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 公子真天生神圣也
连连点头:“小公子所言甚是,臣也曾在荀子小圣贤庄门下求学,虽非亲传弟子,却也极为亲近。”
“圣人之道,教化苍生是为了让苍生可以摆脱困苦,而不是逼苍生去死。”
“臣也正是认可这种想法,听闻荀子入秦之见闻,这才率领弟子入秦,只为能给天下苍生出一份力。”
“公子所言以法家严刑峻法束缚世道人心,自然没错,只是若一直如此严苛之法,只会让天下人皆逐利而为而不能向善,从而人人冷漠,道德沦丧。严刑峻法不能改善世道人心,还是要靠德行教化才能做到。”
“强权岂可安定天下(维稳)?若想长治久安(稳定),绝不可放弃君子教化之道。”
嬴政点头认可:“博扬先生所言政也是极为认可,儒法两者并重,方为正途,正如人走路不也是双腿行走吗?”
“单以一条腿走路,必不得稳也。”
冉宏一笑:“公子形容很是贴切,也很正确。”
“这些年臣在大秦游历,也有所见闻,诚然,法家严刑峻法之下,大秦吏治清明,上下政通人和,民风淳朴。”
“官员严谨忠信,公正无私;百姓民风淳朴,路不拾遗;军士奋勇当先,勇猛无敌。”
“可是这么多些年下来,臣也发现一些深入之隐患,大秦之百姓,包括官员,人人过于功利,关系冷漠,道德空虚,凡事趋利避害,以利为先。”
“大秦若是可以一直给予治下臣民百姓利益,自然一直强盛,若是哪一日无法再给予,必将崩坏。”
“可是,天下间,哪有给不尽的利益呢?”
嬴政听闻此话面色一正,心想:‘这个时代的儒家和后世还真不一样,并非都是一些只会袖手空谈之辈。这冉宏也真不愧儒家知名人物,许多观点也是极为开放,结合实际,并非一味抵制其他学说。’
‘果然百家争鸣之下,没有故步自封的门派。’
嬴政说道:“先生所言甚是,这几日政也与中苍老师及吕先生探讨过这些问题,有些秦法确实是已经不再适合如今,是到了必须要更改的地步了。”
“正所谓,有法而无德,最终必成恶法;有德而无法,则最终必成虚伪之德。”
“两者必须并行,以法治严苛约束人之恶念,以君子之道德之教导,引导人之善念。”
“赏罚分明,善恶有道,如此天下方可安宁,人民方能安康!”
冉宏重重点头很是激动,起身对着嬴政深深一拜:“公子所言甚是。”
嬴政连忙回礼:“此非政一人之言,乃是如今大秦朝堂有识之士,共同认可之事。”
冉宏为之一叹:“天下事知之易行之难,大秦普通百姓推崇商君之法,鄙夷我儒家之学,这正是功利之心的体现呀,来大秦数年,臣儒学也是推进缓慢。”
嬴政道:“博扬先生,如今毕竟诸侯鼎立,天下纷争不休,也确实不是大张旗鼓改变的时候,唯有天下一统方可行君子正道呀!”
冉宏悠悠一叹:“臣也知道,所以臣也在等。”
又是一笑:“路要一步一步走,这事臣也是知道的。”
“只要公子认可我儒家君子圣贤之道,那么臣就心满意足了。”
“要改的也并非只是一些法条,而是整体之风气;并非是弘德而鄙利,而是将一味逐利改为重德取利;君子之利,取之有道。”
嬴政点头:“政自然是认可的。”
“改变这天下的人从来不是蝇营狗苟的小人,永远是闪耀着人性道德光辉的英雄和君子。”
“只要天下的人做人还是以仁义为先,那么这世道就不会坏到哪里去。”冉宏重重点头:“君子所言甚是!”
“政有一事想拜托先生。”
冉宏郑重一拜:“公子请说。”
“政看遍秦法,亦与中苍老师和吕先生几番探讨,大秦确实有许多法条需要更改修缮。”
“想请博扬先生也参与进来一同探讨,为日后天下大同所实行之政法出谋划策。”
“不知先生是否愿意?”
冉宏激动的走向台下,深深一拜:“臣求之不得。”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
“愿提前为天下之法做好准备!”
嬴政起身回拜:“立法修缮之事极为耗费心神,更要结合实际调研,确保合理、有效、公正;实在辛苦无比,先生大德,政为大秦百姓感激不尽。”
冉宏激动说道:“可以为天下苍生行事,乃是臣平生夙愿,更是我儒家学者应当职责,莫说辛苦,纵是九死亦不悔!”
“是臣应当感谢公子,有心怀天下苍生之心,还愿意给臣这个机会,臣必鞠躬尽瘁,誓死以报!”
“有劳先生了!”
接下来嬴政跟着冉宏学习儒家学识,冉宏也不愧是大儒,寓教于乐,两人相谈甚欢。
冉宏离开嬴政宫殿的时候,可谓是满意之至。
坚信嬴政乃是天生神圣之人,就是万中无一的先天君子。
小小年纪极其聪明智慧,为人谦逊有礼,更是心怀仁义,若为人君当为天下之主啊。
自己一定要辅佐好公子,拼尽一切全力!
嬴政恭送冉宏离开,看着他离开的背影。
‘做人做事,还是要站在道德的高地呀,尤其是这个时代,格外好用。’
‘这个时代终究是人心淳朴,哪怕是贵族,即便是坏,也比较单纯,终究是要脸有底线的;虽说有历史局限性,有些行为看起来很是残暴。’
‘但若是论起来阴险狡诈,鬼魅伎俩,相比后世真是远远不如;可以说是人坏,但不婊。’
今天和冉宏聊的也确实是嬴政内心之所想,儒家学说还是很有用的。
天下一统之后再用法家的严刑峻法,军功爵制不是长久之道。
法家乃是霸道,儒家乃是王道。
霸王道杂之,方为帝皇之道。
难得中苍、吕不韦、冉宏几人都是大才之士,并且是实用主义者,就让他们先为新法搞个章程出来,此非一日之事,先搞着吧。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