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话一出,虞幼鱼倒是习惯了余琛的作风,没什么太大的反应。
但莫山海等人这一听,却是倒吸一口凉气,咕噜一声,咽了咽口水。
——当然不是馋了。
而是因为,他们隐隐听出了余琛的言外之意。
惊骇之间,皆不敢做答。
余琛见其不说话,也并不恼怒,只是自顾自开口道。
“吾辈踏入修行之道,以天地之炁为食,辟谷而修。却是忘了那天生一张嘴,便是为了吃,于是少了颇多乐趣。
如今在这茫茫天山,冰天雪地,舟车劳顿,若是有一场酣宴,也算得上是人间美事。”
说罢,他便自顾自取出芥子袋来,念动咒语,从其中取出一口三丈方圆的锅子。
手中土黄色光芒绽放,便见雪下冻土蓬勃生长,五行大遁之土遁术下,一尊四四方方的灶台凭空出现。
又看余琛伸出手指,一点儿火星子在指尖绽放,跳入那灶台里边儿!
轰!
无薪之火,熊熊燃烧,烧得轰鸣炽烈,火光冲天。
“以前我没有炼炁入道的时候,无权无势,想要一日三餐,就得亲手下厨烧菜。后来逐渐的,日亦繁忙,便也不事炊厨,也不知如今多年过去,是否还有当初那般手艺?”
他一边自顾自地说着,一边将那口大锅架在灶台之上。
这大锅是一件法器,倒也并不罕见,就是刻画了阵纹,可借由底火释放炽烈高温,将那些凡人锅灶无法处理的灵材煮熟,同时其上了刻画那芥子须弥之术,看着只有三丈的锅子,其中无比辽阔,最适合用来烹煮那些巍峨如山的妖物。
一般出门在的散修,皆会备上一口,毕竟那些妖怪,浑身是宝,血肉也蕴无穷精华。
——当然,这口锅并不是余琛特意买来的,而是当初不晓得杀了谁以后顺走其芥子袋,最后清点时候,在其中发现的,一直没拿出来用过。
如今,却是有了用武之地。
说话之间,他挥手卷来茫茫风雪,倾入锅里,随着熊熊烈火燃烧,那天山雪水便咕噜噜沸腾起来。
“可惜,没有佐味之料。”余琛叹了口气,又洒然一笑,“但纯粹享受食材本味,也相当不错。”
说话之间,他终于抬起头,看向那被金光神咒死死束缚的,断了双翼,碎了双角的穷奇少尊。
而后者呢?
从余琛取出那口大锅的时候,他就早已意识到不对劲儿了。
如今见对方看自个儿的眼神,更是……头皮发麻!
那种眼神,穷奇少尊相当熟悉。
——他当初看那些被剥得精光,绑在刑柱之上,任人宰割的短生种的时候。
这是在纠结,从哪一部分开始吃。
“你……你敢?!”惊怒之下,穷奇少尊色厉内茬,怒吼开口!
余琛抬起头:“畜生,你对别人做的事,如今只不过是落在了自己身上而已,难道不是理所应当吗?”
说罢,好似想到了什么那样,“哦,对了,要先放血,不然腥臭难闻。”
说罢,捏指成剑。
在穷奇少尊那巨大的虎身脖子上,轻轻一划。
轰隆隆!
于是好似开闸洪水,无穷炽烈的滚滚鲜血奔涌而出!
将雪白的大地,染得鲜红。
穷奇少尊意图反抗,挣扎,拼命抵御!
但他早已身受重伤,又被神咒金光封锁了所有穴位和力量,紧紧束缚。
无论如何反抗,都没有任何作用,只能看见属于他的滚滚热血,无穷洒下。
时间过去。
穷奇少尊的气息,衰败下去,随着精血的流逝,他的生机,也缓缓溢散。
除了那双目之中,透着浓浓的不甘和怨恨以外,他甚至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了。
——奄奄一息。
但余琛见了,却缓缓摇头,手中白光绽放,落在穷奇少尊身上。
——医药神通。
没别的作用,便是补充和恢复生机。
硬生生吊着穷奇少尊一口气儿,不让他死。
这一刻,恢复了些许精神的穷奇少尊,脸色无比难看,怒目圆睁,死死盯着余琛:“短生种!这般折磨和侮辱我,便让你感到如此快意吗?”
余琛眉头一挑,却是诚恳地摇头,“折磨你?你别想太多了——只是因为,鲜活的食材味道更好罢了。”
说话之间,手中金光化刀,无比锋利,撕裂了那穷奇少尊的皮毛,露出粉嫩的,跳动的,充满一股奇异香味的血肉。
金光之刃再动。
一块方圆十丈的血肉便落下来,咕噜一声落进那口滚滚沸腾的大锅里,再炽烈的沸水地滚烫之下,粉红色的血肉变得晶莹白皙。
——三丈方圆的大锅,装下十丈血肉,毫不费力,毕竟是法器,其中有芥子须弥之术,哪怕是将再庞大百倍地事物装进去,也不会拥挤。
随着那雪白的水蒸气,一股无法抵御的浓郁肉香,弥漫在整个山谷。
所谓肉过滚水,不过十息,待那血色完全消失,肉质最嫩最白的时候。
余琛伸手,虚空一掏!
晶莹剔透的雪白肉脊便从锅中飞出来,金光如刀,闪烁而过,化作拳头大小的一块又一块,落在事先准备好的大碗里。
更是香气袭人,令人食指大动!
咕噜——
莫山海等人,再度吞咽口水。
这一次,是真馋了。
所谓穷奇一脉,当初乃是恐怖大妖,后臣服天界,受封神职。
但其本质,仍然是古老天妖。
平日里,炼炁士斩杀那些害人的妖怪之时,也会吞服妖怪内丹,食其血肉,并不是什么无法接受的事。
只不过如今吞吃太古种族的血肉……实在闻所未闻,见所未见。
余琛拿起筷子,夹起那雪白的肉脊,塞进嘴里。
入口即化,香甜甚加,精气充盈,流入四肢百骸。
不仅味美而鲜,更是益处无穷。
“妙!”
不由赞叹。
虞幼鱼见状,也是眼里发光,便也端起碗筷,夹起穷奇肉脯,吞而食之。
一碗食罢,余琛转头,看向莫山海等人。
后者深吸一口气,“古族能食人?吾等人道何不能食古族?小崽子们!吃!”
说罢,率先端起碗筷。
背后那些圣符门弟子,一想起那一位位同胞被眼前的这个家伙祸害,也是再也没有任何顾忌。
于是,漫天暴风雪里,滚水沸腾,一个个满头大汗,酣畅淋漓!
不由赞叹!
美味!
当真美味!
而见这一幕,那作为食材的穷奇少尊,却是……浑身上下,冰冷恐惧到了极致!
他想挣扎,他想反抗!
但此时此刻,他的每一寸身躯,皆被控制,念头亦被那金光封锁!
只能眼睁睁看着,看着他的血肉,被那滚水煮沸,被那一排排牙齿撕咬,吞入腹中。
这种恐惧,这种折磨,超过了“死亡”,无数倍。
“啊!!!!”
他歇斯底里地哀嚎和怒吼,响彻天穹大地!
但余琛神色转过头去,神色依旧平静,打量着他浑身剩下,道:“你喜欢食人脑髓吧?”
说罢,金光闪过,撕裂了穷奇少尊的头颅,伸手一抓,便噗通一声落入那滚滚沸水当中。
煮熟以后,又被分而食之。
紧接着,是双目……
那些穷奇一脉最喜欢吞吃的部位,如今好似报应一般,回报在穷奇少尊的身上。
正所谓,天道好轮回,苍天饶过谁?
杀人者,最终毙于刀剑之下。
食人者,也为人而食也。
一个时辰,过去了。
从穷奇少尊身上取下的食材,已超过了万钧之重。
但十几个人,完全没有任何饱腹之意。
——对于元神以上的炼炁士来说,五脏六腑早已不同凡人,他们的胃好似烘炉,能瞬间将一切吞下的食物都消化吸收了去,残余的废料化作飞灰,从毛孔释放出来。
所以,并没有“饱”的概念。
而此时此刻,那先前还不可一世的穷奇少尊,狰狞恐怖的虎头之下,只剩下森森白骨,还有一张完整的虎皮,耷在地上。
那虎脸之上,充斥着无穷无尽的恐惧与绝望。
——肉身的痛苦,对于他们这个境界的存在来说,并不算无法忍受,哪怕被余琛千刀万剐,也能谈笑风生。
但作为一位古族嫡血,穷奇少尊,亲眼目睹自个儿的浑身血肉被一群“粮食”一般的短生种活活吃尽!
这般恐惧和折磨,远远超出了肉身的恐惧。
他的神智,几欲崩溃。
余琛没理会他,伸手一拆,那庞大的穷奇骨骼,便尽数被扔进锅里。
又是两朵烈火扔进灶里。
滚滚沸水,逐渐化作了苍白的骨汤,白雾氤氲,异香弥漫。
最后滚水被蒸发,只剩下一碗碗浓郁如雪的高汤,作为收尾,一饮而尽。
酣畅淋漓。
每个人都大汗淋漓,毛孔之间排出无数残秽,气息升腾。
甚至莫山海身后的诸多门徒,都因为一顿饱餐,突破了一个小境界,冲天云气氤氲而起,笼罩高天。
余琛这边,也是如此,不知不觉间,从通天下品,突破到通天中品之境。
宝光环绕,神异无穷。
当然,这并非是穷奇血肉本身的力量,那些血肉精华,虽说大补,但他真正的境界,也不过是天尊中品而已。
真正让余琛等人境界突破的,是那穷奇一脉,纯血嫡系身上,被远古的天界敕封后所诞生的神性精华。
妙处无穷。 余琛抬头,看向脑壳被敲开,已是奄奄一息的穷奇少尊。
对方的神智,在几经折磨以后,早已处在崩溃的边缘。
口中不住喃喃。
“我知道错了……放过我……放过我……是我错了……”
余琛听罢,却是平静地摇头,“你不是知道错了,伱只是怕了。”
说罢,伸出手去。
无穷无尽的恐怖金光,化作一只庞大巨手,将那穷奇的脑袋包裹。
一握!
轰!
骨肉炸碎!
神苔破灭!
血肉模糊的残骸,从金光化作的巨手指尖溢出来,坠落在雪里。
堂堂穷奇少尊的最后一缕生机,烟消云散。
结束了这一场痛苦的折磨。
他穷奇少尊以人为食,最终落得个被当做食材活吃了得结果。
以牙还牙,以血还血,最终闭环。
余琛收起锅碗瓢盆,指尖跳出来一缕火星子,落在地上,将所有的鲜血,所有的残骸,一并焚烧殆尽。
烈火熊熊里,他头顶上的厄咒云气更加浓郁,更加可怕。哪怕相隔千百里,也能一眼看见,如荫如盖,滚滚翻涌。
好似鬼神。
而因为吞噬了穷奇血肉,亵渎“神”性。
莫山海等人的头顶上,也显露出黑云来。
不过比之余琛,要稀薄不少。
或许十来个日夜,便能够消散而去。
众人望着烈烈火海,转身离去,离开了这一片充满了故事的山谷。
山谷口,莫山海看着那灵犀雪晶的矿坑,最终决定与余琛就此分别。
一来,他们就是为灵犀雪晶而来,这雪晶对于一般炼炁士来说,并不算太过珍贵,但对于他们圣符门而言,却是至宝。
二来,经过这段时日,他们早已明白,自个儿同余琛并非同一个世界的人,倘若非要跟着,在日后更加凶险的争斗中,恐怕会成为“累赘”。
三来,余琛注定是要上那瑶池仙境的,他一走,大伙儿头顶上那些厄咒云气,必然会成为滞留在天山的诸多太古种族猎杀的目标,与其出去抛头露面,倒不如在这儿挖取雪晶,等厄咒云气消散了后,再带着满满收获,下山而去。
种种缘由之下,莫山海决定同余琛告别,带着诸多弟子,躬身行大礼,恭别“尊上”。
余琛也理解莫山海的决定,挥手与其告别。
临走之前,莫山海最后还告诉余琛,通往瑶池仙境的“内域”,不比中域和外域。
——他们这些二流势力,还有穷奇一脉这种地品的太古种族在中域逗留,不是因为他们不想去那那枚都是天材地宝的内域昆仑山巅。而是因为那巅峰之上,是巅峰之人的战场。
圣地天骄,世家血裔,天品种族……天山之巅,是那些真正的可怕天骄的永恒之地。他们这种人倘若贸然踏入,风险远远大于机缘。一个不慎,便会卷入那可怕的风暴里,尸骨无存。
而除了“人祸”以外,内域的天灾同着中域和外域,也是天壤之别。
特别在那山巅圣境,存在着名为“青女之息”的可怕天灾。传闻乃是当初瑶池圣女座下掌管“霜雪”的神祇“青女”残
留的可怕力量,用来守护整个天山昆仑的无上圣地。
但即便如此,诸多绝代天骄,仍对其趋之若鹜。
便是因为那圣境当中,不仅是同样天上瑶池的通天之路,更有整个昆仑的精华凝结而出的“先天神髓”。
无论是对于人道还是古族来说,都是……莫大的造化。
最后,莫山海千叮咛万嘱咐,请余琛二人,务必要谨而慎之。
望着风雪中渐行渐远的余琛和虞幼鱼,莫山海等人躬身一拜,至至其完全隐没在暴风雪里。
而告别莫山海等人后,余琛和虞幼鱼找一个废弃的山洞。
余琛盘膝而坐,取出度人经来。
黄泉河畔,对穷奇少尊以牙还牙,以血还血以后,那无数冤魂化作的滚滚黑雾,邪怨退散,恢复清明,死而瞑目,执念释然。
躬身一拜后,度过黄泉,转世超生去了。
与此同时,度人经光芒大放,将余琛完全笼罩。
他便只感觉周遭光景,扭曲变幻,再恢复清明时,已来到一处古老道场。
轻烟寥寥,氤氲升天,溪水潺潺,环绕而过。
余琛坐在一个紫色蒲团上,盘膝吐纳。
而在他的前方,一处道台上,一个须发皆白,慈眉善目红袍老道人,诵念经文。
余琛听之不懂,晦涩难明。
但随着经文入耳,他的眼前好似出现了一团紫金色的雾气。
超凡脱俗,不染凡尘。
然后,那一团紫金雾气,缓缓变化,蠕动,出现了骨骼,经络,脏腑,血肉,肌肤……化作一个肉球。
紧接着,肉球长出头颅,四肢,面孔,九窍……最后变成一个粉雕玉砌的婴儿。
再然后,随着剩余的紫色雾气涌入尚未成型的婴儿,他开始成长起来。
转眼之间,如常人大小。
正是那道台之上的老人,一身朱红色道袍,手持拂尘,和蔼慈祥。
余琛愣住。
他望着眼前两个老人,难辨真假。
或者说……两者皆为真。
掌控了“胎化易形”的余琛,对于任何幻化,分身之术,可谓火眼金睛。
但眼前的两位老人,不是分身,不是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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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活生生是……凭空多出来一个。
而当他茫然之时,两位老人同时睁眼望着他,拱手作揖,作歌曰,
“先天一气无穷妙,即化三清身外身;
此术无谓真与假,绝巅自是可登神!”
听罢,眼前一切,尽数破灭而去。
无穷无尽的念头,涌入余琛的脑海。
恍然大悟。
原来此术,唤作“一气化三清”。
可凭“先天一气”,演化名为“太清”、“上清”、“玉清”的三尊身外化身。
拥有完全等同于本尊的全盛之力,一魂四体,如臂指使。
三清合一归本身,更是可迸发无上神威,纵横寰宇内外。
更重要的是,三清分身,既为分身,也为正体,有神苔,有元神,有一切,不分真假,一直长存。
哪怕正体灰飞烟灭,也可凭分身恢复而生。
不过余琛如今得到的,却是残缺法门,只能演化出一尊分身罢了。
但也……极为神妙!
相当于凭空提升了一倍战力!
若是使分身回归正体,更是能爆发出更加恐怖的力量。
关键是,倘若余琛将一尊分身放在犄角旮旯,哪怕他本体被杀得魂飞魄散,也能借分身再度重生。
除非将分身与正体同时打得身魂俱灭,否则,余琛可便不死不灭。
实乃……无上神通。
睁开眼来,心潮澎湃,目露喜色。
“可惜……这先天一气,从何而得?”
一气化三清之术,神妙无穷,但终究只是法门。
想要炼化一尊分身,却不能无中生有,毕竟巧妇还难为无米之炊。
还是需要以那“先天一气”为材料。
所谓的先天一气,指的便是生灵在未曾诞生之时,冥冥中拥有的一缕先天之气。而当生灵一旦开始诞生于天地之间,化作“实质”,便已将那一缕先天之气消耗殆尽。
——同时,它就是那幻境当中,余琛所看到的那一团紫金色的雾气。
如此灵物,人间实在难寻。
可倘若没有这先天一气作为材料,那一气化三清之术,便只能束之高阁,毫无作用。
与此同时,余琛的嘟囔,被虞幼鱼听闻。
这位阎魔圣主转过头来,“先天一气?看坟的,你也在打那玩意儿的主意?”
余琛一愣,“什么意思?”
“先天一气啊,不是你自个儿在说吗?”
虞幼鱼开口道:“先前那圣符门的莫长老口中的昆仑圣境的先天神髓,便传闻是那瑶池钟乳滴落而下,滋养天山之余,缓缓凝结,万年方可凝出一滴来,珍贵无比。
而这先天神髓当中,便蕴含那天下神物,先天一气。
这玩意儿神妙无穷,可用来吞服,提升悟性,根骨,位格,天赋……虽然短时间内不会有明显的变化,但那无穷益处却是可以让先天便已经定格的天资升华。
听说先前每一次瑶池开启,无论是圣地天骄还是古族嫡血,滞留在天山昆仑,就是为了等这玩意儿凝结滴落。
看坟的,难不成你也有想法?”
按理来说,如此神物,无人不心动。
但余琛是个例外。
虞幼鱼知晓,余琛压根儿对什么天材地宝,没有兴趣,他只要度化鬼魂,便能得各种从未听闻但威能无穷的天地奇珍,神通道法。
所以这会儿她也拿不准,余琛是不是对那先天神髓有了想法。
余琛听罢,脸上一喜,暗赞一声。
——这还当真是瞌睡来了送枕头!
于是,他看向那巍峨山巅的方向,看向那好似披上一层金霞的昆仑山巅,咧嘴一笑。
“——此物,与我有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