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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1节
    “结账是吗?一百块。”马春花报了价,三个大小姐都傻眼了,一百块?三个菜!
    “老板娘,你有没有搞错?三个菜一百块,你还不如去抢?!”路云云一拍桌子,很义愤填膺地嚷嚷。
    当下的富家女,即便家里有权有势,但一百块钱一顿饭,相当于普通教师一个月的收入,而三位小姐的父母都只是小干部,一顿饭就吃去了三分之一的月薪,回家肯定得挨批评。
    马春花把菜单摆到三人面前,一一比对过,“来,您请看,白纸黑字,明码标价,童叟无欺。您点菜的时候也能看到标价的。”只是三人急于整治麦小芽,忘记看了而已。
    “这……”林思思和路云云把目光齐齐投到张菁身上。
    张菁急了,迷惑地问:“你们看着我干嘛?”
    路云云翻脸不认人,语带责备:“张菁,我们今天是为了你才来顺春堂吃饭的,本来可以aa的,谁知道顺春堂的消费这么贵,你知道的,我们俩都还没订婚,又没有正式工作,只有你一个人上班了,要不是为了帮你出气,我们才不来呢。”
    路云云说着,便垂下头搅弄衣角,像鸵鸟一样望着脚尖出神,谁爱付谁付?
    “是啊,菁菁,我本来想跟你一起承担的,只是出门太匆忙,没带钱。”林思思假模假式地翻找随身小包,故意避开了放钱的口袋,把摸到的一个口红、两包纸巾给张菁看。
    张菁看了一眼菜单上的天文数字,那可是她整整一个月的工资,就为了来找麦小芽出口气,化作了泡影。她怎么不肉疼?不过她从未怀疑过两位闺蜜的所为。
    “好吧,既然你们都没带钱,那我来付吧。”张菁从包里抽出三张十块、一张五十块和一张二十块的纸币,展顺了才交到马春花手中。
    “老板,你们店的菜怎么这么贵?这可是我吃过最贵的一家店了!”张菁还是把火气发到了马春花身上。
    马春花不动声色,面带笑容,“张小姐,您是贵人,当然在越高档的地方吃饭越好。”胖黑的手接过钱,只要有钱进账,马春花就高兴,什么好听的话都信手拈来。
    她的恭维让张菁的虚荣心得到了满足,一张小脸笑笑,“是吗?那你还挺有眼光的。”
    马春花见状,有戏当回头客哦,越发卖力地恭维起她来:“张小姐这么漂亮能干,多多来顺春堂吃吃饭,点几个美容养颜的菜,管保你越吃越有魅力。”
    说起菜,张菁便把对麦小芽的不满竹筒倒豆子:“哼,老板娘,你还说呢!麦小芽做的阿胶红枣让我上火不说,连基本的礼貌都不懂,说我装便秘!”
    马春花不准备接这一茬,为了她去批评得力的厨师,当然是不划算的,可嘴上奉承奉承还是要的,佯装惊讶:“是吗?那我得回去好好责备她!”说着,把发票放在张菁手里。
    张菁瞧着发票上红彤彤的百元大字,这可是她一个月的薪资啊!忍住肉疼,在林思思和路云云崇拜的眼神中,她的虚荣心得到了满足,大手一挥,“走吧。”
    林思思在笑容之余,冷冷轻嗤:这就是个草包!可只要一想到张菁这样的草包都能找到工作,还顺利地和凌氏集团的大公子订了婚,她这么聪明美丽,怎么就不行呢?
    想到这,她望向张菁的目光便狠辣了许多。
    “咦,思思啊,你不是说想去凌家玩玩吗?要不,择日不如撞日,我们今天就去好不好?”张菁只要一想起她那风姿卓越、多金帅气的未婚夫,就感到五内舒畅,如果没有麦小芽横叉其中,她的心情会更好的。
    一顿饭区区一百块算得了什么,以后她嫁入了凌家,想在哪个高档餐厅吃饭,就去哪儿吃!想点什么高档菜,就点什么!
    凌渊不就每天晚上都上顺春堂吃一顿么?真不知麦小芽给他下了什么迷魂药,今天上凌家,她一定要向凌伯母提提此事,让凌家出面教训麦小芽最好!
    “真的吗?凌家会让我们进门吗?”路云云赶忙铺平裙摆,把自己收拾一番。
    被人如此羡慕,张菁笑开了花:“当然。凌伯父伯母对我那么好,肯定会善待你们的。”
    林思思眼眸略过一丝狠厉,只有那么一瞬,当对上张菁询问的表情,她又换成了一副和颜悦色的样子,“真的吗?那……我们走吧。”
    只要让她有机会见到凌渊和他的父母,使使手腕,她就不信连张菁这个草包都盖不过去。
    走在路上,张菁提议说要不要去卖点东西,二人犹豫了一下,林思思差点脱口而出同意了,可想到刚在顺春堂撒谎说没钱,当张菁的面也不好说要。
    “哎呀,凌家那样的大家庭,有钱人,还稀罕我们几个小女生的礼物吗?我看啊,咱们就空着手去,就当陪你好了。”林思思笑笑,心中盘算着别的事。
    正文 第三百三十六章凌夫人
    路云云也不好意思:“我就是陪你们去的,你是未过门的媳妇儿,带点礼物是应该的。我和思思就不用了吧。”
    路云云是真不想花钱,她已经完美地遗传了路维中铁公鸡一毛不拔的吝啬基因。
    张菁想想也对,“那我买什么好呢?凌家什么都不缺。”
    “果篮好了。花篮也行啊。”林思思心思最为活络,指着路边的水果店,见张菁面露难色,便拿出一百分的智慧替她打消疑虑,“哎呀,你还没有过门,太重的礼物会让人以为你是巴结有钱人,你也不想还没过门就被人看轻一等吧。”
    见张菁犹豫的小表情,林思思明白她赢了。
    在路过一家门面的时候,林思思若无其事地瞄了一眼屋里,“哎呀,我记起来了,我表姐从省城回家,送了点东西给我爸爸,就放在我大伯那里。”
    路云云不解:“你大伯?我怎么没听说过你有个大伯呀。”
    林思思怕露馅,忙笑笑:“是啊,我乡下的大伯。我去去就来,你们在这等我,一定要等我哦。”说着,迈着莲花小步,进了内堂,老板果然和她相熟地打招呼,不一会儿林思思带着一包高档补品出来,“走吧。”
    “省城带来的东西?这么好!”路云云在看到喜庆的包装下精致的口服液,双眸迸溅着艳羡的光彩,“红桃k!什么表姐这么大方,我听电视上说,红桃k要一百块一套呢!”
    林思思极力掩饰,“一个远方表姐,想必是太久没见我父亲了,所以……”见两个闺蜜似懂非懂的表情,忙岔开话题,“快走吧,早点去凌家,也能了了你一桩心事。”见张菁一脸甜蜜状,林思思心里生出浓烈的膈应,看在她还有利用价值的份上,先忍受忍受这个草包。
    凌家。
    凌家坐落在城南乡最值钱地段的高层区,与路家和林家这等干部家庭的布置不同,凌家是商业世家,其产业遍布餐饮、娱乐、地产和金融,是整个城南乡最重要的家族之一,为了避嫌,平日很少和政界的人聚头,可私下里却缠绕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这是路云云和林思思第一次见证凌家的奢华,欧式装扮的总统套房,流光溢彩的沙发和地板布置,高达十米的旋转云梯,强烈刺激着二人的视觉。
    一个家庭就安排了十几个佣人,衣食住行由专人专管,三人一进门便由着服务生递上了擦手的毛巾,分别挂了外套,由专人引到客厅。
    “太太,张小姐来了。”佣人向客厅沙发上正襟危坐的贵妇人说道。
    法式高髻、意大利高定长裙,来自深海远洋的珍珠项链,把身材微胖、面容姣好的五十来岁女人衬托得珠光宝气、富贵非常。
    这是凌渊的母亲凌夫人,一双皓月般的眸子望向来人的方向,有一刹那的迷茫,在三个女孩之间游移、打量,最终落在张菁的脸上,确切地说,是看向张菁眼角的朱砂痣上。
    “你……你就是菁菁?”凌夫人豁然从沙发上站起身,望向张菁的眼神有些恍然若隔世,有悖于贵妇人的从容优雅,情绪激动。
    张菁笑开了花,殷勤地握住凌夫人伸出的手,“伯母,我就是菁菁。多年以后见到您,您还是这么年轻漂亮!”
    凌夫人以见到亲生女儿的激动和慈爱,戴着祖母绿的手颤抖地抚摸着张菁额角的朱砂痣,眼眶竟红了:“菁菁,我和你妈妈是生死之交,现在看到你长这么大,长得和她这么像,我真是……太高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