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过来啊,鳖孙(求追读)
治安局是一个很特殊的地方。
这里是政府机构,却比私企还要自由散漫,甚至连法定的工作时长都没有,上下班全凭自觉。
造成这种原因也很简单——每个狩魔人都是实力强大的能力者,天生不愿意受到太多管束。
而且,与妖魔鬼怪打交道,本来就不是一个可以朝九晚五的工作。
不需要时,可能十天半月都很清闲,需要时,也许连续几天都得通宵干活。
一间普普通通的办公室内,阮清纱正埋头在案牍中,双手噼里啪啦飞快在笔记本电脑上打字,一副辛勤工作的模样。
如果凑近看,可以看到她在电脑上打出来的字,并不是工作内容。
“小雀喜欢吃泡芙,这位老师的作品我是认可的,她在作品中成功塑造出一个完美的反差婊女主角,表面上的孤傲冷艳与内心的闷骚放荡形成强烈对比。除此之外肉戏也写得极为出色,各种灌泡芙的情节完全突破了读者的想象力,让人不禁感慨这他喵也行?顺带一提,我最喜欢的就是女主被男主按在沙发上检查伤口那一段,让我用葵点穴手狠狠冲了好几次。”
“当然,缺点也不是没有,那个霸道总裁型的男主人设,就过于模板化了,性格古板无趣,属实是一大败笔。”
阮清纱,这位只凭一张名片就能唬住吸血鬼的高级狩魔人,正在给小黄文写书评。
并且写得十分投入,一副冥思苦想的模样,让人不禁怀疑她正在努力工作。
写完书评后,阮清纱这才伸了个懒腰,抄起放在一旁的奶茶,狠狠吸几口,补充一下分。
就在这时,放在一旁的手机忽然响起。
阮清纱拿过来一看,发现是一个陌生的号码。
她也没多想,顺手就接听:“喂,哪位?沈诚?”
阮清纱了两秒钟才想起来,沈诚就是上次在医院碰到的那个有趣的男人。
不过这个男人似乎被她好友给盯上了,提前替他默哀三秒钟,只希望别被玩坏了。
“什么,你到治安局门口了?”
阮清纱扫视一眼乱糟糟的办公室,左边几个箱子堆满奶茶杯,右边堆积着大量漫画书,橱柜里还放着各种价格不菲的手办与玩具。
这与其说是办公室,不如说是一个死宅的狗窝。
她放弃让沈诚来参观自己狗窝的打算:“那你先等一下,我这就让人去接你,顺便带你办理入职手续。”
“好的,麻烦你了。”
沈诚放下手机,仰头看着眼前气派的建筑。
太陵市治安局。
与江璟见面,已经过去三天时间。
这三天中,他每天晚上都会出门,四处搜寻妖魔的踪影。
一方面是为了猎杀妖魔,利用怨气来升级恶鬼面具,另外一方面也是准备cos一下爱慕百特曼,帮助受害者们完成遗愿,得到新的能力。
肯定有人说你这也不像蝙蝠侠呀,但是,蝙蝠侠有面具,我也有面具,蝙蝠侠有车,我也有车。
所以我=蝙蝠侠,公式成立!
可惜三天下来一无所获。
沈诚发现自己还是太天真了,虽然这个世界妖魔鬼怪横行,但并不是真的像流浪汉一样随处可见。
他连续三天夜不归宿,竟然连一只妖魔都没碰上。
抱有强烈遗愿的尸体倒是遇见不少,但都是普通人,只能给他提供诸如“搬砖”、“送外卖”、“倒立打胶”等等没卵用的能力。
他还想知道杜海静的下落,还想解开源血诅咒,如果没有强大的实力作为后盾,那就只能想想而已,还不如干脆跟萧青雀一起回家躺平,当一对摆烂鬼算了。
面对这残酷的现实,沈诚思来想去,最终还是低下骄傲的头颅,选择吃一口阮饭。
加入治安局,可以更频繁的接触到妖魔,如果碰到抱有强烈遗愿的狩魔人或者妖魔尸体,还能获得他们的能力。此外,治安局中应该藏着不少隐秘资料,可以帮助他了解更多有关吸血鬼的事情。
当然,除了好处之外,风险也是有的。
治安局对他这个吸血鬼来说,就是龙潭虎穴,一旦被识破身份,那就等于是直男误入基地,唯一的下场就是局部有雪。
但是和好处比起来,这点风险也算不了什么。
沈诚上辈子作为一个浪到死的探险家,骨子里刻着冒险的基因,就喜欢给自己上上难度。
此外还有另外一个选择,就是与那个神秘的观星者合作,不过得等他搞清楚妖魔血是否能够真的能够增强体质再说。
等待几分钟后,一个穿着套裙的女秘书从治安局内走出来,她站在大门口扫视一圈,目光马上锁定沈诚,径直走过来。
“靓仔,阮队长说有人要加入治安局,就是你?”
“是我,这位美女怎么称呼?”
“叫我刘颖就行,跟我来吧。”
两人简单握了握手,沈诚跟着刘颖走进治安局的大门。
治安局的内部很安静,没有想象中的忙碌,也没有传闻中凶神恶煞的狩魔人和被吊起来当标本的妖魔。
但沈诚一直保持警惕,随时准备跑路。
刘颖知道沈诚是阮清纱亲自引进的人才,所以表现得十分热情,主动替他介绍治安局内部的情况。
一听到刘颖说狩魔人没有固定工作时间,上下班全凭自觉,而且待遇福利极为丰厚时,沈诚立刻在心里收起刚才对治安局的刻板印象。
这哪里是什么龙潭虎穴,简直就是打工人的天堂。
刘颖带着沈诚来到人事部,替他办理入职手续,整个过程没有面试也没有审查,顺利得就像加了润滑液。
就在沈诚提着的心渐渐放下去时,他看到一行人走进人事部。
领头的还是一个熟人——李克敌。
李克敌,高级狩魔人。
不久前,对沈诚发起过“三天之内撒了你”的死亡威胁。
虽然三天时间已经过去,让他的威胁像极了哥谭噩梦,但沈诚一点都不敢掉以轻心。
李克敌曾因独自消灭一只高级妖魔而受到嘉奖,实力相当于峡谷之巅的王者,远超现在属于白银玩家的沈诚。
所以他现在只能偷摸着打野发育,决不能暴露在李克敌面前,不然一碰就碎。
李克敌不止是一个人,背后还跟着一个戴眼镜的女人和一个白发青年,都是那天夜里大桥上的熟人。
那个被沈诚撕掉手臂的杨胜却不在,不知道是养伤还是入土了。
沈诚低下头,努力降低自己的存在感,在心中默念“别过来”、“别过来”。
不过很快他意识到墨菲定律的存在——越害怕一件事情发生,那就越有可能发生。
他抬起头,看向李克敌,在心中默念“你过来啊,鳖孙!”
李克敌忽然扭头看向这边。
明明人事部办公区有很多人,但他偏偏就注意到沈诚和刘颖,径直朝两人走过来。
沈诚:“……”
此时此刻,他感觉自己就像是一个耍飞刀的究极体数码宝贝。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