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0章 任务
全球知名的奢侈品牌众多,例如奈儿(chanel)、路易威(louis vuitton)、普拉达(prada)、巴宝(burberry)等,
名单冗长,难以一一列举。只要经济条件允许,你可以将这些品牌的服饰尽数收入囊中,逐一试穿。
在尝试之后,你可以挑选出你最钟爱的那件衣服。
如果是自己出钱为自己选购衣物,当然可以随心所欲。
但眼下的情况不同,购衣的目的不是为了自己穿着舒适,而是为了炫耀。
为了炫耀,最恰当的选择就不是穿自己偏好的,而是穿众人皆知的品牌。
这个逻辑很简单,不是吗?
你想炫耀,却发现对方跟你不在一个层次,根本识别不出你衣着的品牌。
对方茫然地望着你,却没能领悟到你想要展现的优越感。
这样的情形,岂不是非常尴尬?
为了避免这种尴尬的情况出现,你必须选择那些在2009年大众认知中,
暴发户和有钱人最喜欢穿的品牌服饰。
armani品牌的服饰,一套下来价码数千甚至上万,不算过于昂贵,但也不便宜,重要的是体现出档次。
穿上阿玛尼,导购员会一个劲地称赞你的英俊潇洒,恨不得把所有华丽的辞藻都倾泻而出,就怕这位金主不满意而离开。
叶阳对这套衣服并不是特别满意,穿着不如那套定制的西装舒适。
但毕竟掏钱的是校长,他也就随遇而安了。
夏弥挑选了一套givenchy的白色晚礼服,手戴真丝手套,身穿层层叠叠如莲般绽放的裙摆
美得令人窒息。导购员夸张的表情已经充分说明了这一切。吸引人的不是衣服本身,
而是穿衣服的人。十八岁的夏弥,美得令人叹为观止。裸露的肩部肌肤甚至超过了那件雪白的晚礼服,
人完美无瑕,衣服则起到了画龙点睛的作用,自然价格也不菲。
我日常穿搭的服饰,
价值高达三五十万美元,这可是叶阳那套衣服价格的三十倍还多。
资本家最喜欢从女性身上捞金,这话一点不假。叶阳无论如何也看不出这套衣服哪里值三十万美元。
简直是胡说!再添十万美元,都能买一辆劳斯莱斯了。
昂热却泰然自若地刷了卡。一出一进,四十万美元就那么没了。
店长亲自将衣物送到车旁,要是手头有红地毯,恐怕还会一路铺过去。
并非没见过挥金如土的贵宾,但像这样痛快淋漓、毫不犹豫的,就像是日常买两个茶叶蛋的百姓,实在是罕见。
这样的客人维护好了,好日子还远吗?这件衣服实在是太珍贵了,
以至于夏弥上车时的动作都显得僵硬。这可是三十万美元啊!
要是蹭出个洞来,那还了得。夏弥心惊胆战。她不过是辛辛苦苦cos两小时,也只能赚到一百美元的小coser。
哦,不对,是两百美元。
叶阳看着她,觉得好笑,“放松点,夏弥。”
“要有一种‘三万刀的衣服算什么,我日常穿三五十万刀的’气势。”
夏弥脸上写满了忧愁。提到穿价值三五十万美元的衣服,她连想象都无法想象出那会是一种怎样的女人。
对她来说,这样的衣服遥不可及。
不仅是三五十万刀的衣服,就算是现在身上的这件三十万刀的衣物,也让她感觉像是背负了一重大山。
“师兄”,“我在酒店住,
coser的收入倒无所谓,反正挣的也就那么几百美元”,
“努力点,咬咬牙,还是负担得起的”。
夏弥抱怨道,“这衣服实在太贵了!”,
“如果真的不小心弄坏了,我怎么赔偿得起啊?”昂热回答,
“它已经是你的了。”开车的同时,他自嘲地想,这算是执行任务的福利吗?
夏弥难以置信地瞪大了眼睛。一件三十万刀的衣服,就这样成了她的?
她张大了嘴巴,满脸都是震惊。叶阳看着她,忍不住笑了,轻轻地将她的嘴唇合拢。刚松开手,夏弥的嘴巴却又意外地张开了。似乎她的面部肌肉已经失去了控制。
“叶阳,她又张开了嘴!”
夏弥似乎对这种情况感到有些无奈。叶阳也不厌其烦地帮她闭上嘴,提醒道,
“小心点,别口水流出来了。”
夏弥立刻反驳,“谁流口水了!”她假装生气的小模样,却异常可爱。
大概这就是无论何时何地,哪怕生气也让人喜欢的魅力吧?
就像小猫即便炸毛,在人们眼中仍旧是纯真又可爱的存在。
夏弥轻抚着她身上的那件价值三万刀的衣服,内心掩饰不住的喜悦。
她实在是太喜欢这件衣服了。有谁会拒绝一件价值三万刀的衣服呢?
哪怕不穿,只是放在那里,也会让人感到满足和快乐。
“校长!”
夏弥说,“以后有任务,一定要叫上我。我喜欢出任务!”加长版林肯在道路上高速行驶,
即便校长开车速度极快,却依然畅行无阻。
这并非全仗着昂热的高超车技,其中自然有其他原因。豪车的价值,并不仅仅体现在车辆本身。
车辆所体现的额外价值,让路人一瞥便知车主的非同一般,是一位成就显赫的成功人士。
而且,行驶在路上时,其他车辆往往会主动避让,以避免不慎造成的损失。
万一不幸发生碰撞,原本顺遂的人生可能瞬间变得曲折。谁愿意在美好的午后驾车外出,却回家时被迫卖掉房产和车辆?
如果你觉得自己过得太安逸,想要一点波折……那就去撞豪车吧。
那可是能瞬间改变你人生的捷径。可谓是
“人生改变器”。
“你想多接任务?”昂热吸入一口嘴里的雪茄,“那你就得多和叶阳在一起。”
“为什么?”夏弥疑惑地问。
“作为学院前所未有的s+级学员,路明飞现在陷入极度沉迷,我实在想不出还有谁能比他更适合解决任务。”
昂热的话不无道理。任务自然应当交给最出色的人来完成。
“师兄。”夏弥立刻紧握住叶阳的手,“我以后打算跟着你了。”
在一瞬间,叶阳觉得夏弥和芬格尔有几分相似,都显得颇为实际。
但随即他意识到,芬格尔可能会更加厚颜无耻。
他现在可能正指天发誓,以确保自己的绝对忠诚。如果叶阳让他去痛打路明飞,芬格尔大概连思考都不会,就会直接行动。
他甚至会贴心地问,叶主席,您希望我怎么打?
是要断手还是断脚?即手脚都断也是可以接受的。
您知道,我是您最忠诚的跟班,保证让您满意。
至于路明飞的结果?那已经不重要了。
他只是个普通的室友,大不了我回头请他吃顿饭就是了。
叶阳忍不住笑了。他确实很欣赏女孩这种天真纯洁的性格。活泼可爱,毫无心机。
“对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