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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6章 临时内阁,国宪颁行
    就关于国委会人选的会议连续开了五六天,最终在多次交涉沟通下达成共识并确定下第一届国委会委员名单。
    没必要说谁谁谁的势力占了多少席位,因为名单上的这些人名字后面就不可能加上一句他是谁的人,何况今天你的人明天就可能成为我的人、他的人,改换门庭这种事在官场上很正常。
    只能说张居正一共推荐了五十五人,其中有五十四人成为了国委。
    难道说这五十四人都是张居正的人吗?
    就比如张居正推荐了海瑞,也推荐了张四维,这俩谁是张居正的人?
    所以现在没必要纠结这一百三十个人中到底分出了哪些派系,如今可以明确的惟一大赢家是陆鸣。
    远东系或者说银行业一共有八名行长拿到了国委的资格。
    分别是中央银行、南京银行、上海银行、广州银行、江苏省行、浙江省行、福建省行和江西省行,可以很直观的看出来,都是富裕的省份及直辖府。
    除了八大银行外,大都督府拿到了二十三个位置,其中有五人是武勋,宗亲方面也拿到了五个位置,如此就去掉了三十六人。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陆远同样是一百三十名国委之一,徐阶、罗珵两人也在列。
    “太师,名单出来了。”
    人选名单出来的第一时间,张四维就赶到陆远这里汇报。
    陆远只看了两眼便放到一边:“选举什么时候进行?”
    “宜早不宜迟。”张四维答道:“现在初步定下来的是三个月后,一来通知四直十六省成为国委的委员入京参会,二来工部要建一个新殿阁做会堂。”
    “三个月。”
    “是,三个月。”张四维说道:“国委会暂时选了七名临时常设委员,您是临时委员长,还有六名副委员长,请您出面出任临时内阁首辅,组建临时国宪内阁”
    “除了我,另外六人是谁?”
    “徐阶、罗珵、海瑞、张居正、李崇、戚继光。”
    陆远呵呵一笑:“临时内阁?那就不必要组了,我一个人先干着,也就是三个月的事。”
    “要推行国宪的。”
    张四维提了个醒:“国宪阻力不会小,多带上几个人冲锋陷阵也是好的,也能替您分担点压力。”
    “没事。”陆远不在意的摆手:“这段时间那么多事我都没有露面,全是大伙一起折腾出来的,该有的压力也都抗完了,我这个临时首辅就负责干事而已。”
    说罢陆远看向张四维:“国宪带来了吗?”
    “带来了。”后者忙取出来递上。
    这一次陆远便看的十分仔细。
    而在看完之后,陆远也是由衷的感慨。
    古人的智慧在这一刻具象化了。
    后世搞宪制的开端是因为鸦片战争后的维新运动,也就是学习西方文化,再经过多年摸索实践后,总结出来的一套适合国家的宪制。
    而现在没有西方人,海瑞这群人就自己摸索出了一套具有宪治精神的宪制。
    也很好理解,中国自管仲创法家学术以来两千多年历史,加上沉淀几千年的政治文化,要说连皮毛都搞不出来那才叫笑话呢。
    以前之所以没有,是因为帝制和儒术,君王和大家长制度深入人心,就算有某一个人有过这方面的思想他也不敢提出来,毕竟轻则砍头重则灭门。
    但现在陆远放开了这个枷锁,让他们尽情施为,那么曾经‘大逆不道’的思想全都如雨后春笋般冒了出来。
    就像拼积木一样,哪怕拼的是个四不像,总也算拼出了个形状。
    而这份国宪的具体内容就不细展开了。
    简要说说两个核心关键点。
    一个是明确和规范公权力和私权力的适用范畴。
    二一个是明确国家的政权政治架构。
    公权力很好理解,就是行政衙门可以行使的公共权力,比如制定法律、执行法律、颁行政策等。
    私权力就是人权。
    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开天辟地。
    什么是人权,即百姓的个人行为,国宪明确了一点,只要百姓做的事不犯法那么就能做,当然犯法也能做,只不过做了犯法的事要追究法律责任。
    毕竟脑袋长人家脖子上,人家想干啥也拦不住。
    乍一看这好像没什么意义,就算不明确这一点,老百姓几千年来不还是该干啥干啥。
    该种地的种地、该杀人的杀人,好的坏的都有。
    为什么要说开天辟地呢,因为这里写的是只要不犯法的事什么都可以做。
    如此,礼的约束就直接解锢了。
    从周公定礼开始,中国一直奉行的都是礼、法双轨制,用现代话说就是道德底线和法律底线。
    什么是礼,比如之前官员见到皇帝要下跪,当着皇帝的面不能放屁、不能大声说话、不能仰面视君,这些就叫礼。
    大明律这部法律可从来没有写过当着皇帝面放屁是犯法的。
    法是一条明确的线,但礼不是。
    礼的规矩完全取决于皇帝的一人之心。
    从最早周公定礼开始,有兴趣的可以研究一下《周礼》这本书,《周礼》是将礼和法综合在一起,教育大夫、士民应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写的也算比较清楚,但并不复杂繁琐。
    等到汉武帝独尊儒术后,礼和法就拆开了,因为皇帝被神话了。
    法用来治国,礼用来治家,皇帝是全天下所有人的爹,是大家长,由此开始,礼的规矩越来越多。
    等到程朱理学时期,礼的规矩就更多了。
    多到什么地步呢,多到如果将宋明时期的理学规矩照本挪用到二十一世纪,全国九成九的人都要吃官司!
    因为你失礼了。
    光一个上桌吃饭都能给你找出几十条规矩来。
    《明会要》中,朱元璋给朱标这个太子定下的皇太子礼仪就写了足足几十卷数十万字!
    小到在家读书,大到朝会诣贺,就差给朱标拉屎定个规定姿势了。
    为什么礼被强化到这种近乎变态的地步,因为法不能这么写,会让人诟病为暴政,但是用礼为借口进行pua那就太合适了。
    动不动就是一句话。
    ‘我们乃礼仪之邦,你怎么能做出如此有辱斯文的事来,简直愧对列祖列宗’
    当着皇帝的面放个屁就对不起祖宗,大声吵两句就该自绝以谢天下。
    这种洗脑方式,极大加强和巩固了皇权的独裁统治。
    而国宪解除了礼的禁锢。
    你只要不犯法,那么你的私权将得到法律保护。
    另外就是明确国家的政权政治结构。
    行使国家行政权的最高机关是内阁,行使国家军事指挥权的最高机关是大都督府。
    内阁的产生由国家选举委员会来选举产生,大都督府的军事主官则由元帅来任命,元帅的产生由上一任元帅提名、大都督府各部主官票推产生。
    相比起内阁,大都督府要显的更独裁。
    没办法,军队的性质注定如此,一旦军队也学着国委会那般搞派系席位,不用想,早晚一天军阀混战。
    所以在这一点上,没人敢碰底线,默许了陆远对军权的绝对掌控。
    其实就算国宪提不提,陆远也不可能把军权交出去,只能说国宪明确之后,那他掌握军权更具有法理性。
    正大光明了属于是。
    除了这两点之外,国宪还提了许多细则上的内容,涉及到经济、文化、外交、教育等多领域,这里就不细展开了。
    反正随着故事推进,慢慢加入提及。
    “临时内阁搞出来了,我这个临时内阁首辅第一件事该干啥啊。”
    陆远问道张四维:“快一个月没出门了,很多事还真挺陌生。”
    后者笑笑,忙言道。
    “任命临时内阁下,中央各衙门临时主官。”
    “有草拟的名单吗?”
    “没有。”
    张四维言道:“按照国宪内阁的新规,中央各衙门各部主官、副官将完全由您和内阁进行临时任命,又由于现在的临时内阁仅您一人,所以,您可以全权任命。”
    “这么一看,本辅现在权力倒是比以前还要大。”陆远哈哈一笑,随后言道:“行,既然如此,那我说你记下。”
    “是。”
    张四维坐下,从书桌上拿出纸笔准备。
    “吏部尚书张居正、户部尚书赵贞吉、兵部尚书谭纶、刑部尚书裴锦超、工部尚书潘季训、礼部尚书杨成修、海关总督梁梦龙、国管局局长崔彦、央行行长陆庆博、通政使郑大同、都御史杨继盛、司法院卿海瑞。”
    张四维照实记着,内心却是掀起了惊涛骇浪。
    这份名单乍一看变动不大,可几个关键位置上的人员更换却是至关重要。
    比如谭纶从海关被调去了兵部,实权瞬间缩小了八成还多,可见对自己的这位同年,陆远已经不再信任了。
    曾经做过陆远随官的潘季训、梁梦龙几乎是越级提拔到了关键岗位上,至于说崔彦则是陆远当年做户部侍郎时的那个度支司郎中,后来又跟着陆远去了海关当侍郎。
    不能说是陆远的心腹,但也是多年的老部下了。
    最后就是杨继盛和海瑞,一个都御史和一个司法院卿,这俩货一个比一个的脾气臭,他俩到这个位置上,将来大明朝的官,日子可就不好过了。
    关键是国宪还明确了这一点。
    都察院和司法院行使独立司法权。
    简言之,内阁可以听取他们汇报案件,但不能越过他们主导案件。
    只要证据确凿了,这俩衙门要杀的人,内阁也保不住,陆远也保不住!
    “老生常谈,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或许那一天永远不会在现实中出现,可在名义上,在这一刻,实现了!”
    陆远一字一句说道。
    “自此之后,天下无有大于法者!”(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