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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节
    有钱,即使是等戏,即使是失婚,也可以舒舒服服地住在海边的别墅,喝着红酒,听着情歌,优雅地失恋。没有钱,就连哭也只能躲在被子里埋头哭,喝廉价啤酒,第二天宿醉头疼也得硬撑着上班,毕竟老板不会因为你被渣男渣女抛弃就不用你工作。
    他看出了友人异样,本着义气关切了一下,才知道这货已经像个傻子一样直白地将自己的底细全透出去了,恨铁不成钢之馀,更是不解:“你急什么?就见过一次面,有那么喜欢吗?你之前都没有恋爱经验……妈│的,又要我自黑,好吧,作为一个连离婚经验都有了的男人,我建议你可以仔细观察一下,小姜是个挺厉害的女生。”
    就个人来说,都不希望何璋找个太精明厉害的伴侣。
    何璋沉默了一会,海风吹得他一头乱发更加不羁,白得像瓷器的皮肤在月色底下晕染着温柔的光纱,比起他以前病态的白是健康得多,他抬眼,总像藏着一肚子坏水的阴柔眼眸弯了起来:“涛涛。”
    “嗯?其实我建议你叫我全名。”
    “我曾经有二十三年,每一分,每一秒,随时都可能死去,每次进医院前跟你说拜拜,都可能是死别,可能太习惯了这种生活节奏吧,”他弯唇,语气轻快:“所以,我现在对任何感兴趣的事,都很难等。总觉得,我这种人,不尽力去追,下一秒可能就没有了。”
    说到这个份上,刘涛也不好再泼冷水了。
    “不过我真的要努力学学怎么追求女孩子,”何璋苦恼地皱起眉:“唉,你知道的,我压根没有和女人相处的经验。”
    “小瑜呢?”
    “我妹啊……哎,别提了,为了她的事我还跟老何吵得天崩地裂,他非要小瑜嫁回老家,就是不愿意让她嫁给于贤重,你说是不是心理变│态?于家跟我们也算门当户对啊,我觉得他就是看不得闺女高兴。”
    “上一次你和你爸吵得那么厉害,是因为小瑜想上体校吧?我记得那时你的病还没好。”
    “我做不到的事,她喜欢做,那就尽量护着她做吧,”何璋垂下眼帘:“毕竟是我欠她的。”
    刘涛用力敲了他的头一下:“让小瑜听到你这么说,她会用篮球砸死你,好了,既然你第一次对女人感兴趣,我作为哥们,怎么也得教授你一些经验。”
    “婚姻失败的经验吗ovo”
    “……”
    友谊的小船,说翻就翻。
    *****
    另一边厢,作为白手兴家,创业期的姜绮,重新投入工作之中,更是忙得脚不点地。
    随着她人气和关注度飙升一一刘涛实现了他的诺言,和她大号互相关注,而且不避嫌地将她介绍给部份艺人朋友,人在江湖飘,哪能不挨刀,多个路子做公关怎么都是好的。而且随着营销号的概念走进大众眼中,有些剧组已经开始塞钱给营销号帮忙宣传了,作为其中的一巨头,姜绮自然赚了不少。
    在短时间内,她总算是体验了一把‘钱好多不知道怎么花’的迷惑感。
    而这份迷惑感,在知道何璋的aventador二手都要460万,一手600万起跳,而且最近计划谈一笔大生意,用来买他眼馋了很久的千万级法拉利之后……她彻底清醒了过来。
    钱,怎么会不知道怎么花呢?
    一只三百万的钻石手表,揭开盖,扔六颗钻石进去晃啊晃,翻一倍,卖六百万,奢侈没有极限。
    人气度飙升,淘宝店人气亦是水涨船高,姜绮估摸着上辈子最红营销号的经验,想着也来秀秀宠物,吸点粉。
    可是家里已经有一只了,她说实话没有时间心力去照顾一只新的宠物,也不想为了钱财刻薄一只小动物,於是便打起了潘达的主意。
    ‘让我幻化成猫?你这是羞辱我的国宝地位吗?’
    潘达晃了晃胖嘟嘟的爪子:‘我跟你讲,你想都不要想。’
    “你要是帮我这个忙,以后顿顿有金枪鱼刺身吃,”姜绮思考了一下:“想喝酒我也可以订一箱回来。”
    它将爪子平举到脸颊旁,微曲:‘喵~’
    “……你要是投胎到地球,一定是华夏人。”
    也只有大吃货国能养出这种仙人了。
    最后,姜绮让它化为一只短腿布偶猫,她更喜欢天真无邪的蓝眼珠,潘达却道:‘我的灵核在眼睛,幻术也转不了颜色,死心吧。’
    ‘你把弱点告诉我?’她意外。
    眼前的短腿幼猫用高级灰的猫儿眼睨她一眼:‘我现在告诉你,把我阉了我也会死,你阉得了我吗?蚁蝼别bb,要拍我就快点拍,化成猫真是浑身不得劲。’
    姜绮想起它的‘前女友’就是个猫妖,便没再吐糟这只有故事的熊猫,赶紧把照片拍了。毕竟通人性,想要什么动作都轻松做到,小小只萌得人心都化了。
    @贱得很耀眼:家里多了一只新成员,潘潘快来跟大家打招呼[兔子][兔子]
    @甄萌萌:……天呐好可爱!!!贱贱居然养了只美少女!
    @麒麟:这是什么品种的猫?好可爱
    @不要勾引我:猫肉没有狗肉好吃[微笑]
    萌宠,是一种通用的卖萌手段。
    美少女可能被骂露肉,发明星照又有粉黑审美差异,就猫狗,一般不丑出天际就有人大喊可爱,而且不容易刺激到极端份子一一姜绮自然不会掺和到吃不吃狗肉这类争议性问题里。
    见市场反映不俗,姜绮将潘达拿来又拍了好些卖萌照备份,炒到差不多了,就推出这只[潘潘]的周边。
    淘宝店猛涨的销量,光靠姜母和她俩空闲来发货已经完全运转不过来了,她只好再租下旁边的空置办公室,再请了四人来专门打理淘宝店,而且看这增长速度,以后还得扩展。
    不过多一条财路,就多一分收入,姜绮累并快乐着。
    随着《以魔证道》游戏的推出,起步的宣传亦完全蹭完了,她开始计划整部小说的收尾一一这消息一出,哀鸿遍野,虽然它已经六百万字,傲然成为晋江文学城的第一长文,但对於看惯了男频大长文的读者来说,这算什么?换个位面继续刷副本,完全不是问题!
    不过姜绮这回心意已决一一码字不是她本职,每日一至两万字的更新,即使是套路爽文,也很费她的心力。
    @发光姜饼:《以魔证道》约有三十万字就完结,让我们携手走完这最后一个月吧。至於下本小说,我还写不写,写什么,至今仍无头绪,码字非我的正职,我只希望能交出让大家都看得欢喜的故事。
    @日暮修竹:不qaaaaaaq我大袁极还可再战三十年!时光海那边的秘宝呢?还没交代吧!
    @木之本烟:……三十万字???这是要烂尾吗??
    @英俊少年似我无俦:我不能接受这个现实,饼大你□□号多少?我送钱给你接着写啊!
    愿意送钱打赏来让作者回心主意的人不在少数,然而姜绮玩转网络多年,早已练就铁石心肠,扫了一眼就干别的事去了。
    倒是kc也来问:“姜绮,你那本《以魔证道》真要完结了?不是吧?”
    “怎么,你也看了?”
    “当然看了啊,可好看了,哎,打脸什么的真爽,现在有一堆跟你风,跟着你的套路来的,都写得没你好看。”
    这个姜绮当然知道,《以魔证道》走红之后,其他男频网站无一不刮起了退婚流之风,别说,成绩都很不错,但囗碑上毕竟是拾人牙慧,永远比不起开山祖师:“一本书,要成为经典,就要在最合适的时候结尾。”
    她扔下了这句禅意十足的话,接着便用两天时间,将《以魔证道》全文看完一遍。
    没错,可以很负责任地说,绝大部份作者,尤其是网文连载,都会忘记前文一些细节内容,这种情况在读者之中常见,但作者亦不会因为是‘亲生的宝宝’而幸免於难,别说默写出来了,前面一个配角叫啥名字都可能茫无头绪。
    姜绪看完前六百万字,将所有可以用的梗和点子记录下来。
    这种技巧在日后的《食梦者》中也有讲到,岛国连载中的漫画作家,翻到前几话,找出可以化为‘伏笔’的点,来引爆读者情绪。
    在《以魔证道》的最后三十万字,姜绮要交一份完美无遐的答卷给读者。
    作者有话要说:
    ☆、第057章
    最后三十万字,姜绮写得极顺。
    这甚至应不应该说是创作──有时姜绮也会觉得,自己侮辱了创作这个词儿,她只是利用对规则的了解,以及时代潮流的先知,用实验室调配剂量一样写出来而已。
    不过随着网文商业化,这种趋势是无法避免的。
    前六百万字,光记录要点,可以用的梗和伏笔,都起码有一万字以上。姜绮将结局的大纲捋理一遍,键盘敲得飞快,机械键盘轴具有弹性的悦耳声音哒哒哒哒地此起彼落,现代文章都像是弹奏出来的一样。
    这种‘不是伏笔的伏笔’,能够写出意料之外,情理之内的剧情。
    大功告成之日,姜绮保持着以每日一万的速度放出章节。
    虽然文下评论区和微博都是一片求着劝着骂着作者将《以魔证道》往长了的劝说,但见作者一直没有出来回应,似乎心意已决,骂着威胁要弃文也没用,油盐不进。毕竟这本书,姜绮该赚的钱都赚够了,再写下去平白恶心自己也恶心人。
    相比起女读者,男读者对於心仪的小说要完结是怨气很大的,如果小透明,男读者不记作者,但若是大神的文,多数能够吸引一批死忠的男读者,不去考虑剧情的合理性,只希望作者一直一直写下去,写到天荒地老,海枯石烂最好。
    大抵是因为连载时间长,一部知名度高的大长文,在众人心中已成为一种情怀。
    反弹情绪激烈,长评亦一下子涌出无数,连在[龙的国土]上也引起了相关的讨论。
    [网文江湖]以魔证道要完结了,会烂尾吗?
    这两年一本成神的文应该只有姜饼大了吧,不过发在晋江那个毒草遍地的地方……
    楼楼很怀疑作者是女的,格局写得太大,掌控力不足,现在要烂尾了
    【1楼:虚无大帝:兰州烧饼,姜大怎么可能是女的,写得那么好】
    【2楼:不管怎样我也不希望就这样完结啊,特别喜欢这本书】
    【3楼:不是很懂你们的逻辑,写文跟性别有什么关系?我觉得姜大就是女的,楼主烂尾你**,你妈怀胎十月生成你这样真的是烂尾了】
    就着性别歧视这个话题,一栋楼吵得不可开交。
    [龙土]多为作者以及资深读者,俗称老书虫聚集,普通光看文的读者都聚在文下讨论区,一条一条的长评,有负分亦有两分评。
    虽然叫嚣着要弃文的读者很多,但自从姜绮说‘最后三十万字’将步入完结后,每更新一章,底下的评论数量忽然多了起来。
    无论粉黑还是同行,都观望着这本称霸了一年的神书会以怎样的方式结局。
    是烂尾,还是升华?
    故事发展到男主角袁极从烟苍山历险回来,出席百年一次的宗门夺宝战。
    上一次他參加这场战役,是被陷害着去的──彼时他还是灵脉被震碎的少年学徒,却和宗门大师姐有婚约,当他失势后,婚约被退,各种牛鬼蛇神亦趁此落井下石。
    宗门夺宝战,名字听着牛逼,其实就是百年一度位面之门的开启。
    七大宗门共同架起结界,让学徒进去历练,搜寻宝物或是收服合适自己的灵宠,对修炼进度不俗的人来说,是一次好机会,但对主角袁极来说,却是灭顶之灾。
    曾经的他何其骄傲,明知可能会送死也要去。
    在夺宝战的一次同门恶意围攻中,同门师弟萧徐然替他挡了一刀,刀尖穿透背。
    虽然险险保住性命,却遇上闻血腥味而来的天炎虎,二人被逼至悬崖,袁极狠下心,将行动不便的师弟抛至远处,冲向天炎虎,与它一起掉进了万丈深渊,欲同归於尽。
    而当然,主角是不可能这样轻易地狗带的。
    天下人都以为那个灵脉尽碎的小伙子活不下去,惨死在夺宝战中,当他带着一身半魔半仙的灵脉王者回来,吓得全场目瞪口呆。
    羡慕他机遇的人不少,酸溜溜地抱怨‘这样也死不了?什么狗屎运’的人亦很多,然而除却师弟萧徐然,无人想过他在魔渊下受了多少苦难。
    绝大部份被《以魔证道》迷住的读者,都喜欢主角那种不服输的精神,该潇洒看开的地方绝不留恋,但该坚持的原则,一直未曾变改,以魔证道,逆天道而行,何其艰难!
    而姜绮给它的结尾,就以三百年后的宗门夺宝战揭开序幕。
    因为主角袁极正值瓶颈期,如果照爽文套路,应该会在战中突破。
    正当读者以为这又是一次‘吊丝逆袭式’的打脸情节,却渐渐发现了端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