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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1节
    “另起炉灶!”白曙笑了笑。
    广和居已经归国有,想要国家归还,可能性太小。只有另起炉灶,才能继承广和居的名头,将来才有可能把广和居的牌子夺回来。
    另起炉灶?胖球儿沉思了片刻,有种恍然大悟的感觉。是他一叶障目了,只要丁家还在,那么广和居就还在。破而后立,未为不可!
    “谢谢你,白曙。”胖球儿笑了。他的笑容和老丁非常像,活生生一尊小弥勒佛。
    “找人先买个院子,等待时机。”白曙淡淡地说道。
    胖球儿从昂小就认识白曙,虽然在年龄上,他比白曙大,严格来说,白曙得叫他哥哥。可是对白曙,对他说过的话,他非常信服,比任何人都信服。
    朱红兴奋地从村口冲了过来,她手里扬着两张纸,“白曙,白曙,我们考上了!考上了!”两张通知书,一张是朱红被大都师范大学录取的通知,一张是白曙被大都大学录取的通知书。苏琳琳就在朱红身后,她脸上的笑容,是白曙他们未曾见过的灿烂,看样子也是考上了。
    “太好了。”盲大叔替白曙他们几个开心。这些城里来的孩子,终将还是会回城里去。
    在田地里劳作的社员们都围了过来,稀罕地看着朱红他们几个的通知书。这放在以前可是状元咧!
    白曙、朱红、苏琳琳考上大学这消息一下就传遍了整个村子,村子里沸腾起来了。到白曙家中求复习资料的人,络绎不绝。
    都村参加这次高考的人不少,包括贾杀敌和董小月。
    在白曙的通知书达到的第二日,贾杀敌的也到了。他这一次报的也是大都大学。在被大都大学劝退后,他再次考上了大都大学。董小月没有丈夫贾杀敌的运气那么好,她等了很久,等到大学即将开学,依然还是没等来她的心心念念的通知书。
    而在大都大学,等待心生入学的教授们,已经开始了一场争夺生源大战。
    “这学生的数学满分,应该来数学系。国家现在正需要这样的数学人才!”
    “不,他的政治观点非常先进,应该来我们政治系。”
    “文笔实在是动人,在一群学生中脱颖而出,不来中文系,着实可惜。”
    ……
    在校长办公室内,几大系主任争人争得面红耳赤。
    历史系主任大掌一拍,校长办公桌一震,办公室内顿时寂静,他一锤定音,“尊重学生的个人意愿,他自己填报的历史系,理应是我们历史系的学生!”他以掩耳不及盗铃之势,把这个学生的个人档案抽走了,快步离开校长办公室,惹得身后其他系主任嗷嗷大叫。
    这一次高考没有公布分数,只公布是否考上,能知道学生具体分数的只有学校的老师。这个学生的分数,竟然是满分。在一群二三十分的学生中,可谓是极其显眼,完全把其他人狠狠甩在身后!这样的学生,很容易激起老师的惜才之心。
    “主任,您工作繁忙,这学生,就由我带了。”历史系主任手里的学生档案,被身边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头抢走了。
    “安老……”历史系主任还没反应过来,安老就跑到了百米开外。看着安老健步如飞的模样,历史系主任不由得大叫。这个学生,他原本是打算自己带的!可是对方是安老,是国家泰斗级的人物,他不好从他手中抢人。
    白曙他们还没正式入学,华国就掀起了一场完全拆除大都城城墙的讨论。
    “现在争得太激烈了。主张拆,还有主张不拆的,都快打起来了。”许文志说道。他已经在卫生部部长的职位上待了很长一段时间了,往上挪,非常难。
    “拆,拆什么拆!就不能该消停一会儿?这城墙若是拆了,五十年内,定是要后悔的!”白金氏恶狠狠地瞪着大都城的方向。那个地方她待了大半辈子,古朴的城墙加上护城河,把大都城围成了一座公园。正是由于有城墙的存在,护城河才得以维持,大都城才四通八达,水系繁多。她最喜欢夏天带着孩子们去护城河里游泳,看着孩子们在水里嬉闹,她则会站在岸边,在树下,跟几个同为奶奶的友人聊天。冬天的时候,她会带着孩子们去结冰的河上溜冰。这么美好的景色,为何就要拆掉呢?
    许文志叹了一口气,“我也不希望城墙拆除。这样的城墙,这样的立体型公园,可以说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可拆除派太强大,他们人数众多,话语权掌握在他们手中,按这情况下去,最后极可能是要拆的。”
    “那城墙可是老祖宗留下来的物件,怎么就有人敢开口让拆?”白三朝真是气急了。说什么为了大都城的发展,说什么城墙有碍于交通,说什么城墙是封建阶级制度的象征,光只是开口说叨说叨,那群人就前仆后继要拆墙!他们怎么就没想到,这正是老祖宗留给大家的财富?世界上还有哪座城市能拥有这样兼具了美和历史的城墙?
    白曙静静地在一旁听着,他后天就要到学校报道了。而姑父今天到都村来,是为了给他送礼物来的,礼物是许卫寄来的,顺道还有许卫的信。心中,许卫说明年也想参加高考,所以想要他把他原来的复习资料寄给他。白曙自然不会拒绝。
    “别说这些不开心的,对了曙儿,我听说,你这次成绩太好,引起了学校教授的抢夺,他们都想当你的导师。”许文志笑道。
    他的头发已经有些灰白了。自从升为部长之后,他要做的事情太多,费心劳力,人也就明显变老了。他明白,他这辈子的位置,也就到这了。他一个没什么后台,也不算是能力超群的,能做到现在这个程度,已经算是万幸了。这动荡的几年,如果没有岳父、岳母的睿智,每每总是在身旁启发他,他也不可能顺利度过难关。再加上有白立业的扶持,他也不算孤单。不过,他也越发明白了家族、姻亲的重要性。一个人,想要在这个世道做些什么,太难。若是有人相互扶持,那就简单多了。他的一双儿女,许卫和许凤,看他们那样子,这辈子是成不了什么大气了,但是白曙不一样。白曙这个侄子,不简单,将来肯定能庇佑家里几个小的。
    “哼,我乖孙就是厉害!”白金氏骄傲极了。女婿的消息来源肯定可靠。乖孙这还没进学校呢,就那么受老师们的欢迎,她果然养了个好孙子。
    “对了,岳父岳母,曙儿上学后,你们打算搬回大都城呢?还是继续住都村?”许文志早就想问这个问题了,老婆没时间回都村,特地交代他,让他不要忘记问了。在他看来,无论是大都城,还是都村,只要两个老的住得舒服,哪儿都行。他们这些子女,只要常回去看他们就好了。
    “待在都村吧。”白曙抢先回答。在都村生活的爷爷、奶奶,表情是最放松的。
    许文志思索了片刻,点点头,“这倒也成。大都城现在在扩建,相信过不了多久,都村也被囊括在内。这是城市化进程的必然。搬不搬,已经不重要。”
    “大都城要扩建?”白金氏一下就抓住了女婿话里的重点。
    许文志点点头,“提案已经发出,具体还没定。这事情有得等。”
    白金氏明白,她点点头,“反正乖孙也在学校,假期回都村就行了,也用不着搬回大都城住。省得到时候看到家里那几个蠢货,心里不痛快!”不过,村里的宅基地,是时候争取了。
    白金氏和白三朝不回大都城,刘清自然也是不离开的。刘清算是幸运的,当年军校少年班直接上的大学,一纸大学文凭已经握在手中,犯不着再高考。只是可惜了在军校这几年的历练,当初他离开军队的时候,把军队高层都震动了,领导们还一个个找他面谈了的。不过他离开的决心太强了,谁说都没有用。
    帮白曙准备入学所需物品的是刘清,本来白金氏是想自己准备的,可是白曙非拦着,说这些东西看起来不多,但是准备起来极其琐碎,白曙不想奶奶累着了。这令白金氏感动了很久,这孙子养得值!还知道疼惜奶奶了!
    “东西已经搬上车了,真的不用我和你爷爷送你去?”白金氏不放心。她想送乖孙去学校,可是乖孙说学校刚开学,人多,怕冲撞他们,她这才放弃。可是还是让刘清跟去,好歹搭把手。
    大都大学开学人潮涌动,白曙的行李大部分被刘清提着,他自己则只背了个包。但即使这样,也是寸步难行。
    “你在这看着行李,我去帮你登记。”刘清找了个清凉的地方,让白曙休息,自己则挤进了长长的队伍中。
    不知道什么时候,白曙身边出现了一个健康的小麦色皮肤男孩,他穿得很摩登,白色衬衫插到了牛仔裤里,脚上是一双锃亮的皮鞋,看起来家世优越,和其他那些经历沧桑的老考生不一样,他有几分稚嫩。
    白曙在打量对方的同时,对方也在看着他。
    “你也是新生?”男孩笑的时候,露出一排洁白的牙齿。
    白曙点点头。对于这种阳光乐观的人,他总是多几分宽容。
    男孩伸出手,落落大方地自我介绍:“认识一下,金融系裴秀。”
    白曙看了他好一会儿,也伸出了手。
    “历史系白曙。”
    对方的手没有茧子。细嫩。
    “你是应届高中毕业生?”裴秀突然问道。
    白曙眉头挑了挑,摇了摇头,这人似乎有些自来熟?
    裴秀的手搂住了白曙的肩,“你看起来比我还小,我以为你跟我一样,是应届毕业生,原来不是呀!”
    白曙的眉头皱得更紧了,他确认,这人真的是自来熟。
    刘清从长长的队伍中脱身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副画面。一个阳光健康的小麦色皮肤男人,搂住了白曙的肩膀。而白曙竟然没有甩开!两人还有说有笑。
    “白曙!”他强忍住心里翻滚的酸醋,朝白曙走了过去。
    第184章
    ·
    “已经好了, 曙,你住在芳华楼606号房。”刘清快步走到白曙身边, 不着痕迹地把裴秀推开, 并把手中已经做好的文件递给他。
    “这位同学,你也是新生?您好,我是金融系裴秀。”裴秀感觉到了刘清对他的一丝敌意,不过却没有太在意。他还以为这人本来就是这样的性格。
    “我叫刘清。带,带他来学校……”刘清在介绍白曙的时候, 有些犹豫。他不知道应该怎么介绍白曙的身份才合适。说是兄弟, 但是他不想当他的兄弟,说是朋友, 更不合适,说是伴侣, 现在也还不是。
    到底白曙是他的什么呢?刘清边想,边提着行李,带着白曙一路问到了芳华楼。
    芳华楼在大都大学靠近河畔的地方,是一个单独的小园林, 小园林内的大树高耸上天,三丈高的围墙上爬满了绿色的植物,墙角下留下厚厚的青苔。这是一个充满绿意的宿舍, 一进入宿舍,大都城夏日的炎热都变轻了, 丝丝凉意开始渗透入白曙的皮肤。
    “好凉快。”白曙不由得感叹了一句。
    宿舍负责登记的管理老师听到白曙的感叹, 笑道:“芳华楼冬暖夏凉, 是整个学校最好的宿舍园区了。各学院成绩排名靠前的,才有资格住进这芳华园。学生,你这次高考成绩应该是极好的。分配到的房间视野也是最好的。”606号房,可以看到芳华园外,最美的湖景。
    刘清看到来来往往的男女,脸色有些微变。“这楼里男女混住?”
    管理员老师点头,“各个学院成绩好的,有男有女,自然就这样了。”这芳华楼里,虽然区分了男女区,但也只是一栋楼分为两部分罢了,实际上男女生宿舍的距离非常近。
    白曙和刘清到达606号房的时候,屋里已经有人了。
    “同志您好!我是中文系韩技,很高兴认识你们。”这个男人身穿老式深蓝色中山装,头发上了发胶,梳得整整齐齐的。他个子不算高,但是身材匀称,看起来二十五六岁,正是年轻力强的时候。
    芳华楼都是四人间,两张高低床,房间还算大,四张课桌就摆在两张高低床的中间,空间宽敞明亮,还有一个大大的阳台。
    “同志好!我叫白曙,历史系。这是我哥。”白曙说道。在这个世界,跟人最起码的交流问好,白曙做得游刃有余。
    刘清淡淡地跟韩技打了声招呼,就去接水帮白曙把床给擦了。这床虽然是尘封已久的,但是在新生入学前,学校已经擦过了,所以还算干净,没有费刘清多少时间。
    韩技是自己一个人到校的,他的东西已经整理好了,此时他正坐在课桌前看书。不过,他的眼睛不时瞄着干活的刘清,还有在一旁简单整理自己衣物的白曙。
    这两兄弟的动作非常流畅,相处方式也非常自然,应该平时就养成的习惯,在家里哥哥该是常常照顾弟弟的。不过,他这位舍友什么都不做的样子,真有些娇生惯养。
    刘清把一切归整好了之后,摸了摸白曙的头,“收拾好了。不过你们不是明天才正式开始开学吗?今晚先回家里住一晚。”
    白曙点头,这时,宿舍的门就被打开了。
    “白曙?”进来的是裴秀。
    “你也在这间房?”白曙看了看独自提着行李的裴秀,挑了挑眉。还真是巧,他在这所大学遇到的第一个同学,竟然是今后四年的舍友?
    裴秀笑得开心,“真是太好了!以后我们就是舍友了!”他高兴得拉着白曙的手不放。
    这人真是太热情了!白曙把手抽了回来。
    “你先整理一下东西,我和刘清回家一趟,明儿个再来。”白曙说道。他得回猫儿胡同看看,有时间还得去琉璃厂那边瞧瞧。
    猫儿胡同的家,白曙已经有一段日子没回去了。特别是爷爷、奶奶搬到都村之后,他更是甚少踏足此地。
    白曙回到猫儿胡同91号的时候,第一个见到的人,就是白仁。白仁见到白曙的时候,惊讶极了,“你怎么回来了?”
    “这是我家。”白曙说出这话的时候,心中倒有些异样。他离开的时间不长,可是对这座房子竟然有了些陌生感。或许有爷爷奶奶的地方,才被称为家吧。
    “这应该就是白曙吧?这是刘清?”白仁身边有一个女人,这女人长这一张瓜子脸,柳月眉,殷红唇,胸前垂着两根麻花辫。她笑着说道:“我是你哥哥的朋友金智。见到你们太开心了,真是闻名已久了。”
    白曙淡淡地看了她一眼,这个女人不是个善茬。她跟大伯母冯秋兰完全不是一种类型,大伯母是缺心眼,是搅屎棍,但是脑子简单,让人一看就知道心里想的是什么。但是这个女人却是个笑面虎。
    白曙没有说话,刘清更是不语。白曙虽然清冷,但是刘清在外人面前,如同千年不化的坚冰。
    金智脸上的笑容僵硬住了,是杨叔帮她和白仁拉的线,见面后,她对白仁非常满意。无论是白仁的人品,还是白仁的家世,都是上好的,所以他俩就顺理成章处上了。白曙这个名字,在她和白仁见面的第一天,她就听到了。从那时候,每一次见面,白曙这个名字都会出现。白曙进城了,白曙带爷爷、奶奶去医院检查了,白曙拒绝了工农兵学员的名额,白曙考上大学了……这让她觉得,白曙才是整个白家的中心。白家,似乎是围着白曙转的。
    “曙,金智跟你打招呼,你好歹应上一声。”白仁皱眉,怎么说金智以后都有可能成为白曙的嫂子。金智跟他打招呼,他不理会,这有些不合时宜了。
    白曙看了白仁一眼,朝金智说了句,“您好。”就回院子去了。即使已经学会这个世界基本的交流礼仪,但是对于气场不合的人,还真是没必要寒暄。
    白曙住的西厢房,里面的布置跟以前一样,一直保留着白曙住时的状态。只需要清扫一下,就可以入住了。刘清的房间也是如此。
    这个夜晚,白启煌、冯秋兰、白夏花、闪电、刘英、白梅、白仁和金智,都回到了白家,为了庆贺白曙上学。
    白夏花和闪电已经是夫妇,俩人在大都城买了房子,不大,二十来平,还是托了从善的关系才找到的。这是白金氏在答应闪电和白夏花结婚的时候,提出的唯一条件,得有房。
    还有一年,白梅就要从大学毕业,按照原计划,她必须要回边疆建设兵团,不能再在大都城逗留。她一直在想着,是否有什么办法能让她留在大都城,不用再回去了。她好不容易祈求来的回家的机会,她不想就这样失去。回到家,才知道家的好处。
    “白曙呀,这汤我特地做得清淡些,肯定和你胃口。刘清呀,快尝尝这肉。金智呀,多吃点,别客气。”
    饭桌上的冯秋兰,异常和气。白昌的死亡,彻底把她唤醒,她不再沉醉在自己的世界中,而是更多地关注起家人了。
    礼尚往来,金智可不同于白曙和刘清那么不客气,她夹了一筷子肉到冯秋兰碗里,冯秋兰笑得更起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