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要见人,死要见尸。只要一日没有见到林海萍的尸体,他就不信那女子死了。闭上眼,耳边听见的是她朗朗笑声。睁开眼,她歪着头凑近了, 似乎想要吓唬自己。迎面扑来的海风带着她身上的气息,身上盔甲的红色系带随风拂动,不时打在他的手上。
一切都仿佛触手可及。可真的伸出手去,却什么都没有。
方永丰默默地将银子推过去,“救大当家是我们的事,不劳公公费心。”
史宾按住他的手,“一旦选择出海寻人,没有几年是做不来的。这些钱,就当是辛苦钱了。”顿了顿,又道,“若是有人会佛郎机话,或是倭话,再好不过。”
方永丰一愣,旋即红了眼眶,“落在他们的手里,我倒宁愿她死了。”匕首被狠狠扎进桌上,“她生性刚烈,哪里受得了被侮辱。”
史宾仍旧是那副淡淡的表情,“只要她活着,无论变成什么样,我都愿意接她回来。”
“一年也罢,十年也好。二十年、三十年,我会穷尽自己的一生去找。如果最后散尽家财,也寻不得人,那我就亲自出海。”
方永丰好似第一次认识史宾一样,他冲过去抓起史宾的衣襟,“这些话,这些话你为什么不早些告诉她呢?!”他的脸上不断落下泪,怒吼道,“你明明知道她的心意!”
史宾将他的手从自己身上扯开,“这是我和她的事,毋须你担心。”他起身,“我一月后就启程北上,去京师觐见圣上。漳州之事,就全赖你了。”
方永丰咬牙,“你倒是好,丢下一切去见那个狗皇帝。你可曾想过,若是大明海师立得起来,若是沿海一带遍布市舶司,各处皆有海师护航,我们这一路走来,又岂会如此艰难!”
“我知道。”史宾再没多说什么,将银票留下,扬长而去。
方永丰将匕首拔出,戳在银票上。狂风大作,吹得银票不断翻动着,却因被匕首牢牢钉着,而吹不散。
之后的一个月,史宾一直在漳州一带忙碌着,频繁出入各个熟识的海商家中。待事情妥当后,又马不停蹄地离开漳州。
一路日夜兼程,史宾这次没有带任何物什银两入京,又不坐马车,脚程奇快无比。入京后,他递交了觐见的要求,回到自己在京中的宅子,等着宫里的召见。
“公公,你回来了。”一个失了左手的男子替他开门,“家里一切都好。”他顿了顿,犹疑地问道,“公公你果真要将这宅子卖了?”
史宾“嗯”了一声,走进去转了一圈,“东西都收拾好了?”
“诶,昨儿个就收拾妥当了。”
史宾点头,“全搬去隔壁那所宅子吧。”
男子向他行了礼,就出门去找脚夫过来搬东西。史宾的东西并不多,又不过是搬去隔壁,所以清理起来很快。
史宾最后看了眼这宅子,将门关上。
这宅子已经有了主人,明日就会搬过来了。
不过几步路的功夫,史宾就到了新家。这是他几月前刚刚买下的。原本这户人家并不想卖,是史宾出了高价,才说动了人。
原本,这是要送给林海萍的。就连房契上,都是写着她的名字。
“以后,我们就做邻居好不好?”
史宾站在堆满了物什的院中,闭上眼。
门前种了一颗樱花树,已是过了花期,只见绿叶簇簇,而不见落英缤纷。史宾想得到,林海萍一定会在初春站在底下,抬头去看上面如云的花儿,落下的樱花瓣洒在她的身上,犹如一个仙子。
沿着墙根,是一排茉莉。还未盛开,全是大大小小的白色花苞。不出海的时候,林海萍最喜欢在晨间摘了茉莉花,编成花环戴在头上。到了夜里头,茉莉依次盛开,擦肩而过时,茉莉的馨香沁人心脾。
院中还种了两株紫藤,两两相对,沿着石制长廊缠绵在一起。春时,那甜腻的花香叫人不觉皱眉,到了夏日,此处就是乘凉最好的地方。
“哎,我听说倭国人以紫色为贵重,说紫藤的寓意是甜蜜的等待。你说,是不是哄着那等小丫头片子玩儿的?”
等待哪里有甜蜜的?只有无尽的苦涩,独自留在原处,等着不知何时回来的归人。
史宾睁开眼,慢慢走进里头去。林海萍不喜欢桐木,嫌弃太轻了,也不爱红木,嫌那太贵重了。
“我这样的粗俗的人,哪里配用得上好东西。”
所以史宾挑的家具,是曲柳木做的。
正堂摆着一座小小的木船造型,极精致。是史宾在漳州让手艺最好的工匠给做的,花了重金。这是他和林海萍第一次见面时所坐的船。
主屋是留给林海萍住的,屋前有成片的南天竹。
“冬日结的小果子,红红的,好不可爱。只是听说若无人修剪,就丑得要命。”
无妨,往后他会来修剪的。
屋子里,入目满是深深浅浅的红。红色的纱幔,红色的床帐,红色的褥子。
就好像婚房一样。
“呐,我最喜欢红色了。往后家里头,什么都要红的。我也穿一身红的。”
史宾知道这未尽之言,是在问自己,权当就这么嫁给他了,好不好?
独臂男子在院中将箱子一一打开,把里头东西慢慢挪进厢房去。那里以后会是史宾的住所。
史宾站在站在院中,抬头望着天空。
湛蓝,无云。
胡不归。
第二日,宫里就召了史宾去见。
史宾脱下了宫外穿的素袍子,重新换上华贵的蟒服。这是天子亲赐的。他站在乾清宫前,仰望着金色的琉璃瓦。
多年不回京,原来两宫都已经建好了。
当年,他以为自己再不会回来的,而今又再次站在了这里。
史宾深吸一口气,走进乾清宫。“陛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