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章 作序之人
《动物凶猛》、《褐变的荔枝》两篇小说,都曾在读者群体或文学界引起巨大轰动和广泛讨论。
但总归,不符合当下的时代主流,偏实验体的写作方式,自然不受评委们的青睐,只能被划拉进二等奖当中。
看评选名单就能看出来很多问题,能拿一等奖的,都是些伤痕文学、反思文学。
北影厂那边,王好为拉着剧组的人反复开会,又拉了些新演员进行几次试镜,物色演员。
目前主要对马三辈的演员比较挑剔,王好为的要求是,必须是浓眉大眼的帅哥。
“浓眉大眼?”江弦想了想,“王导,要不我给你推荐个演员?”
“哦?”王好为好奇,“谁啊?”
几天后。
江弦为王好为推荐的男演员,从福州坐着北上的火车,抵达北影厂。
他身着一身儿军装,一进会议室,所有人同时眼前一亮。
浓眉,大眼,帅哥。
“不错啊,是让人一见钟情的那型儿。”
“许三辈也是军人,他也是军人,气质多正,一看就是好人。”
“板板正正的山东汉子。”
工作人员小声讨论着,这人有些忐忑,操着一口不太标准的普通话,自我介绍。
“导演好,老师好,我是福州话剧团演员,朱时茂。”
江弦坐角落听得可乐了。
朱时茂的普通话有点不大标准。
很多年以后,倪平还在嘲笑他,这么多年语言问题都没能得到解决。
这时的他,还没能正式踏入影坛,几年前他本被选中拍摄影片《西沙儿女》,结果拍摄计划“流产”。
不过明年,他就开始陆陆续续的接戏了,还有部《飞行交响乐》,拍的比《长空的王》强,上影厂为了找他拍摄《牧马人》,不惜三顾茅庐。
“老许,你要老婆不要?”这句词儿里那个老许,许灵均,就是朱时茂演的。
当时演完可不得了,他直接成为一代女性的梦中情人。
“你是军人?”
“我70年参军。”
“伱在部队?那有对象没?”
“有,谈了挺久了,马上准备结婚了。”
“你有拍电影的经验么?”
“我练习过,之前本来有部戏选中我了,后面没拍。”
王好为点点头,“你愿意演《车水马龙》这个电影么?”
“非常愿意!我一直都很热爱电影这个行业,如果愿意给我这个机会,我一定好好表现!”
对于此次拍摄任务,王好为那是相当的重视,反复讨论,又试了几位演员,终于定下《车水马龙》演员人选:
男主角陈强,饰马大车。
女主角朱琳,饰艾京华。
女配角刘小庆,饰小刘。
男配角朱时茂,饰马三辈。
其他配角,陈佩斯、葛尤.
“嗬,这阵容够豪华的。”江弦相当之满意。
北影厂给朱琳办好手续,从医科院再次把她借调过来,住进北影厂的招待所。
两人终于是结束了辛苦的异地恋。
一见面,朱琳就紧紧扯住江弦的两只袖子,杏眸看向他,秋水盈盈,似喜似泣。
“我、我被选上了。”
“嗯,你被选上了。”江弦捏捏她的脸,“可别哭出来。”
“我哭什么呀,我特高兴,呜呜”
朱琳紧紧抱着他,臻首抵在江弦胸前,似乎只有如此,这一秒才会让她感到真实。
原以为会得到几天温存。
结果第二天,朱琳就开始忙的不可开交。
她被王好为派去体验自行车运动员状态,还要学习骑摩托车。这会儿拍戏都比较讲究,演员地位也不高,为了拍戏啥也得学,连自己的生活习惯都得强迫着改变,不然轻则挨骂,重则挨打。
像赵静拍《新风歌》的时候,演一农村妇女,拍戏时候腿习惯性外八,被导演当众恶狠狠踹了好几脚,只能抹抹眼泪,长个记性。
《父母爱情》里的梅婷,拍戏站姿不对,也被摄影师踹过。
后世那种,骑个马还要“麻辣隔壁”的,放到这会儿,导演得扇她俩大嘴巴子。
朝阳166号。
人文社。
江弦把自行车捆在车棚的铁杆子上,拎着挎包,从正门进去,走楼梯上三楼,来到小说北组。
他一眼便瞥见李景峰,这家伙人高马大,站在人群中特显眼。
“景峰同志。”江弦把李景峰喊住,取出几页稿子,“你要的序,我找人写好了。”
“啊?”李景峰颇为意外,有些尴尬的挠了挠头,“你找谁写的?”
“你看看。”
江弦把稿子递给他,李景峰瞥一眼:沈从文。
[今年早春,于研究所结识一位小友,恰逢北影厂与我洽谈《边城》拍摄事宜,机缘巧合下,与江弦相识。我是个对一切无信仰的人,却只信仰生命.]
李景峰读了一遍,字字淳朴真挚,绝对是交情匪浅,才愿意为对方写出这样一篇序文。
“嗬,你和这位关系这么好?”李景峰感到不可思议。
“写的怎么样?”
“挺好的,真挺好的,不夸张的说,字字珠玑。”
江弦解释说:“我找的这位名气虽然没那么大,不过我觉得,他老人家很适合给这篇湘西背景的小说写序。”
“是不错。”
李景峰通读一遍,又面露尴尬之色,“江弦,这事儿也是我多此一举。”
“怎么了?”
“前些天去上海,我拜访巴金老爷子,想到你的事情,我就和他提了提,开玩笑的问他能不能给你写一篇序”
江弦隐约猜测到什么,“后来呢?”
“我没想到他真的写了一篇,今儿早上刚传真过来,这事儿我还没来得及告诉你。”李景峰从桌上拿起一份传真,递给江弦。
[先生,女士,费金钱读书是小事,费你们宝贵的时间读书是大事,但我以为,这本书是值得一读的]
“.”江弦满脸无奈,“两篇序?这可怎么办?”
“我不道啊,要不两篇都刊上去?”李景峰提议。
俩人正聊着,人文社的老太太韦君宜走过来了,她个子不太高,人文社的每个人都极尊敬她。
“景峰,江弦。”
“韦老师!”江弦恭恭敬敬打个招呼。
韦君宜把手上的信纸递过来,“景峰,你不是托我找人给《芙蓉镇》作序么?我昨晚和茅盾说了一下此事,没想到他很愉快答应下来,还亲手给题了一个书名。”
江弦看了一眼,是繁体的芙蓉镇三字,字迹清劲,俊逸洒脱。
又马上看到茅盾所作的序。
[须提前告知各读者,《芙蓉镇》我尚且没完全读过,仅有着听人讲了的支离破碎印象,有些忘了,有些却记得很深刻.]
江弦:“.”
李景峰:“.”
韦君宜有些奇怪,“茅老亲自作序,你们怎么不开心呢?”
“景峰,你害我!”
“这、这我也没想到会这样啊。”李景峰有些郁闷,“再说你小子脸也太大了,茅盾、巴金这样的大人物,居然这么轻易就给你作序了。”
韦君宜弄清楚事情缘由,一时间哭笑不得,“这三位都是别人求之不得的人物,到你这,这么轻易就弄来了三篇。”
“老太太,这可如何是好?可别让我得罪了人。”
“无妨、无妨,三篇序也没什么,全登不就好了。”
李景峰想了想,“顺序呢?”
“按姓氏的首字母排?”
“也好,不过这里面,有两个人都姓沈。”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