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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节
    是以当莘奴出了店铺,却发现马车虽然在,可是人和钱袋却消失不见时,心内顿时微微一松,真是有些除尘的松弛之感。
    可是待她坐上马车时,那王诩竟然带着大包小包的吃食,又不紧不慢地出现在了马车的后面。
    在他的身后,则跟随着许多的女子路人,纷纷眼睛精亮地窃窃私语,直议论这是哪里来的美男子,竟是这般的伟岸气度。
    看来此地尚美不下于齐地,在围拢的闲人越来越多时,莘奴赶紧命正准备检查车轮骨架的车夫驾车离开。
    一个不事生产的病奴,招蜂惹蝶就算了,花起主子的金来却心安理得的毫不手软,只山梅就买了足足三大包。
    “我听府内的仆役闲谈,说你近日胃口不畅,这宛城的山梅熬水最开胃而平气,到时叫他们煎服给你喝。还有你脚下的鞋子有些发硬。宛城的特产其实乃是当地的鞋匠制的鞋子,所以我依着你的尺寸,给你买了三双薄棉垫底的软帮鞋,要不要现在试一试尺寸?”
    也许是在府里憋闷久了,此番出来,金花得畅快,王诩的话倒是比平时略多了些。
    莘奴看着他手里的鞋子,脸儿微微鼓起,憋着闷气说:“你不声不响地便拿钱来花,可真是畅快啊!到底你是主子,还是我是主子!”
    王诩慢慢悠悠地将东西放在车内,也不反驳,复又老老实实地坐在了车尾。
    不过许是刚才走累了,他的脸色略微差了些,而从宛城出来时,刮起了风,他坐在车尾便正兜了满满的风,开始不停地咳嗽了起来。
    莘奴眼角的余光垂落在了他堆放在车厢里的物件上。除了山梅与鞋子外,还有几样是孩童的玩意,诸如小鼓,布老虎一类的。
    莘奴心内知道,自己腹内的孩儿到底是王诩的。单论起来,鬼谷子也是年岁渐大,却无子嗣,可是他为人父的权利却被自己生生抹杀掉了,其实再仔细一算,自己便又是欠了一样还不起的情债。
    若是真如神巫所言,人有来生,自己欠下了这么多,也不知会不会积攒到来世,又要跟他几许的纠缠……想到这,那一声声的咳声顿时有变得刺耳许多。
    一个病人耳,现在跟他置什么闲气?想到这里,到底是送了口,叫他入了马车之内,免得在外面继续呛风。
    可是虽然叫他进来了,却又不许他靠里自己太近,只让他远远地坐在车厢口处。
    可是自打怀孕以来,莘奴便极其嗜睡。不多时的功夫,便眼皮发沉,只靠在车厢里放置的软被上,一路昏沉地自睡去了。
    这一睡便不知今昔是何夕。
    待得再次睁眼时,才发现自己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滚落在了一个熟悉的宽大的怀抱里。马车虽然颠簸,可若是这般被人抱着,倒是少了不少不适,也怨不得她一路睡得昏沉。
    若不是车外传来一阵人语喧哗的声音,只怕她还要这般继续睡下去呢。
    只是醒来时,发现自己睡的失了形状,将脸压在了男人的胸前,竟然在男人的衣服上留下了酣睡时口水的水渍,濡湿的一片……真是叫人一时有些窘迫。
    不过王诩倒是有身为家奴的自觉,只搂着她若无其事道:“这一路承蒙姬的雨露恩泽,心内滋润了不少……”
    莘奴赶紧挣脱了他的怀抱,也懒得理会他的言语调戏。只伸头望向车外道:“这是怎么了?”
    车夫满头大汗地抬头说到:“车的轮毂有些松动,若是再走下去,只怕车轮要散架,可是一时失了些零件,难以修好,耽误了姬的行程,请姬责罚。”
    莘奴听闻了之后,倒也没有多说什么,只是下了马车问道:“还要修理多久?”
    车夫为难地要了要头道:“现在已经走了大半的行程,就算是现在派人去临近的村里冶炼铺寻买铸铜零件,也要耽误一两个时辰。”
    莘奴听闻后点了点头,抬头打量四周,发现就在距离小路不远处,是一处木桥,木桥之下是一条深幽的河水,因为昨夜下了一场秋雨的缘故,水势甚为湍急。而桥的另一边,则有一处茅亭,看上去周围的景致甚是得趣。
    此时天空又开始落雨。马车已经卸下了轮子,车厢歪斜不得坐人,莘奴便准备到茅亭里避一避雨。
    待得过了过桥后,跟随在王诩莘奴身后的瑛娘复又转身去取马车上的吃食。可是当她刚刚过桥,那桥不知怎么的,竟然发出咯吱的裂响。
    下一刻就在莘奴的眼前,那桥竟然生生地断裂开来,轰然落入水中,被湍急的水流冲得没了踪影。
    这一场变故实在是出乎众人的意料。大家纷纷大叫,可是却再没法子过来,那断了桥的茅亭所在俨然已经成为了一处闭塞的孤岛。
    “姬莫慌张,待我们修好马车便叫人搭桥救你!”其余的众人扯开嗓门朝着断桥的另一边高喊。
    可是莘奴却看了看天色,此时已经要入夜,就算修好了马车,再叫人来搭桥只怕也要等到第二天黎明放亮时。她注定今夜要与王诩二人,独守在这一间茅草小亭里了。
    不过不同于莘奴的懊恼,王诩倒是从容自得的很。现在雨势渐歇,他便四处寻看了一下这河洲小岛。不多时便回来说:“我寻到一处山洞,许是路过猎人樵夫歇脚的地方,里面有火石瓦罐,我们到那里避风过夜吧。”
    王诩总是有这样的魔力,就算是天塌地陷的事情,他也会镇定地面对,连带着莘奴原本懊丧的心,也略略沉稳了下来。
    跟随王诩一路顺着羊肠小径走下去,果然看到了那一处山洞,显然方才王诩发现这山洞时,已经点燃了篝火,烘烤得山洞甚是温暖。
    王诩将地上前人留下的草席铺垫在一处,自脱下身上的衣服,铺在了草席上。然后转身对莘奴道:“你先躺下,我去看看附近可有野味做晚饭。”
    莘奴的目光不由自主地投向了他露出的肩膀上。只见当初差一点化脓的伤处已经结痂,那个“奴”字在深红色的血痂中若隐若现。
    那是代表着屈辱的烙印。她有了以后,总是小心翼翼不想被人看见。可是这个男人似乎全不放在心上,就这般坦然地漏了出来。
    作者有话要说:  咩 走人鸟~~
    第100章
    山洞里有之前樵夫遗留下来的陶锅,王诩将陶锅放到河边洗涤干净之后,便取水架在篝火上煮开。不一会的功夫,他便用一旁生锈了的柴刀削尖了木棍,在河水中插了两尾鱼,然后娴熟的用薄石片去鳞,拔鳃,扯掉鱼肠,用他今日买来的盐渍酸梅去腌鱼肉。
    这等新颖的吃法,莘奴以前倒未尝试过。不过看着他□□着肩膀,娴熟的劈材舀水的样子,恍惚间似乎又回到了年少时的鬼谷山间。那时的王诩也总是这般别出心裁,让小时嘴馋的她吃到了不少耳目一新的美食。
    王诩就是有这样的本事,穿上深衣戴上玉冠,便是位隐世的先师;脱掉了长袍穿行山野间,便是最老道的猎户。就算明知他的性情恶质,乃是强硬地惯于掌控身边每一个人的邪徒。
    可是当落于这荒僻之处,他又肯露出自己勤恳能干的一面时,总是能给她带来一丝丝莫名的安全之感。
    不大一会的功夫,王诩便将腌渍好的鱼穿上了树枝,放到火上炙烤。而他采来的新鲜的蘑菇,也被细细地扯成了蘑菇丝,与捉来去皮剁碎了的田鸡,还有野菜一起入了陶锅熬煮。不多时一股异常鲜美的香气便在山洞里蔓延开来。
    当王诩用山洞里的陶碗撑了一碗鲜汤递给莘奴时,发现自己的女家主瞪着一双圆溜溜的眼瞅着碗里的蘑菇丝,却不肯接过,当下心内了然到:“怎么,看到蘑菇便心虚了?”
    莘奴正被他说中,却不肯示弱,僵持了一会,接过陶碗深吸一口气,喝了一口鲜汤。
    可是还未及咽下,她眼角的余光便看见王诩的脸色突然微微一变,眼睛微微眯起,慢慢语道:“你且猜猜看,这碗汤里的蘑菇是有毒还是没毒?”
    说这话时,王诩英俊的脸上突然出现一抹意味不明的笑,在山洞昏暗不明的光线中,悄然镀上一抹渗人的邪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