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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你就是大名鼎鼎的强尼银手吧?
    第2章 你就是大名鼎鼎的强尼银手吧?
    【系统任务已开启,完成任务可获得相应奖励】
    伴随着一道提示音的响起,李昂眼前的半透明屏幕上浮现出多达上万条的任务。
    这看上去并不像是在做什么紧急任务,反倒是像在做游戏成就似的,他完全能佛系随缘的去完成系统任务。
    【新手任务:选择巨企模板】
    【状态:已完成】
    【任务奖励:50万欧,50企币】
    ……
    【1级任务:完成第一笔公司交易】
    【状态:未完成】
    【任务奖励:100万欧,100企币,1次轮盘抽奖机会】
    【注:奖池物品来自诸天世界,包括不限于科技、异能、角色、超凡物品!任务级别越高,奖池出金概率越高!】
    ……
    “这画风满满的狗卡既视感啊!”
    李昂忍不住吐槽道。
    不过话说回来,任务奖励的50万欧对他来说,还真的帮了大忙了。
    没钱那可是真的寸步难行啊,尤其是在底层混乱的赛博朋克世界里,连条流浪狗都不如!
    有了这50万欧的启动资金,李昂至少可以在夜之城内盘下一个铺口,当做自己的武器商店。
    虽说他也能在地下黑市,去和那帮无证营业的痞子们挤一挤,出售些完全陌生的赛博枪械。
    但李昂可不敢保证自己会不会被人黑吃黑,到时候枪刚脱手,就被人反手突突爆了头,那该多憋屈。
    去繁荣度高点的商业街做生意,至少不用担心被人拿枪顶着脑门,吃干抹净后丢到下水道里。
    没点背景和门路的普通人想在黑市做买卖,那纯粹是送上门的肥羊,脸上就差写着“任人宰割”四个大字了。
    思来想去,李昂决定去沃森区的小唐人街碰碰运气,那里有华人帮派罩着,这对亚裔生意人来说是个不错的去处。
    而事实上,大部分的华人也都聚集在小唐人街,这里有三合会的华人势力在,流浪者和公司狗们也不敢冒然挑事。
    李昂确定好计划后,一脚踩扁还未喝完的汽水罐,浮起水泡的积水上倒映出李昂坚决的背影。
    ……
    三天后。
    小唐人街,来生酒吧。
    今天对强尼银手来说,依旧是烂到无力吐槽的一天,他拿起吧台上售价不菲的古典龙舌兰酒狠狠的灌下后,抬腿走了出去。
    就在前几天,强尼银手从中间人那捞到了个肥差,给三合会帮派当一天的打手,事后得到的酬劳,够他重新换一只崭新的假肢了。
    这对处境窘迫,急需用钱的强尼银手来说,是难得的一件兼职美差,像他这样傻乎乎的大兵,不正适合干这个嘛。
    强尼银手想过了,等干完这一票,就去组建一支名为“武侍”的摇滚乐队,把肮脏的美利坚从头到尾的批判个遍。
    不过在做这件事之前,强尼决定给自己换把枪,毕竟是保命的吃饭家伙,档次差一点,他的小命就离阎王爷近一点。
    来到小唐人街最繁华的木兰商业街,强尼突然发现有家新开的枪械店,能在小唐人街黄金地段开起来的枪店,想必是不会差到哪去的。
    “la国际武器公司……这名头听起来响亮,但老子愣是没半点印象。”强尼银手若有所思,旋即推门走了进去。
    叮铃!门被推开的同时迎客铃响起,正在擦枪的李昂抬眼一看,霎时间目光一凝,卧槽!这不是基努·里维斯吗!
    不,准确来说,他叫罗伯特·强尼·林德,只因残缺的左臂移植了义肢,所以他自称是强尼·银手。
    李昂很是意外,他才刚盘下这家店铺准备开张,并且以自己的名字“li-ang”前面两位字母,取了个la国际武器的公司名。
    没想到这第一个上门的顾客,居然会是武侍乐队的创始人。
    没等强尼开口询问,李昂先发制人,一上来就颇具风范的说道:“你好,我叫李昂,是这家枪械店的老板。”
    “你就是大名鼎鼎的强尼·银手吧?”
    戴着黑色墨镜的强尼一怔,他惊讶的摘下墨镜,反问道:“你,听过我的故事?”
    强尼银手自从离开战场,叛逃到夜之城后,基本就是靠着中间人介绍点生意过活,在底层群众里也算是小有名气。
    但让他没想到的是,自己居然在华人圈里也有人认识,看来自己真该开个摇滚乐队,在夜之城扬名立万了。
    李昂神秘一笑,他没有回答强尼,而是出声询问对方需要些什么样的枪械。
    “伱这里都有些什么手枪,把最好的那几件给我拿出来,我可不要从军队里淘换来的破烂玩意儿。”
    强尼银手单臂撑在收银台前,目光中既有期待,又带着些挑衅的意味看向李昂。
    李昂笑了笑。
    中美洲战争里的美利坚军队的枪械,的确是差到了连狗都不要的地步,也就城郊的流浪者能拿来用下。
    换做是强尼银手这样性格奔放而张扬的摇滚歌手,只会选择外型华丽,且威力不俗的枪。
    旋即,李昂从橱柜里拿出一支普通级技术手枪【m-76e奥马哈】,他向强尼展示道:“这枪怎么样?”
    强尼伸手探去,那是一支外型酷似西格绍尔p320,且表皮有一层灰绿色的迷彩,浑身由合金制成的手枪。
    质感摸上去倒是很不错,就是体型不太霸气。
    他更喜欢西部牛仔那样的大号左轮手枪,最好威力大得能一颗子弹打死一头牛的那种。
    在了解完这支枪的性能,射程,和威力后,强尼银手的表情从最初的怀疑,转变为愉悦。
    “可以啊朋友,除了在军队里见过那帮怕死的长官装配过这种枪,别的地儿我还真没见过这样的货色。”
    “哪来的?”
    强尼抬眼看向李昂,好奇的问了一句。
    “那得看你想听什么样的说法了,从地下黑市抢来的,从流浪营地里捡来的,或者是和某个军工大厂合作拿来的新品,喜欢哪个就挑哪个说。”
    “哪个说法是真的?”强尼银手紧追不舍的问。
    “当然是能把买卖谈成的那个!哈哈,话说回来,这枪你要几把?”
    李昂才懒得和强尼银手一直在这里闲聊,反正他是肯定不会说实话的。
    “一把就行,不过……”
    “你得给我透个底,要不然我可不敢轻易拿走这枪。”在夜之城混迹了几年的强尼,早已养成了不惹麻烦事的好习惯。
    这倒不是他胆小怕事,而是很多事根本没必要去碰,把自己的小命给稀里糊涂的弄没了,那不是和中美洲战场上的那帮傻子一个下场嘛。
    “嗨,做生意的得口风紧,别管东西是从哪淘换来的,市面上找不到的,还没研发出来的武器,我全都卖。”
    李昂自信的向强尼银手打包票道:“只要你从我这里买了枪,我包你杀得痛快,屠得过瘾!”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