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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
    “……”
    花铃又认真道,“当然,除了吃的。”
    沈来宝干笑两声,难怪花家人从不投诉他,原来是沈老爹做好了善后工作。他把镯子收进钱袋里,还特地把里头的碎银给取出来了,免得刮花。
    下人来喊吃饭的时候,天色已黑,出了房间前面左边就是一条长廊。廊道每隔十步就悬挂着一盏红灯笼,映在地面的灯火也是红色的,冷冷清清,安安静静,看着有些吓人。
    花铃往沈来宝身边靠了靠,沈来宝见她害怕,抓了她的手牵着她过去,“有我在,别怕。”
    “我不怕。”
    “真的?”
    被认真一问,花铃立刻像打蔫的茄子,“我怕……其实有点什么东西出现倒不怕的,但什么都没有,反而让人害怕。”
    沈来宝倒是相信她这话,毕竟她是个听见鬼火还觉得好玩的小姑娘。能看见的不可怕,可怕的是看不见的。比如当初他初来这里,不知谁是推沈来宝下水的凶手,那样不安。知道凶手后,与阿福正面相对,反倒不觉得可怕了。
    他将掌中的小手握得更紧,带着她去用晚饭。
    长廊底下有溪流穿过,水声在静夜中哗啦流淌作响。花铃低头往溪流看去,只见有点点荧光在空中、在石头上飞舞。
    “来宝哥哥,有夜照。”
    夜照?什么是夜照?沈来宝顺着她的视线往那看,哦……原来是萤火虫。他问道,“你喜欢夜照吗?”
    花铃朗朗应声,“来宝哥哥你知道车胤囊萤的故事吗?”
    “知道。”
    “抓很多萤火真的能亮得看书吗?”
    沈来宝自小就听过凿壁偷光囊萤映雪的故事——毕竟这是老师和长辈拿来教育孩子要刻苦学习的绝佳例子。只是说起来,他这也是第一次看见萤火虫,在灯红酒绿的世界,根本看不到萤火虫。
    据说萤火虫对环境要求很高,所以哪里有萤火虫出现,就说明当地环境还不错。
    所以花铃的问题难倒他了,他也不知道抓了很多能不能看见书,书上的字那么小,萤火虫的亮光也不过一点。
    花铃见他没答,也就没追问。等用过晚饭,就把这个问题抛在脑后了。回房就跟母亲说了今日的事,廖氏一边听一边笑,等听见桃花仙的事,就知道沈来宝在骗人,不过也没恶意,倒不反感。反倒觉得沈来宝很是懂事,没让她在那里瞎等。
    有担当又聪明了,女儿又这样喜欢他和玩,廖氏鬼使神差的想了想要是沈来宝做花家的女婿会怎么样。
    等她回过神来,忙自己否定的摇了摇头,花家是书香世家,怎么能嫁进沈家那样的商贾之家。她的女儿,日后定要嫁给读书人,不是文臣,便是文人。
    她为自己刚才的一瞬恍惚暗暗捏了把汗,以后可不能再这么想了。
    过了约莫一个多时辰,花铃去梳洗好回来,葛嬷嬷给她拧湿头发,叮嘱道,“等会拧干了发就睡觉,听见了么,可别乱跑,这里地儿生,怕走丢。”
    “嗯,听嬷嬷的,我不乱走,等会背了书就睡。”
    葛嬷嬷眼有怜爱,笑道,“姑娘家念那么多书做什么,以后嫁人了也用不上。”
    花铃抬头问道,“为什么呀?”
    她年纪还小,葛嬷嬷不敢和她说这些,刚才也是说漏了嘴。至少得等她来了初潮之后,才不是小姑娘,方可解释,“没什么,姑娘爱看就看吧,反正老爷夫人也不拦着。”
    花铃打心底喜欢看书,把一个一个难写的字啃下来,不知道有多高兴。看着看着她忽然想起沈来宝,不知道他的字练得怎么样了。
    正想着,外面忽然有人敲门。抬眼往那看,却看不到门外人影。她眨了眨眼,心里一动,肯定是来宝哥哥,不然不会看不见脑袋的,他跟自己一样,还是个矮个子。
    葛嬷嬷过去开了门,花铃歪了脑袋一看,果真是他。
    只是沈来宝有点灰头土脸的,不但束起的发乱了,连脸都脏兮兮的,衣服更加是如此,像是在什么地方滚了一遍又一遍。
    花铃小跑过去笑盈盈道,“来宝哥哥你又去哪里玩了?真脏,比我家花猫还脏。”
    沈来宝看看自己,的确狼狈。他伸手道,“给你。”
    那伸来的手指上挂着一只薄纱织成的袋子,像是装了什么飞虫在里头。葛嬷嬷一瞧,顿时生了厌恶,“虫子。”
    花铃看了片刻,心头微顿,“来宝哥哥,里面都是夜照吗?”
    沈来宝点头,“就当做是给你明日的礼物吧。”
    花铃将袋子接过,只看一眼,就知道里面少说有四五十只宵烛,这得抓多久才能抓到,难怪他一身都脏了,亏她还笑话他。
    沈来宝已经转身要走了,却被她抓了衣角。葛嬷嬷忙说道,“姑娘,脏。”
    “不脏。”花铃字字执拗,“来宝哥哥才不脏。”
    她抓着他的衣角就领到蜡烛旁,垫脚将烛光吹灭。本来袋子中的淡淡荧光,在烛火熄灭后,突然就亮上十倍有余。在这里待得越久,就越觉得萤火明亮。
    花铃将书取了来,放置在薄纱袋子下,似得了盏明灯,上面的字看得一清二楚。她欢喜道,“真的看得见。”
    沈来宝感叹古人诚不欺我也,见她高兴得似要转圈圈,他又想,嗯,小花高兴就好。
    第20章 抢走小花
    沈来宝送完萤火虫给花铃,回到房里洗澡脱衣服时才发现有只萤火虫趴在了他的肩头上。他把萤火虫放到窗户上,等他浸身澡桶,舒展疲惫的四肢时,才看见那虫子没飞走。
    外面夜已深,天色漆黑,萤火虫趴在窗边,以天为幕,淡淡荧光一闪一闪。
    月黑见渔灯,孤光一点萤。
    热水氤氲满屋,沈来宝将身体进入水中,淹没至脖子。有些烫人的温度刚刚合适,像能钻进骨子里,驱散疲倦。
    萤火扑闪,一明一灭。他看着看着,两眼微合,睡着了。
    等他猛地从一阵凉意中惊醒,才发现澡桶里的水已经凉透,刚起身,鼻子一痒——
    “阿嚏!”
    沈来宝感冒了,还发起了高烧,迷迷糊糊的躺在床上说胡话。
    沈夫人很是担忧地凑近一听,更担心了。因为她听见儿子在骂自己,他竟然骂起了自己。她的儿子该不会又会变傻吧,这可怎么办。
    沈夫人哽咽着出去吩咐桃花庄的人给儿子准备吃喝时,沈来宝还在嘀嘀咕咕,花铃进来看他,到了床边贴耳一听,只听他在骂着——
    “沈来宝……沈来宝你这个……弱鸡。”
    花铃歪了歪脑袋,她又听不懂他说的话了。不过听着好像是骂人的话,她坐在小凳子上跟他说道,“来宝哥哥你要快点好起来,我们得回家了,你还得去书院呢。”
    因他病得厉害,沈花两家推迟了回去的计划。到了十七日,沈来宝才好转,被沈夫人裹着棉被送回了家。
    一次小病,沈来宝完全恢复过来也用了五天时间。他捏捏小胳膊小腿,再也坐不住了,每日去院中晨跑。可被沈夫人瞧见,又将他阻拦。他不听,事情就报到沈老太太那里。沈老太太亲自拄拐前来,抱了他嗷嗷哭。
    沈来宝完全不知道为什么她们就是听不懂自己的解释,这是强身健体,强身健体啊!
    在家锻炼无望,只怪这里的人根本没有锻炼的概念。他寻思许久,跟阿五打听了下情况,等沈老爹回来,就悄悄溜进他房里,朗声,“爹,我想每天放堂后去校场练箭骑马。”
    沈老爹瞪大了眼,“我儿想以后去征战沙场?不行!沈家就你一个独苗,做什么不好,偏偏去做武夫。”
    沈来宝知道这大央士农工商的阶级氛围不比真正的古代沉重分明,商人也可为官,但确实会被出身书香世家的人看不起。但如果做士兵,参军,这倒没什么,也是常态。可沈老爹的反应也在他意料之中,沈来宝也没想过要去战场。
    “不过武夫,学堂的功课我会好好完成的,但是爹。”沈来宝认真道,“读书人都知道‘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但往往会忽略上一句,‘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说的便是君子处事应与天同,刚毅坚卓不停息。可如果没有强健的体魄,哪里有不屈不挠的骨气,哪里能好好的奋发图强。”
    沈老爹被他说得一愣一愣的,虽然知道儿子聪明了,但第一次从他嘴里听见大道理,有些愣神。
    沈来宝见他被说动了些,又说道,“而且儿子只是想去校场学一些防身的技能,并不是立志要做将军。爹,不如我们来立个约吧。”
    沈老爹好奇道,“立什么约?”
    “若书院给我不通,我就不再去校场。”沈来宝想了片刻还是加了句,“除了书法这门课业。”
    沈老爹笑笑,既是为儿子有担当而高兴,也是为儿子勤奋上进而欢喜。他拍拍儿子的脑袋,“好,去吧,爹会去跟校场那边的人说一声的,让他们给你个腰牌,进出随意。只是不能让你祖母知道,否则她老人家会连你爹一起揍的。”
    “嗯。”终于找到理想的地方强身健体,沈来宝也卸下了心头重负。这样一来,还能学剑术射箭,好得很。
    翌日去书院,想着放堂后车夫会直接送他去书院,就觉精神百倍。从马车下来,还没进大门,就有人从后面快步走来。沈来宝眼尖,见地上影子像是直接往他撞来,弯弯唇角,等疾风扑来,他大步往左边一迈,后面的人扑了个空,没收住步子,重摔在地,痛得嘶嘶抽气。
    柴启揉着手腕要起身,就见沈来宝蹲身看来,两眼微弯,满眼狡黠,声音悠长,“幼稚鬼。”
    柴启鼻子一酸,差点没哭出来。沈来宝起身就走,也不管他是不是真要哭。只想着欺负人,却不想被别人欺负,天底下哪里有这么好的事。
    “沈来宝。”
    他偏身看去,秦琴已经满面明朗跑到他一旁,“这几天你去哪里了,怎么不见你。”
    见到秦琴,沈来宝就想起那日她被打耳光的事,想问,却没法问出口。问了能改变什么……还是个要靠父母养活的孩童,他总不能鼓励她到沈家来打工自立,这时代的打工,可就是做下人,而不是上司下属。刚何况自立也不可能,还有,他还没有弄清楚她当初告发柴启的动机是好的还是坏的。
    “病了。”沈来宝迟疑片刻,又往她脸上看看,红痕已消,但她脸颊下却新添了个伤痕,“你的脸怎么了?”
    秦琴摸了摸,疼得眉头微皱,语调颇淡,“没什么,不小心刮伤的。”
    “哦……”沈来宝和她一起进书院,又道,“我生病的时候想起一件事来,我记得我不爱吃烧饼,甚至从来不吃。”
    秦琴诧异道,“那为什么当初你还要买完我家的饼?”
    都说人的第一反应最真实,沈来宝一听她这么说,这才肯定——沈来宝真的去买过饼,虽然初衷是什么他已经不知道,但或许是突然兴起,又或者是突发善心。
    秦琴的这个反应让他心中没了疑惑,她没有在骗自己,那日也是真心要帮自己。
    不过是十岁的孩子,能有什么心机,他真是多想了。都说交友不疑,他实在是不应该这样猜忌人。他笑道,“突然想吃了。对了,平日你在家都做些什么?”
    秦琴也没追问了,答道,“帮着家里卖烧饼,我父亲常年病着,家里都由我母亲操持,我一得空就会帮她的忙。”
    沈来宝轻轻点头,倒觉得她着实顽强。
    两人说着话到了岔路口,就各自去了自己的课室。
    下午放堂,沈来宝上了马车后就直接去了校场。
    那校场并不是只有将士出入,当地民兵也会前去。年纪大的四十余岁,年纪小的十五六岁,沈来宝一出现,又从众人眼里看见了三个字——小、豆、丁!
    隔壁沈家傍晚没有迎接沈来宝的热闹声响,还让廖氏觉得奇怪,“怎么今日外面这么安静,已经过了放堂的时辰了吧。”
    葛嬷嬷说道,“好像是沈家少爷还没回来,所以才这么安静。”
    正在练字的花铃抬头笑笑,又低头练字。廖氏见了,笑道,“铃铃知道你来宝哥哥去了哪里?”
    花铃抿唇不语,一会才道,“我知道,来宝哥哥告诉我了,可是我不能说,因为来宝哥哥连他祖母都没告诉,说不能让她知道。”
    廖氏微微一笑,“人家祖母都不知道,你却知道,娘不信。”
    花铃扁嘴,“我真的知道。”
    “那是去哪里了呀?”
    花铃顿了顿,继续埋头练字,“娘亲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