尾的书衡如此感叹。
    现在她笑嘻嘻的把两个弟弟拉开,一边椅子上放一个,亲自提了滚水泡特色茶给他们吃。书御喜欢莲青色冰裂纹不带花色的薄胎碗,书衍则偏爱有着白兔儿印记的填金小杯子。
    眼见书御还穿着靛蓝色银色云纹宫绸书生衫,便问“你刚放了学?”
    “嗯,今天先生不舒服,留了个对子给我们对,就散学了。”然后伸出指头戳书衍的腮帮:“结果这小家伙知道我回来就躲你这里来了。”
    这贪玩耍不安分的性子像咱娘亲。书衡揉幼童肉乎乎的腮帮。
    书御看看书衍又看看书衡,鬼鬼一笑:“姐姐,我方才回来的时候,看到了秦王。他骑着马和四皇子一起往城郊去了。”
    书衡失笑摇头:“怎么,你也想去玩?”
    “娘亲答应了送我匹马。”书御很得意:“我把四书尽墨出来得到的奖品。”
    “恭喜恭喜!”书衡抱拳:“美梦成真!”
    书衍爱动,根本无法老老实实坐着,这会儿已经丢了茶杯拿了毛球棒逗书衡那只肥猫。听哥哥这么说当即丢了小棒跑过来揪住书衡裙子:“姐姐,我也要马。要骑大马。我看过四表哥骑射,可威风了。”
    书御趁机摆出大哥哥的姿态教育:“好呀,把四书背出来。”
    阿列?书衍眨眨眼不说话了。
    原本以为这件事就到此为之,结果三天之后,这小子就趾高气扬的牵了一匹小马回来,在府里溜溜溜,很不客气糟蹋了一池子的花。被袁夫人捉去问话却是:“这是秦王殿下的赏赐,我怎么能随意拒绝呢?”
    “少来!秦王殿下无端端送你一匹马?”
    “因为----因为----”这小子虚了:“其实这是我偷偷拿姐姐的一条手帕子换的。”看袁夫人脸色怪异,他立即补充:“娘亲我们不亏呀,那帕子姐姐亲自绣的,图案说是鸳鸯却像鸭子,是鸭子吧那脚也不是扁蹼是鸡爪子。那四不像丢了都没人捡,我用它换了匹马仔仔,岂不是很划算?”
    噗----咳咳咳,书衡一口茶喷出去,呛的直掉眼泪:这坏家伙,真是坑得一手好姐。
    被这个弟弟的“坏心眼”伤到,书衡下定决心要把大弟弟培养成正人君子,当天晚上翻着书御的作业本子看他写东西。“科考题?”
    “嗯,先生说上次的科举题目很有意思。拿出来要我们辩论。”
    书衡定睛一看,确实很有意思。两个富家子弟,张三李四,原本也是一起喝酒吹牛的狐朋狗友。有天,张三捧了个促织笼子上街被李四看到了,李四便上前去说要借来看看。但张三正因为两个人酒桌上看上了同一个歌姬而感到不满,便不予李四。李四却仗着两人有些交情一把夺去。张三自然不肯依,便追上去,结果追逐厮打中,一个不小心,李四一拳头挨下去丢了呜呼小命。张三被捉拿归案,人证物证具在,问,这个案件该怎么判。
    过失杀人?书衡挑眉。
    “今年新科探花董怀玉,他的律令评了第一。”书御笑道:“先生拿出来供我们学习。”
    想到那个姿容俊秀英才天成的青年才俊,书衡也来了兴趣:“他怎么说?”
    “一般人都写的是张三“斗杀人命”该斩头,但董探花认为按照我大夏律令,不告而拿,即是偷,强拿便是抢,划入匪类。所以张三的行为不应该是‘斗杀’而应该是“捕匪”,那这个案件的结果可就截然不同了。前者是要判斩首,后者“捕匪”致其丧命,却是可以不负任何责任的。”
    书衡微微惊讶,这还真是有点意思。
    “据说当时评卷的翰林们吵得可凶了,不晓得这个案件这样判到底对不对,还专门找了大理寺刑狱过来。最后一直闹到了皇帝那里。但皇帝陛下认为董探花言之有理。他说原是李四手贱要去抢,他做件事的时候可曾考虑过张三会打他?”
    “原本是玩闹,谁想到会有这样的结果。”书衡无奈:“啊,这样判的话,以后城市风纪就会好上许多了。”
    “嗯,董探花认为事有轻重,物有始终,虽说是捕匪,但毕竟是因为促织而伤人命,这里有个轻重失当问题,判劳役和罚金即可。”
    书衡脑海里不由得浮现出那个谦谦君子温润如玉的形象,心道瞧着柔和,却原来他的性情如此清冽。原本是一起玩闹的人,但一旦抢走了东西,不管是不是开玩笑,便立即翻脸,定其为匪。
    不久之后,董音的一封书信却让书衡哑然失笑。这个满心都是粉红色的待嫁少女一脸幸福的告诉她,她的宇哥哥很喜欢亲哥哥的判定。理由是一人死便是一家悲,死者已矣,活着才能赎罪。若是那李四真的以为两人的感情好到可以抢对方的蛐蛐,那他定然舍不得张三因为失误被砍头,再毁掉另一个家庭。若李四家人认定了要张三赔命,可见感情原本就不怎么样,那定为匪也是应当。董怀玉如此作为,不仅合理而且合法,还是符合上天好生之德的仁义之举。
    总之,不管怎么讲,他的大舅哥儿都很有道理。
    与董怀玉性情相投的灵知,同样有着出众的手段和智慧,今年春闱,便已一举及第。金榜题名时,洞房花烛夜,人生至此,夫复何求。
    孙子孙婿都是进士,春风得意的董阁老笑口难合,履行承诺,风风光光妆奁丰厚的把董音嫁了过去。除了孙子不大听话,未免让他老怀忧伤,但林林总总喜事加起来还是够他多活好几年。书衡少不得又开柜子查金库,送上一个大大的新婚红包。
    ☆、第130章 别致的俗人
    寒山转苍翠,秋水日潺湲。秋枫满目,大雁高飞人未还。泉州清幽雅致的院落,一个一身青衣的俊秀青年依靠在古松虬龙般的根茎上,身下是水纹流动的席子,面前是圆角雕鹤的矮几。矮几上放着一只鱼人博山炉,淡雅兰香飘散在空气里。面前有一局棋。黑白子厮杀在一起,难分难解。
    这原是极美的一幅画,可青年的脸上却微微带点病色。
    “妹妹送来的珍珑?还是妹夫”一个博衣宽袖的温润女子,笑着跪坐下来,手用毛巾净过去试相公的额头:“还是有点发热。”
    “已好多了。那疏散的药很有效果。”董怀玉握住妻子柔软纤细的手掌:“我执意离开京城,你是否不悦?”
    -----你执意如此,我不悦也没法子呀。女子笑的宽容而温和:“嫁夫从夫,我自然要与你一起的。泉州湿润富庶,生活想来也不错。”
    董怀玉淡淡的笑了笑,他轻轻敲敲额头,放松身体靠在妻子身上:“那些淡泊名利的人一定没有尝过名利的滋味。这东西就好比罂粟,是会让人上瘾的。”
    那聪慧的陈姓女子当即明悟:“相公担心小音?”
    他似乎并不急着做事,特意留在京城送妹妹出嫁,宴会上未免多喝几杯,偏偏又要散步,热身子一吹风就感染了寒气。
    董怀玉慢慢喝着滚烫的姜茶,半晌才道:“女子最好的婚嫁对象是什么呢,小富可可,出身清贵,身家清白,有良好的教养,不曾经历过多磨难变故,所以还保有橙明透彻的心性。因为生于富贵,所以不眼热富贵,因为生有名利,所以不汲汲名利。是以,能进能退,能放能收。偏是那些曾经匍匐于谷底的人,一旦登顶就容易迷失。一旦尝到了,就容易上瘾。”有句话他最终没有讲,对方心思太深沉,而董音于情爱太痴迷。他是欣赏灵知,但挑妹夫,他宁愿找个无甚心机好驾驭的。
    而灵知,董怀玉看看面前的棋盘,这个人一旦认真起来,自己也难以应付,从两人相交开始便是如此。
    遥望满山秋色,董怀玉似乎又开始头疼了。
    年轻的小妇人有些诧异却没有太多意外:“与长孙无忌李斯韩信此类人不同,妹夫毕竟曾经寄身方外,他的心性意志都经受过锤炼,想来该是有些不同。”
    他轻轻摩挲着手边的玉佩,轻轻喟叹:“但愿是我想多了。”
    陈氏女看着自己的相公,东篱黄花影落,点他额上犹如花钿,这个俊秀出色而沉稳冷静的男人将是她一世的夫,温柔宽和彬彬有礼,细腻体贴思虑周详,除了想着妹妹的时候太多了点,几乎就是完美的。念到上京那么多姑娘心心留情,而嫁与他的人却是江东的自己,这年轻的小女人内心就是幸福和自豪,她想起什么似的,说道:“我当日见到了袁氏书衡,我那表的稍微有点远的表妹。我只见过我那小外祖母的画像,觉得如天仙般飘然不然尘,当日便用心搜寻,却发现荣宜身上毫无她的影子。”
    “天仙?”董怀玉笑了:“那是个别致的俗人。”
    陈氏女一时拿不准别致这个评价算什么意思,当即轻轻一笑抹了过去。
    而俗人书衡果然很俗。
    一圈两圈三圈。她穿着紧身利落的骑马服,绕着定国公府的大花园子跑圈,跑的气喘嘘嘘,额头见汗,面庞红扑扑的好比一颗熟苹果。
    八百米!我今天的目标是八百米!完成!书衡叉着腰冲向终点,扶住两条膝盖喘气,蜜糖忙拿了毛巾来给她擦汗:“小姐,够了吧。”
    书衡喝了杯茶,每个汗毛孔都张开了,通体舒泰。她摇摇头,又做了几个侧压腿,又下几次腰,还做了一轮扩胸运动。
    蜜糖看的莫名其妙:“小姐,你不用这么拼吧?”
    书衡踮起脚尖举着手臂,身体呈燕尾状:“没办法,我喜欢结实一点的身体线条。那种紧致有型的视觉效果。”
    蜜糖咂咂嘴:“裹了衣服又没人看。大家平日都只管比衣裳比首饰,谁去比肉啊。”
    蜜桃可不是憨直的蜜糖,她一听就笑了,大胆的开主子的玩笑:“大家是不去比肉,可是脱了衣服有人看啊。想想看,两个月后----”
    书衡当即一个眼刀飞过去:“死丫头,胆子大了呀,连我都编排上了。我脱了衣服自己美,自己摸着自己爱,管别人什么屁事!”
    “好好好,是是是,您有理您都对。”
    书衡追求的是郑多燕那样流利健康的线条,爱的是光滑有弹性的手感。白斩鸡不是她的菜。瑜伽教练那样的身材才是她心头好。
    正谈笑着却发现书御绷着小脸从垂花门洞路过,穿一身绿柳童衫,分外灵动。书衡忙叫住他:“小子,怎么了?被爹爹训了?”
    “怎么会,有书衍那家伙在,爹爹再不会训我。”书御走过来,接住书衡递给他的茶:“是我刚见着了秦王,秦王不大高兴。听说有御史参他。我姐夫被别人攻讦了,你说我能开心吗?”
    书衡咧咧嘴,一时不知道该怎么接话。
    “秦王很窝火,据说他是改一下赋税制度,刺激物资流通。但是招来了一大票人攻讦,他们说浅丈夫才言利,深丈夫都是言义的。商贾逐利乃是末流,会导致人心浮动,纷纷扰扰莫安其居。我听四表哥说的。”
    刺激商品经济发展?也亏他想的到。
    书衡到这个世界不久便观察出来这个地方类似于架空,一个大宋没有被元灭掉而是走上另外一个分支的平行历史空间。大夏便是某个时间支点的产物。推算一下,机械文明正处在挣扎萌芽阶段,占绝对主力的还是农耕文明。
    要改革谈何容易,更何况男耕女织自给自足,这是小农经济固有惰性。农民破产接受雇佣发展资本,但在太平盛世,保证人人有地可种,往往刚到第一步就被停止了。除非不抑兼并,并且鼓励小作坊存在和发展,清除掉商贾末流的思想。
    书衡笑着戳他额头:“你气也没有用,况且严格说来这也不管你什么事,朝斗这种事太遥远了。不适合你这年纪。来来来,别想了,我送你个好东西。”
    听到书衡这么说,书御又苦了脸:“是变形金刚?还是奥特蛋?或者柯尔特小□□?装甲坦克?你还是别给我了,都被爹爹没收了,他不许我玩。”
    啊咧?书衡又忍不住抓头,男娃女娃的待遇果然差别很明显啊。所以女孩胡闹一些也没什么,男孩就容易被定义成玩物丧志?
    “姐姐,那种坦克车装了火药能直接轰平一个山包,是真的吗?”
    “自然。”
    “-----那我觉得里头塞得不是火药是太阳金乌。”
    啧,这小鬼。书衡耐心的科普:“其实很多事情不是你想不到它就不存在的。就比如说吧,我们过年的时候会放鞭炮,但那小小的炮仗放在平地上最多就声音大点,但是如果丢进了村民沤肥的那种密闭的粪坑里,效果就会非常可怕。会爆炸,砰!”
    书衡的表情很夸张,书御下意识的仰身往后躲,书衡哈哈一笑:“因为那里头有种叫沼气的东西,遇到明火就会炸。所以火药还是火药,关键看你怎么用。”
    书御似乎有点被自己脑补的场景吓到,半晌不说话,书衡担心不妙,特意叮嘱道:“那种行为非常危险,你可千万别自己试啊。”
    书御似乎还未刚刚的事耿耿于怀:“姐姐,秦王的做法到底对不对呢?”
    “自然是对的。商品流通环节非常重要。穷则变,变则通,通才能活嘛。”
    瞧他还是懵懵懂懂,书衡便道:“比如,张三上山砍柴,卖了十文钱,然后他到酒楼犒赏自己吃好吃的。店家便有了十文去买肉,卖肉的屠户有了十文去买盐,盐户恰好可以打发打发自己的酒瘾,酿酒的得了十文又可以买到自己所缺的柴。”
    “你看,柴还是十文的柴,一点都没有变,但是店家生意获得了周转,屠户满足了日常所需,盐户提升了生活质量,酿酒的也开始了自己的日常。这便是流通的好处了。”
    书御眨眨眼似懂非懂:“这么说来秦王殿下是对的?但几乎没有人支持他。”
    书衡抿出一个略带嘲讽的笑:“真理掌握在少数人手里,但那没有用,因为你得等着大多数人觉醒,否则就只能自己痛苦罢了。”
    自古圣贤皆寂寞,有远见卓识的往往有常人不解的痛苦。
    虽然她已经尽量通俗的讲解,但小书御明显理解起来还有难度。书衡笑着摸摸他的头:“你只要晓得秦王做这件事的时候表示支持就可以了。”
    结果,这小子一转身就去找了刘旸:“殿下,姐夫殿下,我姐姐说了,秦王的注意都是对的,让我一定要支持!”
    正对着沙包发泄怒火的刘旸,光着脊梁,露出结实雄健的胸肌,大秋天的不怕冷,松松系着阔腿单裤,腹肌和人鱼线都被汗水浇的发亮闪光,乍听此言,舒爽的好比三伏天喝了一杯柠檬汁:“你姐真这么说?”
    书御拼命点头:“我从来都不撒谎。在昭仁宫的时候你就知道的呀!”
    刘旸非常满意。当天晚上书御就拿了一本《江湖奇侠传》回来(被精明的定国公收缴了)
    一问,又是秦王送的。
    ☆、第131章 一只奶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