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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2节
    眼看着男人拿着布匹就要走了,素雅连忙开口叫住了男人。
    男人听到素雅的话语,立即顿住了身子,慢慢回过身来,棱角分明的俊脸上写满了笑意,“终于想好了?就是说嘛,我救过你的命,又大你好几岁,做你哥哥绰绰有余。哥哥送妹子礼物,做妹子的就收下好了。”
    素雅听到男子这样说,也的确是有些道理,况且本来对方就对自己有着救命之恩,交朋友也是应该的。
    “不过……”素雅欲言又止,眨动着漂亮的眼睛目光楚楚地瞅着男人,小声地说了一句。
    “不过什么?”男人的嘴角上扬出了好看的弧度。
    “不过,你还没有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呢。”素雅放下手中的竹筐,定定地看着眼前这个玉树临风的男人,脸颊微红的问道:“你叫什么?”
    “天赐。”男人嘴角的笑容好似三月里明媚温暖的阳光,用醇厚清朗的声音重复了一遍,“叫我天赐就好了。天赐,是我的小字。只有跟我关系最亲近的人才会喊我这个名字。”
    “天赐。”
    素雅低声重复了一遍,漂亮的水眸中不自觉的闪过一抹喜悦,“天赐这个名字真好。”
    “哈哈哈。你说好,那就是好了。”天赐大笑着走过来,将手中的蜀锦双手递到了素雅的面前,“收下吧。这匹布料你拿回去做衣服,一定很合适。”
    “嗯。”素雅有些害羞的垂下头,接过了天赐递过来的布匹。
    这匹布料拿在手上沉甸甸的,质感柔滑细腻,的确是上好的料子。
    但不知道怎么回事,素雅的心头也觉得沉甸甸的,好像是有什么东西压住了胸口。
    “走吧,你应该还要换一些盐巴吧?我带你去二楼的库房取盐巴。”看着素雅脸颊微红的样子,天赐笑的很是愉快,爽朗的笑容一直挂在他英俊的脸上。
    “嗯。”不同于刚才的拒绝,这次素雅认同的点点头,主动跟上了天赐的步伐。
    走过一楼大厅的时候,从侧面厢房里走出了商队里的其他人,看到素雅这样漂亮的姑娘,都纷纷驻足侧目。
    感受到别人注视的目光,素雅本就低垂的头埋的更加深了,快步跟上天赐的脚步,上了二楼,取回盐巴就匆匆离开了。
    回家之后,素雅将天赐赠与她的那一匹蜀锦小心翼翼的找了一个木箱子放置起来,放在了自家阁楼上。
    可用不了一会儿,就忍不住去阁楼将木箱取下,取出那一匹蜀锦放在膝盖上仔细端详。
    看着手中的这雪白的布匹,素雅总是忍不住会想起那个叫做天赐的男人。
    回想起在斗牛节的那一天,是天赐在危急关头挺身而出,用强壮的臂膀将自己从牛王的攻击下拯救出来的背影。以及天赐脸上那迷人的笑容,和他微笑时眼中盛开的那一片桃花。
    就这样,素雅回去以后,魂不守舍了好几天。
    放在阁楼的箱子又被她拿了下来,放在自己的闺房里。舍不得做衣服,就只好继续把布料在箱子里存放着。
    女儿家的心事,素雅的阿爹自然看不出来。
    素雅心中总是浮现出天赐的脸庞,但却不好意思主动去找天赐。
    没想到,几天之后,天赐却主动出现,约她一起去寨子外面的古河里捕鱼。
    素雅思忖了一番后,就答应了下来。
    捕鱼当天,跟着一起去的还有商队里的其他人,隔壁寨子的姑娘也在这里捕鱼。
    天赐到底是年轻英俊的美男子,不光是整个商队里最年轻,最帅气的男子,也是整个侗寨里最好看的男子。
    附近几个村寨的男人,没有几个人有天赐这样温文尔雅的气度。
    许是天赐美男子的称号已经在侗寨里传开了,天赐带着商队来古河这边抓鱼,别的寨子里的姑娘们也听到了风声,纷纷背着竹篓跟着下河捕鱼。
    素雅看到河道两岸有那么多的年轻姑娘,心中不免失落。可却不知道自己失落什么。
    然而,她的这些小情绪还是被天赐捕捉到了,整个捕鱼的过程,天赐都一直陪伴在素雅左右,每次捕到的鱼,天赐都会装进素雅后背的竹篓里。
    不到一个上午的时间,素雅的背篓就装满了。
    而守在河道两岸的其他姑娘看天赐一直守在素雅的身边,纷纷投来了羡慕的眼光,有的小肚鸡肠的女人则怨怼起来,嫉妒的跺脚咒骂。
    可是天赐全然不管别人的目光,一直守在素雅身边,时不时讲一个笑话都素雅开心。
    捕鱼结束之后,商队的人先走一步,回到了居住的吊脚楼里。
    而天赐却选择留在素雅身边,护送素雅回家。
    回家的路上,已经天色傍晚,夜幕渐渐笼罩了下来。
    素雅一边沿着寨子里的青石板路行走,一边若有思索的想着自己的心事。
    天赐跟在她的身侧,看她垂头不语的样子,不由地张嘴询问:“怎么了,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
    “没有什么。就是在想,你这么年轻就是整个商队的队长,看你写账本的时候也是一手好字,肯定是读过好几年书吧?”素雅避重就轻,避开了自己的心是不谈,而是侧过头看向天赐,反问起他来。
    “我啊。”天赐憨笑了一笑,淡淡地回答,“也就读过几本书而已,没有什么大学问。”
    “那你以前是做什么的?一直都是商队的队长吗?”素雅又问道。
    “还好,家中还算有一些闲钱,供我读书之后,原本想让我子承父业,却没有想到我去了一个很远的地方做新的工作。这个商队也是我刚刚组建不久。”
    “你们商队应该是经常在寨子里换东西吧?”
    “嗯,是的。每个地方的物品都不一样。”
    “那等你们在这里住一段时间,就要离开的,是不是?”素雅小声地问着,水眸内的光芒也跟着暗淡了下去。
    “作为商队的一员,离开是不可避免的。”天赐的脚步也跟着慢了下来,特意抬眼看向了素雅的眼睛,轻声问道:“是不是不希望我走?”
    “才没有。”素雅立刻矢口否认,但却心虚的别开头,躲过了天赐审视的目光。
    “哎,我还以为你会想我多留在这里几天呢。说实话,这里山清水秀,幽静安宁,的确算得上是一处世外桃源。如果可以不走,我也希望能够留下来,在这里生活。”天赐一边踩着青石板的阶梯向上走,一边目不转睛地看着素雅,“毕竟,这里还有一个叫素雅的漂亮姑娘,善良又勇敢。”
    “你……”素雅脸庞一怔,有些吃惊地抬眼瞅着他,“我们认识才不久的时间,你怎么就知道我善良勇敢?该不会是,你经常用这些好听话,哄别的寨子里的女孩子吧?”
    “怎么会?”天赐脸上的笑容瞬间收敛起来,消失不见了。
    素雅以为自己说错了话,脚步不自觉的停顿下来。
    “我这些话,从来还没有对别的女孩子说过,虽然也有不少女孩子主动靠近我,但我以前真的没有那个心思。”天赐也跟着停下脚步,与她同处在一个水平线上,由于个子很高,他看向素雅的时候,不得不的低下头来,俯视着她,“斗牛节那天,栅栏突然倒塌,就连那些男人都会害怕的往后躲避。现场那么多的女孩子,都吓得不知所措了,但只有你在危险的时刻不顾自己的安全,去冲出去保护那个小孩子。”
    “你怎么知道是我主动扑过去的?说不定是我自己跌到的呢?”素雅嘴硬地否认。
    “不可能。我当时一直站在你的身后。我亲眼看着你自己跑过去的。你很善良,同时也很勇敢。你有一颗善良的心,这一点我不会看错的。”尽管素雅否认了,可天赐还是一脸坚定地说着。
    “你……那天一直站在我的身后?”素雅又是一愣。
    “对。毕竟你是一个漂亮的姑娘,人们通常对美丽的事务都无法拒绝。我也一样。”天赐满眼真诚地道,“但我想和你做朋友,并不只是因为你一个漂亮姑娘,更多的是你比其他女孩子勇敢善良。”
    素雅被天赐的一番话给震惊到了。
    她没有想到,一个没有读过多少书的自己,在一个满腹诗书的男子眼中会是这样的善良的形象。
    而天赐说的话,也恰恰是她心里所想的。
    她倾慕天赐,也不知是因为天赐年轻英俊,更多是他的健壮和勇敢。
    “如果我对你说一句实话,你会生气吗?”就在素雅缄默不语的时候,天赐开口了。
    “你说吧。”素雅轻轻颔首,阿爹教导过她,敢于说实话的人都是可靠的人,不管说了什么,都没有必要生气。
    “我想说,我有点喜欢你这个姑娘了。”天赐一边说着,一边再度扬起一个笑容,轻笑着补充道,“逗你的。”
    “你!”素雅顿时气结,原本听到他的前半句话,她的心都跟着软化了,却没想到天赐会在后面补上一句。
    素雅气的嘟着嘴巴,抬手照着天赐的后背拍打了过去。
    天赐立刻哈哈哈大笑的躲开,清爽的笑声像是铜铃一样悦耳,响彻了寨子里的这条老路……
    ☆、第二百零二章 只是一个传说吧?
    就这样,又经过了一段时间的接触,素雅和天赐的关系变得更加亲密。
    两个人在日复一日的亲密接触下,感情也逐渐升温。
    天赐英俊年轻,素雅清秀美丽,郎才女貌,日久生情。
    一个月后,素雅已经深深地爱上了这个自称是商队队长的男人。她已经认定,这个叫天赐的男人,就是自己这一生苦苦等待的良人。并且,背着长老阿爹与天赐私定终身,与天赐行了夫妻之礼。
    在侗族的婚俗中,要有媒人说合,许下聘礼,备好嫁妆,在张罗酒席,敬过打油茶,对高堂三拜九叩之后,才能算做是真正的夫妻。
    可是,这些婚俗的前提是,天赐必须是侗族的人。
    如果是外族人,要娶侗族长老的女儿,那也要入赘到侗族,永远生活在这里,不能轻易离开。
    可这一点,天赐是做不到的。
    素雅也知道,作为商队队长的他,不可能为了自己留在这里。但是因为有天赐给自己许下的承诺,素雅也就不在多担心什么。
    因为天赐告诉素雅:只要完成账目清单上的最后数额,他一定会回来娶她。到时候,不管是生活在侗寨,还是一起去外面的世界闯荡,都全听她的。
    不光如此,天赐还将自己携带的一套精致的凤冠霞帔放在金丝楠木的木箱中,送给了素雅。说等来日自己返回之时,要让素雅穿着这套凤冠霞帔的嫁衣,行婚嫁大礼,让她做自己唯一的妻子。
    素雅对天赐的话语深信不疑,因为她相信天赐是正直善良的人,他也是爱自己的,一定不会欺骗自己。
    很快,随着日子一天一天的过去,商队要离开侗寨了。
    离别日子很快就到了,天赐离开的前一夜,两个人相约在寨子里的后山上,躲在一棵桑树下面说了一晚上的情话。
    素雅只是一个侗寨里的女子,虽然是天降神女,虽然聪明伶俐,可到底没有念过书,不懂那些国家大义,也不知道外面战火纷飞,她只知道自己心爱的男人过了今夜就要离开了。
    她抱着天赐,躲在天赐温暖宽阔的胸膛里流了一夜的泪。
    天赐就哄了她一整夜,不断地告诉她:“素雅别担心,等我忙完了这些事情,我一定会回来找你的,相信我,我不会变心的。你等我半年,最多半年,我就回来了!你一定要等我!”
    天赐还告诉她,这套随身携带的凤冠霞帔并非是买卖物品,而是他们家族里传给新媳妇的衣服。是一个非常值钱的老物件。
    素雅选择相信天赐,在第二天穿着用那匹雪白织花的蜀锦做成的新衣服,含泪挥别,站在寨口目送商队离开了侗寨。
    天赐离开以后,素雅变得沉默寡言了许多,每天都在掰着指头过日子,一想到天赐,她就会忍不住打开金丝楠木的锦盒,把放在盒子里面的那一套精致的凤冠霞帔抱在怀里,细细抚摸,回想着跟天赐恩爱的一点一滴。
    日子一天一天的过去了,半年之约还没有到,但素雅却惊奇的发现,自己开始晨吐作呕,有了怀孕的反应。
    随着月份的临近,她的肚子也一天天的大了起来。她怕亲族发现,就每天用白布缠腰,还穿着宽松的衣服来遮掩隆起的腹部,每天都回去寨口等待,期盼可以看到天赐的回来。
    然而,半年之约也到了,天赐却没有按照约定好的那样回来。而她的肚子,已经大到遮掩不住的地步了。
    她担心被人看出她怀孕的事情,只好每天闭门不出,把自己关在二楼的闺房,坐在窗口看向远方一座座连绵不断的青山。
    纸终究是包不住火的,素雅的父亲早早就察觉到女儿的不正常了。只是暗暗怀疑没有直接说明罢了。
    可当素雅的肚子已经明显大起来以后,做阿爹的这才发觉事情的严重,上楼敲开女儿的门,跟自己的女儿展开了一场认真的谈话,这才知道素雅早就跟商队的天赐私定终身,有了夫妻之实。
    虽然素雅的阿爹是侗族的德高望重的长老,但也是素雅的亲生父亲。血浓于水,就算是素雅未婚先孕,已经有悖常理,可阿爹却狠不下心惩罚自己的女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