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只是猜测,但罗兰隐约觉得这非常接近真相,他甚至认为预言诗的第四句就是指这支潜伏的神罚军团。
与克莉丝汀一厢情愿对号入坐不同,罗兰的推测有理有据。
虽然克莉丝汀自认为信仰虔诚,但比她信仰虔诚的人比比皆是,狂信者赛道是这个时代最卷的道路,甚至不用加之一。
罗兰想起穿越前的世界,即便没有神明,照样有人为信仰付出一切。
忒伊亚位面真的有神明,真正的狂信徒狂热起来克莉丝汀都害怕。
“神殿内,虔诚信徒唱响史诗”这句预言对应的未必就是克莉丝汀。
罗兰不知道这算好事还是坏事,但他知道如果预言的虔诚信徒不是克莉丝汀,她的心理防线一定会崩。
他必须抢先知道答案。
那就先确定神罚军团的位置吧。
罗兰和莉莎离开奥加登地区,一路向南,跨过奥加河,进入真正意义的南大陆。
这里是半人马的地盘。
虽然罗兰在金鸢国的外籍军团见过这种神奇而畸形的种族,也见过他们在平原上奔驰的英姿,但和南大陆土生土长的半人马相比,金鸢国的半人马还是显得过于文明。
刚刚进入南大陆,罗兰就遇到拦路的半人马。
上百头半人马呼啸而来,将过膝高的草原践踏的地动山摇。
罗兰和莉莎好奇的从马车中探出头观察这些鲁莽的家伙。
他们当然不在乎这些家伙,只是好奇土著半人马的行军方式。
略微观察,罗兰修正了对他们“毫无章法”的评价,改为“野性之美”。
他们在高速奔跑中不去维持骑兵队形,更像是角马群奔驰在草原上。
凌乱却不会互相碰撞,松散却不影响速度。
他们用最乱的队形达成了最好的效果。
充满大自然的野性美。
罗兰暗暗感慨,如果举个不恰当的例子,金鸢国豢养的半人马机动部队就像驯养特化的大型犬种,战斗力惊人,却无法在野外生存。
金鸢国半人马若是送回南大陆广袤的草原,同样无法生存。
他们已经习惯了人类生活,仅仅是回到吃东西半生不熟的野蛮生活方式,就能让那些城市化的半人马苦不堪言。
冬天没有壁炉,夏天没有避暑水池,简直要了他们的命。
而这些半人马不同,他们身上只是披着简单的麻布和毛皮遮蔽身体,地位高的首领半人马穿着一套不知从哪淘来的破烂锁甲。
和城市化半人马相比,他们的装备寒酸的就像叫子。
但罗兰隐约感觉,同等人数的城市化半人根本不是这些野性半人马的对手。
野性族群失去野性就失去了最大特色。
罗兰好奇的观察着他们,莉莎也在打量着这些家伙。
半人马首领扬起蹄子,正要发起致命冲锋,忽然看见拉扯的四匹白马头顶的独角。
他愣了愣,猛地收住四蹄,同时喝止正在冲锋的族人。
虽然不认得独角兽,但直觉告诉他这些长角的白马不好惹。
白马不好惹,能驾驭白马的北方人类更不好惹。
半人马首领抬手喝止族人,略一犹豫,飞快的靠近伊甸园。
他举起空着的双手,发出雄浑的长鸣,示意他没有敌意。
罗兰有些诧异,这些家伙的原计划明显是拦截,却突然改变主意,什么原因?
肯定不是给他和莉莎面子。
在这些野性族群眼中,误入领地的落单人类就是送上门的肥羊,没有不劫的道理。
能让野蛮人学会文明,唯有力量。
“看来是独角兽的原因。”他低声呢喃着,恍然大悟。
血脉压制是刻在生命骨子里的。
大狗见了小老虎也会害怕,大抵如此。
普通半人马的智商介于人类和动物之间,但首领半人马往往拥有接近人类的智慧。
他们没有完全开化,但在族群智者带领下算是勉强够到人类文明的边缘。
半人马首领嘿嘿笑着,试着向罗兰喊话。
可惜半人马的语言罗兰只懂一点点,达不到交流的标准。
眼看着交流产生障碍,罗兰灵机一动用金鸢语大声喊话。
“朋友,你能听懂我的话吗?”
半人马首领的笑容僵在脸上,很显然,他听懂了,但金鸢语触碰了他的痛处。
电光石火间,罗兰脑海中闪过许多画面。
金鸢国养着的特殊族群有不少来自罗迪尼亚大陆以外,比如半人马。
罗兰翻阅过阿丽娜父亲卡洛先生留下的笔记,其中对半人马驯化只是简单提及,并无详细过程。
只是这些简单的记录,字里行间就不经意透露出许多利益冲突和血泪。
当狗对人来说是退步,但对狼来说是身份的跃升。
狗是有编制的狼,狼是等待上岸的狗。
这就是现实。
吃太饱的人类作家总喜欢讴歌野性的美,殊不知野性智慧生命最盼的就是顿顿吃饱,每晚安睡。
高傲独狼永不做狗,除非蛋黄派管够。
半人马比狼聪明,对美好生活当然更加向往。
那些去金鸢国吃香喝辣的半人马若是有机会回到家乡,必然要炫耀他们从主人那里获得的结实盔甲,美食美酒。
因为没有达到主人要求而被狠狠抽打臀部造成的伤痕,他们自然要遮的严严实实。
在这个信息交流基本靠吼的地方,一头归乡的润马往往能收获家乡土马艳羡的目光。
夜静人深小河边,甚至会有崇拜他们的母马主动投怀送抱。
半人马也是智慧生命,发生在人类社会的名场面也会上演。
罗兰在脑海中飞快的脑补完一部《草原马在金鸢》的狗血电视剧,再看半人马首领的态度就不奇怪了。
他笑着向半人马首领打招呼。
“喀戎族朋友,我们只是路过,刚才的金鸢语是我在北方旅行时学会的,如果有冒犯之处还请原谅。”
喀戎族朋友?
这个称呼让半人马首领脸色稍稍缓和。
虽然他们也长着蹄子,但除了蹄子他们还拥有略显粗糙但有别于牛马的双手。
这双手也是他们获得人类认证门槛的资格。
作为脱离了牛马的高等级马儿,他们最忌讳的就是被称为半人马。
喀戎是神话传说中对半人马英雄的尊称。将半人马称为喀戎,差不多相当于将人类称呼为神之子。
没有人会抗拒好听的话,半人马也不例外。
半人马首领的表情明显缓和,他微笑着用蹩脚的金鸢话向罗兰回应。
“尊敬的北方旅者,我是托尔森部族的铁蹄·托尔森,欢迎来到托尔森草原。”
“人类旅行者,您全身沐浴着智慧的辉光,如果您能来部族做客,是我们的荣幸。”
托尔森草原是和奥加登毗邻的最前线,也是最能接触到北方文明的地方。
虽然主流文明区笼统的将南大陆以奥加登河一线划分为两个地区,但奥加登以南的南大陆是非常广袤的地区,单论面积并不比西部罗迪尼亚大陆小。
蛮族之间亦有差别,越是接近奥加登线,文明开化程度也越高。
托尔森半人马显然是开化程度较高的族群,这位带头的半人马首领察言观色的本事就非常接近文明世界的人类。
能够在看到独角兽的瞬间做出准确判断,在犯下不可饶恕错误前“悬崖勒马”,将犯罪的念头扼杀在摇篮中,就算放在文明世界的人类中也相当优秀。
既然铁蹄先生邀请,罗兰也没有拒绝的理由。
就算一万头半人马也别想伤到有伊甸园提供后盾的他,难得有机会了解半人马的真实状况,当然不能错过。
铁蹄在前边带路,伪装成马车的伊甸园跟在后边,继续向前前进了三十多里,终于到达了托尔森乡?
虽然铁蹄先生骄傲的将他的家园称为托尔森大都会,但在罗兰看来,这里作为乡镇也只是勉强合格。
放在苏赛克斯或者金鸢,这种水平的乡镇是只有治安官和行政官,甚至没有常驻的税务署和邮局,也没有直达公路的三类乡镇。
一类乡镇是小型化城市,二类乡镇介于乡村和城市之间,三类乡镇就是大村子。
在听到托尔森大都会的名字后,莉莎猛地缩回车厢,扔下一个隔音结界终于忍不住笑的前仰后合。
落后不可怕,可怕的是落后而不自知。
莉莎极少笑话别人,但这次是例外。
罗兰没有像莉莎一样忍不住笑出声来,他主动走下马车,在铁蹄队长的介绍下饶有兴致的欣赏着半人马建筑。
平心而论,非常粗糙,但罗兰的目光中却充满赞许。
这是托尔森半人马凭本事建的大号村落,连同周围的卫星村居住着数万人,在半人马社会中的确是大都会级别。
这座“大都会”有着完全不同于北方人类文明的建筑风格。
虽然繁华程度不如金鸢国半人马自治领一根毛,但那里是按照人类的审美建造,这里却是标准的半人马审美。
人类替半人马设计城市有很多地方依然有人类思维痕迹,但半人马自建完全不同。
半人马当然不必考虑人类的审美,他们只需要满足自己就好。
首先是住宅建设。
奥加登线位于热带,这里长年温度较高,极端最冷气温也在零上七八度,全年都是无霜期,虽然因为雨热不同期很难高效发展农业,但只要春天撒下土豆和番薯,秋天就有吃不完的根茎。
因为不冷而且风不大,所以遮风需求不高,除承重墙外的墙体都可拆卸。
因为半人马有四条腿,上下台阶对他们是种折磨,所以去二楼走的不是台阶式楼梯,而是旋转坡道。
看着半人马孩童笑嘻嘻的在旋转坡道上追逐玩闹,罗兰想到一种叫旋转木马的玩具。
这种旋转坡道若是放在人类社会简直就是老弱妇孺杀手,到冬天更是主打一个脚滑,这就是人类建筑和半人马建筑的差别。
这种差别体现在方方面面。
罗兰一边参观一边感慨半人马的智慧。
他们或许智商比不过普通人类,他们或许没受过教育,也没有木工、瓦工,甚至连锯子都是稀罕物,但他们硬是用最原始的方式打造了一座.
大都会!
在看到公共厕所和下水系统后,罗兰认可了这个称呼。
愿意在看不见的细节用心打磨,这就是文明。
罗兰想起在金鸢国和苏赛克斯国边远地区考察的情景。
厕所?什么厕所?大小便不是随缘解决吗?
想起那个下过大暴雨就满城汪水,掉进水里必须粪泳争先的金鸢小乡镇,罗兰的评价是甚至不如半人马讲究。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都是长见识的手段。
不亲自来一趟,罗兰根本想不到在奥加登线以南,有一群“四蹄蛮族”正在以自己的方式创建文明。
心向文明的族群,有资格收获美好的明天。
当罗兰和铁蹄交谈时,喀戎这个称呼逐渐成为习惯,而不是恭维。
铁蹄先生察言观色的本事相当不俗,能够感受到罗兰的情绪变化,骄傲之余,他有些不好意思的搓着大手,嘿嘿笑着自谦道:
“北方旅者,让您看笑话了。您去过苏赛克斯城,西岱城,圣留里克堡这些大城市,我们这乡下地方您肯定觉得落后吧。”
罗兰一脸严肃,认真的说道:“铁蹄先生,人类从树上走下来时连生火做饭都不会,没有人天生就文明,在我看来,这座城市当得起大都会之称。”
“喀戎族群完全有资格屹立于文明世界。”
罗兰没有恭维,铁蹄却老脸一红,尴尬的笑了笑,不好意思的挠挠头,趁着气氛融洽赶紧向罗兰道歉。
“尊敬的旅者,其实刚才我是想来收过路费,只是看出您本领不凡才放弃愚念,还请旅者先生原谅我的无礼。”
他相信罗兰看得出来他们最初的恶意,索性把话说开。
有些话说出来不过相视一笑,不说出来就是心中的刺。
罗兰对铁蹄刮目相看。
过路费?明明是抢劫,居然能套用这么高端的名词,不愧是派出来负责对外的官员。
但他并没有生气。
抢劫这种事谁没干过似的。
苏赛克斯帝国横跨二十多个时区的海外领地可不是充值送的,那都是从当地土著手里抢过来的。
罗兰对铁蹄更多几分好感,他微笑着说道:“既然是借道,收点过路费也合理。我有些好奇,你原本打算收多少?”
铁蹄老脸微微泛红,嘿嘿笑着说道:“您的马车价值不凡,所以我本打算收100努比亚第纳尔或者50苏镑。”
那还真是有点黑啊,不过罗兰也不好说什么。
比起杀人越货,托尔森族群还算有底线的。
“我可以给你100苏镑,但我想知道你们的钱在哪了?我刚才看了,族群里只有少数地位不俗的老者和带小孩的妇女有衣服穿,其他人都是披着毛皮遮羞。”
罗兰的目光落在铁蹄身上,意思很明显,就连他这负责对外的官员都衣衫褴褛,可见他们的生活相当拮据。
“锅,铁锅。锅非常贵,可没它真不行。除此之外还有盐,这些东西真的太贵。”
铁蹄不好意思的笑着,飞快的解释着。
罗兰恍然大悟,铁锅和盐的确是生活必需品,对这些原始社会状态的初级文明也实在超纲。
有了铁锅和盐,就可以稳定的烹饪熟食。能够获取优质蛋白质,大脑才能持续发育,才能有未来。
至于锅为什么贵,自然是有中间商赚差价。
罗兰思索片刻,郑重的说道:“如果你们有铁矿石,我可以现场冶炼,给你们打造三千口大锅和更多的小锅。”
“多,多少?”铁蹄惊的四蹄发软,简直不敢相信这个数字。
他的呼吸都有些凌乱。
罗兰笑着摇头,“我看你们的族群至少有五六万人,三千口大锅甚至有些少。”
“够用了!”
铁蹄猛地伸开四肢,四蹄和皮衣遮住的第五只脚同时触地。
这是半人马最高级别的礼仪,五体投地。(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