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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售枪
    以往,他们在卸船的时候,无论多重的东西,都是清一色的人力背运,这么一大船的货,没有个一天半天根本就卸不完,但是他们却是一起卸十艘船,不过一个时辰就卸了一个一干二净,然后装车,牛马骡驴一起上,片刻就没有了影子,就算是他们在海上抢劫的时候都没有这么利落痛快。
    郑三也不担心他们会扣了自己的货不给钱不给物,海上霸主郑家可不是那么好惹的,就算是满清大明都要给他郑家几分面子,否则的话片船都别想下海。
    萧远亲自前来迎接,现在他有军队藏在山中,倒也不怕郑家搞什么鬼,郑三虽然看起来像是个粗人,实际上却也是心细如,萧远和他身边那个大汉,就是楚雄,腰里都别着枪。
    萧远与楚雄用的枪可都是从现代购买来的成枪,威力和射都没得,但是模样却全然不同,但是这并不影响郑三认出那是火枪。
    郑三哈哈的笑着,回头下令,郑家水手全部呆在船上不许下船,有下船者,严惩不怠,萧远也笑了起来,也不客气的回身让王老八做好酒菜给船上送去,保证让他们吃好喝好。
    郑家送来了大量的原材料,其中棉麻丝的数量不在少数,正好可以让新村落的纺织系统运转起来,生铁与铜的数量更是不少,可以郑家是贵客。
    萧远当场就设宴招待起郑三来,酒过三巡菜过五味,只谈风月,不谈交易,这菜还好,但是这酒,却是萧远从现代带来的散装酒,烈得很。
    从现代的酒厂直接提的货,虽然比不上那些所谓的名酒,可是却也比明朝的酒强得多了,这个时代的酒虽然几蒸几馏,却仍然有些混浊,可是现代工业出产的酒,却透明如水,丝毫杂质不现,倒也让郑三称奇不已。
    安排郑三住进了一间预留出来的客房当中,次日,再次见面的时候,才谈起了交易,郑家看中的无非就是新村出产的雪盐,洁白无杂质,而且味道纯咸,没有太多的异味,不过现在郑三又看中了新村的酒。
    “盐没有问题,只要再给我们一时间,要多少有多少。”萧远道,郑三也连连头,新村那些动不动就绵延千米以上的巨大厂房,还有那些轰轰吱吱的工业加工的声音,虽然没有亲眼,却也承认了新村的生产能力,这才几千人而已。
    “但是这酒,产量却是不大,暂时还无法批量生产,若是郑家喜欢,送你们几桶尝尝鲜。”萧远大方的道,却也心疼,那些酒搬来可不容易,虽然制酒的设备也不是问题,可是洒业没有底蕴文化可是不成的。
    而且还需要大量的粮食,新村今年的粮食还没有从地里产出呢,相当一部分要靠萧远从现代购买并运送,可是力气活,用来造酒,太奢侈了些。
    “无妨,雪盐也是好东西,我们郑家却也不是不讲理!”郑三笑着道,一副你怎么样就怎么样的模样。
    萧远摇了摇头,“盐也没有多少了,大部分都被商队带走了,新的盐还没有生产出来!”
    “如此来,萧老大不想付款了?”郑三转着手上的瓷茶杯笑眯眯的道,可是这眼神却有些冷了。
    “不不,做生意嘛,总是要有来有往才是,若是我今日扣了郑家的货,还有谁敢与我们做生意,我倒是有其它的东西向郑家推销,若是郑三哥有兴趣的话,切随我来!”萧远着,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郑三哈哈大笑,长身而起,怒海波涛,生里来死里去,还怕得什么。
    萧远带着郑三一路到了位于郊外的靶场,其实这里就是挨着山坡,并不适合耕种,贫瘠的土地用来做靶场却也适合不过,远处的山坡上已经被火炮的实验炸得露出了青色的裸石,不远处还有立着一些人形的靶子,靶子上都穿上的铁甲,那些铁甲还是从那些满清骑兵的身上扒下来,相当多的都是完好的。
    靶子立到百米开外,做出骑兵的模样,郑三只是看着,却不做声。
    萧远的枪法并不怎么样,没敢现眼,是楚雄,亲自走了出来,身后的第一大队的精锐一队,充当此次的警卫部队,将一支长枪递到了他的手上,萧远负责解。
    “这是我们军用的制式步枪,我们叫做98步枪,是经过我们九十八次失败才研究出来的火枪,至于效果,自己看吧。”萧远道,并且很是无耻的直接把名字都给盗用了,不过就是去掉了前面的k字而已,而其无论是模样还是性能,都与原版的k98相差无几,只是一些细节处不如原版做得好。
    楚雄也不出声,当着郑三的面,一拉枪栓,上一子弹,举枪,瞄准,射击,啪的脆响声当中,远处的铁甲靶子出一声脆响,郑三的眼力很好,可以隐隐的看到那些靶子上迸起一些碎屑来,却没有倒下。
    楚雄再拉栓,抛出弹壳上新弹,再次开枪,连续五枪身击完毕,两名士兵扛着靶子跑了过来,铁甲之上,正面是五个洞,背面,却是五个拳大的洞,将98步枪的威力尽显无疑。
    “这是威力最大的一种步枪了,我们还有一种口径的轻型步枪,一样可以在一百米,也就是三四十丈的距离保持威力!”萧远着,而楚雄也过了一支民用步枪,拉开枪栓,放进一颗比指头还的子弹,然后闭锁枪膛,啪的一枪,声音要上很多,拉开枪栓,已经经过一次改进的民用步枪使用了连动式的退壳勾,不用再手动去勾子弹了,但是打起来仍然需要打一装一才行。
    用民用步枪打了五子弹,楚雄又取过一支手枪来,只是这种自制的手枪个头颇大,也更加的沉重,一次装弹十,打一就要拉一下枪栓退壳子弹,然后才能打一次。
    手枪的射程更近一些,但是射却比步枪要快得多,痛快的将枪里的十子弹都打完,三支枪一起放到了郑三的面前。
    郑三的眼睛都红了,他也是火器方面的行家,大明做战,火器已经应用到了极致,火统火炮更是成建制的装备,只不过这个时代的火枪使用起来仍然很麻烦,不如弓箭来得痛快,同时满清骁勇、流民四起、倭寇犯边也占了很大一方面的因素,所以才会连连战败。
    ps:关于书中满清平庸的,其实不可能,事实上,满清打天下,靠的可不是他们本族的满清骑兵,虽有满骑不满万,满万则无敌的传,事实上天下是绿营,也就是汉兵打下来的,而在书中,无论是大明还是满清,相互才是最强大的敌人,新村对于他们来,不过就是一块随时可以啃掉了硬骨头罢了,根本就懒得在意,或是投入更多的兵力,影响战局就得不偿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