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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节
    宁晚僵立在原地,他想介绍说这是他的爱人,可舌头却像是打了结一样,一句简单的话被他说得乱七八糟的:“他……他是……他是我的……”
    沈舒云低着头,怔怔地盯着宁晚接过文件的左手,那只手的无名指上干干净净的,已不见银色指环的痕迹,似乎那枚刻着yun的婚戒从来不曾存在过一样。
    那枚戒指宁晚总是戴在手上的,过去的三年里,他连洗澡的时候都不会摘下,此刻却不见了踪影。
    沈舒云下意识将戴着婚戒的手往身后掩了掩,内刻的三个字母灼得他皮肤发痛,他轻笑了一声,将宁晚的话接了下去:“我是他的朋友,我们是朋友……关系不错的朋友。”
    他总是舍不得宁晚为难的,无论什么时候。
    只是觉得有些难过,到了最后,他竟也只能是一个朋友。
    宁晚震惊地望向沈舒云,张了张嘴,试图解释些什么,但是最终,他一个字也没能说出来。
    沈舒云挤出一丝笑来,状似轻松地拍了拍宁晚,嗓音轻轻柔柔的:“那我先走了,不打扰你办公了。”
    宁晚心中忽地腾起一丝恐慌,沈舒云刚刚那个笑实在是比哭还要伤心,宁晚意识到了是他的犹豫伤了沈舒云的心,他脑中乱哄哄的,抓住沈舒云细瘦的手腕,木木地喊:“云哥……”
    “宁晚,松开。”沈舒云没有看宁晚,他的声音很轻,但每个字都是从喉管里挤出来的,带着一股血淋淋的味道,“别在这弄得太难看,对谁都不好。”
    宁晚瞪大了眼,手指却不由自主地放轻了力道,沈舒云从他手中挣出腕子,转过身去,片刻不停地离开了宁晚的办公室。
    他满身落寞,背影萧瑟,去时孑然一身,披着秋日的阳光,一步一步地离开了。
    宁晚站在原地,没有追上去。
    所以他永远也不会知道,沈舒云转身后,那骤然红透的双眼和颤抖不止的双手。
    那时候,宁晚并不明白,不是所有笑着的人都不会难过,也不是所有离开的人都终会有再见之时。
    第26章 醉酒
    沈舒云坐在厨房里,和吴姨一起摘豆角,反正他也没什么事情可做,就来这里和吴姨聊天打发打发时间。
    “沈先生,你最近怎么突然瘦了,是不是身体不太舒服?”
    自打沈舒云和宁晚结婚后,吴姨就在这栋别墅里做事了,慢慢地就和沈舒云宁晚熟起来了,她五十多岁,慈眉善目,手脚麻利且厨艺极好,沈舒云把她当阿姨看,因此闲来无事也会和她聊聊天,关系算得上不错。
    “有吗?”沈舒云轻轻一掐,折断豆角的尖角,然后丢进盆里,“可能是吃得少了吧,最近没什么胃口。”
    “那今天再拌个酸甜口的黄瓜凉菜吧,这个开胃。”
    沈舒云一怔,随即轻声道:“也行,不过也不用做太多。”
    吴姨侧头看向沈舒云,问:“宁先生不回来吃么?”
    “他……”沈舒云心口绞紧,唇色也渐渐苍白了下来,“他应该不会回来了。”
    吴姨没有听出沈舒云话里的深意,只是低下头,顺着他的话往下说:“是哦,这几天宁先生的应酬好像确实多了些,可能是公司那边忙着吧。”
    忙?
    忙什么呢?
    沈舒云一个不注意,将手里脆生生的豆角从中折断了,他低下头,看着手心里断成两截的豆角,有些出神。
    有些东西就是这样,已经折断了,就再也拼不回去了。
    他又想,人的心怎么就能变得这样快呢?他和宁晚在一起,也不过短短三年,宁晚对他的热情就消散了……他们之间,甚至都没有走到七年之痒,也没有走到十年之约,只三年,就已经走到尽头了。
    “沈先生?”吴姨叫他。
    沈舒云回过神来,抱歉地笑了笑:“不好意思,你看我笨手笨脚的……”
    “这有什么呀,一个豆角罢了。沈先生,倒是你,脸色不太好看,”吴姨担心地看着他,关切地问,“要不要上楼休息一下?”
    “也好。”
    沈舒云从厨房退了出来,坐在客厅打开了一本书,书搁在他的膝盖上,半天也没有翻过去一页,也不知道他到底读进去了几个字。
    他一个人,孤孤单单的,有些死气沉沉的。
    沈舒云现在所拥有的,只有一段还算得上美好的回忆,以及一段名存实亡的婚姻。
    就好像是一个已经被判了死刑的人,被押上了刑台,按在地上,等待上方的铡刀落下——沈舒云在等,等宁晚愿意和他坦白的时候,也在等宁晚的选择。
    还好,他们之间还没有更多无法割舍的羁绊,比如孩子,比如财产,一切都可以好说好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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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意川按照宁晚给他的地址打车来到了一家酒吧,是一家开在地下的酒吧,走下旋梯,他一推开门就见到坐在右侧吧台的宁晚。
    他紧了紧风衣,怕冷似的将脸埋进高高的领口,朝宁晚走去,在他身旁落座,朝酒保打了个响指,指着他身后琳琅酒瓶里的威士忌:“我要杯长岛冰茶。”
    宁晚面前的杯子已经空了,看来已经等了有一会儿了,唐意川撑着吧台,无奈地道:“宁总,怎么突然又想起来约我出来喝酒?”
    “你记不记得,你在r市救过一个溺水的男孩?”宁晚抬起眼,吧台上投过来的红光掠过他的眼角,将他薄长的眼睑照得红红的,“那是我。”
    唐意川愣了一会儿,想起来好像在他十八岁那年确实有这么一回事,但是过去了这么些年,他早就忘了那个孩子长什么样了,更没想过会以这种方式再见,他打量着宁晚,随后笑了一声:“真没想到,都过去这么多年了啊……”
    “你在十八岁那年就出国,去美国念书了对吗?”宁晚脑海里浮现出侦探社给他带来的唐意川的资料,从他的家庭背景到学习经历,再到感情生活,“怪不得我找了那么久,都找不见你,原来你去了美国。”
    唐意川沉了声音:“你调查我?”
    宁晚抿唇,好半天才答:“是。但我没有恶意,我只是,想确认当年那个人是不是你……请你不要生气。”
    唐意川不解地看向宁晚:“你那么执着于那件事干吗?”
    对于唐意川来说,那只是一件很小的事情——不过是在他暑假无聊地出去散步的时候,在未名河边看见一个溺水的人,他下意识就跳进河里把人捞上来而已。说起来,这只是顺手的善举,既没有经过什么深思熟虑,更没有想要得到什么回报,甚至如果不是因为那个孩子有着分化极早的特点,他连这件事都不会记得。
    “我找了你很久,也想了你很久。”
    唐意川瞳孔放大,下意识地握紧了面前的杯子,他试图穿过酒吧暧昧的光线,看清宁晚的神色,以弄清宁晚的心思,可当他对上宁晚那双执着的眼睛,他心里的警铃就瞬间拉响了。
    这可不妙。
    “宁晚,”唐意川下意识叫了他的全名,“你可是……有家室的人。”
    他在提醒他,不要把过线的话说出来。
    宁晚如梦初醒,家室这个词像是一道闪电,劈在他的天灵盖上,骤然间让他清醒了过来,他无措地看着唐意川,那无措里,好似还带着点歉意,最终摇摇晃晃地站起身,话混着酒气吐出来:“等我。”
    他留下这两个字就离开了,留唐意川一个人在酒吧里苦恼地捂住了头。
    宁晚对他是那个意思吗?……刚看起来好像就是那个意思啊!
    唐意川喝了一大口长岛冰茶,浓烈冰冷的酒液麻痹了他的舌头,缓慢地流入喉管,随后,令他的身体渐渐暖了起来。
    他这到底是作了什么孽啊,怎么就是爱招惹小崽子,一个两个的,都是这么糟心。
    年轻人真的太难对付了……他都因为贪图年轻美貌吃过一次亏了,可真是不愿意再蹚什么浑水了……
    唐意川趴在吧台的桌子上,脸贴着大理石桌面,冰冷的触感令他脸上因酒而起的热意退了些许,可他的脑子却渐渐混沌成了一团糨糊。他手指微微蜷缩,喃喃着一个名字:“沃波尔……walpole……”
    再说宁晚这边,他被司机送回了家里,司机搀着他,费力地走到门前,按响了宁晚家的门铃。
    从扩音器中传来沈舒云的声音:“您好,哪位?”
    “沈先生,我送宁总回家,他喝醉了……”
    “哦,稍等一下,”那边传来衣料摩擦的声音,“我现在就出去,真是麻烦你了。”
    接着,大门从内打开,沈舒云走了出来,秋天的夜里,他只在睡衣外穿了一件白色的针织外套,针织外套贴着他的皮肤,将单薄的身形勾勒得格外清晰,在浓重的夜色里,他像是一片单薄的白纸。
    司机将宁晚搭在他肩上的手臂拿下来,交到沈舒云的肩膀上。宁晚喝得醉醺醺的,顾不上收着力道,全力靠在沈舒云身上,将沈舒云压得差点一个趔趄摔在地上。司机看着沈舒云有些吃力的身影,有些担心地问道:“先生,需不需要我帮您一起搀着宁总?”
    沈舒云没有回头,他的声音低柔,比月夜还要柔上三分:“不用了,时候也不早了,你还送他回来,辛苦了,早些回家陪陪家人吧。”
    他的手揽在宁晚的腰间,撑着宁晚的身子,扶着他的alpha朝家的方向走去。
    宁晚虽然不胖,但也是一米八多的男人,重量不会轻到哪里去。沈舒云深一脚浅一脚将他带回家里,已经是满身的汗。他将宁晚放在沙发上,靠着墙歇了好一会儿。汗将衣服打湿粘在他的后背,很不舒服,但他还是先去厨房冲了一杯蜂蜜水,打算拿给宁晚让他醒醒酒。
    他脱了外面那件针织衫,露出里面薄薄的丝质睡衣,这件睡衣是v领的,领口开得很大,露出沈舒云秀美的锁骨和白皙的胸膛。宁晚仰着头看沈舒云,眯着眼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喝了吧,喝了能舒服一点……啊!阿晚!”
    沈舒云递到宁晚面前的那只手被宁晚死死抓着,他猛地使力把手朝自己身前拉拽,沈舒云哪里想到宁晚会突然这么做,猝不及防地被拉过去,蜂蜜水大半都在拉扯间撒在了沈舒云的脖颈、胸膛上。宁晚将他按在沙发上,双手撑在沈舒云身侧,缓缓低下头,舔了一下沈舒云的颈侧,哼笑道:“嗯,甜的。”
    沈舒云被宁晚这样一弄,后腰生出些细微的疼来,他有些不安地抵着宁晚的胸膛,喘息乱成一片:“你,你要干什么?”
    宁晚迷恋地盯着沈舒云后颈露出来的一小片皮肤,然后俯下【身,轻轻地用牙齿磨着那块腺体,粗粝的舌头来回地舔【弄……
    沈舒云被他弄得生出一种莫名的恐惧感,还不等他推开宁晚,后颈就突然传来一阵刺痛——
    宁晚抓着沈舒云的肩膀,发了狠似的啃咬着那块凸起的腺体,虎牙刺进沈舒云的腺体中,牙与肉接触之处,已是见了血色!
    他在无意识中,又对沈舒云进行了短期标记!
    后颈的腺体是omega最敏感,也是最脆弱的地方,被这样大力地啃咬简直是一种折磨。一个温柔的alpha,就算是要对omega进行短期标记,也不会过分使力地去咬这块腺体,因为这会令omega感到很痛苦。
    沈舒云全身发抖,声音里已经带了哭腔:“阿晚,你到底要做什么,我,我很痛……”
    宁晚没有答话,只发了疯一样地啃咬着沈舒云后颈的腺体,他身上浓重的酒气令沈舒云胸中涌上呕意,而后颈的痛苦又让沈舒云浑身发软,他额头全是冷汗,最终支撑不住,昏了过去。
    最痛的大概不是腺体,而是一颗鲜血淋漓的心。
    宁晚的眼神好冷,又好陌生,就像从来都没有见过他一样。
    沈舒云想,这一定是一场噩梦,宁晚怎么会这么对他呢,又怎么舍得这样对他?
    宁晚明明说过,想同他好……想永远和他在一起的。
    第27章 谈谈
    喉咙里像是被烧焦了一样,又痛又痒,急需水来抚平灼热的痛感,沈舒云半睁开眼睛,微弱地喊:“水……”
    宁晚连忙跳下床,去接了一杯水,扶着沈舒云慢慢坐起来,将杯沿抵在沈舒云有些干裂的下唇,轻轻抬起手将水送了进去。
    沈舒云下意识地吞咽,就着宁晚的手喝了半杯水后,神思渐渐清明,昨夜的记忆也回了笼,他睁开眼,怔怔地看了一会儿宁晚,然后抖着睫毛,眼帘终是半耷了下去。
    “云哥,对不起……”宁晚坐在那,像是万蚁噬心,备感煎熬,“我,我不是有意……我也不知道昨天喝完酒后怎么了……”
    宁晚捂着头,回忆起昨夜,他的记忆很模糊,只记得闻见了一股茉莉香气,他下意识就将人扯进怀里,舔上了那块属于他的腺体。
    虽然头脑昏沉,但宁晚还是清楚地意识到这是他的omega,于是心满意足地抱着他,只是omega再三的推拒令他感到十分地不耐烦,心头不知哪里来的燥火,好似蒙了他的眼、他的心智,令他带着一种兽性的本能,只想占有、掌控身下的omega,于是死死地咬住他的腺体,让他连动也不能……
    直到第二天醒来,他看见沈舒云脸上已经干透的泪痕,以及青紫带血的后颈,才突然意识到自己做了什么。
    他怕失去这个人,却用了最蠢的方式。