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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十一章秋雁
    迫于珷玞的压力,程风只好回到了蛮荒大学,其实在程风看来,珷玞最可怕还是她那偶尔瞪向自己的眼神,倒不是说她这眼神如何如何的恶毒,如何的有杀气,有时候,程风想想,那瞪来的眼神并没有什么特别,仍旧是那么的平静,但从珷玞身上使出来,便有一种令人指的可怖感觉
    至少,程风是这么认为的,
    蛮荒大学,所有的人依旧每天早出晚归,刻苦的修炼着,为的就是心中那个共同的梦,让自己变得更强
    蛮荒大学外面是一条颇为热闹的街市,街道两旁大多都是娱乐场所,舞厅,酒店之类的,而且经常有蛮荒的学生出入其中
    街市下,车流人行,喧闹的音乐覆盖了黑色的夜,
    路边一家颇为豪华的酒店里,无忧居里的三个“王”久别重逢,畅谈含笑,气氛越来越高昂,最后以色王的一句:“他ma的,上个月我好不容易泡了一个罕见的妞,居然趁我上厕所的时候溜了,晦气,晦气呀。”而结束畅谈。
    “切,我当什么呢,妞有什么好泡的,”程风嗤之以鼻。
    懒王也颇为感慨的说:“老er呀,瞧你那点出息,就因为跑了个不认识的女人就三天不吃不喝不睡,还到处散播老天不公,诶,真丢你老大我的脸。”
    “好呀,你们两个竟然合伙算计我,我今天算是看清楚你们的真面目了,呼,呼,呼”
    “哈哈,”萨克达大笑不止,随后强忍住笑意,拍着哈维的肩膀,道:“老er呀,别那么想不开,如果你和她有缘分的话,终究有一天你们还会再遇见的,”
    哈维陡然间转哭为笑“这还要你说,我是谁,哈哈,我是色王呀,”他忽然顿住没再往下说了,可能因为这“色王”两个字说的太重了,被旁边的一个服务员听去了,那服务员皱眉抱怨一声:“小不点一个,毛儿都还没长全竟然大言不惭的说自己‘色王’,哼。”说完,那服务员扭着pi股就走了。
    哈维大感尴尬,浑身气得都在抖,过了一会儿,他大喊了一声:“服务员,”言毕,一个靓丽的高挑女人悠悠走过来,看到哈维一脸怒像,忙陪笑道:“这位公子,请问你需要什么?”
    芬洛大6,青年都一个高尚的称呼:公子,而只有中年人才会被人称作:先生。
    哈维冷酷道:“叫你们经理过来。”
    “公子,是不是酒店招待不周,您尽管提出来,我们一定给您提供最好的服务。”高挑女人依旧微笑着。
    哈维瞥了她一眼,道:“叫你们这里最漂亮的女性职员过来给我捶背,价钱由你们开,开多少给多少。”
    高挑女人皱了下眉头,酒店里的服务员分很多种,有专门接客的san陪,还有专门唱歌的,跳舞的,
    陪酒的,端倒茶水的
    每个种类之间区分的很严格,比如叫一个床上功夫不佳的歌手去陪客人上net陪小姐固然漂亮,但在所有的职员当中却未必是最漂亮的
    这让高挑女人感到为难,
    “如果你做不了主就把经理叫来。”哈维步步紧逼,ma的,竟然说我毛儿没长全,今天非要长全了让你们看看,
    “好,公子稍等。”高挑女人转身离开,嘴角还带着一丝笑容,这可是你说的,价钱开多少给多少,哼,这件事,如果瞒着经理,我们就可以私下分了
    过了好一会儿,高挑女人领着另外一个女服务员走了过来,
    听见脚步声,哈维笑着抬起头来,却
    “啊——,”那笑容僵凝在脸上,程风和萨克达抬起头,萨克达也愣住了,呆呆的看着高挑女人身边的那个女子,只有程风,好象没事一般东瞄瞄西看看,
    高挑女人微微笑了,以为哈维是被自己这一方的头牌姑娘的美貌给震住了,道:“公子,这位小雁就是了,你们慢慢谈,只是希望公子别忘了先前所答应过的事情哦。”高挑女人朝哈维抛了个眉眼,悠悠离去。
    “怎,怎么是你?”萨克达讷讷说到,
    程风鄙夷的看了这两个兄弟一眼,随后又看向眼前的这个女子,这个酒店里最漂亮的女人,确实很漂亮,非常漂亮,漂亮得让人不jin想冲上去就干了她,但程风觉得,她的那种美只能算是人间绝美,但和珷玞比起来却是差了不少,因为珷玞的美,特别是那种越人世间的那种气质,已经越了人间,越了“人”的界限。
    在珷玞面前,程风都没有惊叹过她的美丽,何况是眼前这个人。
    “喂,喂,喂,老懒,你不能这样呀,不要搞得和她像一对老相好似的,不认识直说不就是了,”程风鄙夷的瞄了眼萨克达,以为他在欺骗青春美少女。
    “秋,秋雁,你怎么会来这种地方工作?”哈维惊声道。
    “秋雁,秋雁,诶,怎么听起来有点熟,好象在哪听说过,哪呢?”程风低身囔囔,最后两眼光,指着眼前这个女人,一叹气,道:“你就是那个被人称作修真奇才,十六岁进入天道等级,以新生第一名的成绩进入蛮荒大学的那个秋雁。”
    秋雁裂了裂嘴,在来之前她就已经知道了原因,不jin冷笑道“你就是那个靠走后门才进入蛮荒大学,之后又丢尽了蛮荒的脸面还被人到处唾骂,到处欺负的级大笨蛋,大白痴——程风,哼,久闻您的大名呀。”
    陡然间,话音刚落,以秋雁为中心,周围的地面猛然扭曲流动起来,瞬间化做无数的碎石藤条缠上了秋雁的身ti,如千万蛛丝,缠住她的身ti,
    因为一切都生的太快,秋雁纵然是天道高手,却也来不及做出反应,被死死的绑着,
    她惊异的看着程风,‘好诡异的身法,怎么从来没有见过,’
    确实,魔法在当今世界太罕见了,绝大多数人连听都没听过“魔法”这个词,
    程风忽然怒叫起来:“混蛋,你给我住口,”随后他缓了缓怒气,带着满腔的委屈和痛苦,道:“我很小的时候,家里人都说我笨,他们很看不起我,甚至很多仆人都看不起我,都鄙视我,都在暗地里取笑我,”他顿了顿,怒瞪着秋雁:“我自己知道我不并不聪明,但是,我笨怎么了,我白痴又怎么了,为什么,为什么你们总是要欺负我,为什么——总有一天,我要把你们都踩在脚下,”十几年的委屈聚集到一起,让程风情绪失控,疯了似的大叫起来。
    他依旧清晰的记得,一年前,体能课上,几百号人整天对自己的指指点点,无声的漫骂和鄙夷,每一天,每一天他都在面对所有人的鄙视,
    一个人,顶着上千人无时不刻的鄙视的漫骂和眼光,那是怎样的一种心情
    一个人,每天要面对那纷至沓来的“大笨蛋,级白痴,社会垃圾,”舆论,又是怎样的心情,
    在那个体能课的训练区外,在马丁的语言加肢体赤1uo1uo的侮辱下,他倒下了,
    可是,纵使自己倒下了,
    纵使自己受了重伤,
    纵使自己将要死的时候,
    所有的人,竟然都只在外面眼睁睁的看着自己一点一点的被人折磨着死去
    马丁的那一问“他是不是该死?”他们的回答竟然是“——该死•”
    你们好狠!
    “打死他,打死他”一句句的呼喊,
    竟然在自己将要死的时候,他们这样的喊,这么的要我死
    “我程风到底犯了什么错,非得你们一个一个都要我死,你们这群混蛋。”
    程风回忆到痛处,再也忍不住心中的情绪,吼了出来,然后他拿起一瓶没有开封的酒,向着秋雁的头,砸了过去,
    萨克达和哈维没来得及阻止程风,只得各操起一个酒瓶,准备随时给程风助威,
    秋雁并无半点惊慌,身ti猛然一转,那束缚在身上的藤条猛然破碎。
    “碰。”
    强大的真气四荡开来,蕴涵了天道之力的真气,如水波一般,成圆圈形状猛烈的荡漾开来,真气打在程风身上,简直如铁锤击蛋,只轻轻一接触,程风便被抛飞了,
    “嗖,嗖”
    毫不犹豫地,哈维和萨克达一左一右的冲了上去,
    两个地界颠峰高手同时出手,但在接触到那荡漾的真力时,虽然坚持了好一段时间,但还是被打退了,
    只一招,三个人就受了伤,特别是程风,他是在真力最强盛的时候被击中的,这时候忍不住吐出一口鲜血,好在秋雁并没有认真动手,不然,三人早上西天了,
    三个地界颠峰高手,决然不是一个天道等级的对手,就是一百个也决然不是对手。
    “咳,看不出来还有两下子,”程风抹去嘴角遗留的血迹,情绪已然恢复了原来的样子,
    眼见自己的员工和顾客打起来了,这可不得了,
    酒店的经理过来赔罪,还带了一大群手下,
    “哎呀,三位公子,真是很抱歉,酒店从来没有生过这样的事情,”那经理看上去三十岁刚出头,身材比较魁梧,处事冷静,也算是个很成功的生意人,他赔笑两声后转向秋雁,同样带着一丝歉意:“小雁,对工作有什么不满直接告诉我就是了,我绝对不会强迫你做你不愿意做的事,刚刚金爷说要见你,你现在快过去看看,”
    如果换作是其他的服务员生这样的事,他一定会当着客人的面把她垛掉,可他刚刚看了秋雁的身手,知道是个很不好惹的主,两方都得罪不起,只好找个金爷出来把秋雁先支开再说。
    若不然,再让这几个闹下去,这酒店迟早要给他们打塌了,这可是自己一生的心血呀,望着地面上那一个深深的坑,经理的心似乎被人生生的割了一刀。
    秋雁复杂的看了眼程风,长长叹了一口气,没想到他竟然有如此往事,可自己呢,又何尝不是如此,早年父亲被仇家砍死,而母亲也被仇家砍断了两条腿,连生活都不能自理,之后便在孤儿院长大,为了来蛮荒大学,他整整打了四千个通宵的苦工才勉强攒足了路费,
    如今为了生存,她又不得不来到酒吧里工作
    整整四千个日夜的做苦工,整整十年,十年哪!
    有谁能想象其中那多么艰难的煎熬和痛苦,或许,只有真正经历过落魄潦倒的生活的人,才真正懂得,钱的意义吧,
    她恨,恨透了酒吧里所有的人,恨不得把他们全部送上西天,但是她又不得不忍,只为生存这两个字。
    一声叹息,她转过身,悠悠走了,这时候,门口忽然传来一阵洪亮的笑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