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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7章 问政乡村
    第117章 问政乡村
    王大齐的父亲如此朴实,令丹初感慨万千。老百姓太朴实了,一辈子逆来顺受。只要给他们一点儿好处,只要给他们口饭吃,他们就会感恩戴德,乃至于心甘情愿地卖命。
    华夏数千年来历史,号称盛世者不乏其数。但若穿透历史的迷雾,你就会发现,历朝盛世大多徒有虚名。盛世下的老百姓,只不过是没有战乱,勉强温饱而已。
    他不由得告诫自己,若天命在吾,一定要结束明末战乱,要开创一个真正的盛世,让老百姓安享太平,让老百姓温饱,让老百姓过上小康的生活。
    丹初难得下乡,遂吩咐村长,找来村中的耄老、王秀才、佃农代表,听取他们的意见。
    田间地头条件简陋,众人在一棵大桑树下找了块空地。丹初坐在交椅上,其他人则用马鞍铺在地上。
    在场的有乡长,有村长,有军士,有秀才,有耄老,有佃农,算是涵盖了乡村各个阶级。
    “诸位,今日我为王大齐家送抚恤银,顺便请大家过来聊聊。不为别的,主要是想听听真话,看大家对着佃纳粮,对设立乡长之职有何看法。永安军驻扎一年,有何功过,大家亦可提出意见建议。”
    都是村野匹夫,哪见过大世面?谁又敢在总兵官、征蛮将军面前胡言乱语?
    刘淑见状,说道:“大帅平易近人,从善如流,难得来一次四联村。诸位有何意见,有何困惑,正可诉诸大帅。”
    女乡长泼辣干练,众人都听过她的名声。村长为一村之长,虽然不领俸禄,不算正式官吏,却有领导村民之权力,亦有服从乡长之义务。
    他率先说道:“上面规定,各村山川河泽,皆归官府所有。即便是村民上山樵采、下河捕鱼,亦要值十抽一。敢问大帅,我村收取柴火、鱼虾为税,该如何处置?是否上交乡里?”
    这确实是个问题。采樵烧火,民之必需。假若真要收税,一方面落实起来很困难。另一方面柴薪数量太大,就算收上来了,价值不大,也不好处理。
    好在丹初机变极快,随即说道:“分两种情况。譬如村民樵采,若所得柴薪自用,免其税费;若所得柴薪卖与他人,正常收取商税,十抽其一。其他事项,不论捕鱼还是采矿,皆与此类似。”
    村长连连点头,说道:“谢大帅指点。”
    政策制订执行的过程中,总是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总是需要修正和完善。华夏地大物博,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特殊性,更要不时修订政策。
    丹初谦逊有加,随即吩咐一旁的秘书郎:“这一点记下来,回去告诉左参军,让他修改完善商税章程。”
    秘书郎杨云卿,原是桂林府生员,后投笔从戎,为丹初赏拔,授以秘书郎之职,为丹初所亲信。
    “诺。”杨云卿为人细心,办事认真,随即取下携笔囊,拿出纸笔,把丹初的指示简要记录下来。
    王秀才一身儒服,意有所动,终未说话。
    他是四联村的大田主,也是州学里的生员。至于是考进去的,还是买进去的,已经说不清了。反正有了生员的身份,王秀才相当神气,村民见了他,得毕恭毕敬地喊他一声“王老爷”。
    现在,州学裁撤了。永安军搞出了夜校,又搞出了教导队。乡里有了乡长,由总兵府直接任命。村里也有了村长,由村民推举形成。
    他这个生员,地位是一落千丈了。
    “王先生,你有什么意见?”丹初开口问道,语气甚是客气。
    王秀才反倒不好意思了,说道:“回大帅,小人没有意见,但有一事不明白。着佃纳粮后,官府直接向佃户收税,这田属于官府,还是属于田主?”
    这不纯粹是在脱裤子放屁吗?文告里说得明明白白,田归田主,租归官府。王秀才还在追问,无非是想从丹初这里得到确认。
    看来,还得加大宣传的力度。“田仍旧归田主,田契仍旧有效。这个你放心,永安军不夺你的田地,只是要减轻地租,要改善佃农的生活,田地归属维持不变。”
    王秀才松了一口气,说道:“谢大帅。”
    四联村大多姓王,有个姓王的佃农,鼓足勇气问道:“敢问大帅,开荒开出来的田地,该归谁?”
    “山川河泽皆归官府,开荒开出来的田地,自然也要归官府。官府实施着佃纳粮,总的原则是民六官四。田地若有田主,则佃户占五成收成,田主占一成收成,合起来为六成。
    “若是开荒开出来的田地,同样是民六官四。官府收四成租子,其余六成皆归开荒者。开荒费工费力,做此规定,旨在鼓励开荒,刺激生产。”
    王佃户十分高兴,说道:“大帅有此规定,我们就放心了。等农闲下来,我们必要大力开荒,增加收成。”
    丹初会心一笑,仿佛看到明年粮食大丰收,稻谷堆满了仓库。
    发言渐渐跳跃起来,有个亲兵壮着胆子说道:“大帅,将士战死,理应减免田赋。家中若有壮丁从军,或有壮丁战时充当民夫,似乎亦可酌量减免田赋。”
    “嗯,理应如此。”丹初沉吟片刻,吩咐杨云卿道:“记下来,一并交给左参军研究。”
    一耄老说道:“大帅,以往时,徭役最为扰民。榜书上说,徭费一概免除。若有涉及公共福利的工程,照旧例还要佥派徭役。这该如何解释?”
    丹初未及作答,先问刘淑:“刘乡长,今年新圩乡可安排了徭役?”
    刘淑非常笃定,答道:“没有。”
    “可有一些公共工程?”
    刘淑略一思索,答道:“乡里缺少办公场所,借用了寺庙,准备在年底农闲时建立新衙门。”
    “建衙门,可要佥派徭役?”
    刘淑摇头,说道:“不用。乡里出钱雇工购料,不需各村摊派役夫。”
    丹初对耄老笑道:“老先生,明白了吗?着佃纳粮,民六官四。以后若有徭役,都不劳烦百姓,都从那四成的田租里出钱雇买。
    “除非,除非遇到大工程,而且是涉及全民福利的那种大工程。譬如兴修水利,工程浩大,就得各乡一起帮忙,那时候才会佥派徭役。”
    耄老明白了,笑道:“大帅爱民如子,镇守永安,实用永安百姓之福。”
    刘淑也问道:“大帅,百姓平时在乡村,最关心诉讼问题。今后百姓打官司,乡里能否判决?”
    这亦是乡村治理的一大内容。丹初略一思索,说道:
    “乡设六房,为一级正式政府,有刑房,当然有司法判决权。杖五十以下,乡长可自决,杖五十以上,报州县批准。若有抢劫谋杀等大案,应径报州县,由州县审理。”
    明朝规定,杖五十以下,州县可自决。乱世用重典,下放司法权力给乡政府,乃是应有之义。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