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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节
    凡纳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若是三个月前听到那些可怕的惩罚,他早就开溜了。晋升有什么用,土地有什么用,都不如保住自己的命实在。但如今,他几乎是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原地不动,比起回到北坡矿山碎石头,或待在旧区无所事事地闲逛,凡纳觉得自己更适合这里。
    “观察力不错,你叫什么名字?”
    “凡纳先生,好好干。”
    想到殿下的鼓励,他再次确认了自己的想法——他属于民兵队,今后,也将同样作为正规军的一员,继续为殿下而战。
    ……
    铁斧很快宣布了今天的第一项训练:野外拉练。
    一开始凡纳还觉得不以为然,跑步这种训练,即使在邪魔之月时也很少中断。吃过早餐后,看天气状况怎么都要在镇里跑上两圈,除非下起鹅毛大雪才会中止。按殿下的说法,这样有益于活动筋骨,在防守城墙时不至于手脚僵硬,刺不出枪。
    不过当队伍跑出边陲镇后,他立刻感受到了两者的差别。
    此时野外的积雪还远没到融化的时候,三个月时断时续的雪下到现在已能没过膝盖,与其说跑步,还不如说在雪地里爬。队伍顿时变得稀稀拉拉,一脚下去要费好大的力气才能拔出来。
    毫无疑问,这种专门折腾人的训练肯定是王子殿下想出来的。凡纳已经摸透了殿下的想法。此时抗议基本无效,唯一能做的只有坚持到底。
    这一去一回便花掉了整个上午。当队伍返回小镇时,凡纳只觉得两条腿都不是自己的了。
    靴子里灌入的雪都化成了水,即使站在太阳下,大部分人仍冻得浑身发抖,巨大的体力消耗更是加剧了这股寒意,就连铁斧都感到有些吃不消。他宣布队伍解散,午餐开餐时间推迟半个时辰,让大家先把湿透的鞋子和裤子换掉。
    令众人稍感欣慰的是,下午的训练也取消了。
    当然,他们都不知道,闪电一路跟踪了他们的拉练情况——这也是小姑娘的日常训练内容:精确控制魔力的匀速飞行。当她把观察到的信息汇报给罗兰时,后者几乎哭笑不得。
    整个上午队伍行进总里程数:四公里。
    第九十三章 军队框架
    胜利庆典之后的几日,罗兰又投入到了种田大业当中。
    坐在办公室里,窗外的滴答声响个不停,犹如在下雨一般。那是积雪融化的声音,他在乡下过年时,最喜欢趴在窗边,看着屋檐下长长的冰棱柱化成透明的水滴,一点点滴落。此刻虽然没有了这样的闲暇,但一边撰写计划,一边聆听大地复苏的声音也挺不错的。
    按往年的经验,化雪需要一周左右的时间,不过小镇与要塞之间的陆路想要通行至少得等上一个月。没有硬化路面和排水措施的泥巴路在冰雪融化后会是什么情况,罗兰可以想象得出来。若能顺利拿下长歌要塞,他首先要做的事,便是在两地之间修出一条可供马车通行的硬化道路。
    不过现在需要优先要解决的,仍是军队建设问题。没有一支可靠而强大的军队,就不可能在人数处于劣势的情况下击败要塞军。把民兵队转化为正规军只是第一步,具体的编制、规章纪律和奖惩才是他头痛的问题。
    虽然小时候虽然玩过军棋,但此刻早已忘得一干二净。罗兰经过一番冥思苦想,干脆决定自己来编造。反正他是新式军队的创造者,设定不合理也没人发现得了。
    于是边陲镇第一军编制很快出炉:以军、师、营、队、组作为整体框架,五人为一组(考虑到一门火炮至少需要五人来操作),十组为一队,十队为一营。至于师和军的人数,他决定以后再去考虑。鉴于这个时代的整体作战水平,只要有两三支营级部队,就足以在野战中击溃绝大多数对手。
    最基本的框架定下来后,罗兰长吁了一口气。
    接下来的规章纪律则要简单得多,除了任何时候都必须服从军令、服从长官、不得临阵脱逃、不得背叛等等这些老生常谈的规矩之类,罗兰首先定下的纪律,便是禁止劫掠和扰民。
    放纵手下劫掠的坏处举不胜举,对当地民众造成的恶劣影响花上好几年时间也难以弥补。这也是他坚持要用平民作为军队人员构成的原因。
    当贵族响应领主号召出征时,想要在击败敌人后不参与劫掠简直是天方夜谭,或者说,他们愿意跟随领主出征的主要原因,就在于可以肆意掠夺对手的财富和领地——当然,也包括领地上那些无辜的平民。
    至于佣兵和土匪,就更不用说了。看起来彪悍凶狠,实际上只能打顺风战,同时抢劫也是他们收入的一大来源,军纪对这帮人来说毫无意义。
    只有平民组成的军队,才不会将其他平民视作待宰的羔羊。当然,光靠纪律和严刑约束还不够,日子长了,心底的贪欲总会随着一场又一场的胜利而不断放大。因此奖励手段必须同时跟上,才能从根本上杜绝劫掠和其他违纪行为。
    为了使奖励足够激励人心,罗兰决定放出终极杀器——军功授田。只要在战斗中立下大功者,即可授予田地。土地来源罗兰都想好了,正是边陲镇和要塞之间的待开垦之地。
    这在百分之九十土地属于贵族阶层的时代绝对算得上是丰厚大奖了。一旦有了恒产,这些人便会紧紧依附在自己身边,任何想要推翻他的人,都将遭到得利者最激烈的抵抗。
    驱使人民并不是依靠言语和鞭子,而是实实在在的利益。换句话说,只要能始终代表治下人民的根本利益,自己的统治地位就无人可动摇。
    和传统的封地不同,罗兰将授田面积控制在几亩到十几亩之间,可以用于自建住宅,购买农奴或雇佣农夫打理田地,但无法建立产业。对比之下,一个骑士领地接近两千亩,面积相当于一个小村庄。上面运营的产业收入能提供骑士和侍从的作战所需,例如购买武器、盔甲和马匹。
    这样小面积的土地奖赏,既不会引起贵族利益集团的强烈抵触,又削弱了受田人的独立性,在罗兰看来,就当于一份退休养老金,可以保证士兵退役后也有份稳定收入。
    同时,为了加强中央集权,避免“仆从的仆从不是我的仆从”这样的情况发生,授予田地的人只拥有其所有权,而没有自治权。也就是说,这片土地仍执行领主辖区内的律法、条例和制度。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们更像是后世的农场主。
    将这些初步构想的制度一条条誊写下来后,罗兰伸了个懒腰。接下来,他终于可以投入到自己擅长的领域——研发兵器上。
    随着火枪制造速度加快,继续配备长枪兵来保护火枪手会形成人力上的浪费,后者必须具备在近身肉搏战中独立作战的能力。
    解决方法很简单,就是在枪上加装刺刀。罗兰不指望自己的部队能主动向敌人发动白刃冲锋,只需在对方狗急跳墙,而火炮又未能完全摧毁敌人勇气时,拥有一战之力即可。
    刺刀这种东西并不难制造,追求简单的话就是一个尖锐的圆锥。关键是刺刀与枪的连接方式:最初的刺刀是刀柄处包裹细木杆,木杆可以直接插入枪管中。好处是制造简单,坏处也十分明显,白刃战时不能开枪,战斗结束后拔出来也特别费力。
    罗兰打算生产的便是改进后的第二代刺刀——套管式刺刀。刀柄末端有处折角,与一截铁套管相连。套管内径比枪管稍大,带之字形企口,枪管上只需焊接一小截铁条,以供缺口嵌入就可以固定刀身。刀刃则是三角铁,断面类似v形,三面全部开刃,刺入体内后不影响拔出,同时会留下难以愈合的伤口。
    套管式刺刀安装完毕后会比枪管略高,对弹药装填有一定影响,但比起折叠式刺刀,它胜在足够简单,方便批量生产。只要做出一把样品,即可交由铁匠铺自行打造。
    要让刺刀在实战中发挥作用,关键在于训练士兵如何使用它。
    对此罗兰便一窍不通了。好在他还记得首席骑士曾夸下海口,说任意军用武器都能用个有模有样,干脆就找他来教导火枪队如何拼刺刀好了。
    第九十四章 强拆不需要理由
    火炮的生产也正在稳步推进,第二根炮胚已进入扩膛阶段,而第三门火炮仍在囤积材料中。
    运气好的话,在一个月之后,他将拥有四门十二磅炮的华丽阵容。火力的优势毋庸置疑,但如何把优势转化为胜势,这是罗兰一直在考虑的问题。
    他在穿越前只是一名机械狗,和大多数人一样,对战争的理解来自于历史、电影和游戏。如果是一场彻底的冷兵器战争,他会放手交给卡特和铁斧去指挥。但这场战斗并不一样,没人能比自己更了解热兵器的作战方式。
    既然如此,他只能将自己所了解的知识全部糅合起来,用高于这个时代的目光去制定每一步计划。
    为了确保胜利,罗兰让闪电每天都往返于要塞和边陲镇之间,一是观察路面状况,二是准确计算距离。罗兰相信,战争的胜利是建立在大量侦察和计算之上的。无论是战术制定,还是推演战局,都离不开这两点。
    他用上次铸炮时定下的尺寸,做出了数根一米的铁杆和一百米的麻绳,接着在边陲镇西边的火炮试射场,依据麻绳和木杆投影划出了一条长一千米左右的飞行跑道。闪电则练习控制魔力消耗,以固定速度反复穿越这一千米的距离。
    当她熟练记住了这档魔力输出后,罗兰便开始着手测量要塞至小镇的距离。利用日晷得到的往返花费时间,他计算出两地距离大约为五十四公里。
    当然,这只是直线距离,事实上陆路还要拐两个大弯,以避开绝境山脉延伸下来的山脚。不管怎么说,公爵若选择从陆地进军的话,至少需要三天时间才能抵达边陲镇。
    有闪电作为侦察员的话,罗兰便可以很清楚地了解敌人所在位置,以及该采取的行动。
    在小镇西头两公里的范围内,他已经插满了用于标记距离的信号物,只要敌人进入这个范围,炮兵队可以无须射表,快速调整相应的炮口角度。
    现在他倒开始有些担心,万一对方不过来了怎么办。
    就在这时,门被敲响了。
    原本一直躺在沙发椅上嚼着鱼干片的夜莺瞬间消失,罗兰咳嗽两声,说道:“进来。”
    推开门的是大臣助理巴罗夫,“殿下,有位长歌要塞的贵族想要见您。”
    “谁?”罗兰一时没反应过来,“他们又派大使来了?”
    “不,不是大使,”巴罗夫摇摇头,“是在邪魔之月前离开,现在又回来了的寇里斯男爵。”
    罗兰想了片刻才记起,边陲镇之前确实是有要塞贵族居住的。不过他们还敢回来?而且刚开春就跑过来,是没有见识过王族专政的铁拳吗?“他想见我做什么?”
    “因为妨碍城墙防守,他的房子被拆了,”大臣助理摊手道,“如果您不愿接见,我可以帮您回绝掉。”
    罗兰本想同意,不过转念间又改变了主意,“让男爵到会客厅等我。”
    说不定能通过他,给长歌要塞方面一点儿压力,王子想。
    磨蹭了一刻钟,罗兰才慢悠悠来到会客厅,长条桌一边,一名肚子挺得圆滚滚的男子早已等得有些不耐烦了。他来回走动着,脸上的肉随着步伐颤抖。见到殿下露面,男爵才停下脚步,勉强弯腰行了个礼。
    “坐吧。”罗兰回到主座坐下。若按平时的习惯,就算不是正餐时间,他也会让厨房上一份甜点,但今天他连茶水都没让准备。
    “尊敬的王子殿下,”寇里斯男爵屁股还没坐稳便急匆匆地开口说道,“您怎么能让那些愚蠢的石匠把我的房子给拆了!那可是上好的宅子,下面是石砖垒起的护墙,梁柱屋面用的也都是质量最好的原木,当时建它时,可是花了我一百……不对,一百五十枚金龙!”他伸出手指比划了下。
    一百五十枚,罗兰在心底嗤笑两声,若是刚穿到边陲镇的时候,单凭王子的记忆,说不定还真信了。但现在嘛……“你是说小镇最西头那栋房子吗?”
    寇里斯连连点头,“对对对,正是那座。它可是镇里仅次于西蒙男爵住宅的大房子。”
    “那还真是遗憾,它离城墙太近,阻碍了我部下的通行。”罗兰稍顿片刻,“不过市政厅已经做出了补偿。”
    “多……多少?”
    罗兰伸出两根指头,“二十枚金龙。”
    “这太少了!殿下……”寇里斯张了张嘴,像是想要争辩什么,最终还是忍了下来。他掏出手绢擦拭着额头上的汗珠,“好吧,二十枚就二十枚,我该去哪里领这笔钱?”
    “领取?”罗兰装出一副不解的样子,“这笔款项已经发放给宅子的主人了啊。”
    “什么?等,等等……我才是宅子的主人啊!”
    “不是你,是布莱尔,我的民兵二队队长。”
    “那是谁?”男爵高声嚷嚷起来,“殿下,您弄错了!我才是那栋住宅的主人!”
    “是吗?可我冬天并没有看见你,”罗兰挑了挑眉头,“那间房子怎么能说是你的呢?”
    “我当然是回长歌要塞了。谁要待在这鬼地方啊,一不小心就得喂邪兽了!”
    蠢货,罗兰心里评价道,言语间仍保持着平淡的语气,“所以你想说自己因为畏惧邪兽,抛弃自己的领主逃走了,是吗?”
    “呃,我……”男爵顿时愣住了。
    “卫兵。”罗兰拍拍手,会客厅门外立刻走进两名亲卫,将寇里斯夹在中间。
    “殿殿殿殿下,您这是什么意思!?”
    “很简单,现在你有两个选择,”罗兰从座位上站起,轻蔑地看着对方,“一是你承认自己错了,那栋屋子根本不属于你,我可以当成一场闹剧,现在放你离开。二是你在邪魔之月期间,背叛了自己的领主,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擅离领地,可耻地逃往长歌要塞。我将把你投入监狱,然后按叛逃罪绞死。你选择哪一个?”
    寇里斯的额头上汗水止不住地冒出,他吞了口唾沫,犹豫了好一阵子才颤声道:“殿下,我……我弄错了,那不是我的屋子。”
    “所以说这是一场误会,”罗兰耸耸肩,朝卫兵说道,“送男爵先生离开这儿。”
    当寇里斯走到门口时,王子叫住了他:“对了,你乘船回到要塞时帮我捎个信,告诉那些……嗯,也会跟你产生同样误会的贵族们。如果不是打算选择第二项的,就不用浪费时间专门跑来小镇一趟了。”
    “如……您所愿,殿下。”寇里斯出门强笑着说道,但转身的那一瞬间,罗兰看到了对方咬牙切齿的神情。
    如此一来,要塞那边想必会引起轩然大波吧?他想。
    第九十五章 遇见
    该死,该死!什么狗屁王子,不就是个被丢到荒山野岭里的可怜虫吗!寇里斯恶狠狠地想,但看在两名亲卫手扶剑柄跟在身后的份上,他只好把这口恶气暂时吞进肚子里。
    走出城堡大门,见亲卫转身离开,男爵才松了口气。
    他掏出湿答答的手绢擦了擦额头,狠狠吐出一口唾沫,同时想象唾沫砸到王子脸上的情景。光这样还不够解气,他又朝唾沫用力跺上两脚,心里才舒服了点。
    挡住了邪兽又怎样,你以为你能在西境站稳脚跟吗?继续得意下去吧,看你还能得意多久!寇里斯暗想,如果不是收到了可靠情报,他才不愿早早地赶来边陲镇。一般来说,贵族会比平民更晚返回小镇,毕竟挖矿和打猎这些苦活累活轮不到他们来干,只需隔一阵子去矿洞监督下生产情况,等待矿石交割的日子即可。闲暇之余还可以去猎户家中看看有没有合适购入的优质毛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