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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4章 70年代宠夫日常7
    第444章 70年代宠夫日常7
    她怔了几秒,随后,无奈道,“哦,那你就考虑吧,考虑多久都可以……”
    愿意考虑,这就说明,他的态度开始软化了,怎么着都要比坚决的拒绝好多了吧?
    “不过,你是不是可以起来了?”
    云夕在他胸膛上不轻不重的推了一下,他刚从生产队回来,还没有吃东西呢。
    哦,也还没有洗漱呢,身上正散发着一股淡淡的泥土的气息。
    她的手软软热热的,肌肤接触,带来一种无比奇异的触感,丁夜瞬间僵住了,全身的神经绷紧,下一瞬,就好像被扎到一样,快速的弹起身下了床,远远的离开云夕。
    黑暗中,他拳头紧了紧,然后,转身快速的退了出去,踉跄的步伐,有种落荒而逃的感觉。
    呵……
    云夕唇角勾了勾,缓缓坐起身,看着他离开的方向。
    ……
    丁夜天性漠然,所以,从屋里退出去后,已经冷静了下来,他抿着唇,打了盆冷水,端去院子中的石桌上洗漱。
    等他洗完后,又去了伙房。
    几年前,父亲得罪了人,母亲大受刺激,自此重病卧床,没多久,也撒手人寰。
    此后,原本就人丁稀薄的丁家,就只剩下丁夜一个人了,因此,家里没有人给他做饭,不论他在队里干活干到多晚,回家后,都要自己动手才能填饱肚子。
    这个年代,没有电,也没有气,做饭都是用的火,燃料则是柴或者煤炭。
    丁夜摸黑在灶台内放好引火用的干草,用火柴去点燃,今天外面下雨,烟囱出风口压力过大,烟出不去,全部顺着灶台冒了出来。
    不大工夫,伙房内就充满了烟,熏得丁夜眼睛生疼。
    他将眼睛眯成细细的一条缝,随后,拿起脚边那把破破烂烂的蒲扇,对着灶口扇了起来。
    扇子可以减弱出风口的压力,一些烟被扇着从烟囱冒了出去,伙房内的空气逐渐转好。
    在灶内的柴快烧完后,丁夜又往里面添加了炭,炭没有柴那么容易引燃,很容易灭掉的。
    如果灭掉的话,他的时间、以及引火烧掉的柴,就全部都浪费了,所以,丁夜小心的照看着。
    等到炭彻底引燃后,他放下扇子,起身准备动手做饭。
    锅里的水已经烧开了,丁夜习惯性的舀了一碗糠皮准备倒进去,农村人吃饭很简单,只要能填饱肚子就好,并不讲究什么样。
    当然了,就算想讲究,也没有那个条件。
    在这个物资匮乏的年代,食物是非常少的,村民们每天都起早贪黑、累死累活的干活挣工分,可一年干到头,根本就分不到多少粮食。
    人多地少、再加上自然灾害等等,所以,村子的粮食收成非常不好,收成不好,村民们又怎么能够分到足够的粮食?
    想要靠粮食活下去,显然是不可能的。
    所以,村民们把一切可以吃的东西,全部拿来跟粮食参杂在一起,勉强维持着过日子。
    比如糠皮这种各种谷类、稻类的壳、麦秆、玉米芯子、红薯的叶子、野菜、野果等等……
    而这些东西,大多都是日常吃的,反观原本做食物的粮食,倒是很少吃,村民们大多拿粮食来换钱、换布匹等生活用品。
    或者是,在重大节日的时候,一家人才会奢侈那么一次。
    至于炒菜用到的油,就更加珍贵了,因此,村民们大多都是煮着吃,谁家如果吃上一顿炒菜,则会引起整个村子所有村民的羡慕。
    丁夜刚准备把糠皮倒进去,忽然想到了屋子里的云夕,下意识的停下了动作。
    他抿了抿唇,转身将碗里的糠皮倒了回去,在一个破烂的坛子里舀了点杂粮。
    这杂粮里有小米、碎大米、玉米粒、高粱粒等,是他去年分到的粮食,他将所有的种类掺在一起了。
    今年这才初春,还没有播种,分粮食还早的很。
    丁夜刚把粮食下进去,就听到一阵脚步声,随后,伙房的们被人推开,云夕走了进来,手里拿着一个亮亮的东西,瞬间将整个伙房照的明亮。
    “你怎么不点灯?”
    电是没有,但是有煤油灯或者是蜡烛啊,这都是用来照明的。
    这么摸黑干活,云夕真担心他会碰到。
    “家里没有蜡烛,也没有煤油。”
    家里只有他一个人,而他又视力很好,晚上的时候,只要不是伸手不见五指,几乎不会影响他,所以,他就没有准备那些东西。
    丁夜淡淡的说了一句,眸光落在她手中那个亮亮的球物上,有些稀奇。
    这是什么东西,竟然比煤油灯还亮,他从来都没有见过。
    云夕显然没想到他竟然连煤油都没有,蜡烛没有就算了,毕竟这个年代,蜡烛是稀罕玩意儿,价格不便宜。
    但是连煤油都不准备真的可以吗?
    这家伙,简直就是标准的光棍汉啊,也只有光棍汉,才能把日子过的这么粗糙。
    “这个,是什么?”
    丁夜忍了忍,还是没有忍住求知欲。
    听到他的话,云夕顺着他的眸光,看向了手中的珠子,这是神界一种神兽的兽晶。
    这种神兽,通体发光,就好像光源一样,因此,被叫做光兽。
    光兽的兽晶,叫做光珠,白天的时候,就好像玻璃球一样,但晚上的时候,却会发出明亮的光芒,比夜明珠不知道亮了多少倍。
    她看着这珠子挺好看的,就收集了几颗,想不到,现在倒是派上用场了。
    “这是夜明珠,喜欢吗,送给你?”
    云夕勾了下唇,把手中的光珠递向他。
    事实上,光珠不知道比夜明珠贵重了多少倍,因为,光珠可是神兽之物,蕴含着神性,对凡人大有脾益。
    凡人长期接触光珠,可强身健体、百邪不侵。
    夜明珠?
    这不是传说中的宝物吗?
    纵使淡定如丁夜,心中也被惊了一跳,想不到,有生之年,他竟然能够看到夜明珠。
    “不,太贵重了,我不要,你还是自己保管好。”
    丁夜没有伸手去接,反而倒退了一步,顿了顿,他忽然说道,“村子里有不少小偷,你最好还是不要把这么贵重的东西随身携带,小心弄丢了。”
    下一张重复,不要订,明早来刷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