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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
    老汉根本不管她怎么张牙舞爪,接着说道:“芳儿一死,我把庆生带过来,那他们家的宅基地应该归谁?”
    老妇眼睛忽然一亮:“那肯定是归咱们家啊。”
    “你看是不是这个理:我天天给芳儿送饭,村里人都知道,我领养庆生也是天经地义,村里绝对没人会说啥。”
    “对,是这个理。”
    “咱们家的菜地跟芳儿家的宅基地连在一起,如果我们能把他们家的宅基地弄到手,把里面拾掇拾掇,那个大院子能喂几十头猪。”
    “几十头,那么多?”
    “到时候,咱们把两块菜地都种上苦菜,这样猪饲料就有了。你别看庆生那孩子只有六七岁,这几年全靠他捡破烂养活芳儿,这孩子很能干活。”
    “你的意思是……”老妇的脸上已经多云转晴,笑嘻嘻地看着老汉。
    “对,咱把庆生领过来,只需每天给他口吃的,让他给咱喂猪、干杂活,你说值不值?这他娘的就是天上掉馅饼的事,你还拦着我。”
    老妇听到这儿,笑得花枝乱颤:“我说老头子,我跟你几十年,怎么没发现你肚子里这么多坏水?”
    “你这话说的,谁还能嫌钱烫手?”
    老妇笑而不语,推开了木门。
    “你干啥去?”
    “我给你孙子盛饭去!”
    “这老婆娘!”老汉笑眯眯地叼起了烟杆。
    “亲家母,你坐下,咱俩说说知心话,亲家母咱都坐下呀,咱们随便拉一拉……”老汉左手端着饭碗,嘴里哼着豫剧《朝阳沟》里的经典唱段,右手在空中比画着,晃晃悠悠地出了门。
    “晌午吃过了?”老汉对着在墙根下唠嗑的村民们招呼了一声。
    “吃了,你这是干啥去?”
    “哦,我去给芳儿他们娘俩送个饭,怪可怜的。”
    “要不说人都夸你是菩萨心肠呢!”其中一名村民用牙签剔了剔牙齿上的韭菜末,对着老汉竖起大拇指。
    “都一个村,咱这儿富余一点,就帮衬帮衬。走着。”
    “唉,走好!”
    老汉一走,村民们就开始交头接耳起来。这哪能逃过他的耳朵?听着村民们的议论,老汉心里那叫一个美,这正是他想要的。
    他的步子越来越轻盈,也就三五口旱烟的工夫,便来到了村南头的一家院门前。
    汪汪汪,院子的双开红大门虚掩着,院内传来阵阵的犬吠声。
    “叫什么叫!”老汉推开了大门。
    汪汪汪,院子里的大黄狗失心疯般,对着老汉狂吠。
    “你妈的!”老汉捡起一块石头猛地朝黄狗砸去,院子内顿时传来嗷嗷的惨叫声。
    “庆生,芳儿,我给你们娘俩送饭来了。”老汉站在院子当中扫视了一圈,扯着嗓子喊道。
    见无人应答,老汉又喊了两声:“庆生!庆生!”
    “这小子不会又捡破烂去了吧!”
    他走到门前,小心翼翼地推开那扇摇摇欲坠的木板门:“芳儿?”
    吱呀的开门声显得那么的诡异。
    墙上几扇窗户的玻璃早就没了踪影,为了防止屋内灌风,窗子原本安玻璃的地方,糊上了厚厚的报纸。所以虽然屋外阳光明媚,屋内却一片昏暗。
    “芳儿!”老汉推门走进了屋内。
    “什么味?”他本能地捏了捏鼻子。
    随着房门被完全地推开,倾斜的光柱照在了屋内仅有的一张土床上。
    当啷!老汉左手的饭碗掉在地上摔成了两半,还冒着热气的饭菜打翻在地。
    他惊得一屁股坐在地上,双腿不听使唤地抖了起来。
    “杀……杀……杀人啦……”
    二
    “司元龙,你换衣服能不能关门!”叶茜一把推开办公室的木门,冲我扯着嗓子喊道。
    我被这突如其来的一声尖叫,惊得着实不轻。
    “知道我在换衣服,你还看!”
    “啧啧啧……你最近身材保持得不错嘛!”叶茜一脸坏笑地帮我带上房门。
    按理说,今年叶茜就应该转正了,可悲剧的是,她的实习期还要往后顺延。按照领导的说法,她还要以实习生的身份在科室再待上一年。
    这要归结于去年我们破获的“鲍黑贩毒集团”案。本来这个案件是一个皆大欢喜的结局,可叶茜也不知道哪根筋搭错了,主动找到上头把她跟陈雨墨之间的事毫无保留地说了出来。
    叶茜的行为涉及隐瞒不报、通风报信等嫌疑,虽然案件破获十分成功,主要的口供以及证据也是叶茜拿下的,但功不抵过,而且要不是明哥和徐大队联名担保,追究起来,这件事可真够她喝一壶的,延期转正一年的处罚已经是轻上加轻。
    用叶茜的话说,“我不允许我的从警路上有任何的污点”。她话说得是漂亮,可城门失火,殃及池鱼,我毫无疑问地成了被殃及的那条池鱼,大会小会我们俩没少挨批评。虽然我心里多少有些不悦,但好在这件事解开了我和叶茜之间的心结,我俩也重归于好。
    砰!我正要提裤子时,房门突然打开了。“我还没换好,你怎么又开门?”
    “什么又开门?”不是叶茜的声音。
    我抬头一看:“磊哥,啥情况?”
    “赶紧的,你别想着出门了,发命案了!”
    “啥?在哪里?”
    “市西郊,张圩村,我在楼下等你们,抓紧时间。”
    我三下五除二把原本换下来的警裤又重新套上,叶茜也在这个时候穿好制服站在房门前。来不及吃午饭的我们,坐着那辆装满设备的现场勘查车,朝案发现场驶去。
    云汐市西郊因多山、资源稀少、道路不便等,导致那里的经济相当落后,周围六个村落的经济来源基本上都是“靠天收”。和别的市一样,落后地区的青壮年基本都外出务工贴补家用,村中的居民多是老人和孩子。也正是这个原因,那里的发案率极低,平时有个盗窃案件就算是顶天了,发命案那是想都不敢想的事。
    前后花了近两个小时,我们才驶入案发的村落。还没下车,透过车窗便能看到村南头的一座院子门口被围得严严实实。村民们一个个抻着脖子站在警戒圈外向院子内望去。很显然,那里便是案发现场。
    “徐大队。”明哥朝着不远处的一个身影喊了一句。
    “哎呀,冷主任,你们终于来了。”刚才还挂满愁容的徐大队,一见到我们顿时轻松了不少。
    “什么情况?”明哥开门见山。
    徐大队翻开笔记本,熟练地介绍道:“死者名叫李芳,女,31岁,就住在那个院子里。”
    顺着徐大队手指的方向,我们又一次朝案发现场看了一眼。
    “根据我们的初步调查,李芳的丈夫张丛宝几年前坠河溺水死亡,李芳和张丛宝的父母也相继去世,家里只剩下李芳和她的独子张庆生。现在的情况是,李芳被人杀害,张庆生下落不明。”
    “行,那我们先进去看看现场再说。”
    “好。”徐大队亲自领路,把换上勘查服的我们送进了警戒圈。
    现场是一个坐南朝北的院子,院门是两扇锈迹斑斑的铁门,铁门上没有任何的锁具,院墙也就是一圈象征性的土坯墙,力气大的人一脚便可以踹倒。
    站在门前的我已经做好了最坏的打算,我拿出勘查灯,开始了第一步的处理。几分钟后,我轻叹了一口气,无奈地放下了手中的工具,结果不容乐观。
    人之所以会在接触物体上留下手印,多半还是因为手指汗腺分泌的汗液,像案发现场这种布满锈迹的铁门,人手在接触时,汗液会吸附这些细小的颗粒,颗粒堵塞指纹缝隙,使得指纹无法完全遗留在客体上。人们在生活中都接触过生锈严重的物品,通常的结果是整个手掌沾满铁锈,这正是手指汗液吸附造成的。
    其他人站在门口,目不转睛地看着我的一举一动。我还没来得及转身告知他们结果,明哥已经帮我推开院子大门,示意我开始第二步客体处理——院子地面。几年的磨合,这是一种心照不宣的默契。
    这里比我想象中要整洁许多,院子内并没有摆放很多东西。靠近院子的西边,整齐地码放着一排排啤酒瓶,目测有上百个之多;院子的东边是一个用红蓝塑料雨布搭建起来的狗窝,一只黄狗正趴卧在地上,用惊恐的眼神直勾勾地盯着我。它或许是这起案件最直接的目击者。
    院子地面上的脚印很清晰,不用耗费太长的时间。20分钟后,我深吸一口气,站在了中心现场,也就是这座院子的堂屋门外。
    破旧的木门随着阵阵微风吹过,发出吱呀吱呀的声响。我用戴着手套的右手捏了一下木门的边角,稍稍一用力,木屑在我指尖上变成面粉般的碎末。木门早已腐朽不堪,和布满锈迹的铁门一样,这里也留不下指纹。
    虽然已经有了一个初步的判断,但我还是抱着一丝希望开始了处理工作。随着指纹刷的几次挥动,我心中最后一点残念也烟消云散。胖磊在我身边架好相机蓄势待发,我俩相视一眼之后,轻轻地推开木门,昏暗的屋内也因为这一米阳光变得亮堂起来。
    还没来得及观察屋内的家居摆设,一股潮湿的血腥味肆意地蹂躏我的鼻子,我很不适应地转过头换了口气,这才定睛朝屋内望去。
    三
    一贫如洗,是我脑海中出现的第一个词语。整个堂屋最多30个平方,两个老旧的衣柜,一张布满油污的小方桌外加一张土床,便是全部家当。
    房屋的墙面上已经出现了一指多宽的裂纹,白色墙皮早就不见踪影,一块块红色方砖裸露在外。屋内地面也是泥土地,和屋外唯一的区别,就是这里要稍微平整一些。
    “小龙,有没有难度?”胖磊站在我身边关心地问道。
    闻言,我稍微集中了一下注意力。
    虽然胖磊的领域是刑事照相,但他也是身经百战的专家级技术员,他之所以这么问,主要是因为他知道这种泥土地面是最难处理的客体。
    我们在一般室内提取的足迹大多是灰尘足迹,这种足迹在瓷砖、木地板等光滑的客体上可以形成很好的反差,用强光一打便清晰可见。可室内泥土地面处理起来就没有那么简单了,因为地面本身就布满了大量同颜色的细小灰尘,鞋子踩上去形成的鞋印容易模糊,这就好比把一个红色物体扔进红色的油漆桶内,然后让你辨认,绝对会让你傻傻分不清楚。
    我看着光溜溜的地面,除了一碗打翻在地上的青椒茄丝和两个馒头外,根本看不清一点足迹的影子。
    “磊哥,关门,我要在暗室里观察一下。”常年侦查命案的经验告诉我:作为刑事技术员,一定要有良好的心理素质以及抽丝剥笋的执念,屋内那条被残害的生命还在等人为其申冤,我不能有一丝的懈怠。于是我在最短的时间内把自己调整到了最佳状态。
    将近半个小时过去了,我对胖磊做了一个“ok”的手势,屋内闪光灯几次爆闪后,我把其他三人喊了进来。
    明哥习惯性地拉了拉乳胶手套,直接来到死者的床前。
    这是一张长二米、宽一米半土床,它与炕的区别在于,炕下面的炕洞可以烧火取暖,而这种土床则没有这样的功能,它只是用黄土掺石块垒起来的立方体。因为造价低廉,这种床在我们这边经济极为落后的农村几乎家家都有。
    此时的死者佝偻着身子,头部下垂靠在床头,一头乌黑的披肩长发挡住了她的面貌,凝固成块状的暗红色血液布满了死者整个左胸,她双腿掩在盖被之中,血肉模糊的双手搭在床边,垫被破损露出的棉絮吸满了暗红色的鲜血。虽然她已经没了声息,但我总有一种她会随时站起来的错觉。
    “双手锐器伤?”明哥有些疑问。
    “死者有过抵抗?”叶茜在一旁插了一句。
    根据刑警队的调查,李芳因病常年卧床不起,从她左胸口的血液分布来看,嫌疑人的杀人方式应该是用锐器刺入其心脏,人在面临死亡的时候会有本能的反抗行为,最直接的就是用双手抓住刀刃,所以形成这种抵抗伤也属正常情况。
    明哥没有说话,而是仔细地观察着死者的双手,从他紧锁的眉头来看,好像并没有那么简单。几分钟后,明哥掀开了死者单薄的上衣,一个“i”形状的锐器伤口出现在了我们的面前。
    “心脏锐器穿刺伤,一刀毙命。”
    “屋内有明显的翻动痕迹,嫌疑人会不会是入室抢劫杀人?”我结合我勘查的情况给出了一个结论。
    明哥并没有回答我,表情变得越来越难看。
    “难道不是?”我没了底气。
    “不是这个问题,我发现了一些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