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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4章 书店年轻老板
    第404章 书店年轻老板
    书店有两间门面,但进深比较长,和这个年代的书店一样,不完全是售书,书店里还有一大部分地方用来租书。
    现在店里暂时没啥人,店主是一个青年,正在整理书架上的书,似乎感觉到有人进来,他转过头看着是方明华,脸上露出笑容。
    “方主编,你好。”
    方明华看清青年的面容,脸上也露出微笑。
    原来是是自己认识的。
    雷学城。
    方明华和雷学城认识颇有戏剧性。
    81年初方明华在去燕京领奖的火车上偶遇雷学城,这家伙竟然是北岛的粉丝为了一睹偶像尊荣,逃票到了燕京。
    82年春节前,一个晚上,这家伙带着一个小姑娘竟然跑到杂志社偷书,结果被当时还是门卫的方明华当场抓住,不过最后还是放了他。
    一晃几年没见到,去年春天,雷学城到赵红军的公司去应聘,结果被刷下。
    刚好那天方明华去公司接宋棠棠,看到雷学城,知道他的情况后就给他指了一条路——摆书摊出租武侠书。
    后来方明华在西大路过,看到他在街边摆了個书摊,生意还不错,不过方明华并没有过去招呼。
    没想到这一年多没见,现在竟然自己开门面了。
    “不错嘛,雷学城,你开书店了?什么时候开张的?”方明华问道。
    “两个月前开张的,方主编,你提提意见。”
    方明华仔细看了看,书店分成两大区域。
    一半是租书区,里面各种武侠、言情应有尽有,方明华不仅看到自己写的那本《雪中悍刀行》已经出版的前三部,而且还看到刚刚出版不久的雪米莉系列《女带家》!
    这本书书角明显打卷,看来是借书频率过多的缘故。
    看到方明华的目光注意着那本书,雷学城就把书拿出来递给方明华:“方主编,这是最近市面上最火的一本书,我进了十本,竟然还不够租。”
    方明华拿过来翻了翻,问道:“你觉得怎么样?”
    “文学价值几乎为零,但很吸引人的眼球。”雷学城笑着说道:“但这本书条理清晰,故事情节很有悬念,看来这个叫雪米莉的还是有一定的写作功底。情节些模仿美国作家马里奥·普佐创作的长篇小说《教父》,后面的内容更是西西里犯罪故事拙劣的模仿。”
    “你看过《教父》?”方明华反问。
    “是的。”雷学城说着,又从图书销售区书架上拿过一本书递给方明华,正是那本《教父》!
    “可惜这本书《教父》只卖出1本,远没有这本《女带家》受欢迎。”雷学城又说道。
    这倒也是.
    《教父》电影虽然早已经上映,但盗版碟还没有在国内出现,这本书许多人还知道。
    正说着,一个男青年匆匆走进来,借走了这本《女带家》。
    “老板,听说雪米莉还有一本《女明星到女囚犯》,你这怎么没有?”男青年问道。
    “不好意思,那本已经借走了。”雷学城歉意道。
    “多进几本嘛。”男青年说着出了书店。
    方明华也没有再说这个问题,而是走到他的图书销售区大概瞅了瞅,基本上都是中外名著,包括《平凡的世界》,方明华还看到自己写的《闯关东》以及那本中篇小说选集。
    “学城,现在大家都看通俗小说,这些名著销售不太好吧?”方明华又问道。
    “还可以,当然没法和前几年排队买名著那种场景相比。”雷学城笑道:“像《平凡的世界》,还有你写的这本《闯关东》销路都很好,毕竟还是有人喜欢看有点思想的东西。”
    “看来你生意不错。”
    “嗯”雷学城倒也不掩饰,“比上班强。”
    “幸亏伱当初没有应聘进盛世图书公司。”方明华开起玩笑。
    听到方明华提起这事,雷学城有些感慨:“幸亏当时你的指点,那可是我人生最低谷的时候。现在虽然我不能和你一样成为作家诗人,但每天都能看书,有时候和热爱文学的人聊聊,感觉还是不错。”
    雷学城这话,让方明华想起了后世那些网红书店的文青老板
    就在这个时候,突然听到一个姑娘的声音:“学城哥,我回来啦。”
    方明华一回头就看到一个穿着红色滑雪衫留着马尾辫的年轻姑娘走了进来,看模样也就是20岁出头。
    “梅梅,这位是《延河》杂志社主编方明华,也是一位大作家。”雷学城给彼此介绍起来。
    “这位是我朋友吴梅梅。”
    这个叫吴梅梅的姑娘,一双大眼睛上下打量了下方明华,语气变得很热情:“方主编,你好,我给你倒水。”
    “瞧我这记性.来了你让你干站着。”雷学城表示歉意。
    “不用客气,我只是来随便转转。”
    不过姑娘已经倒好一杯热气腾腾的茶,方明华只好接过来说了声谢谢。
    “学城哥,你和方主编聊,我帮你整理书籍。”
    “不用,我自己来。”
    “反正我没事啦。”姑娘说着,就到书架上忙碌起来。
    这姑娘对雷学城很热情,有一种特别的情感。
    “你女朋友?”方明华好奇心上来,低声问了句。
    雷学城顿时变得有些扭捏:“也不是,我租的这两间门面就是她家的,她在纺织厂上班,有时候白天不上班就过来帮忙,我说不用,她不听。”
    呵?
    方明华突然想起几年前雷学城跑到杂志社来偷书,竟然也带着一个小姑娘。
    不得不说,这个时代的文学青年对于姑娘而言,确实有一种无形的杀伤力,何况雷学城长的倒也文质彬彬的。
    “喜欢就追嘛。”方明华笑着来了句。
    两人又聊了会,方明华就要告辞离开,这时候雷学城迟疑了下,鼓足勇气说道:“方主编,我有个请求。”
    “什么事?”
    “我们能不能合个影?”
    合影?
    方明华顿时明白过来,很痛快的答应。
    “行。”
    “梅梅,把我的相机拿过来,我要和方主编合影。”雷学城冲着书架里喊了声。
    “好嘞。”
    姑娘立刻跑到后面,拿着一部相机跑出来。
    “学城哥,我给你们照!”
    两人就站在书架边,姑娘拿起相机咔嚓咔嚓拍了两张。
    完事后,方明华告辞离开。
    “方主编,有空过来坐坐。”雷学城热情招呼。
    “行。”方明华很痛快的答应。
    没事的时候,来书店里坐坐,和雷学城聊聊天也挺有意思。
    再说方明华走后,吴梅梅摆弄着相机:“学城哥,你是不是准备将你和明华的合影洗出来,挂在书店?”
    “聪明.”雷学城赞赏了句:“明华可是国内有名作家,和他合影能增加书店的知名度。”
    吴梅梅听了大眼睛咕噜噜一转:“那你为啥不让他给你这个书店题字呢?把店门口招牌换了,用上方明华的写的多好!”
    “我当然想啊,不过听说方明华很傲气的,很少给别人题字什么的,第一次要求不能太多,否则人家说我这个人得寸进尺。”
    “如果将来他出新书,我还可以邀请他来签名售书!”
    “嗯嗯,学城哥,你真聪明!”
    姑娘一副崇拜的眼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